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来了盗墓贼》第一百零一章 我不是羊癫疯

    我不是羊癫疯。
    这个话我说了不下一百遍,却没有人相信,即使与我朝夕相处了三年的女友,她也不相信。
    其实,最早说我是羊癫疯的不是别人,就是她。
    那年秋天,我与她正谈恋爱,爷爷去世了。
    我坚信,爷爷死的那一刻,我是有感应的。
    记得当时我与女友坐在花园里的长椅上,正要尝试大牛与小兰在麦草垛后的动作,突然就心痛起来,意识也在瞬间消失,倒在女友温软的怀里。
    打那以后,我就落下了这个毛病,只要想到与女孩子亲吻,看见女孩的唇,就心痛,只要贴近或者看见女孩子温软的胸,就会晕倒。
    起初女友很担心,怕我那方面也有问题,说是要给我检查。
    说一个男人什么都行,就不能说这个男人不行。所以我忍无可忍,就在一个风高月黑的夜晚,任由她检查。
    “主要部件很健康!”这是她这个临床医学专业实习生的定义。
    没有了担心,她就将心痛晕厥的毛病告诉了她宿舍的所有人,并带着她们来亲身试验,结果屡试不爽。
    真不愧为医学院的高材生,在无数次试验后得到如下结论:
    女孩子的嘴唇越厚,越红,我的心痛就厉害;
    女孩子的胸越大越软,我晕厥的时间就越长。
    基于这个结论,许多女生将我的身体当成了可以反复使用的试剂盒,比谁的嘴唇更有魅力,拿我试一下;看谁的胸部更性感,拿我试一下;直到后来去约会,也会拿我试一下,看看妖娆指标下降了没。
    我一生最恨别人拿我当试验品,包括身体和身体上零部件。但对于她们这种不惜以身体作为代价进行医学研究的精神,我很赞赏。同时,我也非常乐意贡献出自己健壮的身体,供她们研究、试验。
    有一次,我将这种想法含蓄的表达了出来,却招来舍友的一致鄙视。
    我知道,他们表面上是鄙视,实际是嫉妒。而且,表面上越是鄙视,心里就越是嫉妒。
    嫉妒别人是痛苦的,被别人嫉妒却是快乐的。我要充分享受这种快乐,也只能让别人尽情地嫉妒去了。
    尽管会心痛,会晕厥,但痛,却快乐,晕厥也是幸福的晕厥。
    见到我如此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女友不干了。她说可以乐于助人,但只能助她一个,也可甘于奉献,但也只能奉献她一个。
    这只帮助一个人能算乐于助人么?我很怀疑。
    为了达到只帮助她一个,奉献她一个的目的,女友给别人特别是那些拿我身体做试验的人说,我是个“羊癫疯”。
    她原本是要说“马上风”的,在我的苦苦哀求下,这才改成了羊癫疯。
    直到现在,我都非常感谢她的口下留情,不然我真就要打一辈子光棍了。
    大学的生活是美好的,简直就是天真无邪的童话。
    美好的生活往往很短暂,就是像童话是肥皂泡一样,即使不被现实戳破,也会在阳光下自我爆裂。
    大学毕业后,那个口口声声要爱我一万年女友,转过身就跟了人。
    她跟了别人我不怪她,人往高处走,水向低处流嘛,可她偏偏跟了黑驴。
    黑驴不是他真名,他的真名我也不知道,也没有打听。我比他低一级,又不在一个系,所以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集,只是在打篮球时见过几次。
    他长得可够黑的,如果谁没有见过黑人,那么一定会认为他就是。
    据说黑驴是院里某位领导的儿子,打小脾气就倔,再打再骂不回话,也就有这个不雅的别称。
    也有人说,黑驴的这个雅称不仅仅是因他又黑又掘,还有其它不可告人的情由。
    既然是不可告人的,我自然不知道,但我注意到,每次有人喊黑驴时,旁边的女生都会羞红了脸。
    后来有些人不服,就特意去比试,结果都惨败而归。
    如今我的女友弃了我而跟了他,不仅说明了我的身份地位不争气,还说明了我的那方面也不争气!
