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锦月回了自己的屋子,打开梳妆台的抽屉,从中拿出来一支钢笔,还有一瓶墨水,放在了迟睿的书桌上。
迟睿见过钢笔,但他没有用过,他拿起来翻看着“这钢笔很贵,你给我买的?!”
钢笔需要三个大洋,墨水需要一个大洋。
花锦月打开钢笔,教他如何使用钢笔,打开墨水,拧开前头,捏着软管吸水。
然后拧上,不出水了,甩两下,接着教他如何握钢笔。
把钢笔递给迟睿,他学的快,照着花锦月教的,很快就学会了,如何给钢笔吸墨水,如何握笔。
他郑重的捏着钢笔,在宣纸上写下了希芸二字,娟秀大气,很漂亮的字体。
字体小,字迹清晰,鞋写字速度快,能省不少纸和墨水。
花锦月说“毛笔可以用来练毛笔字,钢笔写字就比较快省力省纸,用来写文章最合适”
迟睿“钢笔很好用,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比钢笔和铅笔更好用的笔”
花锦月的脑海中浮现了三组词语,圆珠笔,油笔,自动铅笔。
“当然会有,迟睿,其实咱们的老祖宗早就用铅笔了,只不过我们没有普及,只在文人之间使用,也就没有流传下来,你觉得我们做自己的铅笔怎么样?”
迟睿笑了笑“关键是咱们没有技术,若是你能做成铅笔,我来办厂,咱们我四你五”
花锦月想了想“可以,据我了解,铅笔不是用铅,而是用石墨制作,等我学了技术咱们就办厂”
迟睿高兴嗯了一声“咱们有自己铅笔了,不用在买别国的”
“实业救国”花锦月解释“是张謇极力宣扬实业救国论,我们虽然没有多大的本事,不过尽我们所能去做便足够了”
迟睿怔住了,注视花锦月的目光都不一样了,带着尊重“我今天才真正认识你”
花锦月轻笑一声“咱们两人很像,一起努力”
迟睿闻言哈哈大笑。
这是她来了迟府,第一次见到迟睿笑。
迟睿挑灯夜写,花锦月在一旁掌灯,等他写完了,她在拿过来看,指出不足之处。
直到凌晨,迟睿才写出来一篇让她满意的文章,她欣喜的说“就这篇了”
迟睿眼底疲惫,眼圈青灰,打了一个哈欠。
花锦月也跟着打了一个哈欠,把文章放在书桌上“迟睿,你明天就照着这篇写,今天先休息一天,我们明天再去”
迟睿点头应了一声,出去交代门口的丫鬟,没有他们的传唤,任何人不准过来打扰。
他们是真休息,在丫鬟们还有在迟母的眼中,理解成了另一种意思。
迟母那叫一个高兴,她可以抱孙子了。
第二天,迟睿还专门让你买了两身学生装回来,他把女装给了花锦月。
上身是浅蓝色的长袖短旗袍,下身是黑色百褶裙。
迟睿则是一身灰色的中山装,别看他二十出头,穿上学生装还真有几分像学生。
花锦月换上衣服,她的年纪面相本来就小,所以比迟睿更像是学生。
散开用簪子挽住的头发,扎了两个麻花辫,花锦月跑到镜子里看了一眼,还不错。
迟睿在后面看着她,也走过去照了照镜子“我也不错,我像不像学生?”
花锦月点头“像”
迟睿说“要是我有事了,不能去学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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