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血族公主有个约会》29、小生要进来了

    下一刻,血雨腥风扑面而来。
    沐云感觉全身血肉,居然不受控制,似乎要破体而出一般,不愧是一只会隐身的高阶血灵!
    沐云却一点都不害怕,因为九幽瞳已经看到采薇那清澈的心底,一丝恶念也无,是个无比纯粹而善良的姑娘。
    即便,她是芸芸众生中,最为邪恶的血族!
    沐云伸手揉了揉她额前碎发,眼神中流露出无比心碎的忧郁,幽幽道:“可怜公子我,把你当做我的红颜知己,你却一心想要吃了我?”
    说完,他便要去解开自己胸前的衣服,眼神更加幽怨:“既然你想吃的话,就吃我的心肝。我这个人,本事稀松平常,也就一颗向道之心,善良纯粹得不得了,想来口味不错。”
    展开血族形态的采薇,噗嗤一声,顷刻间恢复那个让洛河神女都要羞饬的无双容颜。
    绝美的她,比万里河山都要好看。她露出一颗尖利的小虎牙,恶狠狠道:“公,公子,你再取笑采薇的话,我可要把你的心肝下酒。”
    沐云才不信,他继续揉了揉采薇温柔的小脑袋。
    血族会喝酒的话,猪圈里的猪都能修仙。
    沐云好奇道:“血族天生自带吞噬神通,以你目前的本事,能把几境修士,当成血食?”
    采薇眉头微皱,像是江南洞天那传说中的西子湖水,被春风吹乱,连忙拒绝道:“公,公子,采薇不以人族为食的。”
    沐云问道:“放心,我又不会让你去吃人。快说嘛,公子我想知道。”
    采薇歪着小脑袋,掰开手指认真推算一番,答道:“以你们人族的修行体系,我的极限,应该是一位六境修士。再多的话,自身体魄就会承受不住。”
    沐云心里盘算一番,陷空山那只坐镇的老鼠精,是七境观湖境,看来他把采薇拐来作打手的愿望落了空。
    不过,他眼珠子一转,随即释然。
    他目前的底牌,有伪最强四境,灵气底蕴不是一般的深厚;一柄青虹剑,是灵宝品秩,而且曾经跟随师父下山游历,诛妖无数;一件咫尺物,虽然是空间类法宝,但墨家圣手亲自打造的宝贝,难道只是用来搬行李的?
    还有从师娘那里得来的十几件法宝,实在不行,一件一件都爆掉,绝对让那位老鼠精头疼不已;
    除此之外,他有一部祖宗符箓、龙虎山甲等功法《太上五雷正决》、还有一篇出自仙人境剑修朱妃的龙门术;
    最重要的是,他有一颗轮回之眼,天赋血继神通;配合天下最强瞳术九幽瞳,能看穿一切、同时孕育一道破灭之光,威能暂未可知,但绝对不容小觑就是了。
    再然后,就是一部邪气滔天的血族功法《化灵决》。
    此外,自开启轮回之眼,修行九幽瞳之后,他发现自己修炼法术的进度,提升了数倍,例如秦莲教他的血祭之术,几乎是一眼扫过之后,就被他轻易学会。
    所以,刚才御剑的路上,他又抓紧时间修炼了《化灵决》和《太上五雷正法》,总算让自己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
    偷偷说一句,此时再和那位,五境中期便可越级挑战六境的长寿师兄战一场,他会赢得更加从容。
    不过他从与长寿一战中,学到了苟之一字的精髓。于是寻了个世俗镇子,与采薇二人换了一身装束。
    他摇身一变,化作一个家道中落的赶考书生,背着一只崭新书箱,命比纸薄、心比天高,读诗写字的本事稀松平常,却妄想能一朝之间金榜题名、出人头地!
