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异色录》【】咏葳

    作者:君宝
    字数:12499
    2019/01/22百花异色录_咏葳
    「百仙落凡胎,花气袭人来;
    异香扑鼻面,色空费疑猜。 」
    –––百花异色录卷头诗
    咏葳
    在进入地窖酒吧前,疯狗拍了拍小葛的肩膀。
    「怎么样?小葛,怕不怕?」
    小葛用力地点点头:「不、不怕。」
    疯狗似笑非笑的歪嘴,斜眼地望着小葛,疯狗对这个年轻人太了解了,他知道此时,正是小葛能不能正式进入黑道生涯的关键点。
    ***
    小葛的爸爸是国内知名的跆拳道名教练,手下带出过的奥运国手没有二十也有一打,而小葛的哥哥更是不世出的跆拳天才,九岁的时候就已经囊括了国内三大比赛的金牌,十五岁就已经进入奥运国手队训练,十九岁时踢入奥运殿堂的总决赛;尽管最后没能拿下金牌,可早已是国内外体坛注目的明日之星。
    而他小葛呢?在正式的竞赛中,连一次都没有踢进过总决赛,明明他比他哥哥的体格更好,身裁优势更大,一百八十六的身高配上细长而结实的双腿,可他就是临场发挥不了,每次一到比赛的紧要关头,小葛就不自主地失误连连,以致错失获胜良机,原因小葛自己也说不上来,可能就是没有比赛运吧?
    葛爸虽为名教练,可却纠正扭转不了小葛这种在场下训练十足,可到了场上发挥不了的怪症,只能自己坐在角落长叹:「奇怪,一样的训练去灌溉,怎么漂亮的种子,反而开不了花?」
    从小在爸爸的斯巴达训练高压,还有与跆拳道天才的哥哥比较之下,小葛内心一直充满着愤恨与不满,所以在他凭着体育加分申请进入百花高中以后,小葛开始逃掉在爸爸道场的夜间训练,升高二的时候,就连周末的常规训练也借口不去了;小葛给爸爸的理由是:「我既然踢不好跆拳,那我周末得去学校自习念书,考一个正常的公立大学,念一个会计什么的,以后,最起码可以当一个普通的上班族。」
    小葛的爸爸想一想,也没错,这二儿子既然对跆拳没天份,那他老头子也不好勉强,只好随小葛去了。
    可是,小葛周末真的去学校自习了吗?当然没有!
    从高一开始,小葛就开始跟着学长一起流连学校附近的网咖与撞球店,也学会了抽烟,到了高二的时候,学长更带他去夜店玩通宵不寐,这时候小葛又学会了酗酒,等到高三的时候,小葛干脆申请学校的学生宿舍,搬出家里,天天跟着一票狐群狗友泡夜店、网咖、撞球间,甚至偶尔存下一点零用钱去嫖妓,小葛醉生梦死地过着每一天,因为他真不知道,在没有跆拳道的人生中,他到底该追求什么目标。
    疯狗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小葛的;那时,刚好是台北最有名的夜店发生杀警案的时候,警方为了肃正公权力,难得大规模地扫清各堂口,疯狗下面好几个得力的年轻打手都被抓了进去。
    恰巧,小葛平常一起打撞球的一个学长,偶尔帮疯狗充当马伕,送送外卖小姐,那学长知道疯狗老大在找新人,身手要够好之外,还要够凶够狠,于是他介绍了小葛给疯狗老大。
    小葛认识疯狗老大之后,他完全开启了生命的另一道门。
    疯狗老大十分赞赏小葛的身手,不住嘴地夸奖他,「太厉害了!小葛,你去打比赛可惜了,打打路上的人多好!」「小葛,你跟着我,想要什么我都给你!」「酒?女人?你去我的酒店,里头的小姐、酒,随你开!」
    小葛与疯狗老大短暂相处后,马上崇拜起眼前这个貌不惊人,满脸黑痣的黑道大哥,他觉得,人生只有像疯狗老大那样,才叫做人生,爸爸过的多拘谨、多痛苦,日复一日的训练,所谓何来?金牌?荣誉?那只是媒体几天的报导项目而已,眼前的享受才是真的,女人!钱!香烟!看看多爽!
    小葛开始干起疯狗老大的核心打手,随传随到,三更半夜要支援,一通电话小葛就从学生宿舍翻墙飞奔过去;疯狗老大叫小葛打谁,他就打谁,通常来说那些被痛殴的对象,比小葛在跆拳竞赛场上遇到的对手弱太多了,他只要随便施展,对手就只有倒在地上痛哭求饶的份,小葛的人生第一次如此感谢跆拳道,他发现,他可以凭着一身武力,在这个社会上横行无阻,以前爸爸的谆谆教诲通通被他抛到了脑后,爸爸说,在竞赛场下绝不可动手,可是疯狗老大说:「你给我打!打伤了不要你赔,打死了我疯狗负责!」
    看看疯狗老大给他买的一身潮牌,小葛决定,还是听疯狗老大的好,在爸爸那,永远都只有一身脏臭的道服,多寒酸。
    小葛对疯狗老大,那是忠心耿耿没得说的,无可挑惕,可是疯狗老大对小葛,表面上虽然热情,可内心里还是有一些犹豫与隔阂。
    疯狗对小葛的考量,起因于小葛的出身太好了,从小练得一身武艺不说,爸爸跟哥哥又都是体坛名人,随便一句话,可能都有记者会追踪采访,万一哪一天小葛他爸爸发现了儿子在做他的打手,会不会冲进联会的办公室找他疯狗算帐?肢体冲突没关系,但万一小葛他爸利用媒体势力,来压迫疯狗的黑道事业,那可不是好玩的。
    而另一方面,像小葛这么好用又听话的打手,一个可以抵十个,站在他疯狗旁边,既神气又体面,长得帅、身手狠,又是名人的儿子,带出去黑道的聚会上,跟那些庸俗没品的老大一衬,身边只能带着刺龙刺凤、瘦干又瘪的免洗打手,两相一比,疯狗的气势一下拔高,整体高了一个档次不止,这么好的人才,叫他疯狗怎肯轻易放弃?
