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花孽缘》286爱过的人

    上土味最重的就是伯明瑞的叔叔,听说他是下墓最多的人,年轻的时候差不多一年有大半时间在墓里面。
    现在也是什么地方有个新的东西发现,立刻就要赶过去看一眼。
    这个人盗墓,显然不是为了钱,他是喜欢文物,喜欢把先人的东西整理出来。
    而这个人的本事也是绝对过硬的,从文物的鉴别到维修,几乎无一不通,甚至有很多不为人知的历史,他也知道的十分的清楚;就连慕晓语也要低头认输。
    她当然也对慕晓语十分有好感,只因为一个很简单的原因,很多隐秘的历史他说出来别人都只当是笑话,因为并无可佐证的理据,但是慕晓语却能跟他论上两三句,即便是慕晓语不知道的,慕晓语也会很认真的听着。
    所以,伯明瑞的这个叔叔对慕晓语可谓是相见恨晚。
    但是她不知道,慕晓语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慕晓语曾寻找灵力枯竭的原因。原因到底是什么,到现在也没有一点线索,可是却知道了一些隐秘的历史,知道了历史上一些不堪入目的真相。
    为了招待慕晓语,伯明瑞的家里可是花了不少功夫准备,不仅家族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全倒了,业内一些大人物也都列席而坐。
    慕晓语更是被安排到了伯明瑞老子的边。
    这样的待遇,程焉雪有些羡慕,虽然伯明瑞家里对她可谓是礼遇有加,但是跟慕晓语相比还是差了很多。
    当然,这也是无可奈何的,她的修为比不上慕晓语,而且是以伯明瑞女友的份来的,如果坐在伯明瑞老子的边,就有点喧宾夺主了。
    而慕晓语坐在这个位置,其余的人也没有不服。
    慕晓语这个名字,他们中很多人不是第一次听到。至少从乌蒙之巅下来这一点,能做到的就没有几个。
    伯明瑞虽然也是上去了又下来,但因为慕晓语的光辉太强,别人自然都把这份殊荣归结于慕晓语的强大,正因为有慕晓语的强大,才保全了一行人的命。
    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这算不上错,可也不全对,那时候的慕晓语,远远没有现在的本事,要说她能够上去下来,她有信心,可是要说她能保护另外的人,那说的太夸张了。
    当然,即便她这么解释别人也不会信,因为她上去的时候能力跟另外的人伯仲之间,可是下来的时候可超越了不止一点。
    其余的人不知道上山时候的慕晓语,却知道回来后的慕晓语。而慕晓语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在无涧之渊发生了什么,所以也只能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这场宴会,是伯明瑞家跟慕晓语之间的一个牵扯,至少在外人看来是这样的。
    而对慕晓语来说,这也不是什么坏事,伯明瑞家是当地的望族,虽然是盗墓的人,可是家里也不乏修道这辈,从这一点来说,跟慕晓语也算是同道中人。
    宴会结束之后,慕晓语并没有住在伯明瑞家里,而是让伯明瑞给她在酒店安排了房间。
    倒是不因为她不喜欢伯明瑞家里,而是慕晓语的天决定了酒店更加适合她。
    没有灯红酒绿的地方,慕晓语是住不惯的。
    把慕晓语送到酒店之后,伯明瑞先走了,程焉雪留了下来。
    其实她不必留下来的,但是她选择了留下来,因为她觉得自己应该多跟慕晓语接触,为了伯明瑞,也为了她自己。
    程焉雪跟慕晓语在沙发上坐下来,慕晓语凑到她的耳边,呼口气道:“所以,你已经准备好了吗。”
    程焉雪不躲不闪,冷漠的说:“请你不要误会,我留下来,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监视你,我不能容忍你跟他在没有我的场合见面。”
    慕晓语不大在意的样子,道:“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应该知道,当一个屋子里面只有一只饿了的狼和一只绵羊的时候会发生什么。”
    慕晓语所有的动作,程焉雪都已经料到了,她看着慕晓语,问她:“在你所有的女人中,有没有一个是让你真的动心了的?”
