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血海霸主》第五百一十九章 珍贵的蜀锦

    张二狗是一名乞丐,一名资深乞丐,从隋末一直乞讨至今。
    隋末天下大乱,平民颠沛流离,年幼的张二狗跟随家人逃荒,慢慢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的人生离不开乞讨,以前是家人带着他做乞丐,后来他独自一人做乞丐,从大业年间一直乞讨到贞观年间。
    如今天下太平,张二狗正当壮年,只要肯下力气总会有一口饭吃。有同乡多次回来找张二狗,让他一起去王老爷家做工,说是可以吃上饱饭,但张二狗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做工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做工的,桥洞比花钱租房住好多了,再说周围个个都是人才……
    尽管自己依然还是乞丐,张二狗还是很感谢李家父子,他希望天下太平。虽然他不可能做工,但有其他乞丐愿意做,洛阳城做乞丐的人少了,他的收获也丰厚了,很多时候都能吃上饱饭。
    天下大乱时大家都穷,很少有人肯施舍,现在普通百姓有余财了,施舍也大方了许多。作为一名有头脑的乞丐,张二狗分析得很透彻,以前乞讨行情不好时做乞丐,现在行情好了跑去做工,傻瓜才那么干。
    周围乞丐脸上多了笑容,毕竟勉强能混个温饱了,这让张二狗非常看不起。这些人虽然都是人才,乞讨方式多种多样,但眼界终究太窄,他们最大的理想只是吃肉。
    张二狗就不一样了,他是一名有追求的乞丐,他非常注意观察,对有钱人的生活很有见解。穿绫罗绸缎,吃百味珍馐,还必须在富丽堂皇的大厅里吃,只想蹲在桥洞下吃肉太没追求了。
    为了更进一步了解有钱人的生活,张二狗经常和香满楼里的小二攀谈几句,旁敲侧击地了解各种菜名。有一次他央求店小二带自己进香满楼看看,店小二在没客人时带他去了,他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富丽堂皇。
    从此张二狗经常做梦,其他乞丐梦到在肮脏的桥洞啃鸡腿,他总是梦到在香满楼品尝百味珍馐。作为一名有追求的乞丐,他的梦比其他乞丐更有格调,梦境里要么是他独自一人大块朵颐,要么是以上等席面款待宾客。
    这次的梦有点不一样,原本是独自一人大块朵颐,中途来了个盔甲怪人,要求把最珍贵的东西给他。张二狗是在梦里,他无法拒绝那个人的要求,必须遵从那个人的吩咐,把自己最珍贵的宝物交给那个人。
    别人或许还会思索最珍贵的宝物是什么,张二狗完全不用思考,他最珍贵的的宝物只有一件。那些眼界窄的乞丐,往往把别人吃剩的半个鸡腿当宝,张二狗向来看不起他们,别人吃剩鸡腿算什么宝物?
    张二狗有真正的好宝贝,因为他特别会说话,上次遇到一位扬州富商,给了他巴掌大一块蜀锦。这可是最上等的蜀锦,普通有钱人都穿不起这种蜀锦制的衣服,而他拥有了一小块,这才是值得珍藏一辈子的宝物。
    梦游状态的张二狗浑浑噩噩,他小心翼翼地撬开老榕树下的泥土,挖出了一个油纸包,把那块巴掌大的蜀锦拿了出来。他内心非常抗拒把蜀锦交出去,但又知道自己必须听那个人的话,只能老老实实地把蜀锦捂在怀里,一步步朝着洛阳城最高的塔走去。
    约翰森通过黑盒可以感应到目标,梦魇控制着目标一步步走来,还有两百米就能走到面前。他从角落里走出来,看到了正在一步步靠近的佝偻身影,甚至看清楚了那张老树皮一样的脸,这绝对不是疯二爷。
    好不容易才耐住了性子,约翰森这两天上网了解疯二爷,知道东方有许多易容类的秘法,谁知道疯二爷是不是施展了东方易容术?
    佝偻身影很快走到了面前,将一块巴掌大的蜀锦递给约翰森“大人,这是我最珍贵的宝物,我现在把他交给您。”
    约翰森接过了那块巴掌大的蜀锦,看了一眼系统介绍,这是华夏川蜀织造的布匹,对玩家没有任何价值。因为不确信眼前这个家伙是不是装疯卖傻,他沉声道“这块破布就是你最珍贵的宝物,你没有哄骗我?”
