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陈亦煊这个翻译家在,事情处理起来也很顺利。与对方约好了手术时间后,陈亦煊和叶梦晨也功成身退。
叶梦晨也终于可以放下心来,安心回g市工作了。她已经在群里跟易夏他们约好了,明天睡醒,她就离开b市,回g市啦。到时候一周不见的好朋友们必须约起,下午茶、晚餐、宵夜一条路,谁也不可以缺席。
陈亦煊也告诉叶思哲的家人们,由于届时是工作日,手术那天他和叶梦晨无法赶过来,但叶思哲的家人有任何需要都可以给他们打电话,他们也会在g市时刻关心叶思哲手术的最新进展。
叶思哲的家人们对陈亦煊和叶梦晨感激不已,动手术那天就算陈亦煊他们想过来,叶思哲的家人也不会答应的。因为陈亦煊和叶梦晨已经帮助了他们太多,真的不能再让他们来回奔波了。
再说有了陈亦煊的帮忙,这个手术基本上不会有差错,大家都用平常心去看待这个手术,包括叶思哲本人,也把这个手术当成了一个普通的小手术在看待。
终于顺利解决完叶思哲的事情了,陈亦煊和叶梦晨在叶思哲一家人的不断道谢声中离开了病房。
看了下时间,晚上九点不到,正适合看夜景,于是陈亦煊牵起叶梦晨的手说道:“走吧,我们去逛逛。”
“wherearewegoingnow?”叶梦晨突然冒出了一句英语。
听到她用英语问自己去哪,陈亦煊诧异地摸了摸她的额头,没发烧啊,怎么突然讲起英语了?但还是配合地用英语问道:“whydidyousuddenlyspeakenglish?”
看到陈亦煊像看个傻子一样盯着自己,还不断摸她的额头确定她有没有发烧,叶梦晨扮演不下去了,拍掉了他的手说了句:“哎呀,别摸了,我好的很。我就是突发奇想想跟你用英语谈情说爱。”
“呃……”知道了她的初衷之后,陈亦煊有些无奈地说道:“还是算了吧。”
“怎么,看不起我的英语是不是?我跟你说哦,我虽然口语没有你溜,但我的英语成绩可是很ok的!”叶梦晨拍了拍自己的胸膛,像陈亦煊担保自己英语其实也挺不错的,很ok的!
“日常的交流还可以接受,谈情说爱就算了。”陈亦煊对她还不了解,本身她自己对英语就不热衷,每次考试都是临时抱佛脚,她不喜欢的东西,强迫她学也没什么意思,反正他可以当她一辈子的英语翻译呀。
再说以他对叶梦晨的了解,叶梦晨肯定不是真心想学英语,只不过是刚才在病房的时候看到自己秀了把英语,所以自尊心受挫了,想要威武一把罢了,而一般这种情况下,她不出两天就把abc变成了aoe。
“为什么不可以谈情说爱呀?”叶梦晨不解地问陈亦煊。
“我怕哪天我跟你说imissyou的时候,你理解成了我错过你。更怕哪天我跟你讲了句ifyoudonotleaveme,wewilldietogether,你吓得魂飞魄散,离开我的身边。”
“ifyoudonotleaveme,wewilldietogether.”叶梦晨重复了一遍陈亦煊最后那一句英文,然后有些不明白地说:“如果不离开,我就和你同归于尽?你都准备跟我同归于尽了,我当然离开你啊,跟你在一起干嘛?等死哦?我可是很爱惜自己的生命的。”
“哈哈,亏你还是过了英语六级的人,这翻译水平跟英语四级有得一拼。”陈亦煊毫不客气地取笑了叶梦晨一次。
“字面上的意思不就是这样吗?那你倒是说说看,怎么样翻译才算是英语过了六级的人该有的水准?”被毫不留情地吐槽了一把,叶梦晨面子上挂不住了,缠着陈亦煊要他说出个让自己满意的答案。
“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陈亦煊给出了叶梦晨答案。
“呃,这都可以?那英语八级的人又该怎么翻译?”叶梦晨突然来了兴致,陈亦煊说她的答案的四级的人的水准,那肯定还有六级、八级、翻译家的答案呀。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陈亦煊的话一说完,叶梦晨眼睛顿时亮了。原来还可以这么翻译啊,这可是她很喜欢的诗句呢。嗯,她记住了。
“那么请问c先生,在你这个可以当翻译家的人眼中,这句话又是怎么翻译的呢?”陈亦煊的英语水平,当翻译家完全没问题,叶梦晨很好奇陈亦煊是怎么翻译这句话的。
陈亦煊没有急着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含情脉脉地看着叶梦晨,在叶梦晨被他看得有点招架不住的时候,突然来了句:“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趁此机会,陈亦煊好好跟她表白了一番,叶梦晨听得心花怒放。不过很快地,她就发现了一个问题,自己虽然号称语文小能手,但把诗歌用英语表达这种事情,她还是很渣的,为了不让日后陈亦煊笑话,她决定了:“我还是觉得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你看我们的古诗词都美好啊,我决定了,以后我们就用诗歌谈情说爱吧。”
听完她的话,陈亦煊笑出了声,他家亲爱的可以哦,懂得利用自己的长处,做自己喜欢并擅长的事情,这个很ok。于是答应道:“没问题啊,以后我们每天用一句诗歌来表达对彼此的爱意。”
“我先来,我先来!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叶梦晨引用了白居易的《长恨歌》中的这句经典诗词,表达了自己对陈亦煊爱忠贞不渝。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陈亦煊用司马相如在《凤求凰》中的这两句诗歌,表达了自己对叶梦晨的一见钟情以及对她出差在外的想念。
“哇塞,我家小c哥居然还懂这首诗歌呢,我还以为你只会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个答案还真完全出乎叶梦晨的意料之外,她以为她家小c哥应该会用上那句古老又煽情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没想到用上的是这么两句对许多人来说还算清冷的诗歌。
但不得不承认,她家小c哥真的很有才华,看着诗词用得多恰当啊。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适合现在说。”陈亦煊暧昧地看了她一眼,继续说道:“那句诗词适合用在我们结婚的时候。”
好吧,鉴定完毕,她家小c哥不仅英语666,这用古诗谈情说爱的本领,也是666的!陈亦煊不仅秀了把英语,还秀了把古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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