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微笑挥手,是最幸福的一种分别。
所有不舍,就留给等候的人吧。
请你务必坚信,
余生漫漫,
定会再次相遇。
———————————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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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沈月月信中所言,周日的晚自习她没有出现。
直到周一上午八点多,我坐在教室里,奋笔疾书的补着昨天的作业,这时,钢笔却不争气的没了墨水,我习惯性的伸手,“沈朋,钢笔水给我用一下。”
我的手扑了个空,身旁并没有人。
我看着左手边空荡荡的座位,心中莫名也空落落的,“别说,沈朋不在还真有点儿不习惯了。”
顺手翻了翻英语练习册,叹了口气“班主任留得作业还没写呢!”
就在这时,靠近窗边的同学吵吵嚷嚷的声音传入耳朵。
我寻声望去。
“大林哥,大林哥,你快看,沈月月来了!”刚哥看起来很兴奋,趴在别人肩膀上,使劲向窗外招手。
“快看,那不是沈月月吗?”
“对呀!对呀!就是她!”
“她不读书了吗?”
“好像,要转学了。”
“真可惜,又少了一个同学。”
“谁说不是呢?”
我突然胸口一紧,慌忙跑到窗户边。
“让开!”我将身旁的人推到了一边。
“林佳诺,你神经病啊!激动个屁!”
我并未理会他,只是专注的盯着沈月月。仿佛真的怕应了那句话“看一眼,少一眼”。
此时,沈月月独自一人走在空旷的校园里,三步一回头的向后张望,她边向后退,边向我们挥手。
我用力拍了拍窗户,“喂!沈月月!”我大喊着,可是,她根本听不到。
她越走越远,已经快看不清她的样子。
我心急如焚,随即跑出教室,慌慌张张的下了楼梯,冲出教学楼,向大门方向跑去。
“沈月月!”我边跑边喊。
她一只脚已经迈上了车,又迈了下来。听见我在身后喊她,转身笨拙的向我跑来。
我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平静下来才开口说道:“真不够意思,说走就走!”
她看着我傻笑道:“你怎么跑出来了?”
“我想送送你,咱俩毕竟同桌一场。”我回答。
她哦了一声,满脸的沮丧。
“信,我看了,谢谢你!”
她讪笑着,迟疑了许久才说:“不客气。”
“你转去的学校远吗?”
她点头,“很远,很远。”
“那是多远?”我追问。
“南方的一个小镇!”
“那是不近。”我挠了挠头,尴尬的看着她。
沈月月笑了笑。
“那,”我看着此时低着头的她,一时竟不知要说些什么,思考了许久,才说:“你以后也要开开心心的,一定好好照顾自己呀!”
她木讷的点了点头,眼角似有几滴泪光闪烁。
“月月!快点儿,还得去赶火车。”沈月月母亲不知何时已经从车上走了下来,对着她大喊道。
“我该走了。”她抬头望着我,泪水落了下来。
我勉强笑着,心里却早已不是滋味。
“我的QQ记住了吗?”我又问。
她点头,“记住了,等我申请了,就加你。”
“那就好!”我微笑着说。
她嗯了一声,没再说话。
“快去吧!阿姨还在等你。以后,我们可以聊QQ!”我说。
她哦了一声,满眼不舍的转身离开,边走边回头。
那一刻,我知道她想听的不是这些道别保重的废话。
我看着她渐行渐远的身影,拼命挥手,就像那个周日的午后,她见我时那般。
今天,恰好她也穿着那件白色斑点连衣裙。风吹动她的长发,白色的裙摆随风舞动,远远望去,像一朵绽放的莲花。
沈月月刚走到学校大门口,突然又跑了回来。在我身前顿足,一把将我搂住,眼中的泪水噼里啪啦的落下,阴湿了我的衣服。
我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另一只手抬起欲环住她,却又落下,对她,终究是无法那般洒脱。
“没事的,又不是以后都见不到了!等你有了QQ,我们常联系!”我安慰道。
她从我的怀里抬起头来,两行泪水顺着她那张圆圆的脸,流到胸前。“林佳诺,你不会把我忘了吧?”
我摇头,“怎么会呢?你不在,英语作业都没人给写了。”
她噗嗤一声,转悲为喜,离开了我的怀抱,一脸认真的看着我说:“我不许你把我忘了,听见没!”
“我发誓,我决对不会把沈朋忘记的!”我伸出四根手指像模像样的说道。
“这还差不多!”她满意的点了点头。
“必须的!”我拍着胸脯。
她泪眼婆娑的望着我,“这次,真的要说再见了!林佳诺。”
“去吧!一路顺风!”我强颜欢笑。
最终,她哭着头也不回的跑上了车。
那一刻,我站在空旷的校园里,看着消失在视线里的沈月月,心里居然莫名像针扎一般的痛。
风从四面八方而来,一时风沙起。我眨了眨眼,几滴热泪顺着脸颊落了下来,我揉了揉眼睛,“眼睛进沙子了!”我自言自语。
“再见了!沈月月!”我对着她远去的方向挥手,傻傻的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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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月月走后,我经常去网吧。一遍遍的刷新着QQ好友申请。可是,从来没有等到过她的验证消息。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沈月月这个名字在同学们口中逐渐消失,这让我莫名感到失落,内心也越发的空虚。
我经常把那封情书拿在手里,一次又一次的告诉自己沈月月是存在的。
那封信,就是证据。
可是,我却不能把它拿给别人看。
所以,我将那封情书塞进了一个圆圆的铁桶里,埋在了我家门前的柳树下。
我对着柳树说,这是我跟沈月月的秘密,不能让任何人知道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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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下半年到初三上半年,我一共收到了四封情书。
不过,我现在已经记不得,那些女孩儿的样子了。
张敏倒是饶有兴致的一封封读完,然后,语重心长的看着我说:“这些小姑娘的文笔,比你可差远了!”
我白了她一眼。
她不以为然的将情书塞进粉红色的书包里,边走边回头说:“我替你收着,免得你再害了人家。”
那个年代是不是很容易被人喜欢?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那个年代似乎对喜欢的认知很简单。没有任何企图,不掺任何杂质。
我们把喜欢当成一种情感的宣泄,跟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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