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来说,对于当地不少人,枫林小镇是涅槃重生,曾经鸟不拉屎,没什么人烟的地方变成了一块宝。
就因为它是宝贝,家家户户不用再耕田种地,彻底摘掉了“农民”的帽子,住进了曾经向往的小区房。
那一栋栋中西结合的楼房,比雨后的春笋冒的还快,从动工到竣工,也就一年时间。
倒是真正住房是拖到现在才交钥匙。
名字还是曾经的名,貌是大不相同。
曾经的水田和棉花地,还有远山和那一个个池塘,还有条条羊肠石头小路……全都消失了。跟着一起消失的就是小镇。
宁加一坚持它们是消失了,只有大脑还存留的印象,才能够证明它们曾经确实存在过。
宁加一现在家住十四栋楼,一单元,1404号门。
家里的小卖部在二单元,2-101号门,简装修,多亏是认识的老乡,租下来当做店铺,两方之间很快就谈拢,一口气交了一年的租金。
这栋楼的地段可以说非常不错,恰好周边几乎都住满了人,很适合做生意。
宁加一不让爷爷奶奶插手帮忙搬东西的事情,全程一个人忙到尾,最后坐在从前那张老旧的收银台桌上,情不自禁伸手摸它的纹路,自言自语。
“一一,就你一个人在这啊?”
“马叔叔,您怎么知道我家小卖部在这儿?”
宁加一说话间,快速用抹布擦干净板凳,然后端在马师傅旁边。
“这家主人和我挺熟,我从他哪儿听到的,顺道过来看看。”
马师傅原名叫马德康,后来改了,名字单一个康字。
“这是给你爷爷奶奶送的一点肉。”
“马叔叔,您对我们家太好了,好到我都不好意再见到您。”
宁加一真不好意思去接马康的东西。
马康哈哈笑,笑得时候脸上的褶皱也跟着一起笑。
“这猪肉也是别人送我的,没花钱,我家就俩人,吃不完,快,你赶紧拿着!”
马康就喜欢这样用长辈宠爱的语气凶宁加一。
“谢谢您。”
宁加一想带马康回家坐坐,喝杯茶,跟爷爷奶奶说会儿话,只可惜,师傅还有事,着急回自个家,之后就离开了。
她独自拎着一袋新鲜猪肉回家,刚要摁下关电梯的按钮,走道上传来了一声:“等等我。”
声音很耳熟,下一秒,宁加一就想起声音的主人。
果然,没错,他就是王城。
“加一啊?缘分啊,你家也住这一栋啊?”
“嗯。”
“你家住几层啊?”
明明只有数字14亮着灯,而且王城已经看见了,但他还是问了句。
“十四层。”
“好呀,真是缘分啊,我们家也是,几号门。”
宁加一不想和王城过多交流,呆在同一个空间,庆幸这时电梯门正好开了。
她佯装没有听到,礼貌性看了眼王城的人,打声招呼,随即毫不犹豫走向自家门口,掏钥匙,开门,非常迅速。
“奶奶,这是马叔叔送的猪肉。”
宁在福闻声走进厨房,解开塑料袋子,“哦哟,现在猪肉可贵了,这还是最好的一部分,你马叔叔还在不在?”
“马叔叔家里还有事,已经回去了。”
宁加一倒了杯茶,喝完了,扭头问宁在福:“爷爷,您知道王城和我们家住同一栋楼同一层吗?”
宁在福吃惊之余,脸上写着:不情不愿。
宋梅也是,听完之后愣了半晌。
“老头子,我总觉得那个王城心术不正,总是盯着我们家娃儿看,次次见他都是这样。”
宋梅突然说道。
王城因寻了份好工作,赚了不少钱,加上宋襄中彩票的那一些钱,他们家现在可以说是首富。
他不仅仅为枫林建设基础设施捐了五十万,还常常会资助留守儿童、老人,以及捐物资给中小学校。
他王城现在走在枫林,乃至这个区,头上自带光环,若是有人见了他,那都是笑眯眯的握住他的手,说些给人戴高帽之类的客套话。
现如今的王城,不不,王总,可是想贪便宜的人的巴结对象。
受过恩惠的人,把他当做神。
其中不包括马康和宁家。
宋梅越想越不舒服,丢下手里的菜薹,扭过头盯着宁在福:
“老头子,这房子我们可以换不?”
宁在福听了,坐在沙发上哭笑不得,“要是可以换,我还会坐在这里吗?”
“哎,你们也该知道,到现在还有人说王城老婆的后妈,死的不明不白的,十有八九就是他和宋强合起伙搞死的。
再加上,原先住得远,也没什么,现在就是对门,我一想到宋襄死了之后,王城奇奇怪怪的样子,我心里就发憷。”
宁加一不在客厅,宋梅顿了顿又补充:“我的直觉向来不会有错。”
当初也不知是谁说陈兰的死和王城、宋强有关,虽有人说,但如今也就宁家耿耿于怀,其他人早就当做饭后闲聊,说完就抛之脑后。
“被你这么一说,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王城也是突然变得有钱,性子也变了些,若问是什么工作,也没几个人知道。
宁在福心里也不踏实。
“你……”
这时突然有人敲门。
宋梅吓了一跳,捂住心脏喘气,眼神示意宁在福去开门。
“谁啊?”
