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顺治十四年》第三十六章 红狐狸

    月的北京,正是乍暖还寒时候。
    一会儿寒流来袭,天气冷的要死,屋里得放火盆暖着。一会儿天气转好,不冷不热的凉爽天,让人觉得十分舒服。
    十月是打猎的好季节,过冬前的猎物最是肥美。南苑开始举行数次小规的狩猎活动。
    骑射是满人立国之根本,他们将围猎活动作为军队训练的一种特别方式,从上到下,对狩猎俱是十分热衷。南苑位处京师,无论占地的规模,还是猎物的丰富,都无法与东北的围场相比较,但是做为小范围的跃马弯弓还是活动得开。
    陈旭日是第一次参加,此时他骑马已然似模似样。
    他于骑射一道上只能说初初入门,这有赖于两位好师傅的指导。布日固德已然离京远上,另一位少年师傅费扬古倒是策马跟在他身边。
    草长树茂,周围时不时传来兴奋的呼声喊声,间杂着马匹的嘶鸣声,弓箭离弦的声音,猎物的奔跑声……听着就觉得十分带劲,恨不能立刻催马上前,参与其中,大展威风。
    陈旭日情绪被带动起来了,却是很有自知之明,忍着没往前冲。他呀,马儿跑动时,腾出一只手来,稍微做些动作勉强倒也使得,谈到弯弓猎取奔跑中的活物,却是远远不及。
    望望左右,别人已经分散着进入林中狩猎,不由得有些心急,催促道:“小师傅,不用在意我,我呀,就是凑个热闹,骑马在边上溜达溜达,就我现在这两手本事,离骑马打猎还差的远哪。你别管我了,快去显显真本事,我这还等着你多打点猎物回来,一道沾个光,混点好东西来吃。”
    今日里参与狩猎的,大半是各家府里的少爷,以未成年十多岁的居多。
    少年人争强好胜之心最强。无不憋着劲想要射个大地野物。至不济。也些收获显摆一下本事。空手而回最是丢脸。
    若论骑射地真本事。费扬古实是其中拔尖地。不过他没有丁点张扬之心。更无意逞能。闻言回头笑着道:“不急。时间足够充裕。咱们总不会落地两手空空。既然得你叫我一声小师傅。我就得对你负责到底呀。平时练箭。对着地是固定地子。这会儿才是动真格地。你别在一边只瞧着别人尽兴。自个儿动手射上几箭试试。我在一旁盯着。有些姿势也能趁机给你提点提点。”
    陈旭日轻催马蹬。驭马向前小跑着跟上他。“那感情好。呵呵。我也正有些手痒。”
    “刀箭无眼。注意着些。别被误伤……”
    陈旭日嘴里答应着。分出一部分注意力控马。一边用眼睛往四下寻摸。开始寻找猎物。
    草丛间偶尔跳起受惊地野兔。连蹦带跳一溜小跑找隐蔽地安全之地藏身。陈旭日数次举弓。都不得不遗憾地放下。不行。兔子跑地太快了。他又骑在马背上。很难找到准到。也试着射出了一箭。离目标太远。不是射兔子。根本就是吓兔子呢。
    “开弓靠弦,虽有一定之规,同样因人而异。最要紧是根据自个儿的身体和使力习惯,找到最恰当地推弓勾弦之点……”
    费扬古给他做示范,“你看,要这样做——”拉满弓,眼睛微微眯起,突然松弦,箭矢刺破空气,正正钉在一只灰色野兔的脖子上,力道不减,直把它钉到了地上去。
    陈旭日受教,开始试着左一箭,右一箭的往外射,总不得目标,而费扬古那边,只偶尔动动手,就已经收获了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心里渐渐也有些着急。
    “哈哈,射中了!”
    终于,有一箭射中了一只野兔子的**,许是力尽的关系,许是未中伤要害,野兔未能毙命,挣扎着往林子深处逃去。
    陈旭日当然不肯放弃好容易射中地猎物,策马跟着追下去。
    “等等——”费扬古突然叫出声。
    前面树丛中传来晰晰簌簌的响动,须臾,里面竟然钻出一头雄鹿,头顶着略有些分叉的支角,体型劲瘦。这一头不知是经验不足,还是被人追着逃到这里,一时昏了头,见到他们,竟立在原地呆呆停了一停,温润的色大眼好像两颗光滑的玻璃珠子。
    片刻后便掉转头,往另一边疾驰。费扬古已经弯弓待射,却是不知为何,顿了一顿,又放下手,只是望着雄鹿三跳两跃,活泼的背影很快消失在丛林深处。
    陈旭日不禁扼腕,眼巴巴瞅着它跑远,“小师傅,你怎么不动手?”
