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修了个假仙》第340章 心使的必杀令

    南太平洋,某个小岛上。
    一栋古色古香的华夏传统风格别墅里。
    洪清正听着天字辈排行第一的杀手的汇报:
    “洪老大,首领已经派人找到心使的藏身之所了。她现在就躲藏在华夏的渝州城里,在一家公司,安安分分地上班,似乎有要脱离从前,彻底成为一个普通人的打算。”
    “首领在会上……还对心使下了必杀令。”
    这名杀手叫血里红,擅长用毒,原本是天字辈排行第三的人。但自从李判死在华夏,心使也叛离了组织后,他就自动升任成天字辈第一。
    听完,洪清脸上的表情没有变化,他放下手中看了无数遍的《孙子兵法》,淡淡道:
    “在会上,对我的人下必杀令,还没有请我去。”
    “有意思。”
    说着,他竟还淡淡笑了起来,那笑容不冷,反倒是如同和蔼老人在发笑一般。
    血里红有些心惊胆战,说道:
    “洪老大,我们天字辈的所有人,都是唯您马首是瞻的。哪怕是心使,虽然她叛离了组织,但其实她在组织里面,是最敬重您的人。”
    洪清点点头,淡淡道:
    “这种话以后就不要在这座小岛上说了,小岛上的所有人,都是唯首领,马首是瞻的。”
    “还有心使,她已经叛离了组织,就不再是天字辈里的人了。更何况首领已经对她下了必杀令,她现在差不多是个死人了。”
    血里红闻言,颔首连连:
    “我知道了,首领。”
    “不过说真的,心使曾经是我们天字辈里面任务完成得最多,完成得最快的人。”
    “我们这些男人,都不得不佩服她。其实她以前的任务,都完成得不错,更没有失败过一次。最近老是失败,我觉得不是她的原因。”
    洪清闻言,望着他问道:
    “你觉得是什么原因?”
    血里红说道:
    “是对手太强,从心使的失败就能看出来,对手是个智商很高的人。再从绝灭的死,还有银狐他们的死,可以看出来,对手更是一个武道绝巅的人。”
    “绝灭是三绝之首,在我们组织里面,能杀他的估计也就只有您和首领。可那易风,却轻松打死了绝灭。还有武道大会上传回来的消息,易风有了魔刀,更是如虎添翼,他敢在华夏杀那么多武道人士,可见这人之勇猛,之狠辣。”
    “心使败给他,不是没有理由的。我想除了您和首领,还有人字辈和地字辈的负责人以外,我们组织,此后应该是没人能杀得了那易风。”
    “所以我觉得,心使有些冤枉。”
    绝灭的死,是心使叛离组织之前,给洪清传回去的最后一道消息。这算是报答洪清收留她的恩情,自此以后,她便彻底和洪清失去了联系。
    不得不说,血里红这番分析,不是没有道理的,连洪清都默认了。
    “是啊,连你都能想明白,首领会想不明白这层道理吗。”
    “为什么要对心使下必杀令,还不是因为心使是我的人。心使这一去,恐怕今后,我们天字辈,连人字辈都要不如了,呵呵。”
    洪清摇了摇头,有些自嘲地说道。
    血里红闻言,也是有些为天字辈,为自己等人在组织里的前途表示堪忧。
    他问道:
    “心使这件事,难道就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吗?如果是洪老大您亲自去说情,能不能救她一命?”
    洪清摇摇头:
    “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不管她冤不冤,这次都得死。有句话叫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更别说是在洪门里面。我去求情,会跟她一样的罪名。”
    “你知道首领这次,派的谁去杀她吗?”
