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什么啊?“青年眉头微皱:“我好像没有犯什么事吧?”
“呵呵,还没有犯事?哼,刚才你为什么将那个人放走啊?”
李若华走上前几步,站在青年面前,颇有点你今天不跟我到警察局去,我就不放你走的意思“在法律上的包庇罪的定义是这样的吧: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青年似非笑地看着李若华:“我那个好像不是吧。”
李若华一愣,她想不到眼前这个青年识得法律,看他的样子好像是一个法律专家似的,心中暗暗气恼。算是急中生智吧,在她的脑海里面突然浮现一计,脸露微笑地道:“你别误会,我只是让你到警局做一份口供。”
这女人笑起来好漂亮啊,如花绽放,百媚横生,青年的脑海倏然浮现许多如花一般的女人。她们或娇媚,或高贵,或妩媚……
“怎么样,跟我走一趟吧?又”这女人的要求倒真的没有办法拒绝啊?青年摸了摸鼻子,露出苦笑,点点头道:“走吧。”
“那就请吧。”
李若华出其不意地拿出手铐,往青年手上一铐。
“你……”
李若华嘴边溢出一丝得意,道:“这只是程序中必要的一环。”
话落,涮的一声,一辆警车已停在了他们面前。从车上走出两位便衣公安。
其中一位长得既高且壮,留着一个‘短碎头’的青年公安看了一眼青年,问道:“李队,这是……”
李若华道:“这个你别管。”
话落,指着那边被他绑着三个劫匪道:“那三个人就是913国道一系列劫案的罪犯,你们将他带回局里。”
“老李,你看这人是谁啊?”
“他是谁,我不知道,不过,我知道的是他惹李队生气了,今后的日子可就难过了。”
“李队生气了吗?”
“你没有听出来吗,我还从来没有见过李队那么生气过呢?”……
两人虽然说得很小声,但是青年的听力不错,还是听到了。不由看了一眼身边的李若华,发现她果然以一种不怀好意的眼神看着他,一丝冷汗不由爬上额头。生平,他最怕的便是女人了。
李若华拉着青年,来到车站路边的一辆红色法拉利的轿车边。车线条流畅,每一个地方无不尽显他的尊贵豪华。饶是以青年的镇定,也不由一愣,心中暗感不可思议:“这年头,公安咋这么富有呢?”
看青年并没有绑上安全带,李若华微嘟着一个小嘴:“你最好将安全带绑上。”
青年看了她一眼,不置可否。
“哼。”
李若华见此,哼了一声:“那你等一下不要怪本小姐了。”
说完,车突然启动,涮的一声,如发射的火箭般飞了出去。用风驰电掣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李若华,虽是一个公安,不过平时却酷爱飙车,她将车开那么快,除了是喜欢外,另一方面,也是想捉弄一下青年,让他知道厉害。哪知道,不管她将车开到如何快,青年依然稳若泰山,比坐飞机还稳,一点事情也没有。
半个钟头后,车停在了m市市公安局的刑警大楼前。一下车,李若华便叫两个刑警将青年带到审讯室。……
“……右手粉碎性骨折,就算治好了,以后再动不了手了。”
“……左边肋骨五根断裂,终生残废。”
这是法医对那三个劫匪的验伤报告。她一连看了好几遍,禁不住发出一阵惊叹:“好大的力气啊,那个家伙难不成所小说中写的‘异能者’。”
当时,青年动手时,她有在场,她看得出来,当时青年只是随手而已。随后就将人打残废了,若是全力出手,那还得了。
想此,李若华的脑海中不由浮现当时青年在动手时的样子,那种至高,强大,仿如将一切都掌握在手中似的。在那一刻,她甚至有一种感觉,在他面前,世人好像蝼蚁一般。
在这时,敲门声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听门锁喀嚓一声打开,一脸精明干练的中年男子快步走了进来。
“什么事啊?”
李若华将手中的报告放下,轻轻抚了抚垂下的散乱秀发淡淡的说道。
“恩……李队!这是刚才老王对那个青年做的口供。”
那中年男子痴痴的看着臃懒的坐在椅子上,托着额头的李凌子,口齿有些不清不楚的说道。
“嗯。”
李若华淡淡地嗯了一声,接过中年汉子递过的纸张。扫了一眼,她的秀眉便皱了起来,有些不满:“就只有这一些。”
在这上面,只是一些常规性的诸如姓名,年纪,民族等等的记录,一点有价值的线索都没有。我不是告诉他们了吗?叫他们一定要套出那个人的来历。
中年人又从背后拿出两张写得密密麻麻的纸,递了过去,道:“李队,这时我托业界朋友查的资料。”
李若华闻言,脸上喜色,高兴地道:“大高,还是你懂我。”
大高闻言,脸上浮现些许的红色,有些激动,紧张地道:“李,李队,你太客气了。”
说完的时候,又含情脉脉地偷看了李若华一眼。
若是比较的细心的女人,一定可以从那眼神看出点什么,可是,平日里精明干练,明察秋毫的李若华却是一丁点也没有发现。
李强,男,民族,1986年8月25日生,父亲李英朋,20多年前是外交部的官员……李强三年前获得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博士,两年前获得宾夕法尼亚大学国际贸易硕士,一年前取得了乔治尼亚大学社会学博士!真是让人难以置信!……
“三年获得三个博士学位,还这么年轻,才23岁,他还是人类吗?”
李若华秀眉一皱又问道:“那他最近一年呢?”
“一年前他曾面试远华集团,后来因与人事经理发生冲突,暴打了人事经理,而离开远华集团。”
李若华闻言,脸露惊奇,讶道:“他有到远华集团工作过?”
她之所以惊讶,是因为远华集团她太熟悉了。
远华集团是大财团黄氏旗下的一个电子子公司,在十多年前已经独立出去,在香港上市了。黄氏集团的创始人,便是被誉为商界一代神话的叶玉暄所创。三十五年前,叶玉暄白手起家,短短两年的时间,便完成原始资金的积累,创下叶氏集团。这数十年来,叶氏财团发展迅猛,如今已是集航天,医花,电子,房地产……的跨国大公司。
据说,叶玉暄年近五旬,不过,长得却有如三十几岁的少妇,成熟美艳,端庄可人,被誉为商界的倾城美女。
李若华所以知道这么多,乃是因为她老妈纪若妃,与叶氏财团创始人叶玉暄情同姐妹,她更是认了叶玉暄做干妈,外边那辆法拉利便是干妈叶玉暄在她生日的时候送给她的。
“没有了是吗?”
“是的,这个李强所有的资料仅到远华集团面试的为止。”
大高看了一眼李若华,试探地道:“要不,我再叫朋友去……”
“不用,我等一下亲自去审她。我就不信从这小子嘴里套不出话。”
大高在刑警队很多年来了,还从来没有见过李若华一个人这么关注,心里有些奇怪问道:“李队,他并不是劫匪,我们为什么要那么费力地去调查他啊?”
“这个你不懂的,他……”
李若华走到中间,转过头,看着大高,想说什么却没有说出来,不过,大高却看到李若华的眼中正闪烁着前所未有的光彩。
那种眼神,他从来没有见过。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