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暮晨光》1

    1
    楔子
    2009年3月20日深夜。
    这一刻,这片美丽的南中国海看起来更像是一块巨大的黑色绸布,没有边界,望不到尽头,就这样远远地向四面八方铺展开去,与没有星子的夜色完美地相连,仿佛没有丝毫的缝隙。
    也不知是第几轮了,二号搜寻船的马达持续“突突”地响着,划破了原本宁静得近乎诡异的夜。
    马达声有规律地由远及近,再由近及远,船头的探照灯左右摆动,在空中形成一道极强的弧形光束,伴随着从扩音器中传出去的有力的呼喊声,在这片海域上来回了许多遍。
    可是,并没有任何回应。
    除去船体经过所掀起的白色浪花,一切都是那样的平静,似乎他们才是这里唯一的不速之客,似乎在几个小时之前这里什么都没发生过。
    刚下过一场大雨,湿腻的甲板泛着淡淡的铁锈味,与海风里的腥气还有柴油味混和在一起,闻得久了令人几欲作呕。
    特别机动部队的徐天明从船舷的一侧走过来,很快就看见立在灯下的那个女人,她穿着一袭黑裙子,轻薄的裙角在风中猎猎摆动,犹如一片随风欲舞的黑色羽翼,仿佛下一刻就会真的飞起来一般。可是脚步却很稳,在这样的天气里似乎也并不觉得冷,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强烈刺眼的探照灯的余光偶尔落到她的身上,将那一截露在外面的颈脖和肩胛照得莹白如同玉石,幽幽发着光。
    似乎是听到脚步声,她很快回过头,徐天明不由加快步子走上前去,犹豫了一下,才叫她的名字:“方晨……”然后便停下来,摇了摇头。
    她看着他,目光倒是很平静,在夜色中隐隐闪烁:“什么意思?”
    “我们决定返回头。这一个半小时是最佳搜救时间,可是却连半个影子都没找到,再这样耗下去恐怕也没什么结果,所以船要返航了。”
    “至少你们刚才发现了碎片,不是吗?”
    “是的。可是,也只有碎片而已。”徐天明仰头看了看漆黑的夜空,深吸了口气,压下心中的那抹不安,不得不说:“刚才的那场暴雨大大增加了搜索的难度,很多……”顿了顿,他才直视着那双漂亮得令人惊艳的眼睛,继续道:“很多东西都会被冲走,应该也包括他。”尸体两个字,终究还是没办法当着她的面说出口。
    方晨愣了愣,其实在这段搜寻的时间里,她并不是没有想到过这个结果,但如今从徐天明的口中说出来,她才发现有点残酷。
    船已经调了头,在单调的马达声中朝着对岸码头驶去。
    她站在那里,所有的头发都被高高挽在脑后,便愈发显得一张脸孔精致异常,在黑夜的映衬下犹如完美的雕刻塑像。
    她静默了良久,才终于动了动被风吹得冰凉的嘴唇,“你觉得他已经死了,对吗?
    她的声音本来十分好听,可是此时却带着一丝凉意,徐天明亲眼见证了她由开始的惊惶到此刻的镇定,一时之间竟也摸不准她的情绪,只能出于职业本能地回答:“根据目前掌握的线索来看,不排除这个可能性。”
    “可是我不相信。”她摇了摇头,说:“也许真如你说的那样,他被冲走了,可是,我不信他会就这样死掉。”
    徐天明沉吟了一会儿:“你的意思是说,还要继续找下去?”
    “放心。接下来的事我不会再麻烦你,今天你尽到你的职责就已经够了。”在这样的情形下,她发现自己竟然还能笑一笑,“谢谢你。不过,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活要见人,死要见尸。除非让我看到他的尸体,否则我会一直找下去。”
    咸湿冰冷的海风从两人中间贯穿而过,那些句子被吹得有些支离破碎,却又分明那么铿锵有力。
    徐天明不禁眯起眼睛,仿佛头一次这样认真地打量面前这个女人。认识她这么些年,终于在今天才发现,她似乎正变得和那个人越来越像,就连说话的语气和神态都有了几分莫名的相似。
    是因为待在一起久了的缘故吗?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呵,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眉宇间竟然有种凛冽的、不容质疑的决绝,也像极了那个在黑道上只手便能翻云覆雨的男人。
    过了半晌他才开口问:“为什么这样坚持?你想找到他,然后再回到他身边去?……可是,我还以为你并不爱他。”
    似乎被他问得愣住了,微一怔忡之后,方晨才转过身去,背对着他,那段修长优美颈脖□在低凉的海风中,乌黑浓密的长发随风扬起来,几乎融入在一片墨色的黑暗中。
    她的声音很稳,极好地掩饰了内心里的一抹惊慌与惶恐:“我不爱他,却也并不代表我就希望他死。不是吗?”
    时间倒退回一年前
    方晨到家的时候已经接近午夜十二点,周家荣的卧室门没关严,电视声从门缝里漏出来,里头分明正上演着热闹疯癫的综艺节目。
    她象征性地敲了敲门,然后没好气地说:“关小点声。”“你回来了!”床上的男人迅速跳起来,穿着他花里胡哨的睡衣睡裤就跑过来,“厨房里还有吃的,给你留了一份。”
    “不用,我只想睡觉。所以……”她指一指电视,意图不言而喻。
    遥控器就抓在周家荣的手上,他将音量调低了两格。
    “不行,再小声一点。”
    再小?再小就成默剧了吧!
    可是,谁让他现在寄人篱下呢?颇为怨念地看了看方晨,周家荣的手指还是不情愿地一边动作一边说:“其实这房子隔音效果不错,你在隔壁未必能听得见。或许你是有强迫症?所以每天回来第一件事情就是管我电视声音的大小。”
    “对,我不但有强迫症,我还神经衰弱,只要一想到隔壁有声音哇啦乱叫,我就睡不着。”她瞥他一眼,面无表情地拎着包回房去。
    啧啧,看来今天又在外面吃苦受气了。看着她的背影,周家荣突然又想起一件事来,“明天是周末,我叫了肖来吃火锅。”
    “随便。”方晨累得连手都不愿抬起来,直接用脚将门带上,“砰”地一声算是结束了这场谈话。
    可是偏偏睡不好。都已经累成这样了,却还是又一次在半夜里突然醒过来。
    方晨睁开眼睛的时候,周围安静得连一丝声音都没有,而且因为窗帘的遮光效果太好,屋子里一片漆黑。
    而她就躺在床上,眨了眨眼,异常清醒。
    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更加不是从恶梦中惊醒,就连她自己也不明白是为什么,几乎是从十九岁那年的某一天开始,便时常会出现这种情况。
    也不算是失眠,因为再过一会儿,她自然又会重新沉沉地睡过去。
    没有办法解释,就连医生也只能摇头。
    躺了一下,她还是起身倒了杯水,然后摸黑走到电脑前。
    二十四小时都开着机,此刻摁了显示屏的开关,屏幕立刻幽幽亮起来,荧光照在她的脸上,显得皮肤更加素白柔和。
    她打开邮箱,十指熟练地敲击着键盘,开始写信:
    ……我今天又醒了,醒之前好像做了一个梦,梦见你。也许是太久没有做关于你的梦了,其他的内容我都忘记了,就只有你的脸是清晰的。
    姐姐,我想你。
    而记得过去,她似乎从不肯叫陆夕一声姐姐。
    邮件发送出去的时候,电脑屏幕右下角显示的时间为凌晨两点四十三分。
    十分钟之后,方晨回到床上,重新睡着了。
    结果这一睡,便是直到大天亮。
    小区附近又有新开的楼盘,很早便有施工的声音隐约传过来,单调沉闷持续不断,业主委员会为此投诉抗议了许多次,最终却也只能以无奈的面孔悻悻收场。
    没办法,寸土寸金的今天,精明的开发商恨不得连一个角落都不放过,更何况这样的黄金地段。
    方晨拿被子蒙住头,心中实在气恼,又再迷糊了一会儿,结果等到睁开眼睛看到时间,这才陡然一惊。
    明明正值隆冬,背后却仿佛覆了一层薄薄的汗,有某种紧缩的凉意从后颈延伸至脑子里。
    手机里原本是设了闹钟的,也不知怎么的,今天竟然在睡梦中就将它关掉了,如今回想起来,却连一丝印象都没有。
    果然,刚刷完牙,老李的电话便如催命般地打进来,劈头就问:“你在哪儿?”
