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爹是袁绍》第72部分阅读

    样说,我也觉得有道理,看来我得演一场戏,做一个好兄长咯?”
    审配和逢纪相识而笑:“一定要演出慈兄孝子的模样!”
    “哈哈……”三个人互相对视而笑,一副将人玩弄于鼓掌之间的样子。
    就在这时,府邸门外响起了一声吆喝:“并州刺史袁显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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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一章再见后母
    大将军府是邺城最豪华的的府邸,雕梁画栋,勾阑玉砌,屋宇巍峨,气势雄伟。
    在大殿里遥遥听到士卒喊了一声“并州刺史到”,新任的冀州牧,暂署大将军之职的袁尚立刻换上一副和蔼的面孔,将之前面对袁买时的高傲抛到九霄云外,带着审配和逢纪迎了出来。
    “我的四弟呀,你总算来了。为兄望眼欲穿呢,家父重伤,冀州风雨飘摇,为兄一人独撑大局,实在是心力憔悴……”
    袁尚走到袁买面前的时候送上了一个热情的拥抱,一副悲怆沉重的模样;就连旁边的审配和逢纪都在心中暗夸这戏演得好。
    “嗯、嗯……小弟来了,来了!”
    被袁尚的突然变化弄得有些不知所措,袁买下意识的随口敷衍一句。心思转动,盘算着袁尚打的什么主意?这个高傲的家伙为何会无缘无故的变脸一百八十度?
    “这个俊俏的奶油小生,以前可不是这个样子;总是一副居高临下,趾高气昂的样子,今天突然变脸,所为何来?”
    袁买目光转动,在心中暗自思忖,眨眼之间就对袁尚的企图洞若观火。
    “十有是审配、逢纪二人的主意吧?想要把我拉拢过去,共同对抗袁谭,或者分裂我们之间的关系,搞合纵连横的手段?既然这样,我也陪着你演一场戏好了!”
    袁尚也觉得自己突然迸发出来的热情与之前的高傲和敌视有些格格不入,带着一丝歉意的笑容,解释道:“显雍啊。你也别怪三兄在城头上话说的太重,父亲大人坠马重伤,人心思动,潜流汹涌,冀州无主,岌岌可危,为兄只好临危受命。暂时接掌冀州。可是你和袁谭率兵进邺,愚兄为了立威,不得不在人前演戏呐……”
    “兄长休要误会,小弟数日前闻报,说黑山张燕在太行南端蠢蠢欲动。故此带了一万人马沿途护卫。实在别无他意!”袁买拱手解释,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袁尚对于袁买的解释并不相信,揣着明白装糊涂道:“原来如此,黑山张燕为祸已久,是该好生提防!我早就说过,你率兵进冀州和袁谭目的不一样。你的人马来到城下之后就按兵不动了;而袁谭竟然想要率部进城,其心委实难测!你我三人乃是手足兄弟,难不成我会谋害于他么?”
    你不想谋害才怪呢。只可惜大家都不是傻子,你没有机会而已!
    袁买心里虽然暗自腹诽,表面上却一副兄弟情深的模样,喟然长叹道:“三兄说的极是。此事是长兄太多心了,你我三人虽非同母所生,但却是同父所出,便如手足一体,岂能相互猜忌?父亲重伤,你我兄弟更应该同心协力,共度难关。岂能自阋于墙?”
    一番话说的慷慨激昂,掷地有声,表情饱满生动;让审配和逢纪看的肃然动容,心里暗自揣测,难道这是四公子的真心话,难不成我等真的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不知父亲大人因何伤的如此严重?”一番开场白之后,袁买便直奔主题。
    袁尚神情悲痛,难过的道:“将近邺城之时,风沙大作,坐骑受惊,将父亲掀于马下,坠落山谷,因此摔成重伤。遍寻良医医治,不得好转,现在虽有知觉,但神志不清,仅能靠着稀食维持生命!”
