《童旭姜羽清》方蕾篇第三

    吐蕃不是一个好地方。这里太高,太冷,偏生太阳又那么的毒。白茫茫的雪原绵延一片,反射的太阳光就像雨幕中极其夺目的闪电一样,总是耀的自己睁不开眼。
    吐蕃却又是一个好地方,这里谁也不认识谁,头人只会骑着骏马吆喝,农奴只会傻傻的干着自己的活。在这样一片天地间独一无二的境地里,方蕾似乎可以忘却极大多数的东西。
    即便松赞干布早些年统一了吐蕃,但依旧是混乱一片,就像大家推举出来一个大首领一样,其余的人只会有一个认同感,至于归属感,方蕾觉得看不出来。倒是原始的佛教信仰大家都一样,只不过,每个地方就有一个神灵,哪怕只是个小水蓼,这一点在方蕾看来,真的和小孩子一样蠢。
    只是说它蠢,它又精明,十二生肖的历法和汉族人几乎一致,只是汉人的十天干变成了阴阳与五行,然而六十年一循环的甲子还是一样的。方蕾固执的认为,这是找汉人偷师的结果。至于医术就复杂多样了。且不说文成公主入吐蕃后带去的大唐医术,其本身带有巫医特色的医术就占据了很大市场。方蕾嗤之以鼻,但是有些看着完全不合常理的法子,却着实神效。
    方蕾来吐蕃已经七八年了。一个肌肤胜雪的江南女子,现在的脸上已经带了红伽。穷冬烈风将芊芊玉手开了口子,簸箕里的早已经切碎了的狼毒花正往一个沸腾的大锅里丢。这一锅熬的是纸浆,在里面放狼毒花是借助狼毒花的毒性。
    土人说狼毒花是佛法普照的,所以掺有狼毒花的纸张不会被虫子钻洞。方蕾听得嗤之以鼻,自己也是懂药理的,狼毒花的毒性不可能不知道。高原虽然冷,但是却不乏虫子。没有狼毒花的毒性,纸质的佛经很快就会被蛀虫弄得都是洞。相反,有了狼毒花就会神鬼辟易。
    方家的上辈是将作出身,七星刃就是其手笔。造纸之术,并算不得什么。耳濡目染的方蕾自然胜过土人甚多。头人好吃好喝的招待着方蕾,将她作为自家造纸坊的大人物。当然,方蕾造出来的精美纸卷,为头人换来了多少强壮的牦牛,方蕾就懒得去计较了。
    大麦团子并不好吃,牛肉吃多了容易胀气,冰天雪地会冻死人,方蕾很不喜欢这种生活,但是却希望能长久的生活下去,痛苦可以使人麻木,麻木的人或许可以忘掉过去--或许……
    手里的木棍再搅了搅大锅,随手取出一点淋在下面同样生着火的网板上,看看蒸干水分后的纸浆能不能凝成纸张。貌似还差点火候,方蕾看了看,又继续搅拌起来。
    真的很难相信,大侠之后会做些这个吧!方蕾很是落寞的摇了摇头。自己走到西域去找解药,解药没有找到,谢家人却来了。自己对不起师哥,要死岂不是太容易了?可是死怎么可以死在谢家几个下人手里?祁连山的一场大战,自己一口气杀了六个,伤了三个,然后一路跑到雪域天国来,谢家的狗鼻子冻得喘不动气,这才算是甩开了一群人的搜捕。
    她曾随着吐蕃商队回过中原,身上浓厚的牛羊膻味骗过了狗鼻子,同时也打探到了童旭已然无事,只是隐居在太湖之中,打死也不出来,秦英也好了。自己心里悬的石头终究落地,松了一口气就回了吐蕃。报仇自己已经报了,只是对手手段太高明,死不了是他们的事,终究一日自己到了地府,见了父亲也有了交代。爹爹啊,就不要再留在自己的梦里了。
    一身道姑装扮的方蕾却喜欢上了吐蕃的佛家经典。不是真的喜欢,只希望有所凭借,而后能放开胸怀,心里担着事情,是最累不过的了。
    长老说不需要担心思的。有些事毕竟强求不得。长老是自己来吐蕃的七八年里见过的最睿智的长者,他总是看得很开,悲天悯人的感觉,然你看着他的时候,真的会以为自己在朝拜佛陀。
    长老让自己忘掉。既然来了一个新的地方,真心还是重新开始的好。如果依旧是拘泥于过去不放,那还不如回到自己住过的地方。看着熟悉的环境,熟悉的感觉来的才会更快。
    看来,即便是长老这样的智者也不知道究竟要怎么说服自己。长老也不懂自己的心。自己只会念着那在中原的一十七年不放,自己的脑海中只会萦绕着那些人的身影。要想将他们从脑海中剥离,这简直就是硬生生的剥离自己的生命。自己可以选择淡忘,却不能选择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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