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带锦鲤穿六零》第六百七十九章 逃命送命

    自带锦鲤穿六零正文卷第六百七十九章逃命送命尽欢心里还没腹诽完,伊万停下脚步,回头问道:“姐,重九哥,你们听,是不是有野猪?”
    伊万的话问得脆生生的,尽欢却一脸黑线。
    为爱鼓掌的动静,和野猪哼哼的声音,虽然都是原始的冲动,但还是差很远好不?
    不过误会就误会了,尽欢没想去指正,更没想公布正确答案。
    在一个夫妻出门在外,住招待所开一间房,都需要出示结婚证的年代,给一个八岁的孩子,普及生理知识和x教育,不是思想开明,是不要脸耍流氓。
    这样超纲的难度,尽欢不打算挑战。
    至于怎么把野猪这个话题避开,远离是非之地,她还没想好。
    只要事情跟吃食挂钩,伊万这个熊孩子,就特别较真,不能敷衍搪塞,要好好想个招儿。
    尽欢头疼的时候,贺重九也微微皱眉。
    贺重九师承少林弟子,学的是地道的内家功夫,耳力非常人所及。
    他不仅把林子里苟且的声音听得亲切,甚至还能判断出大概距离。
    但他没有去惊飞野鸳鸯的打算,好不容易攒着假期来川省,可不是为了抢着革委纠察队的活。
    他要是真把林子里的人揪出来,难免会污了尽欢和伊万的眼睛。
    还是当啥呀没听见,赶紧下山算了。
    贺重九轻轻推了一下伊万的肩膀,“听到有野猪,那你还不走快点?赶紧下山去!”
    “别呀!重九哥!好不容易碰上的野猪,”伊万不假思索地说:“一头野猪能杀那么多肉,我们就这样不要了多可惜呀。”
    “那你去抓呗,”尽欢没好气地说道:“我跟重九哥,就先下山去了。”
    伊万这下子急了,“姐!你跟重九哥走了,我咋办啊?我一个人也弄不过野猪啊!”
    不仅弄不过野猪,他这小身板,要是被野猪撞了踩了,小命当场就交代都说不清。
    “我管你咋办?”尽欢不客气地说:“家里那么多肉还不够你吃,你非要馋野猪肉,那就自己去打!”
    虽然野猪子虚乌有,但伊万这个想法有问题,就别怪尽欢不留情面那他开怼。
    伊万在学功夫上没有天分,练了几个月拳脚,没学到一点实质性的东西。
    没有一点身手,就敢发话打野猪,不就是仗着尽欢贺重九在场吗?
    上下嘴皮子一翻,就想指挥别人干活,尽欢就不说了,毕竟和伊万占着姐弟的名分。
    可贺重九上门是客,为什么要为了轻飘飘一句话冒险?
    说到底,不过是慨他人以慷。
    这样的臭毛病,尽欢可不会惯着。
    伊万见尽欢不同意,巴巴儿的眼神看向贺重九。
    “听你姐的话,赶紧下山!”贺重九表示爱莫能助,“我们只有镰刀和锄头,怎么对付成群结队的野猪?”
    伊万顿时被泼了盆水,心里对野猪的浓厚的热情,瞬间凉透了。
    镰刀和锄头看着能见血,但用来对付凶猛的野猪,实在太鸡肋了。
    既不能像弓箭子弹那样远距离发射攻击,近身搏斗不好使,还容易误伤自己。
    贺重九看伊万的表情蔫了,拍了他的肩膀一把,“听你姐的,趁着野猪还没过来,赶紧下山回家!”
    伊万并没有抬脚就走,转头对最后面的尽欢说:“姐,山上有野猪可不太平,你走我前面,我给你断后!”
    “你打前锋好了,”贺重九一本正经地糊弄,“野猪的声音,好像是从前面传来的!”
    伊万信以为真,立刻抬头挺胸大踏步地往前走。
    尽欢抿住扬起的嘴角,好不容易才把这小子糊弄过去,还是不要节外生枝的好。
    可天不遂人愿,老天爷有时候偏偏喜欢开玩笑,或许皮一下很开心吧。
    他们还没转过山头,林子里传来几声惊恐的尖叫,凌乱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贺重九耳朵微动,辨别清楚声音的方向,把伊万拉到身后护着。
    “姐!看来真的有野猪啊!”伊万两只蓝眼睛亮闪闪,兴奋明显比害怕多。
    都啥时候了,这臭小子还惦记着吃!尽欢也是无语,甩了他一记凌厉的眼刀。
    被尽欢眼神警告,伊万立马低眉顺眼作乖巧状。
    精神力一散出去,尽欢很快就发现,林子里有人正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往外跑。
    后面还跟着几只膘肥体健的猞猁,都不约而同地龇出尖锐的牙齿。
    精神力掠过领头那只猞猁,鼻子上赫然是一道醒目的疤。
    尽欢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这只猞猁,自从上次交换过猎物之后,已经很久没见过它。
    最近几年村子民兵队长盛不衰,捕猎技能也是日渐娴熟,对山上的野生动物来说,已经是最大的威胁。
    山上野物要不沦为盘中餐,要不就转移巢穴居所,搬迁到人迹罕至的深山。
    这只猞猁也不例外,幼崽期在尽欢家里呆过一阵,虽然对尽欢也亲密,但仍旧保持着野生动物的警惕性,最近几年很少踏足人类活动范围。
    今天也是奇了怪了,它不仅到浅山上活动,还带着同伴一起出动。
    猞猁可不是群居动物,一般离群索居,对体型比自己大的动物,基本不会主动起冲突,对人也是能避则避。
    被追击的两人,也不知道是做了啥事儿,惹毛了这群猞猁。
    刚不还席地幕天为爱鼓掌吗?如胶似漆激情四射的,一小会儿的时间,怎么就搞得这么狼狈。
    生死攸关的时刻,其他的也顾不上。
    男人裤头都没系上,一手攥着裤腰带,一手拽着后面的女人,惊慌失措跑在前面。
    后面的女人,裤子好歹是提上了,不过上衣却没扣,鞋子还跑掉了一只,一边跑还不忘尖叫。
    尽欢心里忍不住骂蠢蛋,转身就跑把后背留给猞猁已经很不利了,尖叫更是让他们的处境雪上加霜。
    这种情况下,像这两个人这样,没有一点策略地跑,不是逃命是送命。
    先不说两条腿儿能不能跑得过四条腿,单单就说这跑的方法就不对。
    在猞猁这样的野生猫科动物面前,猎物露出后背逃跑,意味着最佳的伏击时机到了。
    尖叫着呼救,除了死得更快,根本没有一点别的作用。
    凄厉尖细的喊声,在猫科动物这里,是求饶屈服的信号,这能刺破耳膜的尖叫不是在找死是什么。
    就在两人快要被猞猁追上的时候,女人的那只赤脚,不知道踩到了什么还是崴了脚,脚下拌蒜身体失衡,眼看就要摔个狗吃屎。
    男的也被吓得魂飞魄散,要不是手上被拽得生疼,压根都不会发现后面的人摔了。
    回头看她摔了,想把人从地上拉起来,但刚一转头,就发现上面黑压压的一片阴影压过来。
    是为首那只猞猁,腾空跃起扑下来的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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