    疯狗想来想去,决定认真栽培小葛,推他一把,让他义无反顾地走向他设计好的方向。
    「小葛,你跟我有段时间了,说一说,将来毕业以后想不想走老大这条路?」疯狗一面抽着上佳的雪茄,一面温言问道。
    小葛心中窜过一阵暖流,除了爸爸,他这辈子没有听过任何人与他讨论过他葛仲杰的人生规划,而他爸爸每次与他讨论人生规划时,却永远只有跆拳、跆拳、跆拳,还有眼神中满满的失望。
    小葛嗫嚅地回道:「当、当然想了,疯狗哥,我毕业以后,也想像您一样,做一个角头老大,叱咤江湖。」
    「当老大可不好做,你得从现在就开始努力才行;而且,我也没有见过你的父母,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同意让你走上这条不归江湖路?」疯狗微笑,用斜眼瞟着观察着小葛。
    谈到父母,小葛眼眶一红:「我爸爸根本不理我,他觉得我的天分没有哥哥好,他眼中根本就没有我!我要走哪条路不关他的事!至于至于我妈妈她早就死了,我根本没有看过她」
    疯狗的心中放下一块大石,通常遇到小弟的家庭成员不满来堂口闹事的事件,处理起来,母亲都比父亲还要难缠,可能女人看似柔弱,其实比男人更有韧性吧;疯狗心想,既然小葛的老妈老早就翘辫子了,那事情已经容易一半,他拍拍小葛的肩,追加着问:
    「既然如此,老大就正式问了,你想不想加入老大所属的天魁联会?」
    「想!我当然想!」小葛的脑中几乎没有经过半点思考,甚至??在他还没想到要怎么回答前,『想』字,就已经从他的嘴中蹦出。
    疯狗点点头:「依你的资质,我找联会里的大佬给你当介绍人,开香堂、拜祖师,正式介绍你入会,那是没有问题的,可是眼前有一桩难事。 」
    「什、什么难事?」小葛急问。
    「我们天魁联会,还是依照古法在收帮众的,凡是想入会的,都得做一件事,以示对于人情无情,六亲不认,只依照帮会里的指令做事,这样,我才有资格收你入会。」
    小葛皱眉:「做一件事?这好像有点像」
    「对!有点像『投名状』!事实上古代与现代都是一样的,你不交个投名状上来,会里的人怎么知道你够狠、够当一个𨑨迌人?」疯狗朗声大笑,拿下嘴上的烟,递给小葛吸了一口。
    这个动作疯狗老大不知道给小葛做多少次了,但小葛不知道的是,疯狗老大的烟为什么那么好吸?其实那都是疯狗老大自己卷的,卷烟同时,里面夹参了一些安非他命的粉末,跟一些鸦片提炼的兴奋剂。
    小葛吸了一口,脑袋精神了起来,却也同时有些雾雾飘飘然的感觉,「那、那我要交什么投名状?」
    疯狗吸了一口烟,缓缓地吐在小葛的脸上,贼笑:「去强奸一个女人给老大看看,好不好?」
    ***
    希哲每天下课,在学校对面的侯妈妈便当吃完晚饭以后,就会搭地铁,从宝蓝线转车,去十六区的这间地窖酒吧。
    地窖酒吧的位置十分奇特,一楼是一间十分古旧的中药铺,中药铺的左边是通往二楼的楼梯,而地上有一个四方形的大铁盖,掀起来,有一条蜿蜒崎岖的石道楼梯,往下走,就是位于地下室的地窖酒吧了。
    地窖酒吧是一块天然黄岩往内挖成的空间,呈葫芦状,靠外的一个圆形空间比较大一些,随意地放着几张大小不一的桌椅,靠内一点的有一个长形酒柜与柜台,旁边内壁上一个小木门,做四尺见方的仓库使用。
    地窖酒吧,虽然名字叫做是酒吧,但它也卖一些酒精饮料以外的饮品,希哲每次来,都点一杯温拿铁,然后静静地坐在角落的单人座位,拿出书包里的功课温习。
    地窖酒吧的灯光并不明亮,但希哲都会自行带着一个便利型的小桌灯,架在桌上,那角落的位置,就变成一个希哲的隔绝的独自小宇宙,在这个角落,希哲复习过不知多少历史地理、数学物理,整个高中三年的知识仓储,都是希哲在这个角落里一点一滴建立起来的。
    其实希哲并不是因为地窖酒吧这个特殊的环境气氛,才每天都来这里念书的,他会选这个地点来复习功课,全是为了班上的一个女生———咏葳。
    希哲从进百花高中的第一天,就注意到了这个脸色苍白的小女生,因为在校长集合所有新生在操场点名的时候,只有咏葳没有到场;不但那次新生点名没有到,连后来每周三的操场早点名,咏葳也都没有去;听老师说,咏葳??是得了一种红斑什么的怪病,所以不能晒太阳,所以在操场的点名,从来都看不到咏葳的身影。
    不太能够晒太阳,所以咏葳总是比别的同学先到教室,有一次希哲六点半就到教室复习模拟考了,咏葳还是比他更早一步进教室。
    「咏葳妳好早!」
    咏葳抬起头来,对希哲点了点头,随即低头继续看着她的书。