    这个年代“惊马”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况且当时袁绍行走在军旅之间,袁买也没有想到是遭人暗算所致。
    更何况事发之时,逢纪、陈琳、陈震等幕僚尽皆随行,袁买更不会想到袁尚竟然胆大妄为到此种地步。
    事实上不要说不在场的袁买无从得知真相,即便是袁绍清醒了过来,也绝不会想到是自己最宠爱的儿子谋害的自己。
    毕竟战马不能通人语,不会把自己的遭遇诉之于众,而且早就被袁尚以“妨主“的罪名宰杀,赐给士卒煮着吃了,罪证更是被销毁。
    以袁尚的狠毒和小心,不仅仅只是把袁绍的坐骑解决了。作为凶手的刘汉虽然是袁绍的表兄,非但没有迎来想要的荣华富贵,反而从世间消失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唉……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三兄也不必过于悲伤,或许父亲命中该有此劫吧!”袁买表情沉痛的安慰了袁尚一句,“请前面带路,容小弟探视一下父亲!”
    “跟我来!”
    袁尚点点头,前面带路,审配、逢纪紧随其后。
    袁买向王双和周仓使个眼色,旋即大步如流星的跟在后面朝内院走去;沮授、张唷16住19o滤母鋈怂婧蠖小跛椭懿衷蛄粼诹饲霸海抵屑嗫卦囊痪僖欢?br/>
    穿过月洞,走过几个长廊,便来到了袁绍的卧房,远远的就能闻到浓烈的草药味道。
    进了卧室之后,袁买以最快的速度扫视了一下房间。
    只见白色的床幔之中,脸色枯黄的袁绍躺在床上四肢一动不动,微有气息,双目半睁半闭,处在半昏迷的状态。
    按照穿越前的说法,这就是植物人的症状;估计袁绍坠马之后摔伤了大脑,导致脑部震荡或者从出血所致。
    只是凭这个年代的医术,对于这样的伤病根本无能为力,袁绍能苟延残喘的多活几天,已经是众多医匠齐心协力的结果。若不是他身份尊贵,换了普通人只怕早就一命归西了!
    卧室宽敞,除了病榻上的袁绍之外,正妻刘氏正脸色沉重的坐在圆桌旁边,冷冷的看着袁买。
    虽然袁绍一直极力替袁买辩解,但刘夫人仍然坚持认为袁买就是杀死自己儿子的凶手,时常恨不得把袁买挫骨扬灰。只是此刻袁绍卧病在床,命悬一线。刘氏倒也不便发作,便强忍着怒气,只是脸上的恨意却是怎么也掩藏不住。
    除了刘氏之外,袁绍的其余几个妾氏也都在旁边伺候着,一个个愁容满面,眼神中难以掩藏对于未来的恐惧;其中就有和袁买关系最近的郑氏。
    “孩儿见过阿母!”
    虽然已是一方诸侯,但袁买见了长辈。也得以礼相见。当先走到正妻刘夫人面前,弯腰作揖。
    “嗯!”
    刘氏按捺住怒火,勉强从鼻子里挤出了一个字。
    袁买也不和刘氏计较,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到袁绍其他几个妾氏面前。分别一一见礼:“孩儿见过诸位阿母!”
    最后才走到郑虞的面前,深深的躬身作揖:“并州刺史、镇西将军袁买,拜见阿母!”
    一别两年,郑夫人的韶华又逝去两载,但眉目之间却更添风韵,犹胜从前。
    只是闪烁的眼神之中飘动着不安与对未来的恐惧。袁绍若死,只怕狠毒的刘骄第一个就不会放过自己!
    但袁买走进房间的时候,郑氏的心里忽然感觉到了一股前所未有的期冀。
    这个男人曾经对自己许诺过。只要他能够出人头地,就会保护自己母女的安全;而现在,他已经是带甲一方的诸侯,跺跺脚。北方震动,却不知,是否还记得当初的诺言?
    “呵呵……两年不见,显雍你长大了!”
    郑氏嫣然一笑,一股辛酸感在心头弥漫,这笑容中包含着欣慰、寄托、依靠,百味杂陈。非一言所能描述。
    这个比自己小了岁的男人是自己的继子,经过两年的磨砺,比之从前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一个弱不禁风的少年变成了英姿勃发的封疆大吏,没有辜负自己的厚望,让人欣慰。
    他也曾经许诺过会像生母一样对待自己,可他毕竟不是自己的儿子,不会像袁尚对于刘夫人那般可靠,危急之时,他能够保护自己母女的安危么?
    更何况,自己和他不过只有七八岁的差距,倘若年过半百的袁绍就此撒手人寰,就算袁买能够保证自己安然无恙的走出邺城,自己又该怎样和这个“儿子”相处?