    随便洗了把脸,甚至连头发都来不及梳,自然也没化妆,她一边穿鞋一边说:“在路上,堵车。”
    临出门之前又看了眼周家荣的卧室,倒是关得紧紧的,想必还没起床。
    他是雷打不动的每天日上三杆才会出门,方晨有时很想不开,怎么人与人之间就能差这么多?
    赶到现场的时候,老李已经拿了录音笔隔着防盗铁门在做采访,她走上前去,正好看见被采访的当事人满脸气愤,唾沫横飞地指控:“……现在的那些奸商真没一个好东西!这地方我们一家三代住了好几十年了,凭什么他们说拆就拆?让我搬?门都没有!……”
    见到方晨靠近,那中年妇女稍微停了停,警惕而又狐疑地睨她:“你是什么人?”
    “记者。”方晨忙说,又指着老李:“我们是同事,这次专门来就城西开发拆迁问题做采访的。您继续说。”
    “哦,你们记者可是社会的喉舌,可要替我们小老百姓说说话声张正义!小姑娘你说,我们一家老小安安稳稳地住了这么些年,我两个女儿都是在这里出生长大的,现在他们居然要把这儿拆掉,推土机都开到家门口来了,这让我们以后怎么办?”
    “开发商不是承诺会有赔偿和补助吗?等以后房子盖好了,你们还是可以……”“那些都是没影子的事儿!”妇女迅速截断老李的话,往地上狠狠啐了一口:“什么赔偿安置协议,这些奸商的话我可不信!别说我不信了,就连我家八十九岁的老奶奶都不信!反正我只知道我们一家子在这里住得好好的,要往哪儿搬去?不搬!谁来了也不搬!……”
    最后说到激动处,人家干脆把手一挥:“你们回去吧!”然后大门就砰地一声在他们面前狠狠地关上,再也敲不开了。
    回报社的路上,闲聊之间老李就问:“如果换作是你,你会怎么办?”
    “有赔偿,又能以旧换新,为什么不搬?”方晨抽出纸巾擦了擦沾了一层灰的鞋面,想了想又说:“不过做钉子户似乎也挺爽的?断水断电算什么?天王老子来了也拿我没撤!这样一想,会不会也很有气概?”
    老李忍不住笑起来:“气概能当饭吃?不过刚才那杨二凤有句话倒是说对了,现在这些开发商还真是奸商,不但赚钱有一套,对付起这种顽固的钉子户来,手段也多着呢。你看着吧,或许过不了多久,这杨家也会跟着搬出去的。”
    “老李,你一杆子打翻了一船人。”
    “怎么,你还不信?”老李挑起眉毛,好笑地看着方晨,“你跑社会新闻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这类事情接触得还少了?难得还能这么天真,不容易啊。”
    “你别讽刺我。”方晨不以为意地笑了笑,“我只是认为,这世上的商人有99%是你口中的奸商,但好歹还有1%是好人。”
    所以晚上下班回到家,一眼见到肖莫,她就问:“肖总,请问你是好人么?”
    周家荣穿着他新买的真丝睡袍,趿着棉拖鞋从厨房里出来,微微皱眉:“小方晨,你是不是还没从记者的身份中解放出来?干嘛回家了摆出一副采访的架势?”
    她却沉下脸,“如果再敢那样叫我,明天你就收拾东西搬出去。”
    “你确实比我小。”周家荣无辜地反驳,又转头去找后援:“这女人越来越不讲理了。肖,你说对不对?”
    肖莫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里,姿态闲适,他淡笑不语地看了看方晨,然后才缓缓开口说:“我是好人。”
    “可是今天有人说你是奸商。”
    “哦?”他挑起漂亮的唇角,饶有兴趣地等着下文。
    “我今天采访了一个钉子户,据说你为了开发你的新楼盘,简直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回想起白天杨二凤那满脸鄙夷的称呼,方晨就忍不住想笑:“可是看在相识一场的份上,我还替你说了两句好话。”
    “多谢。”肖莫点了点头。
    “不客气。”
    “你这样信任我,我应该报答你。”
    “怎么?想要到时候送我一套房子?”
    “嗯,这个提议可以考虑。”他含了支烟在嘴里,烟雾背后的那双眼睛微微眯着,似笑非笑的样子,倒真有点像个奸商。
    “你喜欢住几楼?要多大户型?我交待下面给你预留一套。”
    结果方晨还没来得及回答,周家荣已经先跳起来,“什么?肖,你真要送她房子?我和你多少年的交情了,怎么也没见你这样为我着想过?”
    “我以为你现在住得很舒坦。”慢条斯礼地弹了弹烟灰,肖莫笑说:“要不咱俩换换?你搬我那儿去住。”
    “好啊。”要知道,周家荣垂涎那套奢侈的高层复式已经很久了。
    肖莫又笑了一下,看向方晨:“怎么样?你同不同意?”
    方晨却摇头,“不敢委屈了你,我这两室一厅的公寓只恐怕你连手脚都活动不开吧。”语毕又转向周家荣,凉凉地道:“如果不是看在你交高额房租的份上,你以为我愿意收留一只雄性动物吗?”
    直说得周家荣愣了愣,好半天才讷讷地问肖莫:“是不是我出国太久,国内的女人都已经败金到这样露骨的地步了吗?”
    肖莫却只是哈哈大笑。
    顺着他的目光,周家荣眼见着方晨钻进厨房去拿碗筷,他突然压低了声音问:“你该不会真对这女人有兴趣吧?”
    肖莫又吸了口烟,才好笑地看他:“否则你以为我真的这么闲,会来吃你做的火锅?”
    肖莫又吸了口烟,才好笑地看他:“否则你以为我真的这么闲,会来吃你做的火锅?”
    这下周家荣不禁有点郁闷了,多年的老朋友,结果遇到美色当前,也变得这么刻薄。
    当然,其实他知道肖莫一向都很刻薄,不过这次因为方晨,竟然连他堂堂大厨的手艺都被贬低了。
    所以他说:“可我看不出她有哪里好。”
    “她又有哪里不好么?”肖莫漫不经心地反问。
    “关键是,她似乎不是你向来喜欢的那一型啊。”
    肖莫的女人多如过江之鲫,不过风格倒是难得的统一,全是妩媚又火辣的小妞,偶尔在酒吧里见着,一个个都似派对女王,性格开朗不说,饮酒划拳也是无一不精。
    而方晨……在周家荣看来,多半时候都是正统的白领形象,走路做事包括讲话的神态全都正经而又严谨,怎么看怎么像是从小就被约束□得老老实实的女孩子,就连男性朋友都没往公寓里带回一个来。
    这样子的方晨与那些女人一比,简直传统得不像话。
    所以他很怀疑,肖莫怎么突然就转了口味呢?
    几位钉子户的采访被报社刊登出来之后,不出所料地,很快就成了大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最后报纸还专门在第四版上辟了一块位置,好让来信来电的热心群众们一抒己见。
    而在茶余饭后,报社的同事偶尔也会互相讨论。
    “这种拆迁纠纷近两年倒是愈演愈烈,只是最后胜利的一方始终不是老百姓吧。”
    “其实就是钱呗……小老百姓们还能图什么呀?只要赔偿协议真能履行到位,也没必要花那精力和工夫与政府或开发商斗智斗勇啊。”
    “嗳,听说现如今那几家钉子户联手合作,红底白字的横幅都拉到楼顶上了,说是要誓死捍卫权利什么的,热闹极了。”
    “……”聊得正起劲,结果方晨突然接到一通电话,不得不立刻赶到市立医院去。
    医院走廊上永远充斥着行色匆忙的护士和家属,到处都是消毒水的味道,她好不容易寻到1311号病房,一进门就看见杨二凤坐在病床边,面色愠怒。
    那是间公共病房,六张床位挤在一块儿,空间越发显得狭□仄,
    见到她进来,杨二凤立刻站起来,张望了一下:“咦,就你一个人?”
