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恐婚》第一章 十年之约

    “请问,你是,丁苙吗?”
    山羊市,塔南路与解放大道西南角的街边公园,耳边传来一道有些不大确定的女声。
    “是我,郭晶晶?”
    “你是陈雨婷?”
    今天,对于丁苙来说,绝对可以称得上是个充满特殊而又具有纪念意义的日子。
    当初,原以为只不过就是一句儿时的戏言,没想到竟真的会有实现的那一天。
    十年之约。
    多么富有诗情画意的浪漫主义色彩。
    只可惜当他闻声抬起头来,却只是看到两个留着乱糟糟的齐耳短发,不单单只是身材粗壮那么简单,甚至可以说是极为彪悍的中年妇女出现在自己面前。
    其中一个皮肤黝黑,长得五大三粗,无不预示着她早已嫁为人妇。
    而至于另外一个,则也同样是怀抱孩子,手忙脚乱的她似乎根本就无暇理会。
    满脸的痘印,鼻梁上戴着一副厚厚的近视眼镜,佝偻起身子。
    “嘀嘀嘀,警报,警报,请迅速撤离,重复,请迅速撤离……”
    短暂而急促的警报声在脑海中响起,丁苙顾不得许多,慌忙放下水瓶,急匆匆转过头去。
    天啊!
    这就是自己当年追求了很久而不得的初恋情人,以及与自己在初中时代保持着三年暧昧关系的副班长?
    “咳咳……”
    没错,的确就是她们。
    虽然自己的记忆随着岁月流逝而依稀变得有些迷糊,但还是能够搜索并准确地分辨出部分痕迹。
    不敢去想,不敢去看,他怕自己会忍不住当场失态,或者直接喷对方脸上。
    此时此刻,心中百般滋味,曾经多少个日日夜夜,朝思暮想的约会破灭的同时也终于陷入绝望。
    自己,可是真傻,简直傻得有点儿不透气来的感觉,大脑空白,短暂的缺氧令他现在只想赶紧逃离这片是非之地,越远越好。
    随即,立刻,马上,再也不想在这里多呆哪怕一秒。
    心里是这般想着,面上却是表现出足够的礼貌以及绅士风度,渐渐稳定心神,起身含笑,不动声色得悄悄后退。
    “哎,你去哪里?”
    “大家好不容易才有机会见上一面,你怎么能就这么走了?”
    “丁苙,你给我站住!”
    站住?
    怎么可能?
    非但不能站住,还得再更快些才行。
    遥遥按动汽车钥匙,迅速拉开车门,不管不顾,然后就一屁股坐进了那辆从新手大礼包里抽取的吉利帝豪GS。
    熟练地启动,挂挡,松手刹,接着就是狠狠的一脚油门踩到底。
    “轰——”
    费就费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油烧,先保住自己的小命再说其他那些有的没的吧。
    急打方向,徐徐绕过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转盘,兜了大半圈,不经意间,回头扫视着空空荡荡的人民广场,寂静无声。
    天空,也开始下起小雨,淅淅沥沥,高大恢弘的人民会堂经过几次翻修,依旧昂首挺胸。
    永别了,这座在梦里被挂念无数次的城市;永别了,那些终将逝去的青春。
    ……
    “儿子,来,快起床吃点儿饭吧,啊?”
    丁苙,一个三流大专院校毕业的普通学渣,别看现在其貌不扬的他,至少在学生时代,怎么样那也算得是一个中上水平。
    白皙的皮肤,修长的身材,另外,还有着一头长长的秀发。
    但是,当他如同绝大多数即将面临的毕业的学生们一样,在择业的问题上历经多次挫折,碰壁,几乎是撞得头破血流,无力再起。
    从小天真浪漫,有些幼稚,偏偏又非常渴求感情,无时无刻不是在希望着被人关注并且得到他们的认同。
    只可惜,却往往弄巧成拙。
    人们常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而自己,又会干什么,又能干些什么呢?
    专业上不是特别拔尖,再加上本身就属于没有什么真本事的学院派,严重缺乏实际的工作经验。
    所以他也就只能尽量选择一些高不成低不就的公司,尤其是那些刚刚成立,急需补充新鲜血液来维持运转的小型公司,以此作为自己的起点。
    本打算怀着满腔热忱与忠心报效领导们的赏识,可在他们眼里,想要的也仅仅是一个熟练的工人,只此而已。
    如果不能将所学及时变现,为他们产生利益,恐怕没有哪个傻瓜会自己掏钱培养人才,然后再眼睁睁地看着你跳槽,或是不得不提高工资待遇,以此挽留。
    时代变迁,岁月荏苒,如今的社会,早已经不再是父母教导给自己,并且灌输的那套。
    木讷得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笑话!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尔虞我诈,如果学不会察言观色,投机取巧,根本就无法在职场立足,自然更站不住脚。
    学会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错,而且是大错特错,好听话谁还能不爱听?
    讹言奉承,会来事谁还能拒绝?
    那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喜欢受虐吗?
    恒古至今,各行各业,无论是国企公有制,还是私企工商个体户,但凡只要是个领导,哪个还能没有点儿小小的虚荣心?
    一个人,你可以好吃懒做,什么也不会,或者还可以脚底板流脓,带着满肚子坏水喜欢招摇撞骗的专坑漂亮小姑娘,从此让她们养你,成就渣男,小白脸的美名。
    但唯有一点你要学会,那就是嘴要得劲,会舔吧。
    不管走到哪里溜须拍马才能爬得更快,受到赏识,这是天分,也必须是与生俱来。
    道理很是明白,也很清晰,可就是学不会。
    “丁苙,你瞧瞧人家。”
    “看看别人家的男朋友是怎么做得?”
    “多跟那谁谁谁学学。”
    “好了,够了!”
    “既然你觉得人家好,那就去找人家啊!”
    “小雅,我们,还是分手吧……”
    “我不要,丁苙,求求你,不要离开我,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拿你和别人攀比了,原谅我吧。”
    “丁苙,你混蛋,都抱上了你怎么还这么狠心?”
    “丁苙,我恨你,你不是人,我诅咒你不得好死!”
    仿佛听到了某种呼唤,颓然躺在床上整整三年的丁苙终于有勇气抬起头来,恍惚中能够看到那副似曾相识,却又悔恨不已的画面,充满自责。
    整日与小说为伴,那是他目前所能活下去的唯一动力。
    唯有逃避,不愿意面对现实,否则,当真是有些生不如死!
    后悔吗?
    有点儿,不,自己不应该感到后悔,而是应该替她高兴才对。
    她,相信就算是随便找一个,也绝对会自己要强上百倍,千倍,万倍。
    她也一定会很快忘记自己,重新过上幸福安康的日子,生儿育女,从此有滋有润。
    渐渐爬起,简直犹如行尸走肉一般双目无神,只是自顾自着扒拉着碗里的饭菜。
    他在啃老,每天不是吃就是睡,堪称一台人肉的造粪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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