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简单的玩具,即使是刚入门的作家,更何况是阿姆这样天赋异禀的,自然能随意操纵的,行内人称叫——“艺人”。
艺人分很多种,其中有最让人熟知的偶像idol,说唱Rapper,以及同是玩旋律的人——音乐人。
但与多数的Idol稍显不同,音乐人绝不随波逐流。
高级的东西,总能得到共鸣。
朴明秀侧耳倾听,不说为人,他的音乐“鉴定”能力不是自夸,确实厉害的,当然不是鉴赏,是鉴定!是一种直觉。
只是光听,就能感觉到这首歌,能不能火的一种能力。
吉他声在结尾,Gang——的瞬间。
“呀!妹子,就是这个!!”
朴明秀的鸡皮疙瘩“霍”得一下子起来了。
随后想起,自己作为EDM前辈,他觉得自己应该给点音乐上的建设性建议,好让这首歌带有自己的印记,但苦于水平有限,一时有些苦恼。
眼神时不时瞥向阿姆的方向,想要看看那个一直给自己灵感的陌生作家,能不能再次给自己惊喜。
在焕一看到自家老板出现情况,竟然没第一时间喊自己,反而是去找那个陌生的新人作家,他脸色骤变,心里猛然一突。
强烈的职业危机感,让他产生了十分不安的情绪。
还好,时刻想着提携自己公司员工的朴明秀,没彻底忘记他,明明看向以及想喊那个新作家来着,却不知道阿姆的名字,于是习惯性地喊了一句:
“那…在焕呐…额,阿尼…”待他反应过来时,才发现自己喊错人了。
“内!!”
在焕眼神一亮,顿时兴奋的不得了。
朴明秀愣了一会,一时有些结巴,还是决定将错就错,“额,那个在焕呐,你听听,这首歌怎么样?”
在焕一听,果断自告奋勇地跳了出来,准备争取些节目份量。
尤其是看到IU前辈,给自家朴老板欺负得如此厉害,看看,漂亮的眼睛里都没了笑容。
对此,善于揣摩人心思的他不怒反喜。
因为深知一个道理——
女人都是要哄的。
天底下,只有一种办法能够让女人笑逐颜开,就是给她想要的东西。
更别说这样一个已经不缺物质财富的大才女,其本质里,最殷切的需求就是渴望被人肯定。
所以,直接!果断!放大招!熟练地像是拍自家朴老板马屁一样,用尽赞扬的语言逢迎“女神”。
“绝了——”在焕竖起大拇指,胖胖的大脸摇头叹息,夸张而具有张力。
一幅简直被征服感动的模样。
“IU前辈nim的作曲能力,没说的,完全大发!”
“不同寻常的旋律,有异于普通的大众音乐,绝对会火的…”
因为太过接近女神,在焕的双手紧握直冒汗,他的胖脸因为激动兴奋,而变得通红无比。
“内,康撒米达。”
李知恩低头忍笑,实在是乐得不行。
还别说,在他人眼里,在焕不知所措的慌张模样,有些憨厚可爱。
逗乐,开朗,阳光,是表现在外,想要讨喜的伪装。
存在感满满。
面对偶像的粉丝,这样的反应,他觉得自己的行为已经够自然了。
但对于这样明显的行为,在场的人,尤其是无挑里的聪明人太多,自然一眼看透,却不说破。
没有蔑视不屑,也没有嘲笑。
只是忍不住摇头,咧嘴笑笑,互相对视时,眼里都是挥之不去的调侃。
没有一个作曲家,或者说没有一个男人不想与IU亲近。
人之常情嘛,理解。
李知恩的视线不经意间的轻佻,小郁闷,小傲娇,有着少女独特的魅力。
众人以为她是在看胖纸在焕,实际她目光所及之处,看的是一个小痞子。
对,就是角落里的某个职场咸鱼。
「放我走吧。」
「安对,我喜欢你,梨子nim…你要知道,我这不是占有欲,而是因为你太有魅力了,嗯哼?kkk…」
做节目,认真但别太当真。
有些人,很奇怪,一边说喜欢你,一边狠狠折腾你,压榨自己。
很清楚知道自己只是工具人的阿姆,玩够了,心思早已不在这里,只想赶紧下班回家。
「搞笑呢?实习体验的上班时间,早就过了。」
「谁说的?阿尼得(才不是)。」
「你管谁说的,我弟弟方时镇不行?阿尼,把岗位意向书给我,我已经到钟下班了,你点其他头牌行不行老板娘?是不是无限商社要逼良为娼?我不出台的!!」绝不出卖身旁不爱说话的作家小姐姐,阿姆直接怼了一句。
呸,小流氓!
