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枭宠:皇夫是蛇王》478

    御书房——
    “将差役共审判权分离出来,成立共安全局共司法院?”
    摄政王看着唐玉给其看之折子,觉得自己之脑筋有些转不过来。事实上,在唐玉提出之各种新制度新事物面前,其时常觉得无可奈何。
    唐玉说:”是之。衙门只剩下行政权力。”
    “行政?”
    “对。”唐玉耐心地解释,”认为,国家权力分为三个部分:行政、立法共司法。立法就是制定法律,司法则是根据法律裁决各种罪行共事件,行政则包含这三种职能之外之所有职能,主要是组织、控制、协调、监督各种社会活乱动。”
    摄政王问:”为什么这个权力要分开?这样一来岂未必是办事就慢了?”
    唐玉斩钉截铁地说:”绝对之权力将导致绝对之腐败,官员不能一手握着所有之权力。”
    摄政王一愣,却不赞同地摇头:”怎么能这么说……”
    唐玉反问道:”四爷可认为官员都是读圣贤书之人,不会如此?”见摄政王摇头,唐玉微微一笑,道,”可先前查处之僚官又那个未必是读圣贤书之人?”
    摄政王不语,心里还是不赞同。
    “况且,”唐玉顿了顿,寻找措辞,”为官以民为本,官员若是连律法都背不熟,他们如何能为民伸冤?”
    “所以你这次特别开明法科?”摄政王这么问,不易觉察地皱了皱眉头,又说,”官员怎么会不熟律法?”
    唐玉并没有注意到摄政王之蹙眉,只是笑说:”不信四爷大可以抽几个命官来问问,保证他们个里起码有个答不上来,另外四个也是不熟,最后一个熟悉之品级绝对不高。”
    摄政王想了想,对唐玉之话不置可否,又问:”你开科举是为了这次之改革?”
    唐玉却摇头:”不完全是。现在之官员全部是通过九品中正制推举上来之,然而推举之权力却把握在地方豪门手中,推举之官员不可避免地成为豪强门阀之保护伞。而科举给了寒门子晋升之机会,这将大大打击门阀势力。”
    摄政王笑道:”这话让那帮老家伙们听到,定不会让你开科举。”
    唐玉抿起唇狡猾地微笑,像只偷吃了鱼之蛇。
    摄政王也跟着笑了一笑,却又思考起刚才唐玉所说。之话超出了其之认识,按照唐玉之说法,人性本恶,即使圣贤书也无法教导,所以必须律法共制度进行约束;又或者是什么”行政”,如果把所谓之
    “司法”权分离出去了,那么还要郡守共县令做什么?还有差役就是差役,又要说”共安全”?
    摄政王之脑子被唐玉搞得有点混乱,其不能理解唐玉之思想,想拒绝却又不忍心。其明唐玉之理想,伟大得超出了其之想象,谈到那个理想时才是真正之,不用淡漠伪装,不用温柔掩盖,耀眼、神圣,强烈之令人无法直视。摄政王想支持其,却又无法接受自己无法想象之东西。
    摄政王在迟疑,不能那样放任一个人——不论其对这个人有着何样之感情,又或者这个人有着怎样之才能共抱负。
    唐玉明摄政王无法理解其之想法,从”三权分立”里脱胎之分权法超越了封建社会之经济基础,同样也超越了封建人王之思考范围,连同唐玉自己也没有办法肯定这个做法是否正确。
    唐玉不在意这片土地最终会走上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但其在意社会主义或者资本主义究能不能适应或者说振兴这片土地。其之一个错误极可能将自己之国家带入万劫不复之深渊,其也在怕,非常怕,以至于其甚至在隐隐期盼摄政王说”不”!
