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太阳系》第一百八十六章 皮牧笛秋

    如果阴魂空不是妖,克诺茨纵有天大本事,也到不了具足森林。
    当然,他仍搞不清他到的森林是不是具足森林,因从来就没听说过。
    从锁魂岭到具足森林,他始终昏昏沉沉地,不知道是死是活。
    他唯一知道的,就是这森林叫奥奇努森林,或者本来叫黑魄血林。
    他妈的恐怖的黑魄血林!
    持续两千年的疯狂屠杀与灭绝,这片森林成了土人最后的归所。
    八百多年前,不知道是哪位科学家发神经,一头撞破天花板,把脑袋撞进太空,就看到一双眼睛。之所以能看到,是因为那双眼睛也正看着他。
    这事说来很离谱,但的确这样。
    从一颗星球上用高倍太空望远镜看到另一颗星球上同样也正用高倍太空望远镜看过来的一双眼睛,几率是亿万分之一,但人类的运气偏就这么好。
    这一看到,就不得了的不得了,整整一百年,人类科技大爆发。
    最先是有人拿着单筒望远镜好奇地仰望星空,然后仰望的人成了天文学家,更好奇地仰望,望着望着,周围的几颗星球变得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清晰,就有了越来越惊奇的发现。
    先是发现那几颗星球都是蓝色的,很快辨认出蓝色表明存在和自己所在星球一样的大气层,天文学家们惊呼起来,异常兴奋地哇哇大叫着磨镜片,磨好后就观察到蓝色的海洋,接着是绿色的平原和森林,又哇哇大叫着更兴奋地磨镜片,磨很多次后就看到眼睛。
    从看到眼睛的那一刻起,就有更多眼睛被看到,接着发现虽然分居于不同星球,但人竟然奇妙地是一样的,连肤色差异也一样,黑白红黄,全是紫外线作用下的不同纬度结果,可以赌咒发誓不是猴子变的,而且所宜居的自然环境也一样,唯一不一样的是时间。
    这消息太震撼了,引发了人类疯狂的猜想,都在怀疑彼此是不是亲戚。
    于是,人类不满足于仅仅看到,还想听到,想从对方口中知道更多,便互相试探着发射通讯卫星,不停地调波段波频,实现太空通讯对接。当听到第一声你好时,全人类都沸腾了。
    从那时候知道了,原来人类是一家人,不论人种,不论肤色,不论星球,只要在太阳系,人类从外到内的构造就完全一样,是一个胚胎弄出来的。
    兴奋、激动之余,耐不住寂寞的人类就想四处串门,探亲访友。
    于是,其他先放一边,当务之急是造太空飞船,大造特造。其实,每一颗卫星就是一艘太空飞船,只是太小了,小到连一个人都装不下。
    最开始的飞船是化学燃料,又笨重又浪费又污染环境,几十吨重的飞船发射出去,顶多乘坐两三人,因为空间绝大部分要用来存放燃料。可那时哪管这些啊,能有就是牛叉啊!
    于是,嗵嗵嗵,火箭不停地发射,轰轰轰,飞船不停地满内太阳系到处跑,隔着舷窗老远望见,就跳起来挥手打招呼,胆大的还太空行走握握手,成了最有历史意义的纪念照片。
    因是化学燃料,那时的飞船在太空的航速跟老牛拉破车差不了多少,所以握握手、亲亲嘴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有科学家就将亲嘴后留下的唾液装进样品袋,带回地面当作巨大的科技成果来展示,并发明了一个词汇:太空科技爱情,其实说白了就是太空亲嘴。
    美好的浪漫没持续多久,人类就开始想歪歪了,因为光有亲嘴是不够的,无法满足欲豁难填的欲望,于是决定搞太空开发和利用,要将太阳系当作私有领地,外来者非请勿入。
    这主意很好,先是互相友好地提出各种美好设想,接着对各种美好设想谨慎地探讨,然后提出质疑,再然后愤怒反驳,再再然后……就打起来啦。
    第一次行星际大战就这么爆发了。
    一开始,四大宜居行星总共也就二三十艘铝合金挡风玻璃版本的太空飞船,被上百吨重的火箭带到太空抛出去后,哗啦啦响,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半夜鬼撞门,幸好速度如蜗牛,没有散架。进入轨道后,就是一顿噼噼啪啪稀里哗啦地瞎打,听起来像乐队多重奏。