    梦游状态的张二狗听到破布两个字,眼里渐渐有了神采,从梦游状态清醒过来。看到自己珍藏的蜀锦在盔甲人手里,他本能地伸手去抢夺,大声嚷嚷道“这块蜀锦是我的,你这贼子竟敢偷了去,还不快快还给我。”
    张二狗拿到这块巴掌大蜀锦,没少在周围乞丐面前显摆,那些不识货的家伙嘲笑他把破布当宝。他懒得和那些俗人一般见识,但他们偶尔会调侃破布扔了没有,听到破布两个字他就会想起自己珍藏的蜀锦,这才摆脱了梦游状态。
    约翰森双眼变成了血红色,一身骨骼噼里啪啦地响,这是骷髅身体气得浑身发抖时的状态。他性格本就血腥暴虐,现实里保持了克制,但在北欧神界对npc平民做了许多血腥之事,甚至被侏儒通缉过。
    确认眼前只是普通npc乞丐,知道自己被耍了,约翰森早就愤怒到极点。这乞丐全身恶臭,还伸出肮脏的爪子抢夺碎布,戾气无处发泄的他一指点出,乞丐喉咙处出现了一个细小血孔,鲜血喷射而出。
    “太肮脏了,这样的鲜血我没有半点胃口。”
    约翰森任由鲜血喷射在身上,白色铠甲变成了血红色,张二狗伸手摸了一下喉咙,想大叫却发不出任何声音。他完全瘫软在地上,洛阳城里白日有官兵巡视,夜间也该有神灵护佑,为何会出现那么残忍的怪物。
    张二狗全身鲜血流淌得差不多了,约翰森这才施施然地迈动步子,沉声对黑盒道“梦魇之神,我要进入疯二爷的梦境,为何进入了一位原住民的梦,你须得给我一个交代。”
    黑盒里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梦魇秘术有许多限制,已经提前告诉你了,如果施术时目标不在自己的梦境,梦魇秘术就会失效。”
    约翰森不甘心地道“你是说那个疯二爷也会灵魂秘术,我们施术时他在别人梦里?”
    梦魇很肯定地道“没错,你该庆幸别人手下留情,你施术时疯二爷恰好在乞丐梦境,那时他如果主动攻击你的灵魂,你已经反过来被他控制了。”
    陆小风施展土遁跟踪了张二狗,隐藏在暗处偷听,约翰森和梦魇的对话一字不漏全听到了。
    梦魇的话让他很后悔,他真不是想手下留情,因为在洛阳城采集睡梦之气,路过桥洞时看到有许多乞丐,他索性进了其中一个乞丐的梦境。
    增长天王传授的瞌睡虫秘术,进入别人梦境只能采集睡梦之气,其他什么也做不了。采集时梦境里忽然多了个人,因为是偷偷进入别人梦境,做贼心虚的他不敢吱声,担心有天神发现了异常,专门进入乞丐梦境查看。
    出现在乞丐梦境里的家伙全身甲胄,头上戴着全封闭头盔,确实有几分天神的样子,这让他更加不敢露面。那位“天神”的作为,让他忍不住直翻白眼,可以进入别人梦境的神将,竟然找一位乞丐讨要珍贵宝物,他是不是像孙猴子一样穷疯了?
    因为梦境里的潜意识,乞丐处于梦游状态,跑去一棵大榕树下小心翼翼地挖宝。看到那副模样,陆小风差点以为乞丐是隐藏npc,真实身份是某位了不起的大人物,所以才会有天神试图通过梦境控制他。
    乞丐还未把宝物挖出来,陆小风悄然遁入土里查看是什么宝物。
    为了不错过真正的宝物,他还把蜀锦弄到手查看,确认只是普通蜀锦才放了回去。对此他恼怒无比,乞丐把巴掌大蜀锦当宝也罢了,可以进入凡人梦境的天神,竟然图谋一块普通蜀锦,他是神经病呢还是精神病呢?
    真相只有一个,那家伙算不上神经病,而是搞错对象了,想控制自己却控制了乞丐。陆小风暗自庆幸,还好自己人品好刚好入梦了乞丐,真被那个来自北欧神界的家伙控制灵魂,把不死血交给他就亏大发了。
    不死血必须尽快使用,陆小风做了这样一个决定,同时他还想知道这位北欧玩家的名字。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这家伙大费周章跑来洪荒,还试图进入梦境控制自己,自己偏偏对他一无所知。
    看到北欧玩家残忍地杀死了乞丐,陆小风义愤填膺,歪果仁跑来我们洪荒撒野,莫非以为像以前那样有治外法权?他动手和那家伙火拼,就算打赢了也还有不知深浅的梦魇,所以他决定打小报告,把邪恶玩家残杀乞丐的事告诉天神。
    人间界每日都有天神巡视,十二元辰和二十八宿有排班,轮流到人间降妖除魔。四大部洲广袤无边,天神就算神通广大也看顾不过来,还需要有朝阳区群众及时提供线索,正义感爆棚的陆小风决定举报邪恶西方异人。
    今日负责巡视人间的是河魁元辰,也就是十二元辰里的狗,只要祭拜天神他就能有所感应。陆小风在野外摆下香案,步踏罡斗,挥动桃木剑念诵咒语,联系了正在巡视的河魁元辰,请他赶到洛阳城降妖除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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