    ****:涣其群,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
    象曰:涣其群,元吉;光大也。
    九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
    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
    象曰:涣其血,远害也。
    涣卦终
    《易经》第六十卦节水泽节坎上兑下
    节:亨。苦节不可贞。
    彖曰:节,亨,刚柔分,而刚得中。苦节不可贞,其道穷也。说以行险,
    当位以节,中正以通。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
    害民。
    象曰:泽上有水,节;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
    初九:不出户庭,无咎。
    象曰:不出户庭,知通塞也。
    九二:不出门庭,凶。
    象曰:不出门庭,失时极也。
    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
    象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
    ****:安节,亨。
    象曰:安节之亨,承上道也。
    九五:甘节,吉;往有尚。
    象曰:甘节之吉,居位中也。
    上六:苦节,贞凶,悔亡。
    象曰:苦节贞凶,其道穷也。
    节卦终
    《易经》第六十一卦中孚风泽中孚巽上兑下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鱼吉,信及
    豚鱼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象曰: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象曰:可鼓或罢,位不当也。
    ****: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象曰:马匹亡,绝类上也。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
    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
    中孚卦终
    《易经》第六十二卦小过雷山小过震上艮下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
    吉。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
    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有飞鸟
    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初六:飞鸟以凶。
    后汉,谅辅,字汉儒,广汉新都人,少给佐吏,浆水不交,为从事,大小毕举,郡县敛手。时夏枯旱,太守自曝中庭,而雨不降;辅以五官掾出祷山川,自誓曰:“辅为郡股肱,不能进谏,纳忠,荐贤,退恶,和调百姓;至令天地否隔,万物枯焦,百姓喁喁,无所控诉,咎尽在辅。今郡太守内省责己,自曝中庭,使辅谢罪,为民祈福;精诚恳到,未有感彻,辅今敢自誓:若至日中无雨,请以身塞无状。”乃积薪柴,将**焉。至日中时,山气转黑,起雷,雨大作,一郡沾润。世以此称其至诚。
    何敞吴郡人,少好道艺,隐居,里以大旱,民物憔悴,太守庆洪遣户曹掾致谒,奉印绶,烦守无锡。敞不受。退,叹而言曰:“郡界有灾,安能得怀道!”因跋涉之县,驻明星屋中,蝗蝝消死,敞即遁去。后举方正博士,皆不就,卒于家。
    后汉,徐栩,字敬卿,吴由拳人,少为狱吏,执法详平。为小黄令时,属县大蝗,野无生草,过小黄界,飞逝,不集。刺史行部责栩不治。栩弃官,蝗应声而至。刺史谢令还寺舍,蝗即飞去。
    王业,字子香,汉和帝时为荆州刺史,每出行部,沐浴斋素,以祈于天地,当启佐愚心,无使有枉百姓。在州七年,惠风大行,苛慝不作,山无豺狼。卒于湘江,有二白虎,低头,曳尾,宿卫其侧。及丧去,虎踰州境,忽然不见。民共为立碑,号曰:湘江白虎墓。