    众目睽睽之下,袁买也不敢和郑氏过于亲昵,点头答应一声:“两载军旅生涯,比之从前结实了许多!”
    然后走到床前,在床沿上缓缓坐了,凝视床上半昏迷的袁绍,酝酿着自己悲伤地情绪。片刻之后,眼泪终于挤了出来,开始放声大哭。
    诸葛亮面对着毫无关系的周瑜都能哭的天昏地暗,让东吴所有人闻声泪下,自己作为一个穿越者,电视剧看了一大堆,难道演不过诸葛村夫?
    床上躺着的这个人好歹是自己的生身之父,虽然对待自己算不上好,但也绝对算不上坏;而且随着自己近两年的出色表现,对自己的态度正渐趋转变,如今他奄奄一息,自己也应该大哭一场!
    “呜呼……父亲大人,你何其不幸?正值盛年,遭此厄运,是孩儿无能,是孩儿不孝啊!外不能扫荡诸侯,替你解内心之忧,内不能鞍前马后相随,拱卫父亲左右,致使你坠马重伤,袁买愧为人子,愧为人臣呐……无颜苟活于天地之间,若能代替,孩儿愿意替你一死!”
    袁买唁词说的诚恳,表情哭的逼真,眼泪如泉涌,鼻涕一大把,捶胸顿足,哭天嚎地。
    演到逼真之处,想起袁绍对待自己的种种好处,勾起内心的伤痛,差点晕厥了过去,让在场众人看得无不落泪,一个个唏嘘不已,心中暗道“此子果真大孝”,非袁尚假惺惺的哭几句所能相比。
    袁买的这番嚎啕大哭,让袁尚心中升起一丝惭愧,暗自叹息一声;可是想起那煌煌的大将军印,随即又变得铁石心肠起来。
    随着袁买的嚎啕大哭,沮授、张唷16椎热司〗源估幔痪土笈浜头昙鸵参荩醯米约耗焙u虻木俣行├6栽埽湃率翟谖扪障嗉?br/>
    “公子莫哭了……兴许主公再过些许日子便能好转过来,你哭的这般伤心,主公也不会听到!”
    袁买缓缓的止住了悲伤之情,抬头看去,这才发现说话的是文丑。进了房间之后,自己只顾着对袁绍的几个妻妾行礼了,却没有注意到文丑在屋里。
    事实上,自从袁绍重伤之后,文丑便一直陪伴在府中,几乎是寸步不离,每日晚间提刀守候在病房外面,不许任何陌生人靠近一步。
    “文将军的愿望是好的,但父亲伤的如此之重,只怕难以如愿呀,能再支撑一两个月,已是极限!”袁尚擦拭了下眼角的泪痕,唱起了反调。
    文丑铁青的脸庞微微泛起怒意:“你这话是怎么说的?身为人子,难道你不盼望主公醒来么?自从主公病重之后,我还没有见到你像四公子这般痛哭过,每日都忙着调兵遣将,安排人事,重用嫡系,撤除异己,你对得起主公的宠爱么?”
    “你……”
    袁尚脸色也变得难看起来,但面对着身高八尺五寸,膀大腰圆,体型彪悍的文丑,心有忌惮,甩了下袖子道:“我不和你争辩,有诸位母亲照料父亲就行,我的责任是保持冀州的安定,免得有人趁机作乱,这样才是对父亲的负责!”
    审配唯恐袁尚和文丑闹僵,出面调解道:“主公需要静养,文将军莫要与公子吵了。三公子以大局为重,稳定冀州军心,责任重大,文将军休要误解!这多日来,你一直守在主公身边,还未曾休息,今天四公子到来,你便回府睡个安稳觉吧!”
    文丑已经多日未曾解衣入寝,每日守在病房左右,困了便趴在桌案上打个盹,此刻已是极度疲倦,听了审配的话,微微点头道:“我文丑本是一介贱民,几乎落草为寇,是主公慧眼相识,屡次提携,方才拜将封侯,我这条贱命便是主公的,只要主公不死,我便誓死相护。我先回去洗个澡,明日再来护卫主公!”
