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艳后》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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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他来说,牺牲太大了,若他不喜欢我,或是喜欢的程度不够,那自然是不肯做这种选择的。
    我这样安慰自己:不是我单相思,只是我们无缘。虽然多少有点阿Q,不过很好使,可以让我把注意力转移到别的地方,让自己忙一些,渐渐也参与了一些农政和经济方面的事务。
    小曼又迷(xinbanzhu)上了练兵游戏,是我教的。他成天带着人出去喊打喊杀,倒是把他那帮小侍卫练得个个精神十足,如果说原来看着是壮实,现在看着已经是精悍了。怪不得人们总说练兵练兵,这士兵就是练出来的。总捂在笼子里,老鹰也给捂成小鸡了。
    沙漠里的季节变换没有平原那么明显,我在这里不知不觉又过了一年。逍遥的日子当真过得很快啊。小曼这一年里个头儿长得很快,已经和我一般高了,而且仔细比一比的话,他好像比我还要高一些了。他原来那种可爱的婴儿肥消了下去,他自己十分高兴,我却觉得很遗憾——可爱少了,气势多了,好在并不难看,是一个十足的英俊少年。他的剑也换了,不再用以前特制的短剑,而是换成了和成年人一样的长剑。我的剑却还是特制的,长短与别的剑一样,只是分量要轻许多。虽然剑刃锋利,可是青铜质脆易碎,所以这把剑说白了,耍两下还行,真拿出去打,肯定不成。
    我有一次问小曼:”埃及没有铁矿吗?”
    ”有呀,只是冶炼很难的。”
    我不懂冶铁,只是以前看过一个关于冶铁的电影,里面好像有一个大高炉,烧着炭,然后有大风箱鼓风,熔化后的铁水流下来,工人们拼命锤打,称为百炼成钢。
    我把我仅懂的这么点儿粗浅东西,私下里和老爹还有宰相一起讨论过,那可不是在什么严肃场合。法老喜欢热闹歌舞,他的宫殿里三天两头就有宴会,我时去时不去。那次我去了,正好看到有人在宫殿里舞剑,用的是木剑,刷着一层铜色,然后我提起铁器这档子事儿来。结果等我把自己干巴巴的见解说出来之后,那两个人的嘴巴都能塞下鸭蛋了,就那么呆呆地看着我。
    等他们反应过来之后,我老爹还好点,宰相大人的那个表情啊……就差激动得涕泪齐下了。
    至于他们问我从哪里知道的冶铁之事,我先含糊,再推托,实在被逼问急了,我就说是神的启示。反正吹牛不上税嘛,难道他们还能去向某某神求证不成?
    既然不可能求证,那就只能信其有了。
    把自己神化一点点,好像也没有什么坏处。
    当然也没有多大好处。这件事是高度机密,不,应该说是绝密。在这个时代掌握铁器冶炼和打造方法,好比在我们那个时代独掌核武器一样,虽然威力没那么惊人,但是大体意思是差不多的。这件事也就只有天知地知,他俩和我知,小曼现在好像都不知道。
    至于具体研制,我可就不懂了。我只知道烧的是炭,至于是煤炭还是木炭我可不清楚。鼓风的设备是什么样子的,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反正不是大皮囊就是大风箱;至于风箱怎么做,对不住,咱不懂。铁矿石要怎样才能变成铁水,我也不知道,宰相大人你找些科研人才琢磨去吧。想必你们会提炼铜矿石,那琢磨琢磨之后,应该不会被这铁矿石难倒的。
    还有就是安苏娜,自从那天她和法老一起在我这里碰了一鼻子灰之后,她倒挺老实安分,没再来过我这边。但是她的魅力还是不能忽视的,除她之外,整个法老后宫万马齐喑,独她一人得意,让我想起一句唐诗:三千宠爱于一身。法老后宫的女人没有三千那么多,但是安苏娜现阶段的得宠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法老除了处理政务之外,走到哪里身边都少不了她。她生得不错,身段一流,又会讨好人,而且还会剑术,俨然成了法老最贴身的保镖、小蜜兼助手。
    小曼看她越来越不顺眼,但是亚莉早早地就把他安抚住了。
    ”王子,你不要为那个女人烦心啊,她成不了气候的。”
    小曼奇怪地问:”你为什么这么说呢?”