    而采薇,便化作他的贴身婢女。为了能让采薇在白天赶路,他还贴心地为采薇购置了一套黑纱,将她曼妙身躯都包裹其中,藏起来。
    沐云误打误撞,意外地发现,女子着黑纱,竟别有一番风景。
    他盘算着,再回龙虎山的时候,一定要为陆婉兮也购置一套黑纱衣物。
    二人不紧不慢的赶路,一天之后,天将黑的时候,终于远远看见一处绵延不绝的山脉,陷空山!
    沐云道:“看见了吗,那就是陷空山,公子我时常跟你提起的那位坐镇老鼠精,不过才六境修为。咱们此行,就是去它的洞府做客。”
    “提前交代清楚,我们是做客去的,绝对不是拆人家洞府去的。除非我让你出手,否则你千万不要现出本体样子,记住了吗!”
    “听,听见了。”采薇有些疑惑,拆人家洞府,不是只有公子你,才干得出来的事情?
    沐云再三交代一番,直到采薇将所有细节对答如流,他这才拉着采薇,走进山脚下的镇子,东灵镇。
    采薇似乎有些不开心,她忍了一路,终于在东灵镇入口牌楼下停下脚步,她忍无可忍,一脸气愤,歪头盯着沐云。
    沐云故作好奇道:“怎么了?不是我不让你吃,那些都是老鼠精,身上带着疫症,你说你吃它们,万一染上什么病,深山老林又没有医仙,你可怎么办,公子我又舍不得将你丢在原地等死。”
    沐云一番措辞还没说完,采薇晃晃脑袋,低头道:“那,那就不去了嘛,听说洛阳城的烟火,比天上星星还要美。”
    沐云叹了口气:看什么狗屁烟火,那么大一桩机缘等着我们主仆二人,恨自己脚程不够快哩。
    采薇一脸委屈,却拗不过沐云指尖,一丝至刚至阳的五雷之力跳动闪烁,只能跟在他后面,进了镇子。
    此时天色未明,就这么大摇大摆走上陷空山,傻子都知道他是来打秋风的,于是沐云打定主意,先在东灵镇住上一二天,将那老鼠精的根脚摸清楚,再动手不迟。
    然而奇怪的是,他背着书箱,一脸虔诚说明来意之后,百姓们听说他要去陷空山,热情的脸上,瞬间晴转暴雨,无情地拒绝了他留宿的请求。
    一口气敲了二十扇门之后,沐云耷拉着脑袋,真是岂有此理,世风日下,就是这般吧。
    东灵镇是个很大的镇子,占地数十亩,人口万余。
    沐云和采薇,一主一仆,可怜兮兮地站在乱葬岗上,凉风拂面,下面就是袅袅炊烟和万家灯火。
    镇子在夜幕降临之前的最后一束阳光下,依旧生机磅礴,那就是人间啊!
    而他们,却可怜到无家可归。
    采薇一脸委屈看着沐云,似乎还想提醒他洛阳烟火。
    沐云却指着不远处的一座破落古庙,逗她道:“采薇啊,我猜,你一定没有尝试露宿古庙吧。”
    “宁宿孤坟,不进破庙。”这是赶考书生之间流行的至理名言。
    然而一个背着书箱的身影,却脚步如飞,拉着采薇往破庙而去,艺高人胆大。
    夜幕降临,漆黑如墨,伸手不见五指。黑夜,将他们的身影,瞬间吞没。
    只有一河之隔的乱葬岗,依稀可见轮廓。
    乌鸦的叫声,划破夜空,令人心悸,沐云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拉着采薇来到破庙前,这是一处不知荒废了多久的庙宇,小院外围,徒剩断壁残垣。院子中,久未来人,杂草长了一人多高。
    他们走进去,连脚步声都被虚空吞没。
    “有人吗?”
    沐云以书生的模样,斯斯文文叫了一句:“小生进京赶考,路过宝地,借宿一晚。”
    无人回应,他却斯斯文文又作了一揖,似乎是说给鬼听:“既然主人不介意,小生要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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