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权十五年腊月十一,凤翔。
凤翔城是花家的地盘。
花家老太爷花柏庸是凤翔前任太守,大女婿余冲是凤翔现任太守。花柏庸膝下没有儿子,只有三个女儿,长女花有容、次女花有文、三女花有颜,各个都招的是上门女婿,其家业主要由长女花有容继承。
按照常理,一般上门女婿大多心怀不轨,有吃绝户的嫌疑,可这位现任太守余冲与众不同,他虽为上门女婿但却与妻子花有容的感情极好,夫妇两人伉俪情深,一连生了五个女儿。
余冲疼爱妻子,也从不计较名分利益,所生的孩子也全都跟着妻子的姓氏,她们分别是长女花庭,次女花宵,三女花朝,四女花蕊,幺女花蕾。
*
凤翔城郊,花家的一处私宅里侧卧着一名女子,此人正是花家二小姐花宵。
只见她背后有两名男子正半跪着为其捏肩,中间两个男子殷勤捶腿,后边三个男子辛苦捏脚。
这七位男子皆是十五岁到二十岁之间的青年郎君,有的俊美,有的妖娆,有的楚楚可怜,也有几个雄壮的,总之是些风格迥异的美男子,但若说起相同之处,那便都是身高挺拔高大,无一矮挫。
一个衣领微敞的男子讨好道:“二小姐,您这皮肤可真好啊!”
一个小麦肤色的男子谄媚道:“二小姐,您这脚踝可真细啊!”
第三个男子的恭维之话更是离谱:“二小姐,您就像天上下凡的仙女一般漂亮!”
听惯了这些甜言蜜语,花宵只觉无趣,眯着眼睛哼曲小憩。
捏着捏着,花宵忽觉脚下少了一股力道,她缓缓睁开眼睫,气势凌然地望向脚边的几个男子厉声问道:“刚刚是谁在偷懒?嗯?”
“不不,不是小的!”一男子低首。
“不是小的!”另一男子拜伏。
“也不是小的。”第三个男子求饶。
花宵威慑的声音响起:“没人承认是吗?”
七个男子全部吓得跪地叩首求饶,“二小姐饶命啊!二小姐饶命啊!”
“既然没人承认......”花宵用用胳膊半撑着脑袋,漫不经心道:“那就都拉出去砍了!”
“请二小姐明察!”众人纷纷磕头求情,“二小姐饶命啊!”
这时,男子中间有一人紧紧攥住了拳头,他像是忍无可忍,猛然起身大喝道:“是我!你莫要为难旁人!”
在场的所有男子全部吓得倒抽了一口冷气,温暖的卧房犹堕冰窖。
一直以来,花宵都将这些男.宠称为野兔。
关于野兔之名的由来,起源于家养的小兔子大多乖顺,但野生小兔子里难免会有些性格彪悍的,敢大着胆子不知天高地厚的反咬人一口,瞧,这不今个儿就算是遇见了。
自上次在锦凉城回来,花宵除旧迎新又纳了几只新兔子,现在已经有二十一位了,分三班倒,一次七个伺候着。
这群宠物汇集于此,各有各的缘由。有的是因出身奴籍被迫侍奉,有的是因出身寒门贪图钱财,还有一些仕途无望的落榜书生想来谋求官职,可谓是五花八门不尽其数。但这些男子总归都是有求于花家或者被花家权势威慑的,鲜有忤逆之徒。
似乎已经很久没有野兔敢对自己大呼小叫了,花宵的兴趣被勾起,她慵懒的眯眼望去,发现还是只蛮有几分姿色的野兔。
此人宽肩窄腰,挺拔高大,很对她的胃口,而且花宵还记得这只野兔好像一直不太愿意侍奉自己,于是笑着扬声招呼,“哦,是你呀?”
“是我!”男子铿锵有力地答道,“你想怎样?”