    希哲走到咏葳旁边,偷偷瞄了她的书一眼,「哇!历史学家,好有深度的书,好看吗?」希哲从来不知道咏葳也喜欢看小说,因为班上前一阵子在疯狂传阅金庸的新修第三版时,咏葳也从没说她想看。
    咏葳抬起头来,淡淡地对希哲一笑,然后就继续低头读她的小说。
    希哲讨了个没趣,只好坐回座位上,从书包里拿出课本温习,他努力地不让目光漂到咏葳那里,可是守得住目光,却守不住心,希哲的心里,越来越对咏葳好奇。
    说来也巧,希哲的舅舅,正巧在那周末从瑞士退休回国,而他们卢家的家族接风聚会,恰巧办在地窖酒吧隔壁的一间上海餐馆,希哲的舅舅吃完以后,觉得不过瘾,硬是拉着希哲到地窖酒吧里续摊,就在那次,希哲第一次发现咏葳在这里当酒保的秘密,但他知道咏葳的个性,低调而不声张,他只和咏葳对看了一眼,就彼此默默地继续做原来的事。
    只是从那次之后,希哲每天下课,都会坐地铁到地窖酒吧报到,点一杯温拿铁,翻开书本,温习功课到深夜。
    而咏葳,也奇怪的很,她从来没有主动多跟希哲说一句话,在地窖酒吧的时候,只当他是一个一般的客人:「请问你要喝什么?」「好,加糖吗? 」「先生,这是你的温拿铁。」差不多就这三四句话的应答,从没有多问一句、或者多关心的一个眼神。
    就这样,高中三年一晃过去了,到了毕业前夕要准备大学指考的最后冲刺,这一夜,希哲还是照旧,下课,吃侯妈妈便当当晚餐,然后转地铁到地窖酒吧报到,开始温习功课。
    ***
    地窖酒吧,十二点半。
    酒吧里的人已经散得差不多了,咏葳正在将一张一张椅子叠在桌上,做最后的整理,而坐在角落的希哲心脏怦怦地跳,他知道,他已经坐在这个位子上三年了,再过几周,就要参加指考,而这三年,他一次也没有跟咏葳好好说过一句话,他一方面恼怒自己的怯懦,另一方面,他也对咏葳这三年来,一次也没有主动对他示好,感到有些生气。
    『难道我卢希哲就这么不优秀,让妳三年来都没有一点感动吗? 』
    希哲自认为长得算还可以,带个圆框眼镜斯斯文文的,而且每次校内模拟考,都肯定在全校前三名内,数学、物理、生物老师都指定一定要希哲来当小老师辅导全班,更不要说他曾经两次代表百花高中出赛过两次全国数理竞赛了,可是咏葳从来没有注意到他,对待希哲,只是像对待一般的同学一样,「请」 、「谢谢」、「麻烦你了」,只是这些日常不轻不重的客套对话,并没有给予希哲这个小学霸一丁点不一样的微笑、或者是不一样的字句态度。
    希哲越想越是有些不甘心,『三年了,妳从来没有好好看我一眼』希哲心里这么想着,而那一头,咏葳已经收好最后的几张桌椅,眼光望向希哲这边来;通常这个时间,希哲早就已经自己打包书包准备走人了,但是今天不同,希哲固执的眼神看着咏葳,他想要在今天跟咏葳说清楚。
    砰!
    一声巨响从地窖酒吧的入口处传来,四个男子鱼贯从阶梯通道走了进来,为首的那个男孩高高壮壮的,满脸稚气,希哲一望就想起来他是隔壁体育班的小葛,而小葛后面跟着的,是一个满脸黑痣、瘦瘦瘪瘪的中年男子,身后又跟了两位身穿皮夹克的流氓大汉,面容凶恶,脖子上刺青布满,左边一个光头肥仔眉上有一道刀疤,右边那个则是手上戴满各种凹凸不平的铜铁指环,三个人的外型,一看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咏葳抬起头来:「不好意思,我们已经准备关店了」
    那满脸黑痣的男人转头面向小葛,说:「不错嘛!今天便宜你这小子了!」旁边那两位凶神恶煞的光头大汉也贼稀稀地笑着,仿佛有什么好戏上要上演。
    倒是小葛的脸上有些许慌张,但更多的是犹豫,他说:「疯、疯狗老大,我、我想一定要这样吗?」
    那被称为疯狗老大的黑痣男人脸一板,道:「你看我在开玩笑吗?」问完,一转头问右边的那个刀疤大汉:「阿肥,你看我是在讲笑吗?」那个被叫阿肥的摇摇头,疯狗又向另一边人问:「青仔,你看我像是讲笑吗?」青仔手上带满着各式指环,双拳一并,嘿嘿冷笑:「疯狗老大从来不讲笑话的。」
    疯狗老大拍了拍小葛的肩膀,笑容浮在他恶心的黑痣上:「小葛,想要进入我们天魁联,就要先干一件大事啊!」
    小葛的声音有些发颤:「可、可是,这个女生,好像是我们学校的」
    「干!这个女生是你同学喔?」疯狗大笑:「干他妈的!那更棒了,小葛你给她干下去,保证你明天去学校的时候,会变成整间学校最红的人啦!」
    光头阿肥在旁边哄笑道:「我操!这可是千载什么逢的机会,我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怎么都没有?!」而青仔淫淫笑说:「他妈的,打架被学校开除的太多了啦!强奸女同学被学校开掉的,干只有你小葛了啦!」