    费扬古拍拍马鞍旁的猎物袋,“这些够咱俩吃的啦,那只鹿太大,我也未必能行,就算侥幸得手,带着也是累赘。你不想再往前走走,亲手射一只猎物啦?”今日主要的狩猎区尚算是
    安全区,进林子前,他们把随待地侍从留在外面。
    这时候那只受伤的兔子早不知道藏到什么地方去了。陈旭日稳稳神,平复了因狩猎而起的兴奋心情,“有道理,我现在还真有种感觉,觉得我肯定能亲手射杀一只猎物。”
    他嘴上虽然笑的开心,心里却是微微点头。
    这费扬古,果然是大将之才,生性沉稳,没有一般满族少年的任意纵横之意气。单以谨慎而论,与其姐董鄂妃不愧是同胞之亲。
    “马上就入冬了,再过不久就该穿冬衣了。我想射只白狐,给四阿哥做个祅领,不知道今天有没有运气。”隆兴被册立为太子,又是顺治最心爱的儿子,想要什么样的皮毛自是应有尽有。只是他做舅舅的,总是想亲自尽一分微薄之力。
    “林子里倒是有狐狸,”陈旭日仔细回想着,他跟布日固德在一块时,曾经多次往林子里走,不止一次遇见过狐狸的影子,“一定要白狐么?那就不容易遇上,真得看运气了。其实火狐狸也错啦,太子爷皮肤白,红色的毛领衬托着,一定很好看,冬天嘛,红色透着喜气,看上去就觉得暖和。”
    费扬古喜欢白色,一直觉得冬天地夹祅,边上滚着一圈白色的狐狸皮毛最是相宜。不过听陈旭日一说,在脑子想一下那画面,觉得十分有道理。遂点头道:“火狐狸也不比白狐狸容易遇见,遇上哪个是哪个,看咱们的运气吧。”
    这两个人不急不徐的在林子里转悠,中间遇到过几拨人,相互打个招呼,也就分开了。
    陈旭日对各府里来的世子少爷们认得地没几个,没有人专门在一旁提醒,他连对方是哪个府里出来的都认不得。
    努尔哈赤光儿子就有十三个,天生天养地,个个都活到成年,儿子再生儿子,子子孙孙繁衍,到现在宗族愈庞大,人数众多,虽不是个顶个爵高位显,单是宗室的出身,就非常人可比。十来岁地少年郎不乏其人,不用划拉就有一堆。
    费扬古倒是认得大半,他在旁边给陈旭日做介绍,陈旭日也记不大住,什么谁的孙子谁地儿子的,匆匆点个头,错身而过就是。
    倒是一些人听说是他,都露出几分好奇的意思。陈旭日隐隐约约还听得有个习惯高扬着下巴斜眼看人的少年,跟身边的人嘀咕,大意是他们统共就打了那么两件猎物,真是不嫌寒碜,以前总听人夸费扬古如何精于骑射,原来不过是个绣花枕头罢了,传言实在过于夸张了……旁边的人却是回道,说不定被那个姓陈的给带累了,他只怕连马都骑不大好,笨手笨脚的,都把猎物给惊跑了,云云。
    到最后,陈旭日终于收获了一只野鸡。他不贪心,已经心满意足了,倒是费扬古想要的狐狸一直都没影儿,不管是白狐狸还是红狐狸,大的没碰上,小的也不见一只。
    “看来,咱们今天的运气不怎么好。”费扬古有些失望,勒住马道:“回去吧,看下回有没有机会再说。”
    “听说这狐狸最是狡猾,大概也最难猎到吧?”陈旭日安慰他,一边驭马,一边犹不死心的往四下里张望。
    眼角余光,突然瞅见一个火红的影子往这边跑来,“啊,火狐狸?”他有些惊喜的叫出声。果然是一只红色的狐狸,瞅见他们,拐了个弯,斜刺里插进去继续往前跑。
    声音未落,费扬古已经一踢马腹,往那边追过去了。未几,从火狐狸跑过来的方向,传出了杂乱的马蹄声,一个孩童颇清脆的声音叫道:“往那边去了,快追……”
    费扬古取箭在手,马儿奔驰中,已经瞄准了猎物。陈旭日落后他一个马身,看得清楚,这回他极其认真,动作虽是从容流畅,可是弓满欲的瞬间,那种含而不吐的压迫感,竟如洪流将泻泰岳立崩,能把周遭的空气都凝固,伺机良久,终于弦动。
    当他被身后的马蹄声引得回头张望,再回过头来时,费扬古已经把猎物拾到手中,反复检视一番,脸上露出了十分的欢喜道:“狐皮没有受损。”
    陈旭日接过手一瞧,果然好箭法,箭是从红狐狸的双眼间射入,只流出不多一点血渍,皮毛丝毫无损。
    “喂,那是我的猎物——”
    追过来的一行人中,一个十岁左右很是精神的少年有些不满的叫道:“我们找了大半天,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一只红狐狸,我答应要送给三阿哥……”
    陈旭日轻声问费场古:“他是谁?”
    “耿聚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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