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暧昧的政治——闲说西汉二百年》东海孝妇

    东海孝妇的故事出于《汉书·于定国传》,发生时间已无从稽考,大抵可定为武帝时期。初提这个故事可能知者甚少,其实它历代流传,逐渐丰满,至元代衍变为大戏剧家关汉卿的名剧《感天动地窦娥冤》,那已是蜚声中外的杰作了。
    东海乃西汉时徐州一郡,下领38县,大致相当于今山东南部及江苏北部一带,治所在今山东郯城北,亦是当时文化中心之一,所以流传下甚多的故事与人物。
    且说东海某地有一孝妇,婚后无子,丈夫又早早死去。她见公公也已谢世,婆婆孤身一人,难以度日,甚为可怜,便立志不再改嫁,谨身侍养。那时对妇女的要求远不如以后那样苛刻,贞节观念也远不如后世那样讲究,像汉武帝的生母便是先结婚与人家生过一个女儿的,再被她父母强要回来嫁给太子,人们也无以为异。所以东海孝妇不是受制于习俗而纯从人的同情心、责任感等出发来决定不再改嫁,这种道德自觉确实让人非常佩服。
    这位婆婆也是很为人家着想的人。她为自己风烛残年拖累一个如花少妇,很是惭愧,几次想把媳妇改嫁出去,都遭媳妇拒绝。婆婆跟邻居深叹:“媳妇养我勤且苦,她的命真是可怜,无子守寡,将来有何依靠?我自己已老了,这样拖累年轻人,真是何必!”看着媳妇的辛苦和挂念媳妇的来日,婆婆一天下了狠心,上吊自杀。不料婆婆有个已出嫁的女儿,是个刁蛮不讲理之人,奔丧既毕,便直指这孝妇为杀人凶手,上官府告发。官府遂拘捕孝妇,孝妇当然不服,于是上堂一顿酷刑,辣手摧花,可怜如花似玉的少妇,顿时血肉模糊。吃打不过,少妇只得承认。杀人案件既以勘破,恶吏整理好全套文书档案,上报到东海郡的法律机构。
    在郡中掌管法律事务的是于公,他在当地以公平著名。据说那里被判刑的罪犯,如是于公经手的,总是心服口服,无甚怨言。于公接到这桩案子,心生疑惑。从案情看,此少妇丧夫已十来年,要改嫁婆婆早已同意,要谋财家徒四壁无财可得,根本没有丝毫犯罪动机,何况她供养婆婆长久,孝名远著,更不会做出此等事情。于公向太守禀报自己的看法,太守则以少妇供词回答。中国古代一直不禁对犯人施加肉刑,尽管有路温舒等人知道“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的实情,但是对屈打成招的后果在法理上从未有过周密的考虑,所以太守一固执己见,于公说干喉咙也无济于事。但于公实在无法执行,于是抱着此案档案,嚎啕痛哭于大堂上,哭毕,辞官急去。太守则将此女活活诛杀。
    怪的是东海郡从此大旱,绵延3年,民不聊生,太守因而调任。新官上任,先通过卜筮来推测上天为何降罪。闻讯赶来的于公曰:“3年前有一孝妇冤案,从案情看,孝妇定无罪,但是前任太守一定要杀了她。问题大概就出在那里罢。”新任太守于是杀了牛,亲到孝妇墓上祭扫,并立碑为志。立时,从天普降大雨,当年全郡五谷丰登。
    在这个情节曲折、富有传奇色彩的故事中,最主要的角色却是天。天虽无言无行,却无所不知,无所不在,无所不为。天洞悉人世间的奥秘,更惩治人世间的罪恶,保证正义的伸张。更有甚者,在古人的心目中,天还能选择人世的统治者,以吉兆宣示天子的仁德,以灾祸显示天子的失于正道。畏天敬天,乃古代人行事之根本法则。上古的《尚书》中《汤誓》记载,商朝开国之君汤欲伐夏时说:“有夏多罪,天命殛(诛杀)之”,“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前往讨伐,使夏朝归于正道)”;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季氏》)。晚到元代的关汉卿,写《窦娥冤》时还有这段著名的曲词:
    有日月朝暮悬,有鬼神掌着生死权。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可怎生糊突了盗跖颜渊。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天地也做得个欺硬怕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作天。哎,只落得双泪涟涟。
    后人常常夸赞关汉卿在此对天地鬼神的控诉,殊不想天降6月飞雪,终促成窦娥沉冤昭雪,“你道是天公不可期、人心不可怜,不知皇天也肯从人愿”,毕竟还是天英智神明。所以在今天看来无聊之极、小事一桩的骂天斥地,在古人则成为不得了的狂悖恶行,《汉书》写上官桀之子上官安,在儿子病死时,仰面骂天,这一事已足证此人该杀之极,我们也可凭此窥见当时之流行习俗。
    当然,天道神明的观念随着时光的流逝慢慢退潮,也是铁定的事实。汉代还相信皇帝真是天的儿子,后来这种神圣性就逐渐消退,宋以后更是人事化。尤其是20世纪以来,现实权威全面推行,科学和现代理论普及,中国可以说基本摆脱了天地鬼神的传统观念。但是,这种迷信的驱除是否就一定有利于善行等事在社会中的推广?稍有知识的人士当然会作否定的回答。其实道理非常简单:许多古人本也不相信天地鬼神之说,只是人世又靠什么去维持?——法律?道德?……在法律和道德后面实在还有一个更大的前提,那就是正义。但是正义不可捉摸,无影无踪,它依靠一系列生活习俗、流行观念、理论体系等慢慢铸成,而且随时代而大幅度变化,对迫于生计、无暇深思的平民百姓尤其缺乏硬性的约束力量。所以天地鬼神之说才得以萌发盛行,借无所不在的神来维系正义,一方面以此制约最高统治者,一方面规范芸芸众生,这样最节约交易费用,也最具有威慑力。后来佛学传入中土,正统士大夫虽然恪于传统理智观念,不愿接纳,但他们也知道对百姓来说地狱轮回之说更为有效,更能约束普通人的恶行,也就放任不管,甚至暗中推波助澜。明末清初的思想家、文学家魏禧已一语点破:“刑赏穷而作《春秋》,笔削穷而说地狱”,就说出了对这种非理性制约方式的需要。因为在这种迷信观念下生活,恶行必遭惩治,善行则有好报,人人更为放心,也更为放松,可以争做善事而不做或少做坏事。东海孝妇的故事,就是最好的例证。
    在迷信已被基本驱除、尼采宣布“上帝已死”的今天,自我约束已经成为当代世界的首要难题。灿烂星空在我上空、道德律令在我胸中毕竟只是至圣大贤的崇高境界,自觉的道德修养对芸芸众生来说更为遥远。当然科学等领域的发展使得神道设教成为永远的陈迹。问题是如何才能造成普天之下奔走于生计的普通平民的道德自觉?在东海孝妇和《窦娥冤》之后,我们又能做些什么?相信这是时代对人文学科工作者提出的首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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