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攻略都去死》第二零五章 我抽痛你的灵魂 2

    血很快就止住了,但是腿上缺失的那块肉,还不能让它长回去。
    剧情中,身边那个血人杜宾,是被情敌追杀,然后跌落山崖,被采药的村姑,就是原主,邱春雪,给救了,原主在剧情中,在这个时候,确实是挂了,但她被一个从现代穿越来的特工黑蔷薇给接替了身体。
    哦,大约就是这个时候。
    凤歌抬起头,便看见天边一抹常人无法看到的亮光,从界外飞快降落,目的就是她这个方向。
    那亮光在她身边转了几圈,眼看没有机会可承,便不情不愿的钻进了地上的一具黑衣人的身体内。
    这两个尸体都是杜宾的暗卫,一男一女,亮光钻进了那个女暗卫的身体内。
    刚才,原主的腿被狼给咬了的时候,杜宾还清醒着,虽然没有实际的行动能力,但他看到了,她总不能让这条腿完好无损吧。
    狼群退去,女暗卫名叫夜莺,亮光钻进去后,夜莺原本已经凉凉的身体突然有了起伏,身上的伤势也有所好转,就是看着重伤,但其实都是皮外伤的情况。
    凤歌装作体力不支,找了个好位置,歪倒在那里躺尸,腿上按上了一大把抓碎的叶子,绿色的汁液流的满腿都是,但血止住了。
    夜莺顺利的占用了身体,不知为什么却没醒,杜宾倒是不久后,就幽幽转醒,“嘤咛...”好销魂的呻吟,凤歌觉得自己起鸡皮疙瘩,杜宾很漂亮,其实用漂亮这个词语来形容一个小男孩还可以,但来形容一个已经十八岁成年,在这个时代可以娶妻生子的年代,是对一个“男人”的侮辱。
    但他真的是漂亮,生了一身比女人还要细嫩白皙的皮肤,修长的身材可以说是凹凸有致,该平的平,该翘的翘,此时他逃亡之时早已丢失了一只鞋子,光着的那一只脚看起来晶莹玉透,泛着诱人的光泽。
    他脸色有些苍白,鼻头上有一抹血红,看起来柔弱惹人怜惜。
    当然凤歌是没法怜惜的,她曾将怜惜给了女儿,给了妹妹,给了寄宿身体的父母,给了更多的人,但就是没给过惹人怜惜的男人。
    她受过情伤,受过欺骗,她仍然相信爱情,但她不想要了,她觉得自己很逍遥,虽然不知道这一次次的穿越什么时候是个头,但体验这么多人生,她觉得有趣,觉得精彩,虽然有过很多危险,虽然她也曾被追杀,体验恐惧,被下黑手,体验复杂的人性,但这是无数人想要都无法得到的际遇。
    就比如现在,这像是精彩的电视连续剧中的狗血剧情,她亲自参与进来了。
    杜宾看到满地的鲜血,眼中流露出惊恐,流露出软弱,“夜莺,百里。”
    杜宾其实并没有受到太严重的伤害,他不过是跳下来,摔断了腿,这么高的悬崖,也不过是摔断了腿,真是男主的命。
    他身上除了断腿,便只有膝盖和手肘位置的擦伤。
    他晕过去不过是看到邱春雪被狼一口咬掉一大块血肉,吓的晕了过去。
    好吧这个男人像是个娇小姐,没办法,这是作者设定好的人设,这位书中的娇弱受,是男主之一。
    这个世界是一本书,整个世界全靠剧情支撑,没有女主角,只有两个男主角。
    夜莺也嘤咛一声醒过来,拖着有些虚弱的身体,很不情愿的弄了几根树枝,将杜宾的断腿支撑住,还包扎了擦伤。
    对于帮了忙,却重伤在地的村姑却视而不见。“夜莺,你没事,真的太好了。咱们什么时候回去啊?”
    夜莺嘟着嘴,冷冷的说:“现在天黑了,你的腿又摔断,我又受了伤,不宜挪动,要在附近找个能容身的地方过夜。”
    “哦哦哦,我知道了,那,那咱们在哪过夜啊?”
    夜莺声音更冷了,“我要四处找找看。”
    她突然转头看向村姑,凤歌此时确实是一身村姑打扮,地上还遗落了她采药的背篓一只,脚上穿着登山专用的木屐,身上的衣物都是粗布麻衣。
    “你知道这附近有什么安全的山洞吗?”
    凤歌:“山洞没有,倒是有一个树洞,你们要去吗?”
    麻蛋,为了救你们,她受了这么严重的伤,竟然连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
    夜莺,也就是特工黑蔷薇,她神色依旧冷冷的,虽然得到了村姑的指路,但没什么利用价值的村姑,用不着凑上去。
    指路以后,大家就可以各走各的了,啊,不对,这里是深山老林,还需要一个向导,看村姑的样子,应该是常到这山里的,那么肯定能将他们带出去。
    麻蛋,夜莺心里骂人,原主真是顽固,从小就被人洗脑,死了的残魂都要留下心愿,要她保护好杜宾,不然就鱼死网破,不给她身体用。
    再看看这个柔弱的男主子,夜莺额头青筋直跳。
    她给自己止了血后,任命的背起男主子。
    对着村姑说:“还不快跟上!那树洞在哪?”
    杜宾不满意了,“夜莺,你慢着点,我膝盖疼!别蹭到我膝盖。”
    “夜莺你能不能找条好走的路,我的另一只鞋子都丢了,我现在一只鞋子都没有了。”
    “夜莺,你太瘦了,硌的我胸口疼。”
    好吧,人家的背很结实,常年训练,保持高强度的肌肉密度,他不说安全,还觉得硌得慌。
    这是个爱作死的傲娇受!鉴定完毕。
    “哎呀,村姑,你也走慢点,你腿都瘸了,走那么快干嘛?”杜宾嗲着嗓子,翘着兰花指,骑在夜莺的背上,指点江山。
    村姑?是说的我?凤歌冷哼,一瘸一拐的就消失在密林中,谁爱指路谁指路去!麻蛋!老娘可不惯着你。
    原主看上了你的美色,以命相护,她不是那样的,就算是喜欢美色,她也喜欢顶天立地的,刚派有型男神,这种弱鸡,哪凉快哪呆着去。
    夜莺要照顾男主子的伤,还要在黑暗中看清脚下的路,何止一个苦逼能解释的了。
    刚一抬头,就看不到村姑了,夜莺脑子都狞筋了,麻蛋,向导呢?好想把这个爱作死的男主子扔下,但无论如何都放不开手,麻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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