    咏葳在一旁越听越不对劲,她开口问道:「请问,你们几位想要做什么?」
    「做什么?想要跟妳做爱啦!」疯狗老大将小葛向前一推,让小葛差点跌撞上咏葳,疯狗说:「干我这个不成材的徒弟喔,想要进我们天葵联会啦!我跟他说,可以啊!去强奸一个女人就可以进来了啦!不然喔、谁知道你是真的想当黑道还是假的啦!」
    咏葳听完疯狗老大的说明,脸上却一点也没有惊慌害怕的表情,她只是抬头望向小葛,眼神冰冷,问:「你是我们隔壁班的小葛,体保生,专长是跆拳道,对吗?」
    小葛万万想不到,疯狗老大随机挑了一间酒吧,里头的服务生、也就是疯狗老大指定要强奸的对象,居然是他百花高中隔壁班的一个小女生,虽然小葛叫不出咏葳的名字,可是平常在学校时多多少少还是对着个身材纤弱的苍白小女孩有印象。
    小葛突然有些罪恶感在心底浮现,「嗯对我是小葛妳是?」
    「干!你在培养感情喔?!」疯狗老大从后面踹了小葛一脚,阿肥与青仔也在一旁起哄乱叫:「操他妹妹的!直接干了啦!」「你怕了喔?不是平常打人很猛的吗?看到女人就软了齁?」
    小葛脸上青一阵红一阵,他看着咏葳,还没开口,就被咏葳打断:「你要强奸我?」咏葳的眼神越来越严峻。
    小葛憋着一口气,终于喊了出来:「对!干!我要加入黑道、我要加入天魁联,我老大就是疯狗,在后面帮我把风好了,我老大说,我只要敢强奸一个女人,他就让我进天魁联!」小葛双眼圆睁:「虽然妳是我同学,但今天算妳倒霉!」
    小葛说完,伸手就要去扯咏葳的衣服,咏葳向旁边一闪,手一挥,把小葛架开,语气却是一样冷静:「小葛,你要想清楚,踏出这一步,你永远不可能回头,这正是站在你后面那几个人渣想要看到的。」
    疯狗老大在小葛身后贼笑:「哎唷!骂人了!干,这种女人干起来最带劲了,小葛你不要让我失望啊!」
    小葛深呼吸,不再说话,只伸出手硬扯咏葳的衣服,咏葳惊叫一声,半边褐色制服衬衫已被小葛扯下,露出她里面穿着的黑蕾丝胸罩,咏葳双手抱着胸部,退了两步,眼神瞪着小葛,冰冷地让人害怕。
    疯狗在后面已经看得兴奋了起来,他笑道:「干!看来小葛你这个女同学蛮骚的啊,居然穿黑色蕾丝!小葛你再不上了她,老大要自己来了。」疯狗还指了指他下头凸起的裤裆,「青仔,你看这种学生妹,在我们林森店里也很少见啊,待会等小葛用完我们一起轮奸她!」
    阿肥还在一旁抗议:「老大不公平,我也要啦!而且我不要在青仔后面。」
    就在疯狗三个人笑闹的时候,忽然一张椅子从旁边飞了过来,砸中小葛的额头,砰地一声,小葛的额角流下鲜血。
    小葛转过头来,一个还穿着百花高中制服的四眼仔站在一旁,手还略略发抖。
    这人正是希哲。
    希哲声音发颤,身体也不自觉得簌簌发抖,但他努力地拼着字句:「咏、咏葳妳快逃,我挡住这些人。」
    「逃?」小葛舔了舔流到他嘴角的鲜血,他双眼发红,狞笑:「干!我葛仲威今天不先毙了你,我不姓葛!」
    希哲根本来不及看清小葛是怎么扑到眼前的,太阳穴已经中了他重重的一拳,把希哲的眼镜轰飞到酒吧柜台后面去了,希哲只觉得瞬间脑中一片晕眩,身体倒在地上,然后眼睛张也张不开,小葛一拳得手后,用膝盖压在希哲的胃口腹部,拳如雨下,一拳一拳,全都浇灌在希哲那张斯文有礼的嫩脸上,不过几秒钟的时间,希哲整张脸已经像吹气球一般的肿大,就算是他爸妈来此,也肯定认不得他了。
    解决了希哲后,小葛站起身来,余恨未消,随手还拿起一把椅子,往倒在地上的希哲乱敲了几下,才把椅子扔到一旁,继续走向已经退到地窖最深处的咏葳。
    看了小葛又狠又辣的身手后,疯狗老大越来越是兴奋,心知计画快成了,这样的一头猛虎收在自己手下肯定过瘾;而被疯狗叫来助阵的阿肥与青仔则对看一眼,彼此知道,以后对小葛说话还是收敛一点好,真惹到对方抓狂起来开干,自己不一定可以压得住这个锻练有素的年轻人。
    咏葳站在地窖酒吧最深处的柜台前,双手抱胸,表情冰凉,看着小葛的眼神,像是漠视、又像是鄙视;小葛一步一步踏向咏葳,却听到身后一响,他回头一看,希哲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不准动咏葳。」
    希哲说,虽然他因为嘴巴里面全肿了起来,牙齿也不知掉了几颗,咬字已经不太清晰。
    疯狗老大皱了皱眉,但他在犹豫要不要叫阿肥与青仔上去帮忙,他心念电转,最后决定让小葛一个人自己处理;疯狗老大用眼神示意左右两个手下,先看看小葛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办?
