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杯酒意气长》第一五三章 秦以何亡(周一求票票~)

    秦以何亡?
    这是扶苏思考了整整五年,如今已经进入第六年的问题。
    结合后世史家观点,以及自己这几年来的亲体验,扶苏将这个问题归结到了五个可能的方面。
    首先是道德因素。
    这是整个历史中,一直为历代儒家学者最重视的观点。
    其中最著名的当属因被收录入《史记》而广为流传的贾谊《过秦论》:“秦以区区之地,千乘之权,……。然后以**为家,崤函为宫,一夫作难而七庙隳,……。何也?仁义不失而攻守之势异也。”
    这个论点不能说是完全错误,但至少是有失偏颇的。
    秦朝的统治是否是残暴的?
    单看始皇为修筑长城、骊山墓、阿房宫而发动的大规模徭役,以及无数被判终生苦役的罪犯,还有名目繁多几乎可以写成一部专业著作的死刑方式,就可以看出秦一代的确是有着残暴的刑罚和剥削的。
    然而有一个设想是可以成立的:如果其他国家拥有秦的实力,那么它们的所作所为也许与秦相比,不会有多大的差别。
    在现代人看来极为残酷而无法接受的刑,对于秦以及它之前的时代人民而言,是司空见惯的。
    只以之前所说的弃灰律做例子,在商代弃灰于道是会斩断右手的,而在秦代只是刮掉胡子眉毛而已,这已经说明了至少在某些律令上,刑罚是在减轻,而非加重的。
    至于名目繁多的死刑,也基本上并非是秦原创的。
    比如炮烙、镬烹等刑罚,经常见诸战国其他国家的记载中,著名的就有周夷王烹杀齐哀公。
    秦之前有纣王烹伯邑考,秦之后有项羽烹杀周珂、明宣宗烹杀朱高煦。
    另一个最显著的例子就是汉代。汉承秦制,可不仅仅是继承了它的郡县制。
    从出土的法律文书可以很明显地看出,直到汉文帝改革刑制之前,汉代的刑罚相比秦代是没有减轻的。
    翻看文献可以得倒一个很有意思的结论,儒家大本营,齐鲁之地的王似乎是犹为钟烹杀这样严酷的刑罚的。
    甚至在“刑乱国用重典”的指导思想下,可以谨慎地认为,在汉代的早期,刑罚的残酷程度相比于秦代是有一定程度的加强的。
    因此与其说是儒者们反对秦是由于它的严刑峻法,不如说是反对秦更为有效地推行了苛政,以及秦一直坚持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至于享有特权的少数人也同样成为了“受害者”。
    紧随在第一点之后的,同样是道德论者的一个特殊论点。那就是秦之亡,还在于关键人物的智能缺陷。
    秉持这个观点的,并最为全面阐述的同样是贾谊。他在《过秦论》中毫不客气地指出:“三主惑而终不悟,不亦宜乎?”
    贾谊认为,秦始皇刚愎自用不肯纳谏,秦二世同样如此,而子婴则软弱和生孤独——赵高在杀二世将子婴奉为王时,并没有给他“皇帝”的尊称,因此一贯认为子婴不为三世。
    《汉书》的主要作者班固同样认为二世极为愚钝,说他“人头畜鸣”。但对于始皇帝,他虽然将其称为吕政——以诽谤他的出——却称赞始皇“盖得圣人之威”,认为他所创建给后世君主的政治制度是十分优秀的。
    同时,班固也为子婴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褒扬,认为他尽管表现出软弱和缺乏锻炼的格,但至少他有勇气杀死赵高,认为“婴死生之义备矣”。
    这个观点看似客观,但其实是儒家从道德上批判秦朝的思想的自然延伸:正因为秦朝苛政害民,所以他的统治者自然得不到上天庇佑,而成为有缺陷的人。
    这种因果倒置的结论,是唯心主义的正常逻辑。
    对秦朝灭亡进行的第三点总结是指责它摒弃传统。
    博士淳于越是以这一观点最早进行对秦帝国政策的批评的,认为秦的政策与古代圣王之制大相径庭。而他对始皇的进谏直接导致了李斯关于焚书的建议。
    从此以后,李斯的建议一直是陈腐的儒家对秦朝进行批判时极为喜引用的材料。
    贾谊同样没有缺席在这一层面上的批判:“借使秦王计上世之事,并殷周之迹,……裂地分民以封功臣之后,建国立君以礼天下”——如果做到这些,帝国就不至于灭亡。
    这一观点是极为可笑的,李斯在淳于越奏对之时就已经对他进行了详尽的批判,他以周为例,说明了分封诸侯国只会引起国家的内乱,导致中央政权的衰落。
    即使对历史只有一知半解的认识,也会知道行政的本领应该是在于将国家置于中央统治之下,而不是将其分为属国。
    汉代在这一方面对传统所做的让步,给其自造成了极为严重的伤害。
    第四个观点是现代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者们所提出的,它可以笼统概括为社会因素。
    通过《史记》详尽到让人疑惑的记载,陈涉在带领囚犯开始造反之前,曾是一名雇农,或许甚至是契约奴。
    而巧合的是,汉代的缔造者刘邦同样属于务农出。
    于是不出所料,这些起义被称为“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农民起义”,将其视为阶级冲突的证据。
    我们知道的是,最先开始反叛二世皇帝的,的确是由犯人、逃亡者、受歧视的商人、赘婿等组成的亡命之徒。
    然而这是否意味着秦末爆发的起义已经属于了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阶级斗争呢?