    吴时,葛祚为衡阳太守,郡境有大槎横水,能为妖怪,百姓为立庙,行旅祷祀,槎乃沈没,不者,槎浮,则船为之破坏。祚将去官,乃大具斧斤,将去民累。明日,当至,其夜闻江中汹汹有人声,往视之,槎乃移去,沿流下数里,驻湾中。自此行者无复沈覆之患。衡阳人为祚立碑,曰“正德祈禳,神木为移。”
    曾子从仲尼在楚,而心动,辞归,问母,母曰:“思尔,啮指。”孔子曰:“曾参之孝,精感万里。”
    周畅,性仁慈,少至孝,独与母居,每出入,母欲呼之,常自啮其手,畅即觉手痛而至。治中从事未之信。候畅在田,使母啮手,而畅即归。元初二年,为河南尹,时夏大旱,久祷无应;畅收葬洛阳城旁客死骸骨万余,为立义冢,应时澍雨。
    王祥,字休征,琅邪人,性至孝,早丧亲,继母朱氏不慈,数谮之,由是失爱于父。每使扫除牛下。父母有疾,衣不解带。母常欲生鱼,时天寒,冰冻,祥解衣将剖冰求之,冰忽自解,双鲤跃出,持之而归。母又思黄雀炙,复有黄雀数十,入其幙,复以供母。乡里惊叹,以为孝感所致。
    王延,性至孝;继母卜氏,尝盛冬思生鱼,敕延求而不获,杖之流血;延寻汾叩凌而哭,忽有一鱼,长五尺,跃出冰上,延取以进母。卜氏食之,积日不尽。于是心悟,抚延如己子。
    楚僚,早失母,事后母至孝,母患痈肿,形容日悴,僚自徐徐吮之,血出,迨夜即得安寝。乃梦一小儿,语母曰:“若得鲤鱼食之,其病即差,可以延寿。不然,不久死矣。”母觉而告僚,时十二月,冰冻,僚乃仰天叹泣,脱衣上冰,卧之。有一童子,决僚卧处,冰忽自开,一双鲤鱼跃出。僚将归奉其母,病即愈。寿至一百三十三岁。盖至孝感天神,昭应如此。此与王祥,王延事同。
    盛彦,字翁子,广陵人,母王氏,因疾失明,彦躬自侍养。母食,必自哺之。母疾,既久,至于婢使数见捶挞,婢忿恨,闻彦蹔行,取蛴螬炙饴之。母食,以为美,然疑是异物,密藏以示彦。彦见之,抱母恸哭,绝而复苏。母目豁然即开,于此遂愈。
    颜含,宇弘都,次嫂樊氏,因疾失明,医人疏方,须蚺蛇胆,而寻求备至,无由得之。含忧叹累时,尝昼独坐,忽有一青衣童子,年可十三四,持一青囊授含,含开视,乃蛇胆也。童子逡巡出户,化成青鸟飞去。得胆,药成,嫂病即愈。
    郭巨,隆虑人也,一云河内温人,兄弟三人,早丧父,礼毕,二弟求分,以钱二千万,二弟各取千万,巨独与母居客舍,夫妇佣赁以给公养。居有顷,妻产男,巨念举儿妨事亲,一也;老人得食,喜分儿孙,减馔,二也;乃于野凿地,欲埋儿,得石盖,下有黄金一釜,中有丹书,曰:“孝子郭巨,黄金一釜,以用赐汝。”于是名振天下。
    新兴刘殷,字长盛,七岁丧父,哀毁过礼,服丧三年,未尝见齿。事曾祖母王氏,尝夜梦人谓之曰:“西篱下有粟。”寤而掘之,得粟十五钟,铭曰:“七年粟百石,以赐孝子刘殷。”自是食之七岁,方尽。及王氏卒,夫妇毁瘠,几至灭性。时柩在殡,而西邻失火,风势甚猛,殷夫妇叩殡号哭,火遂灭。后有二白鸠来巢其树庭。
    汉时,东海孝妇养姑甚谨,姑曰:“妇养我勤苦,我已老,何惜余年,久累年少。”遂自缢死。其女告官云:“妇杀我母。”官收,系之。拷掠毒治,孝妇不堪苦楚,自诬服之。时于公为狱吏,曰:“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不得理,抱其狱词哭于府而去。自后郡中枯旱,三年不雨。后太守至,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枉杀之,咎当在此。”太守实时身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雨,岁大熟。长老传云:“孝妇名周青,青将死,车载十丈竹竿,以悬五旛,立誓于众曰:‘青若有罪,愿杀,血当顺下;青若枉死,血当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黄缘旛竹而上,极标,又缘旛而下云。”
    犍为叔先泥和,其女名雄,永建三年,泥和为县功曹,县长赵祉遣泥和拜檄,谒巴郡太守,以十月乘船,于城湍堕水死,尸丧不得。雄哀恸号咷,命不图存,告弟贤及夫人,令勤觅父尸,若求不得,吾欲自沈觅之。时雄年二十七,有子男贡,年五岁,贳,年三岁,乃各作绣香囊一枚,盛以金珠,环,预婴二子,哀号之声,不绝于口,昆族私忧。至十二月十五日,父丧不得,雄乘小船于父堕处,哭泣数声,竟自投水中,旋流没底。见梦告弟云:“至二十一日,与父俱出。”至期,如梦,与父相持幷浮出江。县长表言郡太守,肃登承上尚书,乃遣户曹掾为雄立碑,图象其形,令知至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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