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银烛》一百八十五 变身医官

    “超大号”的注射器握在手中,冰凉凉的,威风飒飒。
    我抽了一管水,往外呲着。
    看见水注流畅,我满意的点点头。尖尖鸡也爱凑热闹,高兴的围着我,扑腾着翅膀跳的老高。
    这可吓坏了玫姨和宫女们:“天爷嘞,我的小姑奶奶,这又是什么劳什子?”
    我使坏道:“新刑具,也是测谎仪。抽你们一管血出来,实诚的人,无碍。而说谎的人,就会浑身抽搐而死!大奸大恶的,则会变成丧尸,长出大獠牙,每天晚上蹦哒哒!”
    说着,我玩笑着把大针头往景含胳膊上比划。
    景含吓得抱头鼠窜,嗷呜求饶:“郡主郡主,使不得,使不得呀。”
    玫姨皱着眉:“忽悠人吧,最多弄出来点血而已。”
    “要不我们去拿阿秋做做试验?”
    玫姨瞪我:“可不敢啊!我跟你说。”
    说起这阿秋,自从被我降了级,近来安生多了,也不敢来我的屋里乱窜了。
    玫姨过来夺走我的注射器:“你再欺负秋丫头,小霸王似得,家里的人都不喜欢你!你大舅前两天可是来过,谈起你最近的态度,有些恼火。”
    我噘嘴嘟囔:“不喜欢就不喜欢呗,难不成我活着就为了讨人喜欢?”
    见开不起玩笑,便也觉得无趣。遂吩咐小珂把注射器泡入浓酒里一宿,经过杀毒明日好医病救人用,玫姨这才稍放警惕,把注射器交还了回来。
    是夜,我预想了今后的打算。
    现在,拿着郡主的俸禄,也正式做起了生意,生活依靠是有的。
    待明日去到国子监,了解了姨丈的案子,再用两到三日处理妥当,该是没有问题的。
    之后,我就可以向皇上递交辞呈,卸下这所谓的权势之位,出宫而居了。
    就住回东市旁的凡家宅院,带上尖尖鸡,从佛光寺接回甜甜猫。从此蓝天之下,一小人,一小鸡,一小猫。静看四季更迭,安守一往如常。全家乐融融,何求其他?!
    至于玫姨要不要跟我一起,到时候再问过她吧……
    做下决定,我翻身从塌上起来,燃起灯烛,伏案写了辞呈文书。细致折起,夹进了桌角的书里。
    也许这样的安排已经在我脑海中预演了多时。所以下起笔来,以致行云流水,不费思量。
    因此,翌日一早宫门刚开,整个人是带着喜悦出去办事的。
    凡事早一步了却,便能早一步成为“闲云野兔”。
    国子监位于皇城根儿,院落沉沉,占了半坊之地。门口有一座硕大的孔子像,未及入内,就被浓郁的书卷气息氤氲环绕。
    学堂里已点起了灯,几个勤学者在晨读了。
    穿过前院来在寝所,那名受伤的监生笃龄气若游丝的躺在塌上,嘴唇像是涂了铅白,无有血色。
    室内之人纷纷对我见了礼。我将治疗之法讲述于众人。
    “不能保其万全,只可尽力一试。”
    “老翁,这针头有点粗,你忍着。”我将牛皮筋绑在监生父亲的手臂上,取出明晃晃的注射器来。
    姨丈和另几位监生赶紧去撸自己袖子,踊跃道:“郡主,要不然抽我等的血,老翁年岁大了,只怕撑不住啊。”
    我抬手阻止:“这你们就不懂了。人和人的血是不同的,只有亲生父母的血,才能和子女相融。若是用了外人的血,差不多等同于饮鸩止渴了。”
    他们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两个医官表情复杂:“敢问郡主,您是从何处得知此等疗法?”
    我笑道:“嗐,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偶然听游方的仙医说过。”
    说着话,我拍了拍老翁的肘窝,青紫色的血管已经很明显了。也并不觉得怕,好歹先前有过给自家猫咪们打预防针的经验。
    于是我握好注射器,斜向插入了老翁的血管。感觉位置差不多了,不再往前推针头,开始缓慢的抽起血来。
    老翁龇牙咧嘴,极力镇静,但由于惊怖,森森冷汗像是泉眼般,只往下沥拉。
    抽够大半管,拿来棉花球抵住,猛地将针抽出,老翁已经吓得头晕了。
    “好了,开始输血,你们把他的胳膊抬高。”
    我再找准监生的血管,一点点的把血给他注入体内。
    如此循环往复十次,输入的血我估摸着也有四百毫升了。于是清洗器具,收工。
    老翁揉着被扎成马蜂窝的手,不放心的问:“行了?可够了?”
    “主要是不敢再抽的多了。你今日好吃好喝养着,说不定明后日还要再抽一次。要是运气好,这点血,也足能够救他了。”
    老翁又谢过恩,守着他儿子去了。
    姨妈姨丈引我来至厅堂,着人上了早膳,正商量着后续如何,一碗小米粥还未用完,就听远处有人欢喜的喊到:“醒了,人醒了!”
    姨妈高兴的没跳起来,一提裙子甩着帕子,就往寝所里回。
    姨丈笑道:“你姨妈就是这个急性子,没有一时能存的住气的。”
    而后老翁等人是如何的千恩万谢铭记五内不多赘述,倒是难得来国子监一回,于是院内玩赏了半日,又和这老翁与监生笃龄略聊了聊。
    “听闻你等是合浦人氏,儿郎求学在京,怎么老翁也在京城呢?”
    “就这几日才刚到的。在老家得了个信儿,京城高价收珍珠,比平时价高三倍,这才不远万里带着珠子,亲自跑一趟。”
    我一惊:“老翁一家是采珠人?”
    老翁点点头又摇摇头:“合浦的珍珠是最好的南珠,细腻器重,浑圆多彩。在我小时候,一家子都是专门的采珠人。后来不知怎地,官府的采珠局半废半弃,也没有专门的差官来管理辖制咱们了,每年如数交珠即可。这一众在册的采珠人全部放了羊,好在是,他们对私采私卖明止暗许,大伙儿的日子,也就不至于拮据。”
    我接着问道:“老翁带来的珍珠可有卖掉?卖去了何处?”
    他垂头丧气道:“瞧着就是一处普通民宅,矮屋低门楼。但主家来路大,毕竟能出的起这大价钱。不知怎的,收珠儿的地方不仅看货,还看人……”
    “还看人?是何意思?”
    “门口把门的几个汉子五大三粗,只叫青年壮丁进去。老幼妇孺的,珠子再好,都不叫进。我这正想着叫小儿送珠子过去,兴许就成了,又出了这事。”
    那刚刚缓过来一些的笃龄咧着嘴笑笑:“阿耶,我这不是好了,明个儿就送珠子过去,定不叫您白搭了路费。”
    我觉得不对劲,于是问那私宅的地址。
    老翁答:“就是水仙码头附近,水仙街丙字号院。”
    我错愕,这不是……跟百小治所给的地址一模一样?!
    我急忙起身出来,带着随从们火速赶回金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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