    答案似乎是否定的。
    因为在这类斗争中,参与者应该明确具有本阶级的“阶级团结”觉悟,以及阶级间的“阶级矛盾”觉悟。
    一个有力的反例是秦将章邯成功地利用了释放的囚犯,打退了陈涉的农民-囚犯部队的进攻,而不久陈涉丧生时,杀死他的也不是敌人,而是他自己的战车驭手。
    另外一个例证就是,当“陈涉农民起义”胜利之后,被压迫阶级的地位并没有得到真正和持久的改善,汉代以及之后的朝代都没有做到这一点。
    这样的改善要到真正的无产阶级胜利之后才会来到。在这之前,中国人民还要忍受两千年之久。
    最后一个观点是扶苏结合了上述所有观点中的可取部分糅合而成的。
    那就是资源的过分紧张。
    经过了长达数个世纪的血腥战争,当秦突然从诸侯国发展成为一个前所未有的庞大帝国时,它承担的任务太多,根本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期中完成。
    其实在始皇死之前,国内的紧张局势就已经屡见不鲜了。这样紧张局势最显著的特征就是统治者频繁地遇刺。
    刨去荆轲刺秦,在始皇统一中国之后,有史料记载的刺杀就有两次。
    公元前218年始皇东游时,有盗惊驾,尽管下令在全国大索10天,仍然未能找到。这就是据传由张良策划的博浪沙**。
    另一次是在公元前216年始皇只带了四名士兵在咸阳微服夜行时遇到强盗,遇到了极大的威胁。这一次,始皇下令在秦都周围大索20天。
    而比这次刺杀或许更能体现当时紧张局势的一点是:同年一石粮食据说价值1600钱,这无疑是一个极大的数目。
    导致物价飞涨的重要原因当然是因为资源紧缺。
    根据史册记载,就在前214年前后,始皇同时发动了对南方与北方的两场大规模的军事占领活动。
    北方是由帝国时代最重要的将领——蒙恬作为主导者的,针对游牧民族匈奴以及其他胡人的驱逐战争。
    而南方则是由后来的南越王赵佗接任大将屠雎,执行对现在的广东、广西等地的征伐,后者据信死于当地土著的毒箭之下。
    南北方都获得了重大的胜利,为帝国扩张了巨大的版图,但这并没有能够缓和国内渐鼎沸的局势。
    同时进行的大规模劳役,比如正式名字已经失传,只以阿房为名的巨大宫群、为抵挡北方游牧民族南侵而修建的万里长城、早在统一之前就在修建而在统一后又增加了规模的皇陵、直通九原到咸阳的直道、超越了古罗马帝国千年来总里程之和的驰道……
    这一切,都使得这个帝国的经济早在它的继任者通过各种手段上位之前就已经完全崩溃了。
    一个非常可能的推测是:这个大帝国的缔造者们根本没有做好合理运用自己的力量的准备。
    无论是最高统治者秦始皇帝,还是他的辅佐者们——丞相李斯、大将军蒙恬等人,都没有前人的经验可以借鉴。
    用一句现代的话来说就是,他们是在摸着石头过河。
    只不过,他们是在开动着战车在鹅卵石密布的河道中飞驰。
    不只是统治者们没有准备好,黔首们——秦帝国官方对于庶民的称谓——同样没有做好准备。
    六国遗民无法突然适应规定细致到了一言一行的,“动辄得咎”的秦法,就连已经在秦法规则下生活了百年的老秦人也无法适应突然扩展到了全天下的法度。
    更为致命的是,就连秦法本也落后于这个时代的要求了。
    总而言之,扶苏得出的结论就是帝国在所有人和制度都没有做好准备的况下就驶上了危险遍布的河道。
    在这样的况下,帝国的覆灭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而扶苏如今要做的,就是要在那个大帝国成形之前,至少让自己边的人,以及法律提前适应未来的大时代。
    而这一切,都要从眼前简单的两个字做起。
    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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