    望着文丑大踏步离去的背影,袁买心中忽然窃喜不已:“嘶……真是出乎预料呢,想不到袁尚和文丑的关系竟然不和,这真是好极了?看来倒是可以在这方面做点文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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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二章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情况出乎预料的平静,袁尚非但没有为难袁买,而且还设宴款待,这让袁买颇有受宠若惊的感觉,虽然知道袁尚“醉翁之意不在酒”,但也愿意陪着他把这处戏演下去。
    比起袁买一行来,代表袁谭前来探视的郭图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只是由逢纪出面接待,带着到了袁绍的卧室看了一眼,连茶水都没有奉上,就被送出城去,更不用提留下来用餐了。
    虽然袁尚设宴款待,王双、周仓、祝奥三人也不敢大意,俱都腰悬兵器,在左右护卫,只有袁买和沮授列席,与袁尚、审配、逢纪三人对饮。
    酒过三巡,袁尚掏出手绢擦拭了下嘴巴上的油渍,问道:“四弟啊,我代替父亲暂署大将军之职,也是无奈之举,总不能让冀州无主吧?不知你怎么看?”
    “平日都是三兄在父亲身边伺候,既然父亲病重,由你暂时署理,也是应该的,况且有朝廷诏书,愚弟并无意见!”
    袁买一副微醉的样子,对袁尚的话表示赞成。反正口头上抗议也没有多大用,自己还不如虚与委蛇,哄他开心几天,放松袁尚的警惕。
    要是袁谭这样问,自己就要坚决反对,一定要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尽量挑起这弟兄二人的争端,坐收渔翁之利,方为上策。
    “哈哈……识时务者为俊杰,痛快,愚兄敬你一杯!”
    听了袁买的话,袁尚心情大好,觉得这个小兄弟忽然就不那么惹人厌恶了,至少比袁谭看着顺眼。便举杯敬酒。
    “谢兄长赐酒!”
    袁买面带笑容举杯一饮而尽,现在笑不算什么,笑到最后才是真正的胜利!
    袁尚心情舒畅,又传令命厨子添加几个菜,早就把想要置袁买于四地的念头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四弟啊。愚兄再问你一句,倘若我与袁谭爆发了冲突,不知你帮谁?”
    袁买眉头微皱,袁尚的这句话看似问的随意,但自己必须谨慎回答。
    如果脱口而出说帮助袁尚,难免会给人一种哗众取宠,虚情假意的意思;但要是说帮助袁谭。势必会惹恼袁尚,必须小心翼翼的给出一个答案。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若是三兄能够以大局为重,把河北利益放在首位,不计较私怨,小弟愿以三兄马首是瞻!”
    袁买这话说的比较含糊。袁尚也挑不出毛病来,只好悻悻的道:“四弟尽管放心,愚兄肯定会以河北利益为重!”
    袁买无意间扫到一个魁梧的身影从门前掠过,向后院走去,正是文丑。
    急忙起身,抱歉的道:“小弟有些内急,失陪一会!”
    袁尚也略有酒意。并没有发现袁买的企图,颔首应允:“四弟请自便!”
    得了袁尚的允诺,袁买迅速的出了宴客厅,从后门向内院走近道去抄文丑;袁府虽然宽广,但袁买在此生长了十几年,凭借着潜意识里的记忆,轻车熟路的就绕到了文丑的前面,与低头赶路的文丑撞了个满怀。
    “谁?”
    文丑回家洗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匆匆吃了一口饭,便又赶回来守护袁绍。一路上心事重重,低着头赶路,冷不防在走廊里和人撞了个满怀,急忙抬头喝问。
    这厮的身板果然硬朗,身强体壮的似一头野牛。虽然袁买是故意撞上来的,心中有了准备,但仍然被一下子弹开,踉跄几步。险些跌倒。
    “我当是何人,原来是四公子呢,恕罪,恕罪!”
    文丑看清了和自己撞个满怀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今天上午对着袁绍嚎啕大哭的“孝子”袁买,大是感到意外,急忙跨前一步将袁买扶住,连声表示歉意。
    “不知四公子行色匆匆,为了何事?”
    有句话叫做“爱屋及乌”,因为对主公袁绍忠心耿耿,所以文丑被袁买上午的哭声感染,对于袁绍的这个儿子很有好感。
    袁买扭头左右扫视一番,确定没有袁尚的耳目跟随,才悄悄压低了声音,轻声道:“有些私话,特地来说与文将军!”
    “有私话说给我听?”