    小葛转过头去,狠狠地瞪着希哲:「操你妈!你知不知道我是谁?今天在这里的事你给我别管,闪去一边凉快去!」
    希哲摇了摇头,嘴里含糊不清地说:「不我喜欢咏葳已经喜欢她三年了我今天我今天有一件很重要的问题要问她是你给我闪去旁边凉快去」
    小葛冷笑一声,不再理希哲,转过身去,忽然一记漂亮的后踹蝎尾脚,正中希哲的肚子,希哲应声倒地,哗啦一声,把晚餐吐了一地。
    小葛眼中现在只有咏葳,他冲上柜台前一把强抱住咏葳,另一手抓着咏葳的裤裙用力一扯,刷地一声,裤裙撕裂,咏葳两条洁白的大腿毫无防备地露了出来,疯狗眼睛最尖,已经大笑了出来:「干!小葛我就跟你说这女娃是个骚货!都穿黑色蕾丝耶,根本就在等你强奸她啊!」
    小葛的手微微发颤着,可是他发现咏葳一点害怕的表情也没有,微微发颤的反而是他小葛自己,咏葳的体温很低,通体冰凉,让小葛抱起来很舒服,可是咏葳看他的眼神,有一些让小葛害怕。
    「停手,你会后悔。」咏葳冷冷地说。
    小葛贴着咏葳的身体,闻到她身上的处女香,已经有些兴奋,他平常都只是花钱找女人发泄,浓脂重粉的,几时接触过如咏葳这么清新的女学生?小葛强吻了上去,咏葳撇开头,让小葛的嘴,只狂压强吻着她的发际颈部。
    噗叽,一个奇怪的插入声。
    小葛的背上感到一阵刺痛:「靠!」他甩开咏葳,回头一看,原来是希哲又爬了起来,手里还拿了一把,血淋淋的美工刀。
    「靠靠靠靠靠!」小葛大骂,希哲却发狂似地挥着手上的美工刀,大喊:「你们这些人!都给我滚开咏葳旁边!」
    小葛手心冒汗,虽然希哲只是一个瘦弱的斯文学生,可是他手上挥舞着一把SKS特殊钢加宽版的美工刀,若是冒然进攻,那可是很危险的。
    阿肥与青仔略有迟疑,都转过头去问疯狗老大:「怎么样?我们上不上?」
    疯狗老大若无其事,问小葛道:「需要帮手吗?」
    小葛握紧了双拳,叫他强奸女人,他的确还不太顺手,可是叫他打野架,那他这几年早已练得滚瓜烂熟,这次在疯狗老大的测试会上,又当着两个天魁联的打手前辈的面,他再怎么样也不能失了面子。
    小葛点点头道:「没问题,让我来。」
    没想到就在此时,希哲趁小葛正在与疯狗老大对话,对他注意力放低的瞬间,希哲蓄尽全力,发了疯一样地扑了上来,拿起美工刀就往小葛的脸上狂戳,小葛只觉得脸上一阵刺痛,忽然左眼面前一片血红,他惊慌了起来,大叫着:「等、等等!我眼睛瞎了!」小葛这话一出,场面顿时陷进了混乱,阿肥与青仔互看一眼,不等疯狗老大指示,双双抢上,要帮小葛拿下希哲。
    希哲的脸上、身上沾满着小葛的血,还有他自己刚刚的呕吐物,又滑又黏,阿肥一个没抓稳,被希哲钻到裤档下,拿起美工刀就往大腿根部猛戳,正巧戳中了阿肥的主动脉,那血像喷泉一样地喷了出来,满地都是,希哲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口中还在喘气,但双眼透过满脸的血污盯着青仔,像是一只咬紧猎物的猛兽。
    此时小葛已经赶快坐到一旁,拿起手机相机认真检视自己脸上的伤口,原来他只是右眼眼角被划了好大一刀,但刀锋尾扫进眼球,虽然仍然看得到,但满眼眶鲜血涌出,吓得小葛另一只眼睛眼泪直流,哭叫道:「疯、疯狗老大、我的眼睛、我的眼睛怎么办?」
    青仔虽然也是帮会里身经百战的打手,可是他向来信命,今天他出门前经过龙山寺,正巧被一个算命摊老头喊住,说他今天会有血光之灾,他与希哲对峙着,看着希哲浑身浴血的样子,脑海中浮现那个算命老头的断语,越想越是双腿发软。
    而阿肥倒在地上,拼命压着右腿止血,他曾经看过在大械斗的场面,被砍中腿上主动脉的流氓的下场,只要当场没做好止血,差不多半小时就昏迷过去了,等送到医院的时候,浑身发白,不要说调集血浆,就算是调集神明宫里的众神,都救不回来的。
    阿肥的手压着大腿,可是他的眼神望着疯狗老大,他不敢自己开口求疯狗老大赶快带他走,可是他不断流失的血色,已经无形地背叛他,让他的眼神流露出一股求救求生的哀怨。
    最烦躁的是疯狗老大,他看在一旁哭喊像个小孩儿的小葛,再看看倒在地上拼命压着大腿止血的阿肥,最后是明明跟一个文弱书生放对,却一步也不敢踏上前的青仔,疯狗老大咬了咬牙,最后爆喝一声:
    「干!青仔你拉小葛,一起把阿肥拖上去,我们叫车去怀生医院救阿肥!」
    青仔巴不得听到疯狗这句指令,他转身拉着阿肥就往外走,还不忘落下两句威胁:「干!你这四眼仔,我接下来天天去学校堵你!今天算你狗运,你接下来就知道」
    碰!
