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地有李白,荥阳有子美。
假以时日,此二人必定是这盛世大唐最耀眼的明珠。
未来可期……
想到此处,王老夫子下笔有神,洋洋洒洒的写了厚厚好几页信。
把笙歌近日的生活起居课业详详细细的告知了杜闲。
至于那些招猫逗狗,翻墙爬树,三教九流的事情,还是一笔带过吧。
毕竟子美的性子,杜闲和范阳卢老太太知道的清清楚楚。
除了杀人放火,没有杜子美不做的事情。
这是杜家人的共识,不需他多言。
说多了,惹人厌。
咳咳,这不是包庇。
这是在维护杜家的家庭和睦,子美的心情愉悦。
老话说得好,家和万事兴。
他还真是棒棒的。
︴
这是哪里来的小屁孩儿,嘴倒是挺甜的。
“哥哥,哥哥,你回天上能带我一起吗?”
“哥哥,你好好看……”
笙歌化身脑残粉,星星眼,一句接着一句恭维着李白。
良好的印象,是要从嘴甜颜美开始的。
“眼光不错。”
“本少侠迟早会是九霄之上的仙人。”
李白坦然自若的接受了笙歌的赞美,没有丝毫的谦虚和害羞。
“待本少侠修仙问道成功,倒是也能勉为其难的带你一个。”
“毕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嘛,更不要说你还是个会说话的小娃娃。”
“本少侠就缺个采药炼丹的童子。”
一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硬生生让笙歌黑了脸。
鸡是谁?
犬又是谁?
李白小哥哥,你是不是太自恋了些。
“诶,小娃娃,你这脸色一黑,本少侠为何觉得你有几分眼熟呢?”
李白狐疑盯着笙歌看了好久,越看越觉得有些奇怪。
莫名其妙的熟悉感,瞧瞧这小身高,正好能抱他大腿。
笙歌:Σ(°Д°;
她今天分明已经大换装了,跟当日那个黑不溜秋脏不拉几还贱兮兮的小乞丐天差地别。
咳咳,绝对不能被认出来。
“许是我长了一张大众脸吧。”
“神仙哥哥,您要在桃夭观中呆多久呢,我能不能跟在你身边?”
n.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