    文丑颇感意外,自己与这位身为并州刺史的袁买素无瓜葛,他找自己有什么话说?
    伸手搓弄了一下脸颊上坚硬的胡须,低声道:“公子有何话说,文丑洗耳恭听?”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袁买语速飞快的把事情娓娓道来:“邺城如今已是袁尚的天下,文将军以后切莫得罪于他,否则惹来大祸,徒使河北折损大将,岂不让人心痛!”
    文丑双眼圆睁,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我对袁家忠心耿耿,出生入死,他袁尚能奈我何?况且我手下也有数千死士,我不怕他!”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文将军需要记住这句话呀!”
    袁买语重心长的叮嘱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若是袁尚使用阴招,防不胜防。况且人皆有贪心,倘若袁尚以重金厚禄收买你的军卒,使之谋害于将军,便有旦夕祸福!”
    文丑虽然是武夫,但却不是弱智,略作思忖,对袁买的话表示赞同,拱手道:“多谢四公子提醒,文丑心中有数了,从今以后我会加倍小心!”
    “依我看,文将军不如找个借口提兵出邺城,这样便会安然无恙,若是将军无处可去,我并州随时欢迎将军大驾,愿与将军共图大业!”袁买双眸转动,试探着拉拢文丑,看看能否把他收到麾下。
    但让人失望的是,文丑并没有接受袁买抛来的橄榄枝,摇头道:“多谢公子厚爱,但只要主公在一天,我便不会离他而去,只要文丑不死,便会护卫在他身边!”
    没想到文丑对于袁绍竟然如此忠心,这让袁买大感意外,同时肃然起敬。
    “文将军真是忠义之士,袁买佩服,更替家父欣慰!”
    文丑摸了一把两颊的胡须,低声道:“请恕文丑直言,我不想掺入你们兄弟之间的争斗,我只想为主公效忠。只要主公说一声立谁为嗣,我必然誓死辅佐;但现在主公昏迷不醒,我只能守着等他醒来,暂时不会参与到你们的角逐之中……”
    袁买在心底叹息一声,可惜啊,凭现在的医疗能力,袁绍醒来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不管等多久,到头来终究是失望!
    但有了袁尚今天上午的前车之鉴,袁买倒也不敢再说实话,免得惹恼了文丑,破坏了自己刚刚在他心中树立起来的美好形象。
    本来想把文丑拉拢到麾下,让他带着本部人马跟着自己去并州,壮大自己的实力;但文丑的态度既然如此坚定,袁买便改变了初衷,先试着和他搞好关系。
    若是有一天,自己和袁尚刀兵相向,并州大军兵临邺县城下,说不定可以说服文丑从城内接应,然后轻而易举的拿下邺城。既然暂时不能把文丑收到麾下,改为隐藏在敌人心脏的棋子也未尝不是一招妙棋。
    袁买拱手作揖,衣袖到地:“并州公务繁忙,买恐不能在邺县久留,家父便委托文将军照料了!”
    文丑急忙还礼:“公子言重了,文丑一介莽夫,受主公大恩,岂敢不誓死相报?公子不必挂念,我文丑必以性命护卫主公。”
    袁绍现在基本上和死亡没什么区别了,袁买并不担心会有人对他图谋不轨,只是为了拉拢文丑才说的这番客套话。
    听文丑答应的慷慨激昂,袁买忽然想到了郑夫人,当日若不是这个后母挺身而出,让自己在筵席上有了一席之地,自己的成就也不会这么一帆风顺;现在袁绍昏迷不醒,只恐刘氏母子对她不利,郑夫人一介女流,如何抗衡?
    “文将军,还有一事相托,还望务必答应!”
    袁买再次向着文丑郑重的作揖,提出了自己的请求。
    文丑倒也爽快,扫视了下左右:“趁着四下里无人,公子直说无妨,只要不是你们兄弟之间的角逐,文丑必然尽力而为!”
    “阿母郑氏,对袁买颇有照顾,心地善良,为人贤淑,深得家父宠爱,因此惹得刘夫人很是嫉妒。如今家父病重不醒,我又不能在邺城久留,唯恐刘氏对郑夫人不利,我不在之时,还望文将军看在家父的面子上,周护阿母郑氏安全!”
    文丑点头应诺:“此事可以做到,反正我打算每日都守护在主公身边,等候着他醒来,正好可以照顾郑夫人的安危,若是刘夫人飞扬跋扈,仗势欺人,我必然会仗义直言!”
