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杳慢慢放开手里的茶杯。
他出道久了,这种话也实在听过了太多回,习惯到听见任何一个人同他这样说都不会觉得有多惊讶。
兴奋的,热切的,恭维的,客套的……“喜欢”这个词在圈子里其实很易得,易得到很多人都开始不以为意。也很易失,易失到很多人都已经不肯再相信。
钟杳迎上林竹的目光。
年轻的经纪人面庞上还透着稚气,目色澄净,纯粹暖洋,显出少年人特有的执着认真。
就和对他说“他还需要一个经纪人”的时候一模一样。
他实在没法把林竹只是当做一个普通的粉丝。
钟杳收拢心神,轻吸口气,郑重坐直身体:“荣幸之至,我——”
“所以您至少得给我签十二个名!”
趁着他感动,林竹咻地竖起小狐狸耳朵,灵巧地把本子转了个方向,马克笔也塞进他手里。
钟杳:“……”<script>s3();</script>
“十个。”
林竹稍一犹豫,讨价还价,双手张开竖起十指,瞄一眼钟杳,又弯下去两个:“八个——”
“给你签一百个。”
钟杳哑然轻笑,手里的马克笔转了转,笔帽一端敲上林竹的脑袋,任劳任怨地给他的小粉丝低头写字:“要这么多,还有人买?回头试试这东西能不能挣钱……”
林竹托着下巴半趴在桌上,满心欢喜看着他写:“我自己留着,谁都不给。”
钟杳笔尖稍顿,抬头望向真心实意高兴着的青年,良久哑然一笑,落笔从行草不着痕迹地换回了正楷。
一个杳字铁画银钩,硬是写出了八处笔锋。
清晰工整的字迹落在经纪人贴身装着的小便签本上,钟杳写得一笔一划,菜一道道流水上来,才签到第五个。
“先欠着,慢慢还。”
钟杳已经觉出饿来,见林竹也陪自己不动筷子,只一个劲地闻着菜香咽口水,索性把笔帽一合,连本一起递到他手中,又给他夹了一块糖醋里脊放在碗里。
这里的师傅是淮扬出身,十余年前就来这里定居,手艺很精湛,钟杳并不嗜甜,却也中意这里菜肴的清鲜精致。
海外漂泊三年回来,吃到熟悉的家乡味道,一颗漂泊的心才算终于落定。
林竹今天消耗颇多,见他动了筷子,立即埋头苦吃,抱着糖醋里脊和松仁玉米不放,腮帮一鼓一鼓嚼得飞快。
钟杳夹了一筷子笋丝慢慢品着,目光落在他身上,渐渐溶成一丝清淡笑意。
*
北方夜来得早,过了六点,窗外的天色赶场一样飞快暗下来。
一顿饭吃了近一个小时,盘净碗空,原本预计的夜宵也没能剩下。
钟杳结了账,额外要了碗消食的椴蜜山楂羹,和调羹一块儿递给林竹,一边翻着他给自己的《无桥》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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