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朋仙友》第三百六十二章 娲神苗裔(17)

    自打从博烈觉昌口中得知上古时期人类部落携手组建对抗妖王的联盟,杨从循脑壳中就和钻进一只大花蚊子般嗡嗡直响。敢情史书上赫赫有名的阪泉之战起因只是一包黍米?而黄帝是因为看不惯蚩尤骑熊猫,所以才率众去打九黎?
    这三观都碎了一地好么?
    然而博烈觉昌却对杨从循的质疑嗤之以鼻:“什么叫只为一包黍米?你知道那个年代的一包黍米意味着什么吗?”
    见杨从循两眼发直得摇头,博烈觉昌顿时恨铁不成钢地数落起来:“一碗米加上水就能蒸九碗饭,够三个成人饱餐一顿!所以那一包米是一百个人一天的口粮!有了这一包米,部落里就有一百个人可以一天不用外出采果打猎!现在你明白这一包米意味着什么了吗?”
    尽管博烈觉昌自以为已经解释得完全透彻,可杨从循还是疑惑不解的接连摇头:“还是不懂。”
    这下可真把博烈觉昌气炸了,一个箭步冲到杨从循面前,用一根玉琮似的手指咚咚地敲点后者的额头。
    “当然是抓紧这一天空闲时间赶紧砍柴!你知道一整天时间能砍多少柴火么?至少能砍够烧二十个晚上的柴火!这就是二十天的平安啊!”
    博烈觉昌告诉杨从循,抓紧砍柴生火是人类部落在洪荒世界的基本生存法则。
    因为人类是没有黑暗视觉的。
    所以人类要抓紧阳光充足的白天时间进行樵采垦荒捕猎摘果,这样才能在夜幕降临之后围着熊熊的篝火烤食休憩,享受这片刻的安宁。
    然而,并非每个白天都是晴天。
    一旦天阴落雨,砍伐柴火的樵采活动就不得不暂时中止……湿木头是无法直接生火的,就算费劲将其点着也光冒烟不起火。
    而没有篝火人类就无法在夜间抵御野兽妖邪的侵袭!
    有些时候,一个数百人口的中小部落变成一地鲜血淋漓的残肢白骨,也就只要一个晚上的时间……
    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还能勉强凑合,篝火不够点一晚上的日子绝不能凑合。
    只要饭够吃两顿就可以暂时不用打猎,但柴火只够烧一晚绝对不行!
    除了必要的采猎垦荒炊饭,剩下的白天人类都要抓紧时间砍柴,砍柴,砍柴……如此重要的事情,再说三遍也不为过!
    一直要砍到存储干柴的山洞被柴火塞得满满当当,这时人类才会有片刻空闲去忙些其他重要事情。
    比如在宿营地附近开垦一块便于灌溉采收的耕地;
    比如围绕着宿营地建设一堵防御野兽夜袭的围墙;
    比如和某人找个没人的地方一起做些羞羞的事情;
    等等等等。
    肥沃的耕地意味着稳定来缘的食物,高大的围墙意味着更加安全的夜晚,更多的孕妇意味着未来更多的人口。
    这一切,都是一个部落走向强大的必要条件!
    有西谚云,
    折断一枚铁钉,掉落一片蹄铁;
    掉落一片蹄铁,摔倒一匹战马;
    摔倒一匹战马,阵亡一个骑士;
    阵亡一个骑士,输掉一场战争;
    输掉一场战争,灭亡一个国家!
    不要看不起小小一包黍米。
    “所以一包米就是一个部落走向兴盛的希望?”
    发觉杨从循终于开始接受自己的观点,博烈觉昌顿时满意地一拍前者肩膀。
    “郎君总算上道了,不过未来总是充满着变数,光靠一包米未必就能兴盛部落。主要是当年黄帝和炎帝早就互相看不顺眼,那包被熊大吃下肚的黍米不过是个起因由头罢了。”
    博烈觉昌似乎很享受粉碎杨从循三观的快感,于是她抓住杨从循头晕脑胀的时机来了一发二连击!
    “我告诉你,你可别跟别人说……阪泉之战的真正起因是炎帝在背后取笑黄帝成天脑袋上顶块光木板;而黄帝逢人就说炎帝是个脑壳精光的秃瓢。”
    没错,黄帝其实不叫黄帝,他本姓姬,后来因为豢养了一头大棕熊而自称“有熊”。
    “有熊”的意思就是字面意思,哥们家里趁熊!
    所以黄帝的真名叫“姬有熊”……当然了,有熊氏部落成员一般喊他姬哥姬爷,或者酋长大大。
    “黄帝”俩字其实是外部落给姬有熊起的绰号,而且还是带有稍许贬义的绰号。
    其中“帝”字象形,指在一块木板中间掏洞,将头顶毛发编成发髻从孔洞中间穿出固定,而后在木板边缘挂上很多珠串一般的流苏。
    见过影视剧中,秦皇汉武脑袋顶上顶的冕旒(mianliu)冠么?
    这就是从姬有熊的特殊装扮演变而来。
    “黄帝”的意思就是姬有熊特别喜欢头戴这种向外挑挂珠串的黄木板。
    博烈觉昌告诉杨从循,因为姬有熊指粗手大,所以给冕旒冠穿珠挂串的活计也是找女娲族代劳。
    其实姬有熊头戴冕旒冠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耍酷。
    那些挂在木板边缘的珠串其实是切成小块的各种灵石,亦或是姬有熊从自己平日狩猎到的妖兽身上扣下来的边角料,比如虺蛇毒牙一类可以给轩辕剑临时附魔毒性伤害的好东东。
    “当时很多人都看不起姬有熊的冕旒冠,孰不知这就是前者能在战场上大杀四方的一大依仗。”
    这是因为……当时人们穿的衣服没兜!
    彼时,刚从仙家那里接触到法术的人类,其修为普遍不高。
    如不借助灵石中蕴含的大量法力来强化法术的杀伤效果,大多数人类释放出来的法术都是虚有其表的“烟花”,根本伤不到妖兽。
    问题是,灵石这种东西实在是太罕见太珍贵了,而且天地间绝大多数灵石一早就被慧眼识宝的仙家妖兽收藏起来了。
    人类要想获得灵石,要么豁出血本跟手中有灵石的仙家做交易,要么干翻一个有实力的妖兽头领掏其老巢!
    这么难获取的东西,谁舍得一次全用掉?
    因此当时的人类都是把手中为数不多的灵石切割成小块,以备日后多次使用。
    现在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吧?衣服上没兜就没法盛放这些灵石碎片,想随身携带就拿手攥着。
    “可人只长了两只手,并且另一只手还得紧握兵器,当年那些外出作战的战士们最多只在手心里攥一块灵石碎片,放一发法术就哑火了,怎比得上姬有熊他从冕旒冠上现拽灵石,想来几发就来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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