    “文将军果然深明大义,袁买在这里替阿母谢过将军!”袁买再次向文丑作揖道谢。
    “这里是袁尚府邸,不便多说,就此别过!”
    文丑一抱腕,迈开大步,飒沓如流星般朝内院的病房走去。袁买也警觉的朝周围观察一番,然后快步走进了茅厕,酣畅淋漓的一泻如注,然后才慢蹭蹭的走了出来。
    回到宴客厅,只见袁尚等人与沮授聊得正畅快,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行踪,袁买方才放下心来,拱手道:“实在抱歉,让兄长与二位大人久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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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三章赠剑
    府邸后院,一座偏僻的四合小院,这里是袁买生活了十几年的旧居。
    站在朱漆剥落的门前,遥想自己刚刚来到这个世界初期的艰难,袁买不由得感慨万千。
    故园犹在,人事已非;当初饱受白眼,无人高看的邺下阿买如今已经咸鱼翻身,成为了坐拥一州,麾下猛将如林,谋士如雨的一方霸主,当初那些视自己如草芥的士人可曾想到会有今日?
    “吱呀”一声,朱漆大门突然敞开,从里面窜出来一个大小伙子,猛地拦腰抱住袁买,使劲的举了起来,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哈哈……公子你终于回来了,我收拾好了行囊一直等着你哪!”
    “小七,快点把我放下,让人看见了成何体统!”
    袁买拍了下朱小七的肩膀,呦呵,两年不见,这小家伙已经长高了一头,身材和自己在伯仲之间,仅仅十五岁的年龄,就能把自己抱起来,这力气委实不小。
    “公子,让我跟着你去河内吧?你要是不让我跟着,我就不让你落地!”
    十五岁的朱小七使劲全身力气抱起袁买,不让他的双脚落地,耍赖一般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看着朱小七喜悦的笑容,这是发自心底的流露,这是阔别已久的亲人才会露出的笑容,在这年轻的小伙子脸上一览无余,满满的都是久别重逢之后的喜悦……
    袁买心中不禁一酸,这些年来自己或者忙于征战,或者沉醉于温柔乡里,对于这个曾经和自己同甘共苦的孩子却很少想起,实在不该呢!
    记忆中,这个比自己小四岁的孩子从十岁的时候就进了袁府照顾自己,在别人对自己白眼相加的时候,一个年方十岁的孩子却任劳任怨的照顾着自己的饮食起居,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卑微而口出怨言。
    记忆中。在离开邺城之前,自己的衣服、鞋袜都是这孩子给洗晾的;自己生病的时候,每次都是这个孩子端着药在身边伺候着;自己有委屈的时候,总是他在旁边陪着自己说话……
    虽然他只是自己的仆人,但情义却如兄弟一般;自己荣华富贵了,绝不能再让兄弟在这座府邸里受苦。
    之前留他在邺城,是为了当做耳目。争取尽可能多的掌握袁绍的一举一动,而现在袁绍已经昏迷不醒,自己再也不必受制于人,再留下来也没有多大意义了!
    “好了,本公子答应你这个小鬼头,让你跟着去河内。快点把我放下来!”袁买在小家伙的后脑勺上拍了一下,笑着骂了一句。
    “当真?太好了,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不对,终于可以离开这座府邸了!”
    朱小七兴奋之下,一句“鬼地方”差点脱口而出,话到嘴边硬生生的咽了下去。作为一个仆人,怎么可以用这样的词语来形容东家呢。“实在该死!”,朱小七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
    袁买双脚落地之后,伸手在朱小七的胸膛上打了一拳,啧啧夸奖:“啧啧……朱小七啊,两年没见,你小子力气大的吓人哪,这体格也结实的像头小牛犊!”
    “公子,小人给你纠正个错误。俺叫朱灵,不叫朱小七,这名字是你给俺取的,您难道忘了吗?”朱灵挠着头皮,一本正经的给主人纠正错误。
    袁买一拍脑袋,一副如梦初醒的样子:“对、对……对,你看公子我都忘了。你现在已经到了弱冠的年纪,不该再称呼你以前的奶名了,从今以后公子正式称呼你朱灵!”
    “嗯!”