    慕晓语愣了一下,她没想到程焉雪会这么问。
    这个问题,可以说是慕晓语的软肋了。
    程焉雪当然是知道的,她毕竟活了一千多年,见的多了,就成了自然而然。所以她才会这么问慕晓语,因为她有十足的把握,当她这么问的时候,慕晓语就不会在对她做什么了。
    而她的自信,来源于她细致入微的观察。
    还在叶城的时候,她就察觉到了慕晓语的不对劲,加上之前伯明瑞跟慕晓语通话的时候她就在旁边,于是得出了慕晓语感受挫的结论。
    一个人的感会受挫,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她真的动心了。
    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动心,远比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动心更加激励和沉重。
    果然也如她所料,听见程焉雪这么问她,慕晓语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有没有一个女人是她真的过的呢?慕晓语的回答是全部她都真心的过。
    所以她并没有在想这个问题,她想的是吴欣为何离开的那么坚决,她想的是在另一个世界的清婉夫人,她有没有对她生怨。
    慕晓语绝对忘不了离别之时的清婉夫人和筝,即便现在,也还常在梦中见到:
    慕晓语进去院子,见到清婉夫人还在书房看书,过去叫道:“夫人能为我再弹一曲吗?”
    清婉夫人合上书本,问:“你要走了?”她的眼睛已经湿润了。
    她是最亲近慕晓语的人,也是最了解慕晓语的人。就像是慕晓语的影子一样,不论慕晓语有什么想法都瞒不过她。
    慕晓语点头,有些怅然失落,道:“嗯,要走了。是该要走的时候了。”
    清婉夫人笑了笑,道:“好,我为你弹琴。”
    院子里,双生子已经摆好琴。清婉夫人过去落座,拨弄琴弦。是她第一次为慕晓语弹得曲子,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了,可是每一次,慕晓语一定是要舞剑伴奏的。
    曲子悠扬婉转,但谁也没有心沉浸其中,所有人都在看着慕晓语的影。
    她是他们的支柱,是她把他们带入这里的,现在她要走了,他们也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曲音落,剑舞止。慕晓语收了宝剑,道:“我已跟王上说过了,这座院子是你们的地盘,一切都不会变。”
    谁都没有答话,因为一切都已变了。
    最后,还是上官苦先搭话,作揖问:“小姐需要些什么,我这就去准备。”
    慕晓语道:“什么都不用准备,我什么都没有带来,也什么都不带走。”顿了顿,又说:“倒是要准备一餐宴席,作为我与诸位的饯别之礼。”
    院中众人皆沉默。
    离别,总是让人伤感。
    但是离别一定会来,所以伤感也是没有用的。
    筝拔出宝剑,指着慕晓语道:“既然要走,那我们之间的恩怨就在今天了结。”
    花梨刚好开口训斥,被清婉夫人拦下。
    慕晓语看着筝,点了点头,道:“也好。”她不出剑,道:“我也想看看自己修炼到了什么境界,只管出手就是了。”
    筝当然不跟她客气,舞动宝剑就攻了过去。
    她的剑很快,很刁。几乎每一剑攻击的都是要害,而且都是让人难以防守的地方,是一般人不会攻击的地方,使人防不胜防。
    这就是筝的剑法,她的剑法跟所有人的都不一样,因为她的剑法不是任何人教的,是在战场上拼杀出来的。她是女孩子,力气比不上男人,速度也比不上男人,就连脑子都被认为比不上男人。
    但是她怎么能被人看扁,所以她用尽全力磨练自己,让自己成为一块打不烂的硬钢,成为一把能刺穿任何人喉咙的利剑。
    不过,她跟慕晓语的修为差了实在太多,不管怎么攻击,慕晓语总是巧妙的躲开,就好像在她出手之前就已经看穿了她的所有招式。
    不到十个回合,筝便以一个十分难看的姿势落败。
    筝怒气冲冲收了宝剑,转怒气冲冲的走了。
    她并没有离开小院,只是去了一边冷静而已。
    刚刚坐下,双生子也来她边坐下,看了一眼,道:“真不是个爽快的人。”
    筝白了她们一眼,道:“你们不也一样吗?”
    双生子点头,道:“如果可以,真想跟她一起走呢。”呼口气,又说:“但小姐是不会带我们走的,她谁都不会带,她要一个人走。”
    筝点头,因为慕晓语也跟她说过类似的话。那是庆典刚刚过后不久,不知道为什么两人聊起了这个话题,慕晓语说:“如果我要走,一定不带走一粒尘土。”
    其实,筝何尝不想跟她一起走。去到慕晓语心心念念的世界,见识不一样的风景,筝也是一个女孩子,也期盼着不一般的浪漫。
    可是,她也知道,慕晓语的浪漫不属于她,所以她不强求。
    这些年她跟慕晓语较劲,只是想让自己变得强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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