    方晨说:“是你打电话给我的同事老李?他今天正好有任务在郊区,没办法赶回来。”
    “哦,不过你来也是一样的。”杨二凤指一指病床上的人,“你瞧,我们家老太太被那些人害成什么样儿了!”
    快九十岁高龄的老人家此刻正紧闭双眼半卧在床上,一张苍老瘦削的脸几乎完全陷进灰白的枕头里,右手手腕上覆着绷带纱布,或许是因为疼痛难忍,嗓子眼里不时发出微小持续的哼声。
    方晨一愣,“怎么回事?”
    “还不是那杀千刀的房地产商害的!”
    心里不禁咯噔一下,方晨皱着眉说:“请您讲清楚一些。”
    于是杨二凤好歹暂缓了口气,却仍旧咬牙切齿,把事情的经过略微描述了一遍。
    原来是因为家中再一次突然断了电,结果正在浴室里的老太太没看清脚下的路,被一塑料脸盆绊了一下,幸亏及时扶着洗手台才不至于摔倒,手腕却还是轻度挫伤。
    “你们是记者,这两天的报纸我也看了,我觉得这次的事情可不能就这样算了,你们再报道出去!要让大家看看那些人到底有多作孽!”
    稍微安抚了一下她的激动情绪,方晨走到外面去给老李打电话,可是还没来得及拨号,就见肖莫带着几个人从电梯处走了过来。
    “你怎么在这里?”肖莫似乎有些吃惊,可是很快便又明白过来,朝那病房里面看了一眼,只说:“能不能等我一会儿?”方晨收起手机,对他做了个请便的手势,然后退到一旁去。
    她没想到肖莫这次会为了杨二凤家的事亲自出面,而且动作这么快,带来的几个人也都衣冠楚楚气质斯文,看起来倒像是公司里的中高层员工。
    他们进去之后顺手关了门,所以她也不知道他打算如何处理这件事,只是在外面等了约莫十来分钟,肖莫才率先走出来。
    他的神色仪态再自然不过,一只手插在西裤口袋里,朝她微微一笑,“要不要和我一起走?”
    方晨想了想,说:“那我进去打个招呼。”
    杨二凤还站在床边,只是方才的气势显然已经尽数收敛,她冲着方晨笑了一下,嗓门倒还是很大:“实在不好意思啊,麻烦你跑了一趟。”
    方晨说:“没事,这是我的工作。”
    杨二凤却匆匆打断她:“哎,不管怎么说,我都该感谢你。我家老太太没什么大碍,医生刚也说了,休养几天就会好的。”忽又瞅瞅门外,声音刻意低了下去,似乎有些尴尬:“其实刚才我也是气极了,说的话你也别当真啊。”
    方晨看着她,“你的意思是?”
    她支吾了一下,才说:“其实就是件小事,但是我看那肖总人挺好的,还安排了待会儿给我们换间病房呢……”
    几乎立刻明白了她的言下之意,方晨只得点头:“那你好好照顾老太太吧,单位事情多,我就先回去了啊。”
    “哎,你慢走。”杨二凤在后头笑嘻嘻地送了两步,这才折返。
    肖莫带来的两辆车一前一后均速驶在宽阔的车道上。
    有一阵子,车厢里似乎静谧得不同寻常,所以他突然侧过头问:“在想什么?”
    方晨怔了一下,才说:“杨二凤是不是肯搬家了?”
    “嗯,基本同意了。”
    他的语气云淡风轻,仿佛只是解决了一个最不起眼的小问题,可是她却不这么想,甚至在心里有些感叹:“只用了短短十来分钟,你就说服了她?”说服了那个最顽固的钉子户?而她分明记得之前的杨二凤在捍卫自己领土的态度上是多么的坚定。
    可是肖莫却笑了笑,愈加轻描淡写道:“多说无益,我只是给了她最想要的,如此而已。”
    “钱吗?还是别的附加许诺?既然这么轻松,你或许可以更早一点就将它解决掉。”
    “可是只有现在这个时机最好。”修长的身体舒展开来,他姿态放松地靠在宽大的后座里,低头拂了下袖扣,慢悠悠地说,“因为我是个好人,所以应该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出现。”
    “不,”方晨却摇摇头,脸上露出了悟的神色,一字一句地断定:“你确实是个奸商,不折不扣的奸商。”
    只停了片刻,车厢里便响起清朗的笑声,对于这样的评价他仿佛根本不以为意,只是哈哈大笑,窗外的风景交错变幻,光影衬在那张英俊的脸上,犹如会流动一般地跳跃。
    过了一会儿,他收住笑意,转过头说:“你的直率很令人喜欢。”
    “谢谢。”
    “晚上有没有空?我想约你。”
    “做什么?”她停了停,兀自镇定地问。
    他却似乎被她问倒了,因为很少碰到会这样反问他的女人,只见修长的手指在膝盖上有节律地点了两下,然后才说:“你一般约会都做些什么?”
    谁知她竟然一本正经地回答:“我没约会过。”
    他几乎不能相信,着实愣了一下才又啼笑皆非:“看来你周围男士们的眼神不够好。”
    车子在报社外面缓缓停下,他降下车窗,手肘搭在上面,仿佛仍旧迷惑不解的样子:“你没骗我?”
    方晨倒是脸色如常,整了整衣角,说:“如果需要骗人,那也应该说自己情史丰富才比较有面子,不是么?”
    “嗯,似乎是这样。”他摸着下巴思索。
    “不过我今晚没空。”
    “那么改天如何?”
    “再说吧。”她朝他微一摆手,“我走了,拜拜。”
    直到她一路小跑上了台阶走进大门,肖莫才靠回椅背里兀自笑了笑。
    有意思!
    他想,或许她确实和他以前交往过的女人都不一样。不过,显然却更加有意思。
    晚上方晨与苏冬一起去看了场电影,虽然主要是为了体验新开放的环球影城的音效到底有多好,可是那部片子制作的水准实在不算太高,只看到一半两人就已经恹恹欲睡。
    最后中途退了场,又商量着去哪儿宵夜,站在夜里灯光辉煌的大马路边上,一个骑摩托车的小年轻染着黄毛,刻意从她们面前放慢了速度驶过,还不忘回头多望上两眼,目光里尽是□裸的轻薄。
    方晨不由皱眉,说:“我早讲了,你穿得太暴露了。”
    苏冬低头看看,丝毫不以为意:“要看就让他看好了。这样也叫暴露?那我手底下那些人岂不是衣不蔽体?”
    方晨轻微哼了下:“我看也好不到哪里去。”
    “可是男人们喜欢,只要他们喜欢就行了。”苏冬眯起眼睛抬手捋了捋额前的刘海,即使这样一个小动作都能显得风情无限,润泽嫣红的唇角微微往上一翘,却仿佛带了些嘲讽的意味:“无论做哪一行,赚钱总是不容易,想得到自己需要的,就必须付给对方他所想要的,听起来倒是很公平对不对?可是要知道,大冬天还要穿着低胸装和迷你裙,其实也是需要勇气的。”
    “冬冬姐,你真是个体恤手下的好老板。”方晨看着她笑眯眯地说。
    好老板苏冬就问:“那么你要不要投奔我门下呢?看在多年交情的份上,给你的抽成可以适当提高一点。”
    方晨一口回绝:“不要。”
    “看,说明我还是不够好,没能让你动了跳槽的念头。”苏冬一摊手,转身便拉她上了稳稳停下的计程车,一路朝着最近的大酒店驶去。
    后来方晨不禁纳闷,最近怎么总能和人扯上此类话题呢?