    血里红回答道:
    “是地字辈的负责人,黑摩罗。”
    洪清冷笑道:
    “派地字辈的负责人,来杀我天字辈的第一杀手,这不是明摆着要打我的脸吗。”
    “就这样吧,最近让天字辈的人,都安分点,别惹事生非。”
    “看到地字辈和人字辈的人,绕道走。”
    血里红闻言,叹了口气,颔首道:
    “我知道了,洪老大,我这就去嘱咐他们。”
    ……
    华夏,渝州城,一家婚庆公司里面。
    这家婚庆公司,算是这个行业里面做得最成功的一家公司,规模很大。而且他们只做富豪人群,意思就是,收费很高,各种婚庆套餐都很高档,一般也只有富豪人家才消费得起。
    “傅小雪,去帮我把眼线笔和眼线液取过来一下。”
    “傅小雪,你动作快点,就你这做事的效率,怎么让我们的客户满意?婚礼上面补妆可是要求很严格的,动作要快,还要补得完美。你这样,别说是客户,我都看不下去了!”
    一个中年女人,正在严厉教训一个年轻女孩儿。
    其实这女孩儿做得已经很不错了,但她似乎对这女孩儿有些敌意,总是找理由刁难她。
    也许是这女孩儿长得太美,太美的女人,都是天敌吧。
    不过这女孩儿也不年轻了,今年都已经二十六了,只是容颜年轻,让人根本看不出年纪。
    这个女孩儿叫傅小雪,她还有一个名字,叫心使。
    自从叛离组织后,她就隐藏在了渝州城里,成为一个普通人。过着普通人的生活,更是成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
    这要是放在以前,眼前这中年女人敢用那样的语气态度跟她说话,敢刁难她。那中年女人,早已经人头落地了。
    但是现在,心使不敢杀人,怕引起注意,引来洪门的追杀。
    而且,她也不想再杀人了。既然要过普通人的生活,就要放弃杀戮。不然的话,她永远都只是一个落难,而四处躲藏的杀手而已。
    “对不起,丽姐,我下次会快点的。”
    面对中年女人的责骂,心使连忙垂首道歉。
    那女人板着脸说道:
    “知道就好,最近有一个单子,是方家的大小姐要订婚了。经理说这次让你去练练手,千万不要搞砸了。虽然只是订婚典礼,但人家也是付了不少钱的。”
    “这次你做好,就能加薪,做不好,就滚蛋,明白吗?”
    心使连连点头,语气态度都很恭敬:
    “我明白了,丽姐,我不会让经理和你失望的。”
    ……
    此时在方家。
    方家是做木材生意起步的,也是方雯的父亲方永刚年轻的时候眼光独到,气运加身。承包了一块没人种的荒山后,就种了一批沙漠里面运回来的树木。后来遇上连续三年的干旱,其他的木材老板都把树种死了,就他一个人给种活了。
    很自然的,那批树木他便赚翻了,由此起家。之后生意越做越大,盘下了好几座山林,专门种树。他现在算是渝州城里,最成功的木材商。虽说不是第一,但也差不多了。
    方永刚的家底要比李海后,但李海最近和秦正鸿走得近,生意做得更加风生水起,公司的未来一片光明。方永刚看中了李海的上升空间,李海看中了方永刚的雄厚家底。
    所有便有了这场联姻。
    已经吃过了中午饭,王越和方雯在院子里面单独相处,方永刚和李海则是在客厅里面畅谈美好的未来。
    “老李,我看那两个孩子挺合得来的。你那儿子彬彬有礼,谈吐得体,将来会是个有本事的人啊。我把我女儿交给他,我放心。”方永刚赞赏地说道。
    李海闻言,也是高兴得不得了,他压根就没想到。自己这臭小子,竟然一个晚上就转性了,不仅乖乖跟他来方家,还表现得这么好。
    他简直是笑得合不拢嘴,说道:
    “雯雯也不错,知书达理,小小年纪,谈吐就不输任何人。对人对事更有自己独特的思想和见解,我那臭小子要是娶了雯雯,是他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方永刚闻言,哈哈大笑起来:
    “好好,我们两家结为亲家,这简直就是命中注定的事嘛。”
    “不瞒你说,我刚才就已经给婚庆公司打了个电话,交了些定金。”
    “不如咱们商量一下,这两个孩子的订婚典礼,看看定在什么时候。我觉得,宜早不宜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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