    亚莉嘿嘿一笑,”法老绝不会不分轻重立她为妃的,因为她的身份是敌酋之女,这条法令还是法老自己立下的呢。而且啊……”亚莉小声说,”当时公主让塔莎安置她,安置的意思,包括给她喝下一种药汤,至少几年之内她是不可能生下孩子的。后宫的女人都喝过这种药,不然法老那么多女人,怎么可能只有王子和公主你们两个孩子呀。至于几年之后嘛……嘿嘿,那就要看她有没有那个造化仍然留在法老身边了……女人可是很容易老的,好时光就那么几年。”
    小曼马上转怒(shubaojie)为喜,夸赞她说:”亚莉,你真是会办事。”
    ”王子谬赞了,我的本分就是好好儿伺候王子和公主嘛。”
    两个人一起笑起来,活像一大一小两只狐狸。
    我坐在窗前摆弄一个黄金铸的狮身人面像的小雕像,听到他们的话后,撇了撇嘴,这两个人啊……生怕人家不知道他们在算计人似的。
    ”姐姐,我今天出宫去,看到又有商人卖一些从东方弄来的东西呢。你不是喜欢那里的东西吗?”小曼得意地说,然后转回头看向亚莉,”亚莉,让西奴耶他们进来,把我买的东西都带进来。”
    东方的东西?我来了兴趣,”拿给我看看。”
    西奴耶和另一个佩剑的小侍从走了进来,跪着托起一个包袱。
    小曼大大咧咧地把我拉过去,”姐姐你来看!”
    我只看一眼就愣住了。
    真的……都是中国的东西啊。
    2
    一整匹蚕丝绸缎,光泽柔和如珍珠。我伸手轻轻握住那衣料,感觉柔滑得像水一样。触手是凉的,慢慢地却变成了与肌肤一样的热度。
    两只羊脂白玉的发簪,样式古拙,却有一种简单到极点后反而不能忽视的优雅与存在感。还有两只瓷盘和三只瓷碗。
    ”啧啧,真不知道这东西是怎么做出来的,这么白,这么亮,这么好看。”我看着白玉发簪赞叹不已。
    小曼拿起一只瓷碗,”这一个瓷碗就顶等重的黄金啦,那个商人说这东西易碎,运一箱子来,最后只有这几个还完好,姐姐你喜不喜欢?”
    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堵在喉咙里,说话的声音有点哑,”喜欢……很喜欢。”
    他露出笑容,”你喜欢就好。这个瓷碗确实漂亮,比我们的陶碗、金碗都强。以后我们就用它吃米饭吧?正好一人一个,父王、我,还有姐姐。”
    是吗?听起来倒像是一家三口的美满生活,只不过现实可不是童话。
    ”这个呢?”小曼拿起玉簪,”这是什么?”
    ”这是头饰。”我把自己的头发挽一下,拿玉簪别起来,问他,”好看吗?”
    ”好看好看!”小曼拍着手叫好,不过又说,”可是这东西既怕摔又怕碰,东方来的这些东西怎么都这么脆啊。”
    说的也是。埃及人喜欢黄金,崇拜黄金。黄金又亮又结实,哪怕砸成一张金饼子价值也在,而这些瓷器、玉器……可就不一样了。
    中国人喜欢玉,形容男子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形容女子是珠圆玉润,玉洁冰清;在屈辱面前,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林林总总,都是玉。玉的精神可嘉,但是大多数人并不是玉,也不愿意像玉一样存在着,因为玉太易碎了。
    小曼头上戴着黄金的鹰饰,我无论什么时候见他,他都是神采飞扬的模样,这孩子真是精力旺盛。随着年岁渐长,那个结婚不结婚的话题他倒也不说了。想必他也懂事了,知道了对姐姐的依恋或者小孩子的独占欲,并不是爱情,不能成为结婚的理由。
    ”对了,我今天在港口看到了大船,看样子不是商船。”小曼说。
    ”哦?”我问,”那是什么来路?打听清楚了吗?”
    ”好像是努比亚的船,也许他们派使节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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