    子弹声音震动了整个地窖酒吧,疯狗从怀里掏出一把土制手枪,对准希哲开了下去,声音之大,震得当场的每个人耳膜都嗡嗡作响。
    「青仔,告诉你多少次,要直接展现你可以伤害对方的实力,才叫做威胁。」疯狗淡淡地说:「还有小葛,你他妈再不帮青仔一起把阿肥拖上去,我连你也毙了。」
    小葛看着倒在地上,腹部一滩鲜血冒着泡的希哲,整个脑子都吓傻了,听到疯狗老大的话,连忙冲到阿肥旁边,帮着手,把阿肥拖离开地窖酒吧。
    整个过程不到二十分钟,地窖酒吧里,又只剩下希哲与咏葳了。
    ***
    咏葳抱着希哲,表情还是始终如一的那样,淡淡的。
    希哲挣扎着,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倒是咏葳先开口了:「希哲,你的枪伤我刚刚看过了,虽然子弹穿过你的腹腔,没有卡在里头,但是以你的体质而言,即使我现在叫救护车,你恐怕也很难活下去。」
    「我现在要对你施行急救,虽然这牵扯到我的一个大秘密,但我想来想去,也没有别的办法了,不过我们先约法三章,你不可以说出去我的秘密,好吗?」
    希哲此时只能努力维持着不要晕死过去而已,根本听不懂咏葳在说些什么,他点点头,「我、我当然」
    「好了,别说话。」咏葳冰冷的语气打断了希哲,说完,她将头俯下去,嘴唇对准希哲的伤口,认真吸吮了起来。
    希哲只感受到肚子上一片冰凉,一开始那种彻骨撕心的剧痛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阵一阵经挛的疼痛,再来痛处越来越减弱,希哲在晕眩中没办法知道到底过了多久,但他约略觉得,最多三四十分钟后,他的肚子上,已经没有新鲜的血液喷流出来,虽然里头还是隐隐作痛,但希哲已经可以坐起身来,就墙壁靠着。
    希哲摸了摸肚子,反覆地掀开衣服看,虽然肚子上留下一个十分丑恶的伤疤,但是他的伤口愈合了,千真万确,而且只是在一个不到一小时的时间里!希哲忽然想起刚刚咏葳俯在他的肚子上一口一口地吸着鲜血,那股血液咕噜噜地从咏葳的喉头灌了下去,他没有看错,『咏葳她她真的把我的血喝了下去』希哲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妳妳是吸血鬼吗?」希哲盯着咏葳那一双明亮而娇弱的大眼睛问。
    在今天晚上之前,希哲一直觉得咏葳苍白的皮肤很有一种让男人想要保护她的冲动,但他眼睁睁地看着咏葳吸玩他的血后,希哲只觉得,咏葳的那层白皮肤,透着许多阴森而恐怖的讯息。
    「我我会变成吸血鬼吗?」希哲呆呆的发问第二句,尽管咏葳还没有回答他的第一个问题。
    咏葳叹了口气,说:「让我从头说给你听,好吗?」
    ***
    其实,这个真实的世界上根本没有吸血鬼,有的,只是一种类似于狂犬病的传染病,学名叫做《后天性消化道嗜血症候群》,症状是畏光、对纯银过敏,还有不定期地会发作对人类血液的饥饿渴望,那种对人血渴望就像是食欲、或者是性欲一样,只是更强烈上百倍,若不去满足它,最严重的状态下,病患会突然休克昏厥,甚至是死亡。
    感染这种嗜血症的病患,会依照病情的严重性,畏光惧银的程度也会有所区别,刚开始感染的头几年,病患还是可以与正常人一样生活在阳光下的,只是身体会有略微的不适感;大约到了第七年以后,病情加重,病患会完全无法生活在阳光底下,虽然不至于死亡,但会浑身酸软无力,高烧晕眩,照一次太阳,也许休息个一两个月身体都无法恢复正常,所以一般深度的嗜血症病患,干脆就昼伏夜出,彻底翻转成一个夜猫子的作息。
    不过这种病症,也会带来一些身体上的转变,像是眼睛会变得很锐利,甚至在夜晚都能看得清楚一两百米外的东西,肌肉束的收缩速度,会比正常人快上一到两倍,所以运动上的爆发力会比未染病的人还要强一些,最特殊的是,嗜血病患的口水,是一种强力的伤口修复剂,一般的外伤,只要我们自己的口水舔一舔,就能够快速复原愈合,刚刚我帮你舔舐了刀伤,你能够那么快速的恢复,就是这个道理。
    传染的途径?就像爱滋病一样,最大的途径,是来自于性交时的体液传染,而不是一般人所认知的咬噬的传染方式,所以,刚刚我虽然吸了你的血,但你不会感染这种病症的,就算我偷偷咬了你一两口也是,放心。
    我个人的状况比较特别一些,是垂直传染,因为我的爸爸妈妈,都是这种嗜血症的病患,所以我打从一出生,就注定了我嗜血症病患的身份。
    我第一次发病,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月经都还没来呢!
    ***
    希哲听完咏葳的独白,瞠目结舌地呆在当地,脑中一片混乱,不知道该叫眼前这个暗恋的女孩什么?是吸血鬼?还是她口中说的嗜血什么症的病患?