    商人肖莫说,“我是个好人”,然后觑准时机,毫不含糊地利用了别人的弱点,成功并轻而易举地达到自己的目的。
    而苏冬,竟然在数着大把钞票的同时,还能做个善良的妈妈桑,偶尔顾虑一下手底下那些年轻小姑娘们穿不暖的苦处。
    就如大学毕业后找到第一份工作的时候,上司告诉她:“在这个社会里大家各凭本事各取所需,计谋是必须的,手段是难免的,所以没有明确的黑白之分,没有完美的好人,也没有坏得彻底的坏蛋,真正适合生存的是自如游离于中间地带的那群人。”
    方晨甚至都不明白为什么上司会突然和她讲这些,不过她那时候已经当个老实孩子很久了,似乎习惯了那样乖巧的状态,所以上司说,她便认真地听,末了还不忘郑重地道声谢,态度十分招人喜爱。
    同事都喜欢她,愿意和她亲近,许多事情都会拿来与她分享,因为她看起来那么无害柔顺,一看就是那种从书香世家走出来的闺秀,自律而又文雅。
    于是几乎一入社会就过得顺风顺水。
    可是她心底里却明白,或许他们喜欢的不是她——至少,不是那个真正的她。
    她当时想,谁说这世上没有完美的好人?明明陆夕就是,温柔漂亮而又优秀。
    而与陆夕一比,她简直就是家里那个彻头彻尾的坏女儿。
    不过,自从陆夕走了之后,她就无从比较了,仿佛一下子失去了唯一的参照物,然后竟也在不知不觉间代替了陆夕的位置,不知从何时起就成了父母膝下很值得骄傲和得意的唯一的女儿。
    能够代替陆夕,方晨大多数时候都觉得很高兴,因为在她看来,这似乎是一种延续。
    吃宵夜的时候苏冬接了个电话,当场脸色就沉下来,停了筷子说:“怎么又病了?上礼拜刚病过,难道她是林妹妹投胎转世不成?你告诉她,今晚无论如何都得给我上班去,感冒吃药发烧打针,该干嘛干嘛,总之不许请假!”
    “牙痛也得给我忍着!跟她说,多喝两杯酒就不痛了,再不行就等我回去亲自灌她。”然后啪地一声把手机往桌上一放,又对方晨讲:“差点忘了,上次去香港给你带了套护肤品,正好等下跟我一起过去拿。”
    于是晚上十点四十七分,方晨随着苏冬一脚踏入了城中最大的夜总会——“夜都”的大门。
    内设的休息区里有人正自对着镜子画眉涂唇,此时见了都纷纷停下来,恭恭敬敬地叫一声:“冬冬姐!”
    苏冬神色冷淡地应了,目光从那一张张妖娆美丽的脸庞上扫过去,最后定格在房间的一角,手指点了点:“你过来。”
    方晨顺着看过去,只见那张大红色的单人沙发里坐着一个女孩子,听到召唤似乎犹豫了一下,然后才磨磨蹭蹭地走过来。
    等挨得近了,她才发现那是一张极其年轻的脸孔,乌黑的长发直直地披在肩头,脸上涂了些粉底,又或许什么都没涂,此刻立在灯下显得有些苍白。
    其实不但苍白,就连眼神都畏畏缩缩的,仿佛一只受了惊的初生小鹿,黑白分明的眼睛里蒙着淡淡的雾气,怯生生地盯着地面一阵乱瞧。
    苏冬看了也来气,可是心下却又不免感叹,顿了一下才语气稍缓:“听说你牙疼?”
    “嗯。”那女孩的头又低了一点。
    方晨估计她大概还在读书,因为看上去实在太稚嫩,连讲话都细声细气。
    “去买点消炎止疼的药吃。另外好好打扮一下,都半个月了还不会化妆?你这样子,哪个客人会喜欢?”
    “客人”两个字似乎让那女孩子微微抖了一下,含糊地应了句什么大约没人听得清,而方晨也跟着在心里抖了抖,硬是想起了那些古装剧里头被迫进入烟花地的良家少女。
    于是她扯了一把苏冬的胳膊,说:“给我的东西呢?我困了,还赶着回家睡觉呢。”这才将苏冬暂时拉开。
    走到里间,她才问:“那还是个学生吧?”
    苏冬打开抽屉,递了个袋子给她,又给自己点了根烟,淡淡地说:“上个月已经退学了。”
    方晨不作声。
    苏冬不免瞪去一眼,说:“你那是什么眼神?她今年二十一,早成年了,况且也是她主动找上我的。就算我这里不要她,她照样还是能够找到别的地方去。”
    方晨说:“我只是想不通,年纪轻轻的,何苦呢。而且看她的样子好像也不大情愿。”所以她想,这样逼着人家做不想做的事,算不算缺德?
    苏冬却微“嗤”一声,“有谁生来下就能陪酒陪唱的?别说她不习惯了,就连我当初刚接手这档子事的时候,我还不习惯呢,天天睡不安稳,大白天的都能做噩梦,怀疑下辈子会有报应。”
    淡淡的烟雾从美妙的唇边逸开,她神色平静地弹了弹烟灰,目光亦安静如深井,“可是她需要钱,对于一个她这样年纪的女孩子来说,又有哪一行赚钱会比这行来得更快呢?所以她最终还是会适应的,就算不适应,也一定会妥协。”
    浓浓的夜色之中,整座建筑霓虹流动灯火辉煌,表面上看来实在是光鲜无比派头十足,而这里头也正上演着活色生香的戏码,倒是内外呼应得恰到好处。
    离开的时候,方晨特地注意了一下,却没再看见那个女孩子的踪影。
    结果回到家却再一次失眠,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睡了一阵子,重又精神抖擞地睁开眼睛。
    听见外面隐约有响动,方晨便开了门探身去看,正好撞见周家荣衣冠不整如幽灵般轻盈地从客厅里飘过。
    她出声重重咳了一下,倒吓得他怔了怔,捂着胸口叫:“大半夜的,吓死人!”
    “半夜装鬼的是你吧。”她瞟了瞟他那一身雪白的真丝睡袍,其实心里很有种恶作剧般的快感,然而脸上却仍是一派正经。
    周家荣狐疑道:“难道是我的脚步声吵醒你了?”他可没忘记她说过自己有神经衰弱,如此看来,倒还真的挺严重。
    “嗯,睡不着。不如我们聊聊天?”
    “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周家荣端着水杯一退三步远,“我只是口渴出来倒杯水喝。我很困,虽然你是房东,但也不能强迫我牺牲睡眠陪你。”
    “说会儿话就不会困了。”方晨又建议:“HBO不是有通宵电影?要不要一起看?”
    “不要。”周家荣拒绝得很坚决,拿他那双比女人还漂亮的眼睛瞪瞪她,快步走回自己卧室的时候嘴里还在小声嘀咕:“……这个女人疯起来还真是可怕!”
    方晨觉得有点扫兴,回到床上躺了一会儿却又坐起身走到电脑前,程序化般的打开邮箱,手指不受控制,连同大脑也不受控制,明明知道对方已经不可能再接收到任何邮件,但这几年来每个无法安睡的夜晚,她都习惯了在空白文档里写几句话,然后点击,发送,仿佛只有这样以后才能够重新回去睡个好觉。
    她知道这种行为很反常,那个时候还住在学校里,尽管轻手轻脚小心翼翼,但仍有那么几次把同寝室的女生给吓到了。
    可她又实在控制不住,于是只得求助于心理医生陈泽如。
    回想那一年,几乎是她过得最黑暗却又最光明的一年,在每个月四次按时去向陈泽如报到的同时,又以出色活跃的表现拿到院系里的奖学金,继而被当地第二大的报社挑去实习,让辅导员及一干同学大吃一惊。
    这几日C市的气温又有所下降,陈泽如将车开进地库里,车载广播里正播放着天气预报,据说新一股强冷空气正在南移,四十八小时内C市最低温度将会逼近零度。
    她拉拢围巾进了电梯,直接通向自己的办公场所。
    甫一进门就看见奶白色的沙发椅上半躺着一个人,她有些意外,脚步微停了停,才叫:“方晨?”
