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树繁花》小度小度,渡我过河之二百九十

    (地球村部聊天室记事VII)
    Ihavereadtenthousandvolumes,AnditisasifIwereguidedbythespiritswhenIwrite.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对话体小说)关键词:俍致书苑;酷抠族;森男森女;读书会;主持人
    290.柴门闻犬吠
    天之涯:今日新闻播报,不知是哭是笑,还真是说不好。
    海之角: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有啥说不好,自己做主导。
    天之涯:这一回恐怕是,自己主导不了。
    海之角:有话直说,别卖关子,说来听听,大家评理。
    天之涯:有一个七旬老人,小区里的狗吠声,吵的人睡不着觉,一气之下买来药,毒死二十多条狗,被判三年期徒刑,缓刑三年后执行。
    海之角:老人真是了不得,比我胆子大多啦。昨夜不知哪个小区,狗吠声传至七八里,吵得我们无法学习。尤其是慢性病患者,从睡梦里都被惊醒。我也真想药死它,就是没有那个胆。这位老人值得赞,怎么还要判刑呀?
    彼岸花: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也应该受到保护呀。
    娜迪雅:有的动物长得,就是那么可爱,怎能忍心下手。
    海之角:那你家咋不养啊?
    娜迪雅:可爱归可爱,养是另回事。没有闲情逸致,不想受到约束。行动受狗限制,活得多没意思。
    彼岸花:我也坚决不养狗,我爱行动的自由。除非哪一天穷极无聊时,再考虑要不要养一只狗。
    天之涯:话题好像扯远了,还没回答哭与笑。
    海之角:这个问题很棘手,老人不该被判刑。
    彼岸花:确实不好回答,应该一分为二。
    娜迪雅:我赞成。就像交规所做的那样,惩处的是少数人不文明行为,保护的是广大的文明出行者。同理,文明的狗应该受到保护,不文明的狗交由专人看管。
    海之角:但有一点纳闷,那位七旬老人,是咋做到的呢?跑进人家不可能,是在小区里撒药?
    彼岸花:是有点想象不出。我私下认为,不可能二十多条狗,一下子都不讲文明。
    娜迪雅:也许只是个别的,可以单独去人家,跟狗主人通报下,别再吵到邻居家。
    天之涯:万一人家不理呢?
    彼岸花:可以请示城管呀。
    海之角:城管吃饱撑啦,半夜跑到人家。人家早已下班,真是异想天开。
    彼岸花:那可咋办呢?
    海之角:专事专办呗。
    娜迪雅:如何操作呢?
    海之角:交通事故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家犬扰民就该处置扰民的狗。七旬老人行动之前须三思,悔不该将责任推给所有的狗。
    彼岸花:你倒是说了句良心话,是不该“株连九族”的。
    海之角:我虽然口粗了点,良知没有被狗吃,行动之前能三思。构建和谐社会,不讲文明不行。出行遵守交规,养犬不能扰民。出溜系好狗绳,狂吠关紧家门。邻里相互守望,人人尽享安康。
    天之涯:全民素质提升了,受益将是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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