旁边一个跪地大汉拉了拉他的衣袖,示意窄腰男子不要多言。
可窄腰男子不肯听劝,偏要高扬起头颅,满目尽是愤慨之情。
“你很有胆量,竟敢顶撞本小姐。”花宵玩着指甲,借着其他几人的性命威胁道:“不过今天本小姐心情很好,如果你今晚上愿意好好侍奉我,我就放了他们。”
“凭什么?”窄腰男子彻底被激怒:“我堂堂七尺男儿为什么要委身你一个小女子!士可杀不可辱!花宵!我已经忍你忍得很久了!我已经不想再忍了!”
好一只不知天高地厚的野兔!竟敢当众造反!
花宵的怒火也被点燃,她直起身子道:“有种你再说一遍!”
“我不想再忍了!”窄腰男子挥袖大喝:“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好啊!那我便如了你的愿!”花宵朝门外扬声道:“来人啊,把这只不知好歹的野兔脚筋给我挑了!”
“是!”两个女侍卫开门进屋,野蛮地将男子擒下,押出了屋外。
“哇呜!”
很快门外就传来了两下裂心裂肺的哀嚎之声,余下六名男子全部瑟缩在地上敢怒不敢言。
女侍卫花箭再度进屋奏禀:“回二小姐,脚筋已经挑断。”
“不知死活。”花宵哼了一声,虽然出了气但已兴致全无。
望着几个大男人在自己眼前瑟瑟发抖,花宵没好气地摆摆手:“都滚下去!再换下一拨人来伺候我!”
“是!”剩下的六名男子唯恐触怒了这位豪门贵胄,纷纷火速退下。
望着他们鼠窜的背影,花宵轻嗤了一声:“真没劲!”
趁着换班的间隙,花箭抱拳报告道:“二小姐,听闻张少爷马上就要返回凤翔了,估计这一两天人就要到了。”
“嘶......”花宵牙缝间渗出寒气,“那个死玩意要回来了啊.......花箭!你快派人把他给我堵在路上,我不想看见那个臭男人再踏进凤翔一步!”
“二小姐,这怕是不太好吧?”花箭退了一步,“张家好歹也是咱这里的富商之家,张公子又是独苗,属下......属下不敢。”
“让你去就去!”花宵揪起枕头就砸向侍卫,“难不成还真让我嫁给他吗?你尽管去做!出了任何事我担着!”
眼看花箭不动,花宵又吵了一句:“快去啊!”
*
张家大院里生着一棵粗壮的柿子树。
北风吹过,树叶已经落得差不多了,唯剩几个红柿孤零零的挂在枝头。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拄着拐杖在庭院里散步,样貌很是悠闲洒脱,此人正是张家家主张劼,锦凉城已故张家族长张勋的二弟。
老人自年轻时被父亲打伤了腿,落下了病根一直未能痊愈,但凡刮风下雨就会腿疼,只得终身以拐杖为伴。
虽说张劼当年被逐出家族时身上没带任何银两,可他自幼就极为聪慧,几乎继承了张家血脉中所有的经商天赋,小小的年纪就能独闯江湖,一路向西贸易买卖,终于在三十岁的时候攒下了一笔巨大的家产,在凤翔城扎住了脚跟。
再到后来,钱亦滚钱,财亦生财,张劼的身价连续翻了几番,近几年已经跻身凤翔的豪门家族,成为一方大富豪。
可惜商人终究只是商人,地位还是低人一等,总不如皇权贵胄来得尊贵。所以在儿子的婚事上,张劼坚定不移地让儿子娶花家小姐为妻,即便这个儿媳妇的名声听起来不大痛快,即便连孙子的血脉都不能保证。
大管家步履匆匆地走至院中奏报:“家主,少爷已经快到了,估计明天就能进城了。”
“好,之前我让你准备的喜帖呢?”张劼拄拐落地:“赶快把喜帖的日子都填上!即刻发下去!”
“是!老奴遵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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