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我们不走丢》第一百七十八章 宋暮新番外之开宗立派

    我没想到老爷子要喊我出来,就这样突兀地站在博南诺信使的眼光之下。
    但是对于条件,我已经考虑得十分成熟。博南诺不是一个只有个把混混的组织,而是一个世界排名前三的凶残的社团。
    我这几次凭着一腔孤勇和果断占得了先机,这里面有注定的成分在,但是忽略不得的还有幸运。人不会一直幸运下去的,照这么下去,我扬名立万很快,横尸街头也会非常之迅速。
    向死而生,是我从12岁到16岁的命魂里刻着的四个字,因为我要活下去,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必须抛弃对死亡的恐惧。
    可我觉得,做事需要明确的目的性,任何与目的性相背离的行为和情绪都是需要舍掉的,我的目的是活着,至少从前的目的就是这个。
    而在屏风里听了老爷子的一席话,我的目的多了一个,不仅要活着,还要肩负振兴亚青的责任,这也许不是我生而为人的初衷,但却是我必须承担的宿命。
    所以从今天开始的任何一个决定,都容不下一点点的任性和自我。我得退步,但是不能全线退步,毕竟现在占得先机的是我,不是博南诺。
    我整理了一下情绪侃侃而谈道:“十年不起冲突,受益的不仅仅是亚青社,还有博南诺。所以这个不应该算做是贵组织给我们亚青的利好。
    曼城连街是贵组织的管辖范围,我并无觊觎之心。就连汉人街,我现在也可以做出一定程度的退步。从现在开始商家们谁先向我们二者之一缴纳了规则之内的女神币,就划做是谁家的保护范畴,晚去的那家则无权干涉。
    只不过这一点,需要合同明文规定下来,若是我们其中某家违反了合同,拟定好惩罚措施就可以了。其他要求,恕不配合。”
    听上去合情合理,老爷子低眉看着手中茶杯,嘴角露出不易觉察的,只有我才能看懂的微笑。因为早在上次把所有商家聚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我就已经收缴了每一家的亚青金。在这一点上,我是个商人,无奸不成商。
    博南诺的这位信使显然在考虑我话中的真实性,老爷子吹了吹茶杯边缘的茶叶,缓缓说道:“暮新的决定,就是我的决定,也就是亚青社的最终决定。
    说句再坦诚些的话,博南诺和亚青社是注定做不了朋友的?我们用十年的时间去做井水不犯河水的陌生人?已然是上帝赐予的难得的缘分,愿我们都能学会珍惜。”
    对方犹豫了一会儿?艰难开口道:“成交。”
    半夜灯前十年事?一时和雨到心头,转眼已十年。老爷子须发皆白?在二十六岁生日那天,他送了我一个礼物?准确地说是两个孩子?年龄一致,都是8岁。
    两个孩子眼睛明亮如星,看着我的眼神非常复杂,有一点点的怯懦、倔强?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还有一点期待。
    这意味着我有了自己的儿徒?而按照亚青社的规矩,有自己的儿徒则意味着新的老爷子的诞生,意味着开宗立派,意味着肩负重任。
    亚青社的男人们可以结婚生子,但是亚青社的老爷子不可以有自己的孩子?因为自己孩子必是舍不得他做儿徒,而有了自己的孩子?也必不会真心对其他儿徒。
    “暮新,我四十岁那年才做得亚青社的老爷子?你比我早了整整一十四年,如今的你?声名显赫?威震四方?亚青之内,莫敢不服,早就已经具备了开宗立派的根本。而我已经垂垂老矣,暮新,我的孩子,亚青社从今天开始就交给你了。”
    我点点头:“父亲,我会给您养老,伴您膝下,感谢您给了我活着的机会,也给了我驰骋世界的勇气,尽管这世界尚属黑暗,可此后若它没有光明,我愿做唯一的炬火。”
    老爷子微微笑,点点头道:“给他们两个起个名字吧。”
    “我不想跟从宋暮新这三个字的排资论辈,曹州孽火遍烧天,不见兵车只汉川,你就叫做林汉川吧。”我摸了摸那个个头稍微高一点的孩子的头,对他说道。
    “以礼载道,以义兴邦,你就叫做甄义道吧。”我伸手揽过另一个孩子,把两只小手合在一起:“从今以后,你们就是亲兄弟了。从来都是打虎亲兄弟,你们要相亲相爱,团结如一。”
    两个孩子眨了眨如星般的双眸,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老爷子新旧交替的仪式非常复杂,先是要在汉人街上搞什么公开选举,所有堂主公开投票,但是这一届的候选人只有我一个,所以他们的选择只能是投票,或者弃权,形式大于内容,不多赘述。
    然后旧老爷子开始金盆洗手,由我端上铜鎏金的古旧雕龙盆,盆中盛满清水,老爷子象征性地搓洗三下然后把水掸到我的头上,从此我正式在公开场合称他为“父亲”,与此同时,所有的堂主都单膝下跪喊了我一声:“老爷子。”
    紧接着就是声势浩大的,为期三天的长街宴,汉人街上的所有商铺的老板都可以过来赴宴,带不带礼金都可以,但是必须饮满三杯酒,以示同宗同族的手足之情。
    汉川和义道不愧是父亲帮忙选出的儿徒,在这种纷繁复杂的场面下,没有一般孩子的胆小和欺生,反而鼓着小嘴垂手严肃地立在我身后,一板一眼地像两个小大人。
    汉川甚至在后面偷偷扯了一下我的衣角,我回头望向[文学馆fo]他:“老爷子,我觉得应该多派几个人核实一下来的这些大人们的身份,免得会有小偷混进来偷东西。”
    我不禁莞尔,一个8岁得孩子,稚气未脱,他眼中尚无生死,仅仅有着会不会有小偷偷东西的概念,可是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这孩子心思天生缜密谨慎,许是难得一见的好苗子。
    时间的光影重叠,他多么像8岁时候的我,我要尽我全力,让他和义道的12岁没有生死搏杀的残酷,没有闻之欲吐的血腥。
    我要亚青社,有一天堂堂正正地走在阳光下,走在世人的面前,不再如过街老鼠,亘久深渊和暗夜。
    宋暮新,现在,可以开启你的时代了。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