    我很气恼,但没有办法。她跟了黑驴,留在了校医院里,当了城里人;而我带着羊癫疯的美名,回到了我们县当了一名老师。
    当老师并我所愿,只是苦于没有其他门路。
    有时想想,学校也好,工作是铁饭碗,同事相对单纯,人际关系也简单,只是我这样一个成天吊儿郎当模样,真是有些辱没人民教师的名节。
    起初我到了县城的一所高中,教数学兼计算机。
    我原本以为,只要开始上班,大学的生活就算是过去了,包括羊癫疯、试剂盒,都将被扔进天真的回忆里。或许在未来某个百无聊奈的午后,泡杯清茶,在茶的清香中才能想起。
    谁知羊癫疯成了打不死的小强,再次闯进了我的生活。
    那天办公室里很热,热得几位男老师脱去代表文化的衬衫,只剩下敞胸露肩的背心,一颗颗深褐色的圆点在里面若隐若现。女老师顾及脸面,尽管汗水打湿了后背,也只是解开了前胸几个纽扣,然后使劲地往里面扇风。
    办公室本来是有空调的,只是无法打开。为了勤俭节约,学校规定,立秋之后空调一律不得开启,采取的措施就是没收空调遥控器,给每位老师发了一把画着“刘关张大战吕布”的纸扇子。
    这时进一位女学生走了进来,她要问一道数学题。
    我好像在那里见过她,却想不起她的名字。她的个子很高,皮肤很白,一双明亮的眼眸中藏着许多话。
    “去找李老师问!”
    年级组长头也没有回,一句话就将她推到了我的面前。
    当时我刚毕业不入,正装清纯,所以就没有脱去衬衫,看上去还像个老师。
    女孩子问的题不难,只是步骤长了一些,我取出张大纸,给她从头演算。
    好为人师是我的天性,每当有人身我请教时,我都是“诲人不倦”。
    就在我讲的正起劲的时候,我突然看见了她俯下的身子……
    后来的事记不清了,据说我是当场晕厥,在被一位女老师掐了很久的人中穴之后,才慢慢苏醒过来。
    关于我在辅导女学生时晕厥的说法有很多,一些肮脏离奇的就不去理它了,积极向上的像宣传片,我也不想说。我想说就两个,一个是我感受到的,一个是办公室老师看了后想到的。
    以下是我的心灵坦白:
    当时我很兴奋,我的大脑在飞速运转,想将那道题所涉及的知识全部倾倒进那位女生的眼眸中。
    女生听得很认真,生怕漏掉一字一句。
    因为办公室没有多余的凳子,她个子又高,只好俯下身子看我演算。
    在我俩共同说出最后的答案时,她高兴地抱了一下我的胳膊,结果我就感到了久违的温软,随即一抹粉红色眏入眼帘。
    我向天发誓,我的记忆到此为止,我的思想也到此为止。
    至于办公室的老师说法,我心里不认可,但表面上没有否认。
    他们说我在高温酷暑中为学生解疑答惑,在倾尽全力讲完最后一个难题后中暑晕死了过去。如果不是稍懂医术的孙老师施展祖传秘法,后果不堪设想。
    为什么对他们的说法不认可,是因为我根本没有中暑,孙老师也根本没有什么祖传秘法,只不过掐人中穴而已。
    不过那孙老师可真够狠的,他用那根不怎么干净的大拇指,在我娇嫩的皮肤上留下了一道永不消失的印记。
    我的晕厥直接带来两个结果,一是学校取消了中秋后不得开启空调的规定,二是再有女学生来问我题,都自觉距我三尺开外。
    第一个结果,我没有多大在意,没空调时热,是热大家,又不热我一个人;有空调了凉爽,也是爽大家,不止爽我一个。
    第二个结果我就有些郁闷了,所有女生见了我都退避三舍,好像我得了什么瘟疫,或者身上有屎尿一样。
    不久之后,师生中就有了我是羊癫疯的传言,传言中有我在大学乐于助人的经过,也有我充当试剂盒的光荣事迹,说的有鼻子有眼,仿佛亲身经历过一样。看来,我是羊癫疯已经成了不争的事实,容不得我辩驳了。
    于是,我开始怀念羊癫疯的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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