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妻有喜》第1403章 蜜月旅行(一)

    方锦兰睡到中午才起,总觉得体有些不爽利。
    若是她嫁的人家是一般家庭,自然会早点起,做一个好媳妇。
    嫁给自家人,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不用担心婆婆关系不和谐,哈哈,这样她就不用特意去讨好婆婆了。
    方锦兰美滋滋地洗了一把脸,这才下楼,金闵坐在沙发上看着文件。
    他请了假,没有去公司,二老也因为儿子女儿新婚,没好意思在家打扰,已经偷偷出去旅行了。
    金闵对于二老的行为,还是颇为满意的,知道不能打扰他们,很不错。
    方锦兰踩着拖鞋下楼梯,因为拖鞋底是塑胶的,走路的时候声音有些大。
    正在认真看文件的男人抬眸,看向走下来的女人,“醒了。”
    方锦兰揉了揉酸痛的脖颈,“怎么只有你一个人,爸妈呢?”
    “两位老人家出去旅行了。”金闵合上手中的文件,丢在了茶几上,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向她。
    男人走过来,她正好走到最后一级台阶,他已经伸过手来握住她的手,“先吃东西。”
    金闵以前不让她懒,总会准时将她从被子里拧出来,一定会看着她把早餐吃了才安心。
    难得的,今天他竟然许了她懒的行为,看来成为他的太太,好处还是很多的嘛。
    方锦兰想着也觉得美滋滋,反正就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到了饭厅,金闵让她坐在椅子上,起去菜。
    这一的好厨艺,都是练出来的。
    根据宁西洲的经验,他总结了一个道理:想要抓住女人的心,就得抓住女人的胃。
    **柠那中利爪的狐狸都能被宁西洲降服了,可见一个男人会厨艺有多重要。
    金少表示:生活不易,多才多艺。
    方锦兰看着男人熟悉地在厨房里cāo)作,有些惊讶,什么时候,他也成了一个伙夫?
    金闵好了饭菜端上来,给她盛了一碗米饭,“本来想着等你起再做,但是又怕你醒过来的饿着,只能先做好,随便一,你将就吃点,待会带你出去吃。”
    睡了这么久,确实饿了,方锦兰一口汤,一口饭吃得很香,都没有时间跟金闵交谈。
    唯有美食不可辜负,还是填饱肚子要紧。
    金闵静静地看着她,眸光温柔如水。
    她的上多了几分女人的风韵,从女孩儿到女人,也只是一夜之间的问题,只是一晚上,便成长了。
    当然,这样的变化,也是他的功劳。
    从她回来开始,他心中已经有了隐隐的猜测,她不愿意说,他也没有问,只是在心中存了杀念。
    当他进入的那一刻,他的心中狂喜,因为这样她便不会有任何的心理负担了。
    他不是一个思想封建的男人,只要她愿意跟自己在一起,他觉得已经是天后的恩赐。
    心中的难过,是因为她的闷闷的不乐,现在好了,什么都没有发生,皆大欢喜。
    方锦兰喝了一口乌鸡汤,声音巨响。
    金闵轻笑,“饿坏了吧。”
    “嗯嗯……”方锦兰连忙点头,嘴里含着饭,口齿不清地说:“太好吃了,没有想到你的厨艺这么好……”
    “慢点吃。”金闵浅笑,别说女人喜欢被夸奖,男人也是喜欢被夸奖的。
    此刻,金闵很受用,他喜欢她现在看着自己的样子,没有讨厌,没有厌恶。
    两人之间的相处很自然,方锦兰也没有想到,她刚开始还担心起之后看到他会有些尴尬。
    然而并没有,两人之间的相处回到了常的状态,他总是温和宠溺地看着她。
    唯一的变化大概就是,她的眼中对他不再是厌恶,而且深深的欢喜。
    方锦兰喝干净最后一口汤,心满意足地靠着椅子,“爸妈怎么突然想着出去旅行?”
    “两位老人家想给我们留点空间。”金闵虽然觉得两位老人家的想法非常不错,不过其实不需要这么做,他今天就打算带着她搬回自己的别墅。
    “下午还搬家吗?”他觉得跟长辈住在一起不方便,现在两位长辈都出去旅行了,应该不用搬家了吧?
    “如果你想住在这里,也没有问题。”金闵想了一下,还是得遵循她的意思。
    “你觉得不方便,那就搬呗。”方锦兰耸肩,她是觉得无所谓了,住在哪里都一样。
    而且她的假期也就两个星期,等婚假结束,她马上就得回到部队。
    想起来,还颇为不舍。
    “那就不搬了,等蜜月旅行结束后再搬。”
    她在边的时间也不长,部队的规矩不能改,与其浪费时间在搬家上,还不如早点出去旅行。
    “蜜月旅行?”方锦兰有些惊喜,心中甜滋滋的,“我以为就在家宅两个星期就回部队去了。”
    “我已经安排好了,等吃了饭,我们就走,机票也订好了。”
    “这么急?我都没有准备好!”方锦兰责备地看了他一眼,有些撒的味道。
    “我都准备好了。”金闵摸了摸她的头顶,“三点的机票,我们还有时间,现在去换衣服。”
    方锦兰“啊”了一声,迅速跑上楼,三下五除二地整理好自己,然后穿了一比较休闲的服装便下楼了。
    因为比较急,连妆容都来不及画,下楼的时候,她还在涂着口红。
    她的肤质很好,所以就算不化妆也没有任何问题,涂一下口红,会显得气色好很多。
    每个女人,即使不会化妆,总会那么几支口红。
    不过,方锦兰以前化妆很夸张,整天都是烟熏妆,故作成熟,穿得也是痞里痞气的。不过她的样子本来就小,每次打扮成小太妹都像小孩偷穿了大人的衣服。
    如今方锦兰的审美取向被金闵扭转回来了,看到干干净净地下楼的方锦兰,男人唇角的笑意扩大。
    方锦兰摸了摸自己的脸,“看着我做什么?难道不好看?要不要我回去画个底妆?”
    虽然在部队都练成了糙汉子,但是回家了,她还是得做一个美美的小公举。
    金闵拉住她的手,微微摇头,抬手擦了一下她唇角多出来的口红,低声道:“已经很美了。”章节内容正在努力恢复中,请稍后再访问。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