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就是在这儿附近啊,怎么找了半天都不见人影呢?”
“没错,这附近的气味很浓郁,咱们可千万小心,那人可能就躲在某处!”
“拉倒吧,三更半夜了都,梦魇森林这么危险,说不定早走了呢?万一蹦出来个妖兽来,咱们指不定得吃不了兜着走!”
“是啊,要不是青狼帮常年混迹在梦魇森林,对外围一带的地形了如指掌,不然谁敢大晚上在这里晃悠?能杀死咱们的头狼赵辉,没点斤两能成吗?依我看呐,只要脑子不傻,晚上肯定不会在梦魇森林过夜”
“哎哎哎,你们少说两句,又不是咱们小队出来办事,整个青狼帮倾巢出动,我入帮七年来,这可是第一次啊!不把那个人抓起来,千刀万剐,以儆效尤,青狼帮还怎么在梦魇混下去?”
“得亏咱们人多势众,那些低级吓得妖兽不敢出来”
“嘘,小声点,其他小队跟上来了”
黑暗中的梦魇森林,成百上千号人,或三五成团,或两两并排,相互照应,四处排查,一寸一寸往深处推进
其中一个无人小队行至嗅觉预示的地点,立即打起精神,扫雷似的全面摸查,转悠了半天不见人影,几个人不由得叫骂起来。
也是的,大晚上不睡觉,跑来梦魇森林深处抓人,稍有意外,小命都得留在这里。
再说了,梦魇森林这么大,抓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也难怪这些人怨气那么大。
“这里气味很浓啊,和赵辉大人身上,还有早些时候发现的几具尸体上的气味一模一样,可就是找不到人,真他娘的奇了怪了!”
其中一个稍微年长的人嗅了嗅空气,眉头皱成一个大疙瘩,百思不得其解。
他姓刘,因为入帮时间长,所以大伙儿都叫他“老刘”。
“今天没风,气味会残留一段时间,那小子可能走了,也可能被妖兽给吃了,老刘,咱们还是随便晃悠几下”
小队中有个年轻人想打退堂鼓,他刚入帮不久,第一次执行这么危险的任务,害怕退缩都情有可原。
通常情况下,入得青狼帮就得“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不会使用原来的名字,大多用外号代替,所私下熟稔之后,都叫他“李小二”,因为他说自己在家里排行老二。
“你说,会不会药丸失效了?”
有人提出可能存在的问题。
“不会吧,咱们青狼帮,可全靠着药丸吃饭呢!可能是药效过了吧,要不再吃一粒?”
“不不不,是药三分毒,吃完之后浑身不得劲,特别是药效过后,感官恢复正常水平,前后反差太大,那感觉别提多难受了”
“是啊,咱们帮主都亲口承认了,这药丸少吃为妙,副作用可不小”
“嗳,我说句大逆不道的话,你们几个可别往心里去我觉得吧,这药丸像是品一样,容易产生强烈依赖”李小二口无遮拦。
“差不多吧,谋生活而已,哪有那么简单,特别是咱们这些底层小透明,想要第一时间找到满载而归的冒险团,没有出色的嗅觉,动作不够快,早就被其他小队捷足先登了,业绩不好影响月末小结,月末小结垫底,下个月可就难喽,如果不设法改变,在青狼帮怎么混得下去?还不如去外面流浪来得实在,大家说是也不是?既然想改变局面,还不得吃这个药丸?吃多了就戒不掉了,戒不掉谁还敢离开青狼帮”
“嘿嘿,说白了就是上头束缚咱们的工具,这么想来,咱们的帮主也就那么回事儿,真有厉害本事,还有靠这小把戏愚弄我们?诶,我听说,咱们帮主是个孤儿,刚出生就被遗弃?被一群青狼养大的?难怪有一身追踪万里的神通!”李小二八卦心起,滔滔不绝。
青狼帮能立足于梦魇森林,没点看家本领是不行的。
他们大多数有出色的嗅觉。
然而普通人的嗅觉很普通。
连狼的千分之一的都没有。
但“狼王”萧狼可不一般。
的确如传言的那样,他一出生就遭到父母遗弃,由狼群抚养长大,类似的新闻历史上偶有发生,算不得特别稀罕。
许是这个原因,萧狼拥有优秀的感官,尤其对嗅觉和视力,较之狼父狼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号称能够追踪万里。依靠着出色的嗅觉,他还是个“炼药大师”,对气味的把控能精确地调整药丸成分比例,将其炼制成具有成瘾性的药丸。