王城在门后回答:“宁大爷,是我。”
宁在福管理好自己的表情,放慢动作打开门。
“王城啊,你这是?”
“刚刚和一一一起上楼,我这才知道咱们两家原来住一块,也算是缘分,这瓶酒是送给您尝尝的。”
宁在福从前就没有接受过王城任何好意,现在更加不会接受。
“瞧你,这么客气干什么,我已经戒烟戒酒了,这酒你拿回去吧。”
王城尬笑了几秒,收回手,“那好吧。”
“你还有什么事吗?”
“想问问您家的小卖部还开吗?”
“开开,就在隔壁一楼,待会儿我家一一写好了招牌,就会挂上去,到时候你们就可以看见了。”
王城见宁在福也没有邀请自己进屋坐坐的意思,他也就不继续傻站着,说了几句,转身回家。
门合上的一瞬间。
宋梅揪住宁在福的耳朵,“你呀,告诉他干什么啊?”
“不是,他就住在这儿,我不说,他以后也知道啊,老婆子啊,你太紧张啦。”
宋梅沉住气,怕隔墙有耳,压低了声音:
“以后咱家说话都小点声,尤其是提到那个王城,你个傻老头子,也别什么事都往外说了,尤其是跟王城。”
宁在福顺着宋梅的意思直点头。
“好了,你去喊一一吃饭吧,我去厨房端菜。”
“我去端菜,你去喊一一。”
一家三口围着原来的旧桌子吃饭。
两室一厅的房子,简单装修,家用电器买的很齐全,就是舍不得用。
现十二月初,室内比外面还要冷。
家里的衣服还是手洗,温度哪怕到了零下,也不会开空调,两个房间都用取暖器。
宁加一的手早几年前就开始生冻疮,她也不说,平时戴着手套,也不让爷爷奶奶看见。
有次宁在福碰见孙女洗手,这才瞧见那两只小手上的冻疮,心疼得差点掉眼泪。
他老人家当天就拆掉洗衣机的包装袋,搬到大阳台,随后给宁加一买了冻疮药膏,叮嘱她务必要听话,不准再舍不得用钱用电。
说起来,宁加一确实活得不像是她这个年龄本该有的模样。
二十出头,从不会出去玩,什么奶茶火锅都不沾,爷爷奶奶吃什么,她就吃什么,喝的是枸杞红枣茶,特别养生。
她不会经常握着手机舍不得离手,衣装打扮上向来都简单大方。用大宝,连一支口红都没有,也没有高跟鞋。一双普通的球鞋可以穿三年。
爷爷奶奶吃喝穿的东西,她从来都是挑选最好的买,然后瞒着他们,说是便宜货。
她自个儿的东西,能省就省,对桔子和文鸟都比自己要好。
她绝对不会让自己熬夜,十点半之前睡觉,次日六点十五分起床,陪爷爷奶奶晨练。
或许是过得极致简单,她那张脸非但不显年纪,恰恰相反,因为每天都身心愉悦,加上个头不出众,常常被误认为高中生,眼神里还留有一丝宝贵的童真。
写作自然还在继续。
饭后,一般都是宁在福强烈要求自己来收拾碗筷,抹桌子,宁加一执拗不过爷爷,也就随他去了。
宁加一的房间有一扇阳台,阳台上摆满了花花草草,有叫得出名字的月季、百合、百日菊、多肉,吊兰,也有路边连根拔起的野草或是野花。
因为附近有许多工人经过某段路,与其哪天突然被拔丢在一旁,她倒是希望移栽回去。
台灯还是从前的台灯,上面被便利贴粘过的痕迹,都被她擦洗得干干净净,除了旧,没任何毛病。
时钟在滴答滴答作响。
宁加一合上素净的日记本,关上台灯,转战电脑桌。
“皮卡皮卡。”
手机响了。
宁加一顺手拿过手机,划开后快速看了眼。
微信添加好友消息,没有备注,头像是蜡笔小新。
宁加一接触的人都是顾客,而且,脸盲症还是跟从前一样糟糕,她猜:对方十有八九是那种打广告或是无聊的人。
“一一啊,手脚捂暖和,别弄得太晚,早点睡觉啊。”
“知道了,爷爷,您赶紧去睡觉吧。”
宁在福知道孙女不会晚睡,但每天睡觉前都控制不住自己这张嘴,非得说一句,心里才踏实。
“哦,差点忘了,明天爷爷去进货,顺便帮你奶奶拿药,你就休息一天哈。”
“好,我知道了。”
“好好好,你码字吧,爷爷去睡觉了。”
宁在福举着手电筒照房间的路,慢慢悠悠得走。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