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穿明末之荒海平波纪》994 司法

    李俊明说到这里语气更加慷慨激昂起来,整个会场里回响着这位大律师的声音:
    “总之一句话,我们必须遵照《红楼公约》的精神来建立我们的国家根本制度,因为这关系到这个国家的未来!如果我们做不到这一点,那么我们的政权就跟那个满清八旗毫无二致!”
    李俊明此话一出,会场里忽然变得有些沉默,不少人目光炯炯,大多数人只是默默喝茶看不出表情的,也有不少人点头不语,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于是李俊明换了一副诚恳的语调,慢慢说道:
    “为此,我在这里诚恳地提醒大家,本人希望,我们的国家不会变成一个蒸汽版或者电汽版的大清,本人更是希望,咱们是这个国家开国后第一批也是最后一批终身议员,这将意味着什么,其实各位心里都清楚,那么,后面的许多话,我就不多说了……”
    李俊明说到这里,又停顿了一下,目光炯炯地环视会场缓缓说道:
    “关于紫霞岛方面,魏东篱任柯他们也急迫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如今他们都有军职在身,按理不能再担任地方行政司法职务了,目前他们是胡子眉毛一把抓,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好在他们做事谨慎,也时常请示汇报,所以到现在为止尚无大的纰漏。
    至于我们这里,暂时有我当担当这个断案县太爷的角色,而在新安城那里,虽然归化营和归化村是准军事化管理,但外来人口也增加到了三万,现在是肖平国负责断案,我做他的顾问,显然这个状态很不正规,总而言之,法律事务还需要一个专门的法庭去解决。
    所以,长久之计,我建议成立一个巡回法庭来解决这些法律事务,特别是民间纠纷和可能会发生的刑事案件,如今紫霞岛已经发生了多起民事诉讼,还有十来起偷盗案件,这些法律事务需要一个巡回法庭来参与解决,在这里本人毛遂自荐一下,不过是赶回老本行而已。
    大概,目前能做到的就是这个程度,关于相应的司法机构也是必须有的,所以本人建议:尽快成立联邦最高法院,如何再成立一个巡回法庭办理具体案件,各地要设立检察官,再选举出几位法官,来应对各地的法律事务,同时还要试着推进陪审团制度的落实,因为这是地方自治和司法独立运行的一个保障。”
    大伙听李俊明说到这里,有赞同的也有摇头的,赞同的认为,咱们这群人里搞法律事务的人才也就是李律师他自己,这些事务没有李大律师指导还真不行。
    然而人群里摇头的人也不少,他们倒不是不赞成李俊明的毛遂自荐,而是觉得现在我们没有法律人才支撑,法院的系统很难搞起来,勉强搞起来,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那还不如李哥做县太爷断案呢,而且李打律师如今不仅要在竹园向日葵当老师,还要训练船员,根本忙不过来,所以法院系统的建设可以稍微滞后一点,眼前需要抓的大事太多了,还是一步一步的来吧……
    更多的人则认为,这是我们以后要做的事情,眼前还顾不到,毕竟真正需要法庭来处理民事刑事案件的地方目前也就是紫霞岛那边,其余地方,万山岛、新安城和家里,也就是两三万人的人口规模,放在旧世界,也就是一个乡政@府的规模,不必专门搞一个法院体系来解决治安和律法问题。
    由于意见不一致,会场里又开始纷纷扰扰的议论,不过大多数人仍然沉默,这时徐志突然举手,看着老巴,显然这是要求发言。
    老巴微笑抬手,示意徐志发言。
    于是后者气定神闲地端坐椅子上,语气郑重面向大家说道:
    “本人在这个场合正式提议,立刻组建联邦最高法院,成立巡回法庭,并提名李俊明为澳洲联邦最高法院第一任大法官,根据旧世界的历史经验和惯例,最高法院大法官可以有许多名,并且是终身制的,但是本人认为,就目前的条件看,只有李哥够胜任这个重要的职务。”
    徐志说到这里,面对四周若有所思表情的伙伴们,一字一顿地说道:
    “同时,本人还认为,司法独立,是保证我们的这个政权不会蜕变成电汽版大清的一个根本性制度保障!
    还有,我们不能应为现在人口少就忽略这方面的建设,我担心,等到人口多到必须成立法庭的时候已经太晚了,我们应该未雨绸缪,把事情做到前头,法律问题和治安问题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应该防患于未然才是,总之这就是本人的意见,请各位思考。”
    啪啪啪啪,会场里响起一阵不算太热烈的掌声——相对于刚才给孙老的掌声而言。
    老巴听到这里立刻环视众人,看到孙老等人也在鼓掌,便拿出笔记本,记录了几笔后问向会场里的众人发问道:
    “那么,徐志的提议能否进入表决程序?”
    “可以!”
    “同意!”
    “没问题!”
    “咱们治下都十几万人口了,所以最高法院也应该有了……”
    “李哥专业人士,我们很放心……”
    “李哥徐哥话说的很对,我们肯定不能让自己的政权变成电汽版的大清!”
    “是啊,如果真是那样,那我们跟八旗子弟有什么区别!”
    听到众人的纷纷议论,李俊明有些愕然,显然他并没有对此做什么准备,更没有想到自己的即席发言引发如此大的回响,李俊明看向老巴,而后者正在跟孙老赵老师老王老朱等几个老人商量着什么,表情很是轻松,这时会场里又响起徐志的声音:
    “我们的制度不但要保障司法独立,地方自治的相关法律也要提上议事日程,这也是大事!根据《红楼公约》的精神,在联邦治下的行政地域要实行地方自治,这些行政区域的法律应当在不与联邦宪法冲突的前提下享有充分的自治权。
    所以,这个地方议会的议员们也要开始选举了,有一个要点请大伙要搞明白——我们选择的国家制度是符合历史大趋势的,尽管在实行的过程中完全能预料到会有各种各样的的弊端,但我们深知我们是走在正确的道路上的,所以多余的长篇大论我就不说了,各位,至少我们没有开历史倒车!有这一点就足够了……”
    徐志的发言让会场里更加热闹,大伙议论纷纷,当然也有不同的声音,但是主要集中在民众有没有能力参与选举和如何能既保证我们能控制局面,又能充分保证社会自由活力——这是大伙意识到的自己的政权与黄泉专治最根本区别之所在。
    只是这些议论有些散乱,大家虽然觉得李俊明和徐志的发言很正确,但对这里面的内容有些消化不良,看来过去大伙虽然议论过不少关于体制方面的事情,但是到目前为止,普遍没有把问题探讨到如此深入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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