    朱灵很严肃的点点头,拍着胸脯道:“公子不在的这两年里。我苦练剑法,苦读兵书,现在总算小有成就了,我想到军营里做官!”
    “到军营里做官?”看着朱灵一本正经的模样,袁买决定逗弄他一番,“军营里的官多去了,有伍长、有什长、有队率、有军候、有校尉、有将军,不知道你想做个什么官呢?”
    “当然是将军了,跟在公子身边长大的人,不做个将军,岂不是给你丢脸嘛!”
    朱灵推开朱漆大门,把袁买让进了院子,一边招呼袁买到房间里坐,一边煞有介事的说道。
    袁买笑吟吟的道:“我可是铁面无私,从来不徇私舞弊,你要想做将军可以,但得拿出真本事来。没有功绩,可是没人服你哟!”
    “行,俺先从小兵做起,一定会慢慢的积功升到将军,不会给公子你丢脸的!”朱灵给袁买冲了一杯茶水递上,拍着胸脯下立下了“军令状”。
    “甄二爷可是说我的剑法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跟他学了一年的剑术,就能把他打败了。他还赠送了我好几本兵书,全都背的滚瓜烂熟了!”
    说着话在房间里比划起了剑式,虽然手里空空如也,但脚步手势,拿捏的却有板有眼,很有游侠的风采。
    “行,冲你这股劲头,本公子允许你参军!”
    袁买向小家伙竖起大拇指夸了一句,把腰间的“冲霄剑”解下丢了过去,“这些年你为公子出了不少力气,这把剑就赠给你了,希望它能陪你立下大功!”
    练剑之人都爱剑如命,朱灵拔剑出鞘,只见寒光闪烁,令人遍体生寒。
    顿时笑得合不拢嘴:“哎呀,这可是一把宝剑!”
    随即一脸矛盾的道:“可这是公子你的佩剑,送给我了,你用什么?”
    “呵呵……我是主公,很少上阵杀敌,这把剑就当做送给你的礼物吧!如果我想要宝剑,还不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袁买挥挥手,慷慨的把佩剑赠送给了这位跟着自己吃了多年苦头的小兄弟,权当是对他的奖赏。至于自己的佩剑,再慢慢想办法好了,这把剑用的有些腻了。
    这个年代的名剑不在少数,譬如曹操持有的倚天、青釭,都是旷世神剑。此外还有一些名剑流传于世,譬如飞星、流彩、华铤;又譬如白虹、辟邪、流星、思召、青冥、百里等等,自己随便搞一把就是了。
    “那我就收下了,一定会好好杀敌,给公子你涨足面子!”
    朱灵喜滋滋的收剑归鞘,信誓旦旦的做了保证。
    “阿买哥?你在家里么?”
    就在主仆二人聊得兴起的时候,门外响起了一声小女孩的清脆呼唤。
    朱灵目光突然一喜,笑道:“一定是小娘子来了!”
    “阿樱?”
    袁买目光闪烁,听这声音,八成是郑虞的女儿袁樱。但是听朱灵叫声“小娘子”,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呢,才岁的小姑娘,这样叫难听死了!
    “以后别叫小娘子了,喊小姐!”
    “小姐?”朱灵自言自语了一声,随后点头如小鸡啄米:“嗯嗯……这个称呼好,比小娘子好听多了,怪不得都说公子你有才呢!”
    主仆二人一块出了房门,来到院子里朝外望去,只见来的正是夫人郑虞,带了两个婢女,还有九岁的袁樱,正朝自己的院落走来。
    ‘孩儿拜见阿母!”
    袁买大步如流星般迎上前去,朝着郑夫人施礼拜见。
    “买儿不必多礼!”
    郑氏面带微笑,将躬身施礼的袁买搀扶了起来,触手之处滑腻如凝脂,一股幽兰香气,扑鼻而来。
    “一别两年,买儿你从一介白衣,摇身一变成为了一方诸侯,就连刘氏母子都对你忌惮三分,阿母甚是欣慰。”
    郑夫人笑盈盈的望着袁买,由衷的夸赞了几句。
    袁买谦虚道:“这一切还是是亏了阿母那天给了我一席之地,孩儿方才能有今日!”