目的很简单,让帮众所有人拥有超乎寻常的嗅觉,能够察觉梦魇森林中,每个冒险团的动向和状态,尽在掌控之中,为帮众抢占先机,提高成功率。
此外,还能捆绑帮众,让他们永远离不开药丸,离不开青狼帮,永生永世绑在一起。
常言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一旦进入这个狼窝,就很难在出来。
这就是萧狼巩固自己地位和威严的重要手段。
“你小子找死是吧?什么话都敢往外说?老老实实干活,少得了你的好处?整日吃香喝辣还不嫌不够?我看你们这是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就骂娘!白眼狼啊这不是?改天帮你绑个娘们过来,男人就该成家立业,有了婆娘孩子,看你还敢口无遮拦”老刘瞪眼呵斥道。
“切,我还瞧不上呢!能进梦魇森林的女人,不是五大三粗跟个女张飞似的,就是一马平川比男人还猛,你有本事敢上青阳镇给我抓一个来?”李小二不以为然。
“你这小子非得把我气死?”
一老一少忽然吵了起来。
“嗳嗳,那边的,有什么发现吗?”
不远处有个人注意到这边的动静。
“啊啊,没没什么,有个弟兄被毒虫咬了一下,刚进来的,不懂事,正帮他搽药呢!”
“那就小声点,弄完抓紧找人!”
“是是是”
老刘压低声音,训斥道:“刚才那话,以后不许再说,谨防隔墙有耳,万一被哪个听了去,到头狼那里告你一状,咱们整个队伍都得遭殃,当心祸从口出啊小混蛋!”
“切,知道啦”
“沙沙沙”
“喂喂喂,快过来,这边有动静!”
“不说了,赶紧过去帮忙!”
“对,味道很浓郁,有人在山洞里!”
“嘘嘘,安静安静,这次咱们要发达啦!”
“啊,不叫上其他人吗?”
“你笨呐,我们几个发现的,不管有没有抓到,首功肯定是咱们的,还不确定就叫他们过来,这不就帮功劳白白送给他们么?”
“对对对,咱们先不要轻举妄动,适当演一下,最好在受点小伤,留下证据,到时候好邀功啊!”
“嘿嘿,抓到那个人,咱们哥几个,肯定会受到帮主的赏识,啧啧啧”
“别高兴得太早,那个咱们一去进去,小心点啊!”
陈煜躲在大树上,与黑暗融为一体。
静静地观察这几个人说“相声”。
“药丸?能提升嗅觉?副作用?”
陈煜慢慢消化听来的消息,觉得十分怪异,“青狼帮帮主是被狼养大的?”
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
不过依靠着这些信息,似乎能对症下药?
据他们所说的,青狼帮的人想过得更好,必须想方设法提升业绩,要想业绩漂亮,必须得服用药丸提升嗅觉。
所以他们的嗅觉很灵敏,很可能被他身上的气味所吸引。
那么,他是不是能在此基础上做个陷阱?
“我体内的尸体所剩不多,赵辉帮我滋养了一些,我把尸气一次性注入一个尸体内,再沾染上我的气味,想办法把他们引过来,然后尸气滋养到一定程度,爆炸泄露,迅速扩散,只要吸上少许,哼哼,至少能一网打尽!”
“不得不说,这尸气可真实用!”
陈煜舔了舔嘴唇,微微笑了出来。
可是他没有察觉到,后颈处那颗微不足道的小黑痣,忽然有些“骚动”起来,像是一点凝练的烟雾,或是一点黑芝麻糊,总之不如以前那样“安静”。
它在动。
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
陈煜本人并没有任何察觉。
他还在制定计划。
计划第一步,先要有个尸体。
尸体从哪里来?
“既然没有,谁便找个倒霉蛋不就有了么?”
他们这些小帮众,武力值很平庸。
悄无声息地干掉一个,对他来说,不要太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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