    「希哲,我说完了,你要怎么看我是你的事。」咏葳说。
    「不,咏葳我只是我只是还有好多不明白的事」希哲拉着咏葳的手,这时候他才发现,咏葳的体温怎么如此冰凉。
    咏葳摇摇头:「其实,今天是我待在台湾的最后一天,明天凌晨,我会搭上飞机去东欧帮忙我爸爸妈妈的生意,若不是这样,就算我看到你快死了,我也不会救你的,因为我们这种嗜血病的病患,有史以来一直受到正常人的许多歧视,我只能先保护我自己的秘密」
    「你是说吸血鬼的传说?」
    「太多了,这个社会根本不管是不是有病,只要是少数与弱势,就会被歧视,不是吗?」咏葳苦涩的一笑。
    希哲忽然想起:「等等,咏葳妳說妳之后就要去东欧?再也不回来台湾了?」
    「嗯,我要去帮我爸妈的生意,他们两个实在忙不过来。」
    「什、什么生意啊?妳难道妳难道不能等考上大学以后再」
    「吸血鬼少数适合经营的独门生意,」咏葳难得露出慧黠地一笑,希哲的心跳一下狂奔了起来,只听她继续说道:「至于考大学我知道我是不可能了,我了解自己的病情严重性,再过几个礼拜,我根本连白天也不太能出门,怎么去考试?怎么去上课?」
    希哲低下头:「所以所以今天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对吗?」
    「喂!你不是说,今天有话要跟我说?现在是最后的机会了,说不说?」咏葳轻轻地,坐得靠近了希哲一些。
    希哲深吸了一口气,终于把他憋在心里三年的话,说了出来:「卓咏葳!我是卢希哲,我很喜欢妳,当我女朋友好不好?」
    咏葳闭着眼睛:「可、可以再说一次给我听吗?」她轻轻地说。
    希哲站了起来,用尽他身上所有的力气,大喊着:
    「卓咏葳———」
    「我是卢希哲———」
    「我好喜欢妳———」
    「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
    声音回荡在地窖酒吧的空间内,不断不断地产生回音绕梁,然后逐渐微弱,像是那种四面都是镜子的百花镜室,人像会不断的投影再反射,可是终究会越映越小,终至不可辨识。
    希哲喊完之后,像是放进了他身上所有力气,他坐回地上,靠着咏葳的肩膀,此时希哲的心情,根本不在乎咏葳要不要做他的女友了,他只希望,他可以永远永远,像这样子靠在咏葳身边,那就好了。
    不知沉默过了多久,咏葳才终于开口说道:
    「好,我当你的女友。」咏葳说。
    希哲再怎么样做梦,也从来没有料想过这一天。
    「其实我也一直有注意到你我虽然有病但我也是人」咏葳说着,但她努力控制着情绪:「你一直偷偷地喜欢我,三年了,你一直坐在那个角落,陪我下班,我都知道」
    咏葳哭了,像是一个无助的孩子,「但是,我妈妈跟我爸爸从小就告诫我,千万不可以喜欢上任何人,因为因为因为我是一个有病的孩子你要知道我们这种病是会因为性交传染的所以所以我从来都不敢有任何表示」咏葳抽抽噎噎地断续说完,而希哲贴心的抽了几张餐巾纸,帮她拭去泪珠。
    「可是可是我今天突然发现我也我真的也喜欢上你了」咏葳抬起头,望着希哲:「我明天就要去华沙了,我你想跟我做爱吗?」
    希哲被咏葳的这一问给问倒了,做爱?他不知道在夜里多少次幻想着咏葳的身体,他当然想!可是另一方面,咏葳的病不管那叫什么病,咏葳的体质很明显跟正常人不一样,而且她已经说了,这种病跟爱滋病一样,是靠性交传染的,他他卢希哲,愿意为了一个女人,而放弃了一辈子的健康身体吗?