    “阿樱,喊兄长,你不是每天都吆喝着想你兄长了么?”郑虞扭头,轻轻的拍了下女儿漂亮的小脑袋,叮嘱道。
    袁买这才把目光落在了这个九岁的小妹妹身上,一别两年,小姑娘出落的愈发水灵,皮肤白皙,五官精致,一双大眼睛清澈见底,笑起来脸颊上两个灿烂的小酒窝,活脱脱的一副美人胚子。
    可能长时间不见的原因,乍看到袁买之后,小袁樱有些眼生,不再像以前那样亲热,撅着嘴道:“这个是我阿买哥么?怎么长了胡子了?”
    看到小丫头可爱的模样,袁买不由得忍俊不禁,忽然想起了两年前和小丫头离别的画面,当初她可是赖在自己怀里,抱着自己的脖子不肯松手呢!
    “阿樱还记得兄长当初给你说的话么?我说要去森林里给你捉百灵鸟,教你唱歌;你想想,森林那么大,兄长在里面跑来跑去的抓小鸟,能不长胡子么?”
    一句话把小袁樱逗得“格格”娇笑,隐隐约约想起了以前“阿买哥”陪着自己玩耍的日子,这个长了胡子的家伙不是自己的阿买哥又是谁呢?
    但马上又想起了不开心的事情,撅着嘴道:“你骗人,朱小七说了,你没有去抓百灵鸟,你做官去了,而且还娶了好几个媳妇……这老天爷怎么不显灵呢,我们当初可是约好了,谁要骗人,就讨不到媳妇的!”
    看到女儿和袁买迅速的熟络了起来,郑氏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忽然对袁买弯腰施礼道:“买儿,阿母有事相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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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四章两件大事
    “阿母有事尽管吩咐,买一定尽力而为!”
    看到后母郑氏对着自己施礼,雪颈半露,香气幽兰,袁买心神微动,急忙伸手搀扶郑虞。
    郑虞深吸了一口气,娓娓道来:“你父亲的病情看来无望复原了,这几日刘氏这婆娘已经显露出飞扬跋扈的姿态,若是你父亲撒手人寰,还不知道她怎么对待我们姊妹呢……”
    袁买目光转动,思绪飞扬,也不知道怎么回答郑氏这个问题。
    若是按照历史的自然发展,袁绍死后他的这些小妾们下场可是极为悲惨,全部被刘氏弄死了不说,死后还全部被髡头墨面,也就是把死尸的头发剃光,然后在脸上抹上灰,毁坏形象,据说这样死后不会被银魂纠缠。
    “有我和袁谭统兵在外,谅她们母子不敢乱来!”袁买随口安慰了一句。
    郑氏摇摇头:“你们远在青、并二州,料来无用;这泼妇心狠胆大,你父亲在世的时候他就敢肆意妄为,若是你父亲撒手人寰,还不知道会用怎样恶毒的手段对待我们姊妹……”
    “若是阿母担心,不妨跟着我去并州避难?”
    郑氏凄然一笑:“夫君虽然病重昏迷,但气息尚存,我怎能弃他而去,惹天下人唾骂?”
    袁买转念一想,郑虞说的极是,袁绍还没有咽气,作为小妾的郑氏不在床榻旁边伺候,却跟着继子跑到并州去享清福,这事情传出去还不知道会有怎样的流言蜚语呢?
    “阿母十七岁的时候嫁入袁家,荣华富贵、锦衣绸缎该享用的都享受了,此刻纵死亦是无悔。我唯一担心的便是阿樱,还望买儿看在兄妹情分上带她离开邺城,好生照顾,阿母这颗心便放下了,此后便全心全意留在邺城照顾你父亲,纵死无惧!”
    郑虞说着话泪眼婆娑。对着袁买就要再拜。
    袁买急忙再次搀扶,慨然道:“阿母尽管放心,我和阿樱乃是同父所生,同根连枝,自当竭尽全力照顾她,不让她吃半点苦头!”
    “阿母,我不要走。阿樱想留下来陪着你!”
    九岁的阿樱已经明白事理,听了母亲和兄长的对话,眨巴着一双清澈的大眼睛,楚楚可怜的央求道。
    郑虞起身擦拭了下泪痕,抚摸着女儿的小脑袋道:“阿樱听话,跟着兄长去河内。以后倘若阿母不在了。一切要听兄长的话!”
    小女孩倒也懂事,看母亲说的哀怨凄凉,便没有再撒娇哭闹,懵懵?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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