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驯(帝国狂澜)》第九十九章 主将(上)

    第九十九章 主将(上)
    (18#)
    杜兵提马跃入了敌营,简单的挽了个枪花,长枪正刺进一个敌兵的前胸,借助冲力双膀一抖,那敌兵的尸首象个稻草人一般被高高的抛起。
    杜兵的神勇一枪立时就让方老生的士兵炸了营,他们哭爹喊娘的四处奔逃起来,步兵对上骑兵最忌讳的事情就是逃,步兵是永远也跑不过骑兵的,但是步兵对上骑兵最容易出现的事情也是逃,这是一个规律,除非是极有勇略的将领才有能力、有几率扭转这个规律!
    杜兵的本部骑兵冲进了营地,杀死那些背对着自己正逃跑的士兵是容易的,一蓬又一蓬血雨溅起、一声又一声惨叫传来,原来人的生命有时会变得象蝼蚁一样的脆弱。
    杜兵的枪急、马快,一直冲在最前面,他的武艺也是天威军中最强的一个,只眨眼间,他就击杀了十数个敌兵,不过他没有满足,眼睛一直在盯着前方,对于四散奔逃的敌兵,他没有心思去追击。
    同心协力、众志成城这些话指得是人们忘我忘私、团结在一起的精神,可是真的有某个势力能这么真正的团结在一起么?人们可以为了同一个目标走到一起,也可以做到团结,但是有些东西是一定要争的,例如尊卑高下!
    对上位者而言,他们可以为了某个目标不畏牺牲,甚至是牺牲自己的生命,不过这都是为公而言,忘私却是做不到的。
    如果钱不离下令让杜兵单枪匹马去闯方老生的大营,杜兵不会拒绝也不会退缩,执行统领大人的命令是他的职责,这是公。
    从私的方面说,杜兵最想要的就是辉煌的功绩和统领大人的赏识。
    此次统领大人下令骑兵队分波次进攻,他是第一队,而王瑞是第二队,杜兵心里明镜似的,统领大人这是要把活抓敌酋和救援友军的两大功劳送给自己,如果自己失误做错了事,必然会降低自己在统领大人心目中的地位。所有杜兵根本就无心追杀逃兵,这种事情交给王瑞就可以了。
    为公,杜兵可以赏识王瑞,可以在王瑞生疏的地方点拨他,但他绝不会把自己应得的功劳转手相让!
    杜兵挥舞着长枪一力向前,没多长时间就杀透了敌营,却始终没找到友军,他惊讶的勒住战马,向前望去。杜兵身后的掌旗官奋力左右挥舞着大旗,分成数股的骑兵小队很快就聚集到旗下。
    “前面!”杜兵再次催动战马,他听到前面传来了喊杀声。
    顺手刺倒了几个逃兵,杜兵已经冲到了彩虹桥前,看到数百名敌军正在疯狂地向桥上进攻着,而在他们前面,有人在死死阻拦他们,虽然杜兵骑在战马上,视野比较开阔,但前面是黑压压的人潮,只有寥寥几个人举着火把,他看不清。
    杜兵也不搭话,手起枪落,长枪如闪电般刺入一名敌兵的后背,随后奋力向斜刺里一挑,那名敌兵的尸首飞脱出去,撞翻了另一名敌兵。
    杜兵身后骑兵们相互之间的配合异常默契,边缘处的骑兵向旁一带战马,骑兵队就演画出了一个扇面向前冲去,一支又一支闪着寒光的刺枪向前挺刺,眨眼之间就撂倒了二十余个敌兵。
    “妈呀……”只顾着向前挣命的敌兵到此刻才发现近在咫尺的骑兵队,他们怪叫一声,分成两股,顺着白龙河的河岸向前逃去。
    杜兵手中的长枪舞出朵朵枪花,跨马的战马也是横冲直撞,不少敌兵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杜兵的长枪刺倒。
    “杜将军!!”就在杜兵前方十几米远处,一个浑身浴血、头盔不翼而飞的人突然大叫了一声。
    杜兵长枪一轮,扫飞了面前的两个敌兵:“方老生在哪里?”此时可没有时间客气,既然找到了友军,那么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生擒或杀死那个方老生了。
    “已经过了桥!”李霄云高声叫道,挥剑格挡住敌兵的一柄长剑,顺势一脚把那敌兵踢了回来。
    “闪开!”杜兵手中的长枪如毒龙般连探了三下,面前的三个敌兵个个闷哼了一声,摇摇晃晃软倒在地,杜兵身后的骑兵队也压了上来,挥舞着刺枪向前乱捅,而拼死挡在彩虹桥处的李霄云等也爆发出了强大的战力,方老生的士兵们在前后夹击的情况下象被割稻子一样一片接一片倒在地上。
    “让!”李霄云眼见能和杜兵汇合了,他大喝一声,带着士兵们向两边让开,给杜兵让出了一条路。
    杜兵的两只胳膊一绞,手中的长枪狠狠的抽在面前最后一名敌兵的脖颈上,把那士兵抽得翻着跟头倒飞而起:“给你留一队骑兵!”
    李霄云向前扫了一眼,刚才攻击桥头的敌兵已经是最后一股成建制的敌兵了,剩下的都在四散奔逃,再没有什么威胁:“将军,我们守得住!”
    “好!”杜兵也不废话,打马擦着李霄云身边急驰而过:“随我来!”
    杜兵带着本部骑兵快速通过了彩虹桥,李霄云等人继续据守在彩虹桥头,不过战斗对他们来说,已经是提前结束了,那些四散奔逃的敌兵再没有人敢冲向彩虹桥。
    时间不长,前方有几十骑急奔过来,李霄云就着火光一眼看清居中之人那双飞扬如剑的银色长眉,经过小半夜苦战、体力早已透支的李霄云终于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身体一晃,半是无力、半是恭敬的‘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统领大人!”
    “嗯!”钱不离勒住战马,扫视着面前几十个士兵,他们每一个人都象从血海里爬出来的一样,从头到脚,到处都是触目惊心的红色;他们身上的铠甲也没有一个人是完整的,或丢了头盔、或掉了肩甲,甚至有士兵的胸甲都被打散了,象一把古怪的扇子一样在胸前晃来晃去,还有的士兵只穿了一只靴子,走起路来都是一高一低的。
    他们这是经历了一场怎样的苦战啊!钱不离轻叹了一口气:“报上你的名字。”眼前的人声音嘶哑,全身上下到处都是已经凝固发黑或新鲜的血块,单凭着外观和声音他认不出来这个人是谁。
    “末将李霄云。”李霄云必恭必敬的说道。
    “李霄云……”钱不离又扫视了一眼:“你带着多少人出来的?”
    “末将只带了一百人。”
    “你的胆量倒真是不小……剩下的人都在这里了?”
    “是的、大人。”
    钱不离刚才扫视了两眼,他知道面前这些士兵已经不足七十人,对付流寇也损失了自己从雪原城带来的老底子这多多少少让钱不离有些心疼,不过钱不离知道事情都有两面性,这些从血战中幸存下来的士兵绝对比战前更加坚韧、更加顽强,所谓的老兵都是这么一点一点从血与火中熔炼出来的,而且钱不离阴谋掀起战乱的另一个目地就是为了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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