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泪传奇》第五十九章 天门成立

    一个高高的山坡上,四个大男孩手里拿着一大堆东西,走一步歇一步的往最山顶的寺庙爬过去,这时一个胖胖的男生把东西往地上一放,屁股往地上一坐,赖在地上不走了。
    “老子不走了,妈的累死老子了。”
    这四个人正是王子轩一行四人,而今天正是他们约定好的,成立天门的日子。说话的是周浩,身宽体胖的他,走到五台寺的半山腰是真的爬不起了,望着这长长的几千阶梯,周浩就觉得自己如果要减肥,来这里是绝逼不会错的。
    “那就歇歇吧,我也爬累了。”
    “这特么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啊!早知道不玩什么标新立异了,随便找个店子,买个关公像多好,这尼玛哭都没地儿哭去。”
    王子轩坐在台阶上,看着嘴里不停嘟囔着的吴聪,白了他一眼,提起要来五台山成立堂口的是吴聪,现在说的又是吴聪,怎么到处都有吴聪?
    王子轩他们这次要拜的佛像,不是别的,而是那个一直被赋予了无限神话色彩的斗战胜佛孙悟空,那只重情重义,武力超群的猴子。可能是他们都像是那只猴子吧,重情义,至于武力嘛,暂且丢在一边。
    休息了几十分钟,四人才接着往山顶爬去。当他们到达五台寺的时候,入眼的只有寥寥数人,和他们想象中的不同,不过这也方便了他们。
    王子轩找到五台寺的方丈,说明了他们的来意,本来刚开始还不同意的方丈,在看到王子轩从兜里拿出来的一沓红票时,立马就应允了下来。
    在王子轩他们的记忆中,斗战胜佛是一只猴子,而不是一个长相狰狞的人像。当他们看到斗战胜佛的佛像时,每个人都没有拜下去,周浩直接就把东西收了起来。
    印度阿三的佛像,他们凭什么拜?他们要拜的是吴承恩笔下的那个孙悟空。读书太少的王子轩几人并不知道,原本他们就想错了。
    斗战胜佛是佛教里面著名的“三十五佛”中的一位,这比《西游记》的完成早了几百年。是吴承恩创作出来孙悟空然后在小说里让他成为了斗战胜佛的,并不是佛教“三十五佛”中本来就有的。
    “斗战胜佛。接受礼忏之三十五佛中,有斗战胜佛。慈悲之佛陀,与世无争,何以号为‘斗战胜’?只因私心难消,我执甚深,在修行途中必需不断秉持‘无我’正见,与‘我要、我想、我厌、我畏’奋斗,直至战胜一切私心偏好,不再沉迷于如意算盘,方能契入无有对立,永享太平。修途上有赖种种教导与助缘,但在取舍私心自利与菩提利众之际,全赖当机者之一念纯粹、一心清净。”那位方丈摸着自己的白胡子,苦口婆心的对着王子轩几人说道。
    王子轩听的一阵头大,立马伸手让方丈打住,拿出一张红票丢给他,然后带着早就收好东西的几人转身就走。
    “吴聪你个傻逼,就不能靠谱点,你说你读书少就算了,还特么这都能弄错。”火舞鄙视的看着吴聪,自己点燃一根烟,把手里提着的几瓶白酒,直接就往吴聪的身上一推。
    “这能怪我?再说了,难道你们知道?”吴聪把东西往地上一丢,直接就坐在下山的路上,从裤兜里拿出自己一直钟爱的红双喜的那一款经典的香烟。
    “不怪你,难道怪我们咯?”王子轩也跟着坐了下来,抢过吴聪手里的经典,自己先拿出一根,又给周浩丢了一根过去,最后才把烟丢还给了吴聪。
    “走吧,不过吴聪你得自己买关公去,不然削死你。”几人坐了好久,王子轩从台阶上站了起来,“我们在花江等你,速度的去买。”
    他们结拜是在花江,而堂口的成立,王子轩突然决定也在花江。花都是依靠花江才建了起来,而他王子轩,和他的兄弟,也将在花江的见证下在花都叱咤风云。
    下山比上山容易的多,因为是台阶,所以几人并不怕跌倒。才不到不到一个钟头就来到了花江边上,与上山的时候2个小时来说,简直不要太轻松。
    吴聪被几人逼着去买关公像去了,每个堂口的成立,关公像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关公是忠义的代表,而每个混道上的都是把道义放在第一位的,虽然现在都变了味,可是原来的传统却延续了下来。
    等到吴聪搬着一个半人高的关公像回来时,王子轩三人早就摆好了需要的东西。
    吴聪麻利的把关公像放在最前面,几人平齐而跪,面前摆着一个和砂锅差不多大的碗,而每个人跟前放着的碗相比来说小了很多。
    四人每个人高举着手中的香,平视放在前方的关公像,因为是王子轩发起的,所以王子轩直接被推举为了带头人,当然了,这也需要每个人的信任,不然这个带头人在四个人中也不一定轮得到他。
    王子轩瞬间感觉自己肩膀上的担子重了很多,自己的兄弟信任自己,敢把自己的性命交给自己,但是自己真的能行吗?能带领兄弟一起生存下来吗?
    “我王子轩,今日在关二哥,花江的见证下,成立天门。天门兄弟一视同仁,每一个都是兄弟,不抛弃,不放弃,共进退,同荣辱。如有违背,天打五雷轰。”
    “不抛弃,不放弃!”
    “共进退,同荣辱!”
    四人大声喊着,把手中的香插在地上,王子轩拿起放在自己跟前的小刀,使劲划破自己的中指,让自己的血液流进最前面的那个大碗。
    接下来是周浩,吴聪,火舞一次划破手指,把自己的血液滴进那个碗里面。
    王子轩用手指把每个人的血液与碗里的酒精混在一起,搅拌了几下,端起大碗,在每个人手里拿着的碗里都满满的倒上了一杯。
    一干二净!
    每个人都把碗里的酒喝的一干二净,随后把手里的碗使劲的砸碎,对着关二哥使劲的鞠了一躬。
    喝血酒,代表着兄弟们血肉交融,同生,同死。
    王子轩不知道,这条路走到最后,他们几人最终还能剩下几人。可能全部都还活着,也可能,一个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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