    方晨睁开眼睛,笑说:“好久不见。”
    “怎么?最近又睡不好了?”陈泽如干脆在另一张沙发里坐下来,随性的口吻就如同在对待一个十分熟稔的老朋友一般。
    而事实上,也确实是认识许多年了,她永远记得第一次与方晨见面时的场景。
    那时候站在自己面前的还是一个极其年轻稚嫩的女孩子,穿一身最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漂亮的脸孔清澈无瑕,却偏偏有着一双与年龄极不相衬的眼睛,深深的漆黑瞳眸里仿佛有什么异样的情绪波动得厉害,却又似乎被强行压抑克制住,于是一切的焦虑和不安便全都反映在日常的睡眠和某些看似怪异的举动中。
    当时国内的心理咨询行业远比不上国外成熟,大多数人讳疾忌医,所以陈泽如才会暗暗心惊,究竟有多大的动力才能驱使一位正在读大学的女学生主动来看病?
    然而,虽然是方晨主动寻来的,可是疗程最初开始的时候到底还是会有些抵触,对于陈泽如的问题,她大多选择不予回应,更多时间却只是阖眼躺在椅子上,双手交握在身前,听一段舒缓催眠的曲子,似乎只是为了放松自己的神经。
    她看似并不需要治疗,只需要找一个在她认为恰当的地方,让自己更好的睡上一觉。
    直到后来陈泽如说:“方晨,你这样子不但我没法帮你,而且会让我觉得自己失职,昂贵的咨询费拿在手里也不安稳。”
    她当时看看她,才终于有些许松动,犹豫了一下说:“其实我经常梦见我的姐姐。”
    “我以前很讨厌她,可是直到某天半夜听到电话里一个陌生人说,让陆夕的家人前去认尸。几乎从那时候起,我就天天梦见她,然后没办法睡觉。”
    “多么奇怪,过去我从来不和她谈心,等她不在了,现在我却又忍不住想要把每天发生的事情都告诉她,拿来和她分享。”
    她慢慢闭上眼睛,声音渐渐沉下去:“……我想念她,后悔以前自己的任性,甚至只要一想到曾经那样暗暗嫉妒过她,就会觉得不安心,十分不安心。”
    “陈医生,你不知道真正的我是什么样子的,其实就连我自己都快要记不清了,就好像我从一生下来就是现在这样,认真读书,努力和老师同学搞好关系,什么都不用父母操心,是他们眼中的骄傲。”
    “有时候我会想,是不是我被陆夕附体了?陈医生,你相不相信有鬼神?因为现在这样子,分明就不是我自己……”
    她叙述得很混乱,或许是完全陷入了一种迷茫又困惑的状态,又或许是从来找不到释放的缺口,如今终于一下子说出来,以至于连条理都没来得及理清。
    陈泽如记得自己当时递给方晨一杯水,可是方晨没有接,只是将十指紧紧绞握在一起。
    她的手指纤细指盖圆润,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贝色光泽,就如同她的容貌一样,美得令人不可思议。
    一个外表如此出众的女学生,岁数还这么年轻,按理说应当生活得幸福美满才对,可是又有谁会知道在她光鲜的外表下面,其实包含着那样复杂矛盾的心思。
    这时候方晨在对面出声,恰到好处地打断了陈泽如的回忆。
    “其实我这次不是来做心理咨询的。听说你们医院每年都会捐一笔款项给慈恩孤儿院,对吗?”
    “是有这么一回事。”
    “慈恩的院长和我也算认识,前阵子去看望她的时候,她希望我能帮忙找个熟悉的心理医生,给那里的小朋友们做些简单的心理指导。”
    陈泽如只考虑了一下便说:“所以你就想到我了?这差事我倒是很愿意做,那么就挑个空闲的日子,我们一起先去见见院长再说。”
    慈恩孤儿院座落在市北郊,是由一栋荒废掉的民国初期的府祗改建的,经过修葺翻新之后,这栋四层高的小楼便成了那些被遗弃的小孩子的家。
    张院长见她们到来很是高兴,热情地拉了陈泽如坐下说话,顺便介绍情况。方晨则只陪着坐了一会儿,然后便走到外面的院子里。
    这个时间小朋友们都在上课,她熟门熟路地逛了一圈,结果毫无意外地在小楼后面的空地上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里原本是平时孩子们玩耍的地方,方晨走过去,轻轻一拍那人的肩膀,对方像是被吓了一跳,猛地回过头来,待到看清是她,他不由直起腰笑道:“方晨姐,你怎么也来了?”
    “靳伟,今天是周六,学校不用补课?”
    那个名叫靳伟的大男生抬起胳膊随意擦了一擦额头上的汗意,说:“特意请了半天假,上次来的时候听张院长说好多东西坏了,都没人修,所以我过来帮帮忙。”一只手里还拿着锤子,面前则是几张残旧的课桌椅。
    方晨俯身顺手捡了个钉子递给他,又问:“快期末考了吧?明年就该高考了,准备考哪所大学,想好了没有?”
    “北京吧,我喜欢那里的氛围。”
    “有具体目标了?”
    “我是学理科的,希望能进清华。”
    方晨似乎一点都不吃惊,只是点点头说:“想来当初刚在这里认识你的时候,就觉得你很有理想和抱负。”
    “是吗?”靳伟不由停了手上的动作,腼腆地笑笑,露出脸颊边的一个酒窝,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其实我也只是想努力一下,以后能让我姐生活得好一点。”
    方晨这才想起来:“你姐现在好吗?”
    其实她并没见过靳伟的姐姐,可是却总会听到靳伟提起。姐弟俩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几乎是相依为命,因此感情格外亲厚。
    靳伟说:“她在师范大学读大三,兼职做家教。不过最近好像有点忙,昨天在电话里说,下了课还要帮老师准备第二天的课件什么的。”
    “这算不算能者多劳?”方晨朝他笑笑。
    靳伟又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我的抱怨有这么明显吗?其实只是担心她太累,我知道她现在做这些都是为了什么。”
    “所以你以后也少请假,有什么难处可以来找我,我想办法帮忙解决。你就好好的专心上课,考上清华了也算对得起你姐现在这么辛苦了。”
    “方晨姐,哪天介绍你们认识一下吧,我觉得你和我姐挺像的。”
    方晨不由失笑,故意逗他:“哦?说说哪里像?”
    结果他说:“一样温柔又善解人意。”
    这回倒轮到方晨尴尬了,半天才说:“我可没有这么好。”又听见身后的动静,转头看见张院长陪着陈泽如一路走过来。
    “小方,谢谢你。”张院长笑眯眯地说:“陈医生已经答应每个月抽两天时间过来看望孩子们。”
    “不客气。”
    回去的路上,陈泽如问:“你怎么会和孤儿院的人这么熟?”
    “因为在那附近有座教堂,最开始我只是走错路,才会误打误撞地到了孤儿院门口。”
    那天恰好是傍晚,一群小朋友被两个阿姨领着,也不知刚从哪里回来,一个个灰头土脸,身上脏兮兮的,可是脸上的笑容却分明那样纯真动人。
    “后来只要去教堂,我就会顺道经过去看看他们,一来二去自然就熟悉了。”方晨一手撑着额头,说:“陆夕很喜欢小孩子,我想如果换作是她,一定会对他们更友善。”
    这是她时隔这么久,再一次提起这个名字,陈泽如不禁侧头看她一眼,“我记得你说过陆夕信基督教?所以你才会时不时跑去教堂?”
    “嗯。”
    “你现在,还会经常想起她吗?”
    方晨停了一下,仿佛犹豫,然后才说:“会。最近几乎每隔一两天半夜就会醒来一次,还是忍不住想给陆夕写信。”她自嘲地扶住额头,“可我真觉得自己的行为很变态,你说是不是?”
    陈泽如凝着眉头,并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只是说:“有快一年的时间你都没来找过我了。是不是这段时间工作太忙,压力大引起的反复?”
    “不知道。其实我前几天见到一个女孩子,很轻易地就让我想起陆夕。”
    “为什么?”
