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的万界之旅》第一百四十章 如何破局?

    蝙蝠侠呢?
    他会不会为了拯救小女孩的性命,而摘下自己的面具?
    会不会为了拯救戈登的妻子而真的自杀?
    如果戈登的妻子女儿死了,然后蝙蝠侠没事的话,戈登会不会怨恨蝙蝠侠,会不会产生间隙?
    这就是小丑的阴谋。
    如果蝙蝠侠这次没有救下戈登的妻女的话,毫无疑问,小丑的目的就达到了。
    哥谭市市民的信仰就会崩塌,蝙蝠侠这段时间以来辛辛苦苦联动着所有人创造出来的哥谭市转变的一线生机就会破灭。
    可以说,如果是在下象棋的话,小丑已经将死了蝙蝠侠的帅棋。
    如何破局?
    这是所有人现在心中都在考虑的问题。
    “这种时候,就需要像我这样的破局者啊,”这时,所有携带着苏宇给予的纳米吊坠的人,都听到了苏宇的话语声,“准备好了吗?我的朋友们?你们的救世主,我来啦!”
    这声音自然是那个纳米吊坠发出来的,苏宇让归途控制着它组成了一个形成了一个耳机,给所有人配戴上了之后,形成了一个临时的通讯频道。
    “我马上就到,不用担心,”苏宇再次安慰了有些乱了分寸的众人,“小丑做出了一个死局,那么就由我来把这棋盘给掀翻了!”
    是的,不得不说,得到了来自影武者的帮助的小丑的手笔可谓是比原著电影之中的要大得多了,而且所能够操作起来的事情也是比原来多得多了。
    要是没有苏宇的话,布鲁斯面对这种局面是绝对毫无办法的,至少,他救不下所有人。
    但是,就在这棋盘上已经是死局的情况之下,苏宇就像是一只大手,直接伸过来,要把棋盘给掀了!
    苏宇可懒得和小丑这种人来什么规矩。
    你和我讲道理,我就和你讲拳头,你和我讲拳头,那我继续和你讲拳头,反正你打不过我。
    你要是和小丑玩阴谋诡计,那你肯定会陷入到落后的境界,因为你只能见招拆招,不知道小丑这种思绪混乱的疯子的脑子里究竟会想些什么。
    所以,既然猜不到他在想什么,那就不要去想。
    直接怼过去,把玩游戏的桌子给掀了就好了。
    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就是这个道理。
    从一开始,苏宇就有这个掀桌子的能力,但是因为主线任务的原因,他并没有决定直接掀桌子,但是他也没打算一直规规矩矩和小丑玩游戏。
    现在,是掀桌子的时候了。
    “我到了,各位,”苏宇从停稳的寒鸦号中走出,经过刚刚的几分钟时间,他已经从华国来到了美国的哥谭,“布鲁斯,你那里情况如何?”
    “我也到了,”布鲁斯射出一支飞针解决掉一个隐藏起来的影武者暗哨,然后通过面具携带的红外视线功能观察着戈登家里的情况,“法克,这里面没有人质,我也看到小丑了,他们将人质转移走了,这是个陷阱!”
    “那就打进去,看看情况,”苏宇换上纳米战甲,飞往下方的韦恩大厦的方向,“小丑不可能无故放矢,他肯定在里面留下了什么东西。”
    “有道理。”布鲁斯点点头,将最后一个暗哨解决掉之后,直接撞破窗户冲了进去!
    与此同时,苏宇也看到了那些抬着微波武器想要走上轻轨的影武者们,他的嘴角挂上一丝冷笑,直接飞了下去!
    ………………
    诺特勒斯是哥谭市里的一个小混混。
    嗯,或者说,曾经是哥谭市里的一个小混混。
    就像是哥谭市的许多和他同龄的人所做的那样,凭借着健壮的体格和身高,以及略微凶悍的长相,他很多次成功的对一些商贩进行了敲诈勒索。
    当然,也有许多次,他会被店主掏出的双管猎枪指住脑袋,然后灰溜溜的逃跑,并且再也不敢去这家店。
    相比起那点钱,他还是更珍惜他的小命。
    但是,问题也就出在这。
    为了防止因为没有靠山而被不明流弹干掉,他毅然决然的加入了一个大黑帮。
    梦想中,他会成为一个黑帮头子,左拥右抱,成天享受着纸醉金迷的生活。
    然后……某次去群体打架的途中,他们被警察一锅端了。
    后来他才知道,那个和他们打架的帮派,叫做蝙蝠帮,是和警察有关系的帮派,而且其帮派成员的行为很是古怪。
    至于究竟是有多古怪,诺特勒斯并没有详细的去了解,他只是深刻的反思了一下自己的行为,然后做出了一个决定。
    “出去之后就金盆洗手不干了!”他暗暗的想着。
    当黑帮里面的成员实在是太危险了,尽管别人面前威风,但是在帮内的头子面前就是一条狗,而且钱也拿不到多少,活的并不如意。
    还不如随便找个工作!
    下定了决心的他一出去就找回了原来的帮派地址。
    什么?金盆洗手?那是不可能的,我诺特勒斯就算是死,死外边,从这跳下去,也不可能会金盆洗手,过上上班日子的!
    美滋滋的如此想着的他来到了原帮派地址。
    然后,光荣的成为了蝙蝠帮的一员。
    再然后,经过了入蝙蝠帮——强制洗脑——五三教育——劳动改造——打卡上班的一系列过程之后……
    “真好啊~”他每天美滋滋的上着班,拿着不菲的工资,美滋滋的快乐生活着。
    市民们不再是用厌恶的眼神看他,他也有了稳定的工作工资和住所,他也不需要害怕其他混混,因为他本来就是哥谭市最大黑帮的混混。
    这个黑帮从来不干黑帮的事,而是一个基建公司,他也并不是混混而是一个上班职员。
    这样的日子,真的很是美好。
    而且,他以及周围的同事亦或者是市民们,都察觉到了哥谭市的变化。
    毫无疑问,他们对于这样的变化很满意。
    所以,当他们发现,有人要来破坏现在正在开始变得好起来了的哥谭市之后,他们会怎样做,那是显而易见的。
    他们会行动起来,说出这一句话,那就是“我不当大哥好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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