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早早也痛快,她正愁还不了冷毅煊的人情呢,冷毅煊就主动找沈早早帮忙。
不过是一套衣服,沈早早哪能弄不出来。
把衣服寄出去之后,沈早早才表示,念大学跟进部队果然不太一样。
真进了部队,就老老实实穿迷彩服吧。
别说什么风衣了,最普通,自己的衣服,都很少有机会穿。
白色背心和迷彩服,那才是当兵的标配。
“如羽,你看这裙子喜欢吗?”
蒋明丽带着应如羽去店里新开的女装店逛逛。
对于这家新开的店,蒋明丽好奇很久了,听说这家店很特别,衣服还好看,里头卖衣服的售货员更是特别有礼貌。
怎么说呢,同样是花钱买东西,去那儿花一笔钱,你会觉得花得心里相当舒服。
“好看。”
应如羽心情再不好,也得打起精神来应付蒋明丽。
更何况,蒋明丽手上这条连衣裙是真的好看,是那种水蓝色。
“那你去试试,还是直接买,蒋阿姨送给你。”小姑娘,就应该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如羽这么漂亮,只要毅煊的眼睛没坏,会知道挑谁的。
男人,还有不喜欢漂亮女人的吗?
女人的模样啊,三分靠天生,七分靠打扮。
不然的话,哪会有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句话?
应如羽笑得没什么力气:“蒋阿姨,还是别那么浪费了,我家里有好多的衣服。”
不是真的不想买新衣服,是应如羽这会儿不敢买新衣服。
但凡是能让她分心的东西,她爸妈现在都不许她接触。
今天还是她妈好不容易答应她,让她出来陪蒋阿姨逛个街,放个风,稍稍地轻松一下。
但等她回到家里之后,她答应了她妈晚上必须再多做两个小时的题目才行,算了补了逛街浪费的时间。
像这种买新衣服,费心思在打扮身上的事,应有容和任晓闻是相当排斥。
应如羽要是哪一天敢为了要穿哪一件衣服,犹豫不定,浪费时间,任晓闻二话不说,把让应如羽犹豫的那几件衣服,全给丢了。
以前,任晓闻也觉得,自己就这么一个闺女,长得还那么好看,她不把闺女打扮得好看一点,还能把心思用在谁的身上。
男孩子要穷养,女孩子要富养,说的不就是这个道理吗?
但现在,任晓闻已经完全改变想法了。
吃饭、穿衣,这种事情越简单越好,复杂了,女儿的心思就被分散了。
正因如此,应如羽对眼前这条连衣裙再动心,也不敢真的一口答应让蒋明丽给自己买了。
逛街买新衣服,这原本是应如羽最喜欢的活动项目。
现在,只能看不能买,哪怕是见到再让自己心动的漂亮衣服,她也只能忍着,这种感觉,太痛苦太痛苦了。
就在应如羽感觉着自己的一颗心都在滴血,埋怨应有容和任晓闻带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一点都不爱她的时候,她见到了一个令她十分痛快的人。
这个人,不是别人,而是沈早早。
“你怎么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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