    “那女孩在夜总会里做事,而据说陆夕以前念书的时候,也在酒吧里打过工。”
    “只凭一件极细微的小事或者小细节,就能轻而易举地联想到另一个已经去世很久的人,那只能说明那个人对你来说太过重要了。”
    “是。”方晨想了想,“以前我从不肯承认,其实她就是我的精神支柱,大家都让我以她为榜样,可我那时候偏偏就是要反着来,然后却又忍不住时时刻刻观察她的举动和反应,或许在无意识之中就已经拿她当了榜样,只是可笑的后知后觉罢了。”
    车正开在回市区的路上,纵然是双向六车道的高架环线,在这个时间点上依旧堵得一塌糊涂。
    陈泽如把车停下来,转过头说:“大概你不需要心理医生了,因为你已经越来越擅长于自我剖析。”
    方晨歪着头问:“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用消极一点的话来说就是,想得越清楚,活得越痛苦。”
    “确实是。”方晨将头向后靠去,闭上眼睛有气无力哀声道:“其实我想放假。”
    可是当然没假可放。工作这么久以来,除了公休假期之外,她几乎从没有多请过一天的假。
    总编说:“我们人手不够,尤其是跑社会新闻的,要二十四小时随传随到。……年轻人嘛更应该多锻炼锻炼。”
    每到这时候方晨就想: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变老呢?
    苏冬说:“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等哪天真的变老变丑,哭都来不及。尤其是像你这种,前后对比反差太大的,到时候肯定心理落差也巨大。”
    她见惯了手底下那些年轻女孩子,作息混乱日夜颠倒,再漂亮的一张脸孔也很快就被摧毁掉,不止一次见她们卸掉妆对着镜子发愣。
    “晚上有个芝加哥歌舞秀,要不要过来看?”
    “夜总会里?”方晨说,“不去了。上回从那里出来,计程车司机盯着我看了半天,眼神别提多怪异。”
    “管他做什么?!况且那个秀安排在地下一层的PUB里,你有时间倒真可以去看看,很火爆,全市仅此一家。”
    方晨本来是没打算要去的,结果到了晚上居然被周家荣唆使了,而且肖莫也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亲自开了车停在楼下。
    他并没有再提起那日邀约的事,而事实上方晨也几乎将它忘记了,这段时间工作繁重,加上夜里常常睡不好,脑子在不知不觉间已经乱成一团浆糊,坐在车上都差点睡着了。
    不过好在很快就到了目的地,一行三人乘着电梯直达地下酒吧。
    推开大门,喧嚣声立刻扑面而来,迷离的灯光和晃动的人影让方晨不禁呆了呆。她想,一定是太久没来这种地方了。
    这时肖莫转过身来问她:“想喝点什么?”
    她这才回神,说:“雪碧。”
    周家荣在一旁怪叫:“你有没有搞错?到PUB里来喝雪碧,真不嫌丢人。”今天他穿着印花衬衫和羊毛大衣,直筒裤配亮黑的矮靴,模样风骚得要命,顺手摸了两张钞票递给服务生,“半打科罗拉。”
    秀还没有正式开演,酒吧里却已经人声鼎沸,热闹的舞曲声不知是从哪里传出来的,震得人耳膜嗡嗡直响。
    过了一会儿,方晨起身去洗手间,周家荣才凑近到肖莫跟前说:“怎么样,我够意思吧。”
    肖莫慢条斯礼地喝了口酒,英俊的脸孔陷在暧昧的灯光里,周家荣又说:“要知道我费了多大口舌才终于将她请出来。”
    “哦?难道你是在给我制造机会?”肖莫怔了一下,唇角挑起来,似笑非笑地问。
    “上回你不是说对她有意思么,怎么却迟迟不见你有所行动?”
    肖莫握着酒瓶子想,原来某些男人也是会像女人一样八卦的。
    “多谢你的好意。”过了一会儿,他懒洋洋地淡笑着回应:“最近公司事情多,暂时没空风花雪月。”
    两人又闲扯了一番,周家荣才突然意识到:“方晨该不会迷路了吧,怎么这么久还没回来。”
    四周光线幽暗,人群拥挤,肖莫挑了挑眉,从座位上起身说:“我出去看看。”
    男女盥洗室设在酒吧外头,肖莫推开门,几乎一眼就看见方晨,很显眼夺目,她穿着珍珠白色的大衣站在那里,身姿高挑纤细,有几绺额发松散着落下来,在明暗交错的光影下有种茸茸的质感。
    也不知怎么的,他的心就那样微微一动,似乎突然想起了中学时候开在教室后面的那株亭亭而立的玉兰,又觉得仿佛水晶,因为她的眼角都蕴着微光。
    他开口叫了她一声,可是她却恍若未闻,只是兀自发怔,目光稍稍定格在前方不远处。
    长长的走廊,几个男人从那端的尽头一路行来,无人交谈,烟灰色的地毯也吸走了大半的脚步声。
    仿佛众星拱月一般,走在最前面的男子修长挺拔,黑色的风衣衣袂微动,五官俊美眸如寒星。
    其实光线并不算太好,用的都是偏冷色调的壁灯,一盏一盏排列过去,走道被夹在中间更像是一条微暗的光河。
    可方晨还是觉得,那个男人的面容竟是如此清晰。
    明明隔得那么远,却还是清晰的。
    仿佛他的眉目和轮廓,甚至连微微抿着的唇部的线条,都是那样的似曾相识。
    可是,她过去从来没有见过他。
    有着这样长相和这般气势的男人近乎少有,相信只要见过一次便断然不会忘记。所以她很确定,这绝对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
    肖莫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结果立刻笑了起来,将手一扬:“韩!”
    她这才像是被惊醒,稍稍敛了神。
    这时一众人等已经走得近了,只隔了十来步,皆是一袭全黑的打扮,气势竟隐隐有些迫人。
    韩睿循声望了过来,视线从方晨的脸上划过,有那么一刹那,不着痕迹地微微一晃,眼底像是闪着细碎冰凌的光亮,却又稍纵即逝,然后才开口说:“你来了。”是对着肖莫讲的,声音如同汩汩冰泉,清冽异常。
    看得出来这两人的关系不错,肖莫随手掏了烟盒出来,抽出一支烟递过去。
    韩睿伸手接过凑到唇边,下一刻便听见“叮”地一下,清脆的机械开合声裂开在空气中,身后已经有人立刻用手护着火送上前来,他只是侧过身微微低下头,猩红的火光便在修长的手指之间明灭忽闪。
    他们就站在PUB门口,淡白的烟雾飘渺升起,烟草的气味很快弥散开来,方晨不动声色地轻轻侧移了一步。
    他仿佛这才注意到她,淡淡的瞥她一眼,问肖莫:“这位小姐怎么称呼?”脸上并没有多余的表情,语气也随意得近乎漫不经心。
    “方晨。”肖莫介绍说:“这是韩睿。”
    方晨点了点头,直视过去:“幸会。”
    如今站得这样近,她微仰着脸,与他只隔了两三步之遥,连他眉心那两道细微的纹路都看得如此清晰明了。
    似乎是个不怎么快乐的人,又或许是常常皱着眉,所以才会出现这样微浅的竖形细纹。
    然而现在,他却极轻微地一笑,同样点头说:“方小姐,你好。”其实声音依旧清冷,一双眼睛深得如同广袤宁静的夜空,望不见尽头,却恰恰因为那样一抹极轻淡的笑意,似乎便在瞬间浮起繁星般的光亮。
    她竟是第一次产生这种错觉,仿佛面对着深甬,而自己正一步步地就快要被吸进去。
    好在肖莫这个时候说:“一起进去?”她才偏过头,与韩睿的目光稍稍错开,不知怎么的,竟然心下一松。
    她那时并不知道他的身份,还是几天之后提起那场着实精彩的歌舞秀来,苏冬脸上笑了笑,一副见怪不怪的口吻:“韩睿看中的东西,那还用说么。”
    记忆中仍是那双寒星泛烁的眼睛,还有风衣袂动的冷峭气势,于是方晨鬼使神差般地多问了一句:“他是什么人?”