    希哲的反应完全在咏葳的预料之中,虽然她可能心底曾经期待过,她的那个他,会有那么一点点的不一样;咏葳叹了口气,站起身来,说:「没关系的,我知道,身体健康比较重要。来吧!帮我整理完地窖酒吧,我要回家准备行李去机场了。」
    希哲这时候才发现,咏葳那一双洁白的双腿,一直暴露着,而她的上衣衬衫,也早被小葛扯去一半,露出她纤细的肩膀与锁骨希哲忽然一股血涌上了头,他一把将咏葳拉倒,按在地上,他说:「咏葳,我想要妳,一次也好。」
    咏葳望着希哲的眼睛,她看不出眼前的这个男人,究竟是一时冲动?还是真正下了决心去面对那后果?但咏葳告诉自己不要再思考了,在去华沙以前,在告别台湾这个小岛以前,她想要为自己活一次,把爸妈的谆谆告诫,都用力地抛在脑后。
    就像是熟透的果实自然会掉落一般,青年男女,两个人心中都互有好感,碰在一起,不用学也自动知道该怎么做。
    咏葳快速地帮希哲脱下衣裤,希哲也帮咏葳踢下的内裤扔到一边,而希哲一直解不开的胸罩,最后是咏葳自己笑着解开的,「笨蛋,扣子在前面啦!」
    咏葳的胸部,白嫩得像脱脂牛奶,不大不小,恰巧一手掌握着,乳房上的静脉清晰可见,有一种病态的美,希哲轻轻地握着它们,像是在对一种至高的神圣致意。
    「喂,笨蛋,你要你要进来了吗?」咏葳的声音很细很小,但地窖酒吧在没人的时候,四面俱石,回音特别之响,所以希哲听得清清楚楚。
    希哲的阳具早已勃起坚挺,他用力一顶,咏葳马上叫痛:「等!等等啦!笨蛋,不是那里」希哲又羞又窘,他真想找一个地洞里钻下去,「对、对不起,我是第一次,我不知道」咏葳好气又好笑,她挺起胸部:「那你专心亲它们我帮你」
    咏葳的手向下探索,一下子便摸到了希哲那又烫又硬的阳根,她得手一阵冰凉,激得希哲的阳具抖了抖,差点射了出来,希哲赞叹到:「好舒服啊」
    咏葳轻轻一笑,拉着他的阳具,在阴户前上下划动,先熟门房,咏葳在希哲的耳边,用她这辈子最小的音量说:「待会我会让你更舒服」说完,咏葳的胯部缓缓一送,下门咬住了希哲的龟头。
    希哲只觉得龟头一阵滑润柔腻,他这辈子从没体验过这种欲仙欲死的感觉,他顺着欲望屁股一送,整根都没入在咏葳的蜜穴中。
    「啊啊痛」咏葳的眼角迸出泪珠,她虽然看过一些文献,上头指称女人处女膜破裂的时候,会感受到些许的不是与疼痛,但她亲身经历,可就是另一回事了,那简直像是要从下体将她的人劈开成两半,她忍不住叫了出来:「希哲 我是第一次真的好痛」
    希哲的感受却是天差地远,咏葳的阴道里蜜液分泌很足够,所以让他抽送起来特别的滑溜滋润,爽不可及,希哲从来没有体会过,原来一个男人将阴茎放入女人的阴道里,会有这种爆炸性的快感,他一面哄着咏葳,一面慢慢地驰骋起来。
    「放、放轻松,咏葳忍一下待会妳就会舒服了」希哲的脸虽然刚刚被打得像猪头一样,但下体的快感,完全盖过了这些生理上的疼痛。
    咏葳咬着牙,抱着希哲,「我忍希哲你快一点」
    希哲又抽送了两下,他正想告诉咏葳,他会稍微快一点结束、不会让她忍太久的时候,希哲的阳具已经一阵哆嗦,已经射精在咏葳的阴道里了;希哲努力地把握老二最后的余威,可惜射完精的鸡巴,就像是泼出去的水,回不去了。
    希哲的阳具迅速地在咏葳的身体里萎缩,连之前毫无性经验的咏葳也察觉了,「嗯希哲你结束了吗 ?」
    希哲脸色一红,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明明我自己在家里弄的时候都很久的啊! 』他心想,但他只能装作若无其事的表情,回应道:「我我好了因为我怕妳痛」
    咏葳轻轻地搂着他,说:「谢谢你,我果然没看错人。」然后在希哲的脸颊上亲了一吻。
    那天晚上,希哲与咏葳聊了很多,大部分是关于他们高中三年的回忆,两个人都很有默契地没有提到未来。
    第二天希哲送咏葳去机场的时候,咏葳留下一张纸条,上面是一连串希哲看不懂的波兰文写成的地址,咏葳说:「这是我在华沙的地址,如果如果你在四十九天内,开始对人血产生一种不可抗拒的渴望的话;欢迎你来找我,我会介绍我的爸妈给你认识,他们一定很喜欢你」
    咏葳捧着希哲的脸,垫起脚尖,给了他最后一个深吻。
    「我会等你等你一百天,如果你在这一百天之中没有来找我的话,那就表示你还是正常人,没有被感染届时,我会搬离这个地址,我们就有缘再见吧。」
    希哲的眼眶打转泪水,但他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回答咏葳。
    ***
    四十九天,然后是一百天,一段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日子,很快就过去了。
    希哲完全忘记了有可能被感染怪病的可能,他专心地准备指考,然后如他所预期地考完,然后就是一连串地朋友聚会、唱歌、吃饭,一百天就这么过去了,希哲顺利地拿到了好成绩,这时候他才忽然发觉,他身上一点异状也没有。
    希哲没有被感染,虽然他早就做好了被感染的心理准备,但他知道自己没有被感染的时候,他还是松了口气。
    要去交志愿卡的那一天,希哲的妈妈站在门口提醒他:「儿子啊!妈妈一向对你很有信心,只是只是这次填大学系所志愿,你好像很反常,都没有跟爸爸妈妈讨论?」
    希哲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他抱了抱妈妈,说:「妈妈,谢谢妳,我最近有一些烦心事所以忘了跟你们讲;不過妳别担心,我已经决定好大学要念的方向了。」
    「喔?是什么?不会是法律吧?」希哲的妈妈一直担心,虽然希哲是念三类组的,但他一直对法律很有兴趣,所以妈妈一直很怕希哲舍医科不念,改去念法律。
    希哲摇摇头说:「我不想念法律了,与其念法律当跳板然后去从政,影响大众;我宁愿愿望小一点;」
    希哲的妈妈喜出望外:「希哲你终于想通,要去念医科当医生啦?」
    「不,妈妈,」希哲的眼神里透出光采:「我要去念药学,我的志愿卡里填了全台湾所有的药学系,我无论如何都要去研究药学,成为世界上最顶尖的药剂研发专家,因为因为我要去攻克人类史上,一个绝难的罕见病症。」
    希哲转身,拉开家里的大门,门外的阳光洒落在他的肩膀。
    「有一天,我一定要让那些患者,重.见.天.日。」
    ——————咏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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