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雁关山度》第三十九章 关山月,枕酒眠【下】

    夜半的关山不冷,却带着一丝凉意。
    山间徐来的晚风带着茶的清香,很淡、很长久。
    整整半月他都未曾再见过王大麻子等人,倒是朱辞欢来看了自己一次,说是自己缺一个听话的下人,那些蛮夷实在太粗鲁了。
    这半个月巴图鲁胡蝶兰教他练体,可自己并没有丝毫的长进,反倒是学了一手耍双刀的本事。
    体内的那团气依旧蜷缩在体内相安无事。
    距离开江州已有一月余,这个时节的蚊虫依旧开始出来活动,这儿咬一嘴,那儿吸一口,令人生厌。
    尤其是沈流舒,他的体制特别招惹蚊虫叮咬,原本白净的皮肤,如今也是红一块,肿一块。
    关山算不得高,常人半个时辰的脚程便能够爬到山顶,山顶有个凉亭,凉亭上有块牌匾,用的小纂题字,名为静心亭。
    亭子是五柱式,亭内有一张石桌两张圆石凳,可几乎无人会去这亭内歇脚,要问缘由,也容易理解,石桌是被不知何物从中一分为二。
    切口整齐划一,应是利器,且应该是个修武高手为之,可亭子与四周并无丝毫打斗的痕迹。
    试问哪个修武高手无聊到爬到关山顶,只为将这好好的一间凉亭中的石桌子从中劈开。
    石凳子有两张,自然也是坏了。
    一张圆石凳子中间凹进去了一个坑,也不是不能坐,只不过可能不太舒服,而且不怎么安全,万一卡住了黑沟子,这荒山野岭的可就难办了。
    另一张圆石凳子磕破了圆角,凳子的一侧还有一只巨大而显眼的脚印。
    一间凉亭,没有什么华丽的雕饰,甚至年岁久远都看不出有过人任何雕饰。
    一张从中一分为二的石桌子倒在两旁,两张难以坐人的圆石凳。
    按道理说,晚间山上的蚊虫应该更多,可偏偏愈往上走,愈是不见蚊虫的踪迹,尤其在这间凉亭四周。
    也不知沈流舒是如何找到这个地方,但这些日子他每晚都会爬到山顶,靠在凉亭的一根柱子下发呆。
    有时候,人需要简单的发泄,比如放空自己,独自发呆。
    没有缘由的伤感比陈年的老黄酒更是上头。
    起初不过是为了寻一个舒适的地方,为了逃避胡蝶兰魔鬼般的训练。
    渐渐得,这里成了他歇息的地方,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可以靠着发呆。
    其实,他也想变强,尤其是经历了这么多事之后,他清楚的明白一个道理,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讲道理是强者的权利,而弱者只配哭泣,甚至有时就连哭泣也会成为他人的怜悯。
    可胡蝶兰那娘们实在是......
    一想到这,他不由得打了个激灵,那些蛮夷说得不错,别的姑娘花香遍体,她这娘们五毒俱全。
    相识也就约莫半月,除了第一次骑马以外,自己被他毒昏七次,有一次更是被毒得上吐下泻,腹内翻江倒海,剩下的小毒更是不计其数。
    古人有句话叫女人是水做的。
    也不知这娘们到底是什么做的,沈流舒这般想着靠在柱子上伸了伸懒腰。
    还记得那位骑狮老人的一句话,你是我蛮族血脉。
    这句话的相当于变相告诉了沈流舒,他的父母之中有一人是蛮族。
    这是二十年来沈流舒第一次思索这个问题,他不同别的孤儿,或许在他心里他根本不认为自己是孤儿,老慕所给予他的是寻常百姓家的父母都不一定能给的。
    无微不至的关爱,保命的本事等等。
    他甚至从未想过自己的父母究竟是何人,他们为何不陪在自己身边,他记忆中那些稀奇古怪的江河与渔火又是怎么回事。
    曾记得在荒北时,隔壁家的孩童磕了碰了亦或是受了委屈,都会扑倒自家娘亲的怀里撒娇哭泣。
    可自己从未有过,却也不曾羡慕。
    唯一羡慕的也就是小时候,别家孩童爱吃冰糖葫芦儿,家里的大人从城里办事回来会带几串给他们解解馋,不过荒北的百姓大多不富裕,对他们来说,城内寻常百姓当做甜点吃的,却被他们当做难能一次的奢侈。
    人们对于某样事物的好奇,就好比高山上的滚石,一但落下,就很难停下脚步。
    一串串疑惑,一个个疑点从他的脑海中迸出。
    这般想着有些困了,打了个哈欠儿,挪了挪身子。
    今日的风,多少还是有些凉意。
    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有虫子?”
    熟悉的沙哑嗓音响起。
    “你怎么找到这的?”
    沈流舒借着月色看清面前那道倩影。
    仍旧露出了小腹,也不怕着凉,不过蛮夷的体制强悍,尤其是这娘们,简直不是人。
    “能喝酒吗?”