    苏冬说:“你以为我现在呆着的那个场子是谁的?”
    “是他的?”
    “嗯,幕后真正的大老板。不过不常来,平时都由手下弟兄看着,但那也足够了,他就算不露脸,大家也都是要卖他面子的。”
    这样的形容不由得令方晨陷入一阵沉思,半天才说:“……原来他是黑社会啊。”仔细想想,却又觉得那排场很能对得上。
    结果苏冬愣了一下,竟也没有反驳,只是随意地说:“开这种店的,谁没有一点背景?”又忽然想到件好笑的事,于是便告诉方晨:“不过能长成韩睿这样出色的,倒也真不多见就是了。说来我那儿就有好几个小姑娘迷他迷得半死,背地里不知道把他讨论了多少遍。”
    “这有什么奇怪。我原来的梦想就是嫁给黑社会大哥呢,那种又帅又会耍酷的男人,前呼后拥的,别提多派头了。”
    “你那时几岁?”
    “十来岁吧,大概是小说看太多了。”
    想起这个,方晨不禁笑了笑。那是小时候多么不切实际的幻想?
    可是当时见过的多半只是街头的小混混,小小年纪恐怕连烟草的味道都还没习惯呢,却偏要在嘴巴里叼根香烟装模作样,连讲话也要拿腔捏调的,眯着□的眼睛抖着腿,没坐相更加没站相,似乎就怕别人觉得他们不够流氓。
    她有个好朋友就和这样的小流氓早恋,结果被家人发现拖回家去一顿毒打,并且关了禁闭。而她整个暑假则都在来来回回地帮忙递情书,还想,看,黑道也是有真情的,就像小说上写的一样。
    并被自己的这种认知感动了。
    可是当最后一次把好朋友的信交到那小流氓手里的时候,对方却突然说:“要不你跟我吧!”
    她愣了好半天,才恶狠狠地将那只搭在肩头的手拨开,她当时正在发育,不经意间已经出落得越发漂亮,整个人显出一种少女独有的生机勃勃的健康之美,迎着晚霞,脸上的肌肤幼嫩得仿佛都能透出光来。
    只记得自己气得胸口起伏,把薄薄的淡蓝色信纸重重摔在那人身上,然后飞跑起来转身离开。
    后来在回家的路上恰好碰到去学画画的陆夕,陆夕叫住她问:“跑什么?怎么脸这么红?”
    “生气。”她头也不回地说。
    是真的生气,还有就是觉得失望——小混混就是小混混,亏她之前还对他另眼相看!
    可是好友却不理解,暑假结束之后,一转眼自己的男朋友就改为纠缠自己最好的朋友去了,换了谁都会觉得出离的愤怒。所以任凭方晨如何解释,两个女生之间看似牢不可破的友情仍是无可避免地破裂了。
    也正是在那段时间里,方晨认识了苏冬。
    只是一次巧遇罢了,却几乎一拍即合。
    于是她们一起逃课去吃冰淇淋;一起去旱冰场认识那些陌生的男孩子,与他们牵着手溜冰,但又不会让对方送自己回家;她们考试前夕还约着偷偷从家里跑出去,然后找那种租书的小店,站在里面免费翻漫画看。
    她过得堕落极了,原本就处在中游水平的成绩更是一落千丈,班主任不止一次地把爸妈叫去谈话,可是她根本不在乎,因为从小的性格就是这样,也因为心里总想着,家里有个陆夕可以出人头地不就够了么?
    相比之下,陆夕确实出色得多,甚至可以算是学校里最出众的女孩子。省三好,学习标兵,优秀班干部……大大小小的奖项几乎无一疏漏地领回来,家里甚至有一面墙是专门为陆夕摆放奖状的。
    陆夕是全家人的骄傲。
    而她呢?什么都不是。就算惹了麻烦回来,也顶多是被骂一顿。
    或许他们根本就注意不到她,有那样一个光彩夺目的姐姐在前面,她更像是一个影子,灰蒙蒙的毫不起眼。就连取名字的时候,也没有跟着陆家人姓,而是跟了外婆姓方。所以有很长一段时间,有些人甚至不相信她与陆夕会是亲姐妹,又或许根本不信她是陆国诚和曾秀云的亲生女儿,因为他们一个是国内医药开发领域的知名学者,另一个则是大画家,一年中倒有大半年的时间是在外地办巡回画展的——如此优秀的基因组合到一起,绝对没有理由会生出她这样一个连普通考试都有可能不及格的女儿。
    所以她也怀疑,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捡来的。
    就记得小时候有次妈妈说:你是我从垃圾箱旁边抱回来的。于是她一直耿耿于怀,因为这种可能性实在太高了。
    一直到陆夕死掉,她都不愿意承认自己长久以来都在嫉妒她,甚至,有些莫名的憎恶,所以她从不肯好好同她说话。
    可是那一天,站在冰冷阴寒的停尸房里,她看见陆夕的脸,那样苍白,那样平静,静得就像睡着了一般,长长的漂亮的眼睫毛上仿佛挂着一层白色的霜气,可是却永远不会再睁开眼睛了。
    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她竟突然觉得害怕,完全不敢再看,连手脚都在抖,心里有一大块的空洞,像被人倒进了热炭,火烧火燎的疼痛。
    可是听到爸妈撕心裂肺的哭声,她居然没有哭,连一滴眼泪都没有落下来。她从小就不爱哭,贪玩摔破膝盖和手肘的时候都不会哭。
    高大英俊的外国警察就站在她旁边,离陆夕有三五步的距离,好心地用英语安慰了她几句。
    她一直一言不发地看着他,目光都不肯移动一下。
    记得临走的时候还对人家笑了笑。身体里那么痛,连头都是痛的,太阳穴一抽一抽地跳着痛,可她居然微笑着说:“You' re so cute.”