「内,但你不行…」低头的允珠主作家脸色微红,暗自啐了一口。
「内?!哦莫,你说清楚,我哪里不行?!」
「kkk…」
而小姜作家则是青涩地,生疏地点着手机屏幕,想尽办法,在和调戏自己的允珠主作家打听下班时间。
据身旁的“自闭女作家”可靠的消息,西吧的这里不管饭!
他饿了!!
「说啊,为什麼不行?!」
「商社的規定我不管,商社的作家規矩是我定的,我現在改了,我没说停,你就不准走,梨子nim!」
允珠留下小姜作家的理由,一是因为效果非常明显,二是因为在焕的出现,虽是一个锦上添花的笑点,但同时稍微打破了点“大叔和萝莉”该有的僵持局面,让局势向IUxi的方向一边倒。
感觉朴明秀就这样妥协了,虽然拍摄分量够了,但她还是觉得差了点什么。
直觉告诉自己,也许姜时生…阿尼!是姜梨子作家能够解决的,kkk…
「…哇!你——」
西吧!玩文字游戏的女流氓!!
大发呀,这个无限商社节目,这个少妇主作家,简直了,完全是流氓行为啊!
诶西,要节目效果是吧?!
果然,活着,与其求人不如求己。
察觉到几道视线打在身上,果断无视其中几道。
阿姆眉头一皱,与脸蛋微红,眼眸微醺的李知恩相互对视。
脑里浮现的画面。
是一座石阶上,一个背着吉他,穿着高腰短裙的小姑娘,丝毫不在意脏兮兮的地板,侧坐在自己的身旁。
当时,也是这双明亮纯净,充满笑意的眼眸。
微微靡红的脸颊,如一支味道极好的起泡酒,恰好、美好。
“阿尼阿塞喲,我叫玛蒂尔嘎。”
当时,小犹太对着自己眨了眨眼睛,故意压低嗓音,软糯的开口道。
温柔而真挚的嗓音,娇憨的神情,历历在目。
微风弥漫,伴着鸦啼。
嘎——
少女眼角俏皮,酥软柔甜,每次无意间探视,那眸间,总有一份关心,一份腼腆、一份藏匿的深意。
像极了跟在杀手大叔身边的少女——古灵精怪的玛蒂尔达。
阿姆悄悄勾起嘴角,他想起一件特好玩的事,就是假如在清水中放一颗糖,水不会太甜,这是常识。
可是如果呢,往里头放一勺醋就会很酸很酸,同样的,庸俗的赞美,不会令人印象深刻,尤其是小犹太这种荣誉于身的文艺才女。
捡到钱不会太高兴,丢了钱却痛不欲生,人不能因为见了一块钱高兴一整年,却因为一个创伤而抑郁终身,痛苦给人的刺激往往大于快乐。
不疯魔,不成活。
如何征服一个才女?
悲惨的人,只会对一个比自己更悲惨的人感兴趣。
杀手?漆黑的墨镜?Sunglass?!
想到这,小姜作家扬起嘴角。
明明是很好看的画面,但在李知恩小姐姐的世界里,她发现这小坏蛋的笑容竟逐渐——
变态!他又要使坏!!
悲惨的阿姆果断举起了剧本,将女神拉下神坛:
「Sunglassga…gaga…嘎嘎嘎嘎嘎嘎嘎———everybodyhandupEDM脆高!!」
砰——
“嘎啊!!”
“Cut!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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