    胡蝶兰随手甩过来一个酒囊。
    沈流舒反应不及,用脸硬生生接了一下,还好对方用的力气不大,在加上酒囊用皮毛包裹,并不疼。
    “你怎么找到这的?”
    沈流舒问道。
    胡蝶兰看着沈流舒就好似看一个白痴,“你每天都来,老娘又不是瞎子。”
    她靠在了另一根柱子边,喝了口酒。
    今晚的云有些多,又是月初,所以那一角的月色自然比平时暗淡不少。
    凉亭没有蚊虫,它的神奇好像不仅仅只有这些。
    静心二字似乎不是随手一题。
    沈流舒自是不用说,就连胡蝶兰也莫名静下心。
    胡蝶兰不愧是典型的蛮族女子,饮酒习惯已经不是豪爽,而是豪横。
    拎起酒囊的一角顺势往嘴边倒,如瀑布倾泻而下,不少酒沿着嘴角留下。
    她直接用手背一擦,望向沈流舒,一挑眼,意思很明显,就是示意沈流舒喝酒。
    沈流舒不胜酒力,打算扯开话题,“你知道喝酒也分杯吗?”
    他不等胡蝶兰回答继续道,“喝汾酒当用玉杯,诗云‘玉碗盛来琥珀光’,可见玉碗玉杯,能增酒色;葡萄酒要用夜光杯,古人诗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用夜光杯盛葡萄酒,酒色就如同血色,饮酒就像饮血,增添士气;高粱酒最为久远,用青铜酒爵,最有古意。”
    谁知胡蝶兰听完,冷哼一声,“娘们唧唧的,你到底喝不喝,你不喝可别浪费了老娘的好酒。”
    胡蝶兰从沈流舒的手中一把抓过酒囊,揭开酒盖,豪饮一口,“爽!”
    一个饮酒酒不过寂寞消愁独酌亦或是举杯邀明月。
    可胡蝶兰并不惆怅,即便已经这般大了,她似乎依旧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
    “你们为什么要掠夺?”
    沈流舒突然问道。
    胡蝶兰一愣,“活下去。”
    清冷月色下的她,十分耐看。
    “活下去有很多办法,你们可以去经商,甚至可以去务农,不一定非要去掠夺,掠夺只会带来苦难。”
    沈流舒劝说道。
    男人总是这样,尤其是自认肚子里有些墨水的人,他们总爱对人说教,评足论道,就好比韩学究,口中念叨斯文二字,成日里说这个,道那个,可自己却最不斯文。
    所谓酸儒,不过这般令人深恶。
    “蛮族是天生的战士。”胡蝶兰从未像今日这般有耐心,“战士永远不会放下手中的刀剑转而务农。”
    她又喝了一口酒,虽然还是豪饮,但比起先前的已算是小酌一口。
    她倒了些在酒盖里,递给沈流舒。
    沈流舒接下来,对月而饮。
    后世说书人有诗为证:流舒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颇有几分“对影成三人,飞羽觞醉月”的意境。
    一杯小酒,不必大醉,只要微醺,醉眼迷离、镜花水月,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人世间的一切烦恼皆忘却,人世间的一切功利皆看淡。
    酒喝过了,胸中的淤泥没有了,眼前是一片清明的世界。
    一杯小酒下肚,暖了脾胃。酒至半酣,兴起吟诗作对或欢歌起舞。
    推杯换盏,曲终人散,互道一声亦或是勾肩搭背说些上不得台面的话,大笑过后,明朝又是一个艳阳天。
    可沈流舒与胡蝶兰喝酒,却不同这般,他们算不得朋友,也算不得师徒,比萍水相逢却又多了一些交情。
    沉默。
    夜色中响起陌生的旋律,悠扬,寂寥。
    “那是什么?”
    不过一小杯,沈流舒的脸上已经带着红晕。
    “那是火不思,估计又是巴图鲁在弹。”
    胡蝶兰放下酒囊,起身伸了伸懒腰,她低头看向沈流舒,“这天下什么能挡住蛮族的铁骑,可你知道为什么千百年来蛮族永远蜷缩在荒北吗?”
    四目相对,她的眼睛有种别样的美,不同于殷红红的魅惑,带着英气。
    沈流舒不语。
    “这天下之大,何处是家,我们不过是被腾格里抛弃的可怜人罢了。”
    弥留在耳畔的火不思弹奏着孤寂。
    沈流舒抬头。
    杯中有酒,酒中有月,月不明,月不圆,月不凉。
    可他就是想他们了,他想老慕,想蛮子,想柳儿,想义父也怀念李阿婆做的菜,包括那个总是坑自己的殷红红,也不知这个天气有没有多穿一些,沐槿在扶祁那过得好吗......
    这一壶思念如决堤的河,未流入江口,却侵蚀了心上的平原。
    关山月,枕酒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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