    幸好爸妈正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完全没注意到她的举动。倒是那个年轻警察愣了一下,蓝褐色的眼珠里有疑惑,还带着一点鄙夷和嫌恶。
    她那么冷血,在亲姐姐的尸体面前,都还能若无其事的用语言挑逗陌生英俊的男人,所以遭到冷眼和轻视也是应该的。
    可是没有人知道其实她有多么后悔,后悔过去没有对陆夕稍微好一点,哪怕只是一点点。所以她不敢看她,连认真去见最后一面的勇气都没有。
    她是个胆小鬼。
    又或许,她想,如果这种事是可以代替的话,或许她可以代替陆夕死掉,那样的话爸妈也就不至于如此伤心了吧。
    那天和苏冬小聚之后,方晨也没想到自己居然很快就又见到了韩睿。
    下了班,她本来是想去音像店买牒的,可是走到半路却突然下起雨来。这座城市的冬天极少下雨,所以一时之间竟都没有防备,许多路人纷纷遮住头往前跑,她也跟着奔进附近一家商场避雨。
    结果正巧碰到年关做活动,许多商品的折数打得都很低,还有返券或立减现金的优惠。或许真是太久不得空闲了,方晨逛了一大圈,出来的时候手上无端端多了几个袋子。
    雨还没停,而且越下越大,整个天空都是黑的。
    大门外面就是停车场,计程车根本不被允许进入,如果要打车还要穿过马路走到对面去。她正在考虑要不要再进去买把伞,这时身后的电梯“叮”地一响,从里面走出来一帮人。
    大约是从顶楼的旋转餐厅下来,可是气氛却并不见太热络。
    方晨自觉地往旁边让了让。
    其实要在人群之中一眼便看见韩睿本来就不是件困难的事,更何况此刻他又走在最前面,与一位微矮的男人一起,后面的那些倒仿佛真的成了跟班。
    他今晚仍旧穿着黑色的衣服,既没开口与人交谈,更没有笑容,可是整个人却又分明那样的显眼夺目,令头顶繁星般璀璨的灯光都仿佛黯然失色。
    他从她的面前经过,还是像第一次见面时那样,视线不经意地扫过去,然后平稳地移向前方,神色漠然。
    他没认出她来。
    只有那日酒吧外的一面之缘,没认出来也很正常。
    已经有年轻的男人先一步撑了伞走进雨里去,片刻便将车子开过来。他们显然是两拨人,简单道了别,然后各自乘着轿车呼啸而去。
    转眼间就又剩下方晨一个人,黑漆漆的夜色里,雨丝仿佛大把的细密的银线,从天上一直延伸下来。其实为了打发时间,她大可以转回头去再在商场里逛一圈,可是今早出门的时候穿了双高跟鞋,方才的一番血拼已经将两只前脚掌折磨得火辣辣的疼,连多走一步路的勇气都没有。
    要么去买把伞,要么直接冲到马路边上去。
    她衡量了一下,选择了后者。
    可是后来才想到,在这种天气里,其实打车才是件最奢侈的事。
    路边根本没有可以避雨的地方,两只手又解放不出来,她觉得自己的样子狼狈不堪,而且傻极了。
    那些载了客人的计程车一辆接一辆地从面前呼啸而过,车轮过处带起一片水花,简直令她绝望。
    冒着雨又再等了一会儿,终于有车缓缓地停在了面前,而且一来就是三辆。
    车灯很亮,直直的六束光照过来,光柱里尽是细密的银色雨丝。她正觉得奇怪,中间那车的后车窗已经缓缓地降了下来。
    里头的人看了看她,她的头发已经被雨水打湿了,贴在肩膀上,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那里,外套也是半湿的,看上去似乎有点发抖。
    “方小姐,上车吧。”韩睿的腔调很淡,不太像是在助人为乐,反倒带着点天生的倨傲。
    不过方晨可不计较这么多。
    仿佛是第一次体会到暖气有多么美好,坐进宽大的车厢里,整个人都放松下来,她转过头真心诚意地说:“谢谢。”
    “不客气。”他的声音仍旧清冽得像泉水,还是那样漫不经心的冷漠。
    纵使是在雨中,三辆车子也开得十分匀速平稳,一前一后地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直到最后下车,两人都没有多一句的交谈。
    那些有点地位和背景的人傲慢寡言一点也不奇怪,唯一让方晨感到有些疑惑的是,明明刚才在商场门口的时候,她以为韩睿已经不记得她了。
    不过本来就不熟悉,这一路的缄默倒让方晨觉得舒服,心里知道大概自己是沾了别人的光,所以才有顺风车可以坐。
    所以后来遇到肖莫,她就顺口把这事给说了,肖莫似乎有点吃惊,笑了一下,语焉不详地说:“这倒难得。”吐出一口烟圈,表情有点高深莫测。
    方晨这才想起来,既然他和韩睿这么熟,一个是奸商,一个则是据说只手就能翻云覆雨的人物,依照物以为聚人以群分的规律,可能背地里也会合作些见不得光的勾当。
    不得不承认,这个揣测很阴暗,不过当记者当得太久,正如老陈说的那样,黑暗的事情见得多了,所以难免有点职业病,也怪不得她。
    最近一段时间肖莫似乎很忙,见面的机会也少,有时回到家去就听周家荣念叨他的名字,方晨实在不耐烦了就会质疑:“你是不是GAY?其实你暗恋肖莫?”
    周家荣气极了,于是诅咒她:“女孩子嘴这么毒,当心嫁不出去!”
    “不用您操心。”
    “真奇怪,肖莫怎么会看上你?”然后周家荣才自觉失言,牢牢地闭上嘴巴。可是却见方晨似乎并不太吃惊,他又忍不住问:“你知道?”
    她只是反问他:“我很差吗?值得你这样为他忿忿不平。”
    那倒不至于,周家荣想,倘若只看外表,这个女人几乎可以拿满分。不过内在如何就不好说了,因为接触得越久,他便越觉得自己当初走了眼。
    过了一会儿,他又兴致勃勃地提议:“为了证明我的性取向是正常的,晚上带你去见我新交的女朋友,怎么样?”
    方晨十分感兴趣地说:“好啊。”
    谁知道相约地点竟然还是上回的那间PUB,而周家荣所谓的女朋友是个十分正点的辣妹,身材尤其好,曲线玲珑的,浓浓的夜店妆很好的掩盖了真实年龄,只是扑闪着一对假睫毛看着方晨问:“美女,会不会划拳?”
    方晨扯过周家荣,压低声音在他耳边揶揄:“自来熟,而且是豪放派,和你真配。”然后又转头朝辣妹笑笑:“不太会,你们玩儿吧。”
    她坐了一会儿便溜去吧台自己找乐子。
    其实自从过了那段荒唐的少女时代之后,她便已经很少会来这种地方了。当初和苏冬一起逍遥堕落的往事,真的只沦为成一段不可复制的记忆。
    但她还记得自己的十八岁生日是如何度过的。
    那天一帮爱疯爱玩的女朋友替她庆祝,特意挑了离学校很远的一家酒吧,以正式成年为由叫了一桌子的酒水,一群人喝得肆无忌惮。
    最后她借着醉意走到吧台边,在众人的起哄下勾住一个陌生单身男人的脖子,索要了一个吻。
    对方开始还有些诧异,但她迷离着双眼说:“今天是我生日。我的朋友们都说你很英俊,不知道你肯不肯给我这个面子。”
    那是她的初吻,就那样献给了一个后来连面目都想不起来的男人。
    可她根本觉得无所谓,那个时候玩任何出位大胆的游戏都只会让人更兴奋。
    DJ舞曲突然换了一首,略带着点迷幻味道的电子音一下子把方晨的思绪由过去拉回到现实。
    她坐在圆圆的高凳上向酒保要了一杯芝华士,刚刚举起杯子,却感觉身后有人靠近,下一刻,一只手越过她的肩头,将酒杯抽走。
    “女人不应该喝这么烈的酒。”韩睿晃动了一下杯中金黄色的液体,那道琥珀般的光华仿佛渗透到漆黑的眼底,璀然一闪。
    她有点愣住,他在旁边坐下来。修长的双腿随意地支在金属脚架上,侧身吩咐酒保:“给这位小姐调杯淡酒。”然后将杯子凑到唇边,抿了一口。
    吧台的四周尽是射灯,一圈圈的光晕整齐地落下来,有一束恰好就打在他的鼻翼和下巴上,线条中有种坚毅的完美,仿佛雕像。可是方晨的视线却不由自主地下滑,看着他的喉结微微一动,竟然觉得身体莫名其妙地有点发热。
    她没想到,连这样一个小小的动作,都会令人觉得性感。
    结果他似乎察觉到什么,目光飘过来,淡淡地挑起眉毛问:“怎么?”
    “没事。”方晨变换了一下坐姿,以此来掩饰方才失态的尴尬。
    “那天谢谢你让我搭车。”她没话找话地说了一句。
    他的表情仍旧很淡:“上次你已经道过谢了。”
    有点不给面子。
    她沉默了一下,心想,为什么他要坐在她旁边?还有,为什么她的酒还没调好?
    从这个方向可以看到周家荣他们正玩得热闹起劲,或许回去重新加入他们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帅气的酒保终于停下了同样帅气飞舞着的手,最后把一杯花花绿绿的**尾酒推到方晨面前。
    她端起杯子正想告辞,这时候却听韩睿说:“要不要出去兜风?”
    他问得很随意,然后便给自己点了支烟,慢悠悠地吸了一口,眼神和表情都混和在烟雾和灯光里,微微侧着脸看她。
    似乎只是单纯地看着她,并不是在等待她的回答。
    后来方晨不止一次地想,一定是自己蜇伏已久的某些基因又重新跑出来作祟了,所以才会跟着这个男人上了车。
    一共只见过三次面,交谈不过十句话。
    而这个在迷幻的DJ乐曲声中的邀约,看起来其实更像是一时兴起的提议罢了。
    可是又那么蛊惑。
    就像多年前,她在众人的喝彩声中向某个陌生男性索吻一样。在这一瞬间,她看着他薄薄的唇,还有眼角的那一抹漫不经心,仿佛身体里的某种东西再一次蠢蠢欲动,妄图破茧而出,以至让她忘记了该有的警觉,而只是觉得兴致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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