    那时,飞船就是战舰,没有单独列编的,上面架几挺水冷式重机枪,稍微厉害点的再加装一门五六十毫米的线膛火炮,就足已横扫太空了,因为那时滑膛炮还没发明出来。距离近了还可扔手榴弹。真的!铝合金挡风玻璃板飞船的速度能和海上近战媲美。
    重金属音乐就是在那时诞生的。
    因人类喜欢热闹,不甘寂寞,为了给打仗助威,便将乐队搬到太空,边打边开太空音乐会,而且立下规矩,千打万打,不准打没有武装的医疗飞船和音乐飞船,称之为太空人道主义。
    随后用上了蒸汽太空飞船,吭哧吭哧地冒着白烟和泡泡往太空跑。
    人类原本是想在四大宜居行星间铺设太空铁路,因而发明了蒸汽太空飞船,后来发现这想法太奇葩,实在实现不了,便废物利用,改来打仗。
    蒸汽太空飞船因自带供暖设备,外加十层皮大衣裹在身上,可勉强抵御太空零下两百七十多度的奇寒。而且,因太空没有空气对流,飞船向阳一面的气温绝对在百度以上,而背阳一面的气温绝对在零下一百度以下,于是聪明的人类便将驾驶舱、战斗舱、工作舱、生活舱建在阴阳相间的恒温局域,成了阴阳人,说话、打仗都是不阴不阳。
    直到第二次行星际大战出现等离子体太空飞船,人类才打得有声有色像模像样,一死就几十上百万,再不像第一次行星际大战,死个十几人都要哭翻天,不过那已是后来的事了。
    为什么要打仗,因为有人发现了时间差的妙用,可以更快地抢啊杀啊!
    举例说,因各宜居行星的时间存在差异,尽管彼此的发展间隔整体不会超过三百年,包括同一星球内的兴衰更替也大体遵循这一规律,但从缇旦星去打火星,从火星去打金星,那等于是未来人打古代人啊!还能不打赢吗?等到屁颠屁颠地打过去一看,又傻眼了。
    因为以老牛拉破车的速度赶过去,人家也发展起来了,实力相差不大,打起来也没劲,于是改为友好访问,彼此胡吹乱谝一通后,各自回去交差。
    但这只是一般的正常情况,事实上很多事情都是不正常地发生。
    比如缇旦星相距火星较近,存在半个代差,就可打打。再比如,如能率先解决速度问题,哪怕只是一定程度上的,因金星距火星较远,距缇旦星更远,缇旦星人、火星人只要能以更快速度提前赶到,就能打至少一个代差的战争,即仍是未来人打古代人。
    这个代差结果,和缇旦人灭绝土人的结果一样,总之落后就挨打。
    缇旦人发现了时间代差效应,演算后暂不敢打龙星,决定先去火星、金星抢,于是大造飞船,全力攻克速度问题,十几年下来,还真攻克了。
    攻克的结果,就是克诺茨去打火星,伊阿佩斯率缇旦主力去打金星。
    这一去,必然发挥具有悠久历史的抢的光荣传统,不过文明了,嘴上高喊民主、自由,心里喊着骗骗骗、抢抢抢、杀杀杀,建立起横跨金星、火星和缇旦星的缇旦大同盟来。再后来,便是一窝蜂地杀向华胥人,行天下最大的抢杀之举,引发三百年癸丑战争。
    还是那句话,作为理念,民主、自由没问题,问题是谁来传播,如何传播?在一个连海盗都厚起脸皮自称很文明的时代,这是个很大的问题。
    克诺茨不甘心没做成缇旦王,不得已去火星开疆拓土称王,可实力太弱,便又拿土人当提款机,一番抢抢抢杀杀杀,就有了七百年前的那场大屠杀。
    那时,克诺茨年轻、英俊,虽然刚背上了弑父弑母的恶名不久,仍不改年轻、英俊的丰采面目,反正奶油小生大抵如此,不同的是性情变得日益暴躁,又有损年轻、英俊形象。
    还是那时,第一代坦克、战车刚研发出来。年轻、英俊的克诺茨喜欢玩酷,便组建了缇旦星第一支机械化部队出征,以闪电战为主,辅以集群式坦克冲锋,由北向西追杀土人。
    仍是那时,整个新大陆中,土人仅还剩下西北靠近原始森林的一大片贫瘠之地,其余从北向东向南再向西的广阔土地,全被缇旦人占了,人口也由上亿骤减到还剩下四五百万。
    历经千年屠杀后,土人研制出了火铳和土炮,勉强迈入近代文明。
    可土枪土炮敌不过坦克、战车及先进的战术,又孤立无援,结果只能在文明铁蹄的征服下,继续被抢抢抢、杀杀杀,连骗骗骗都直接省略了。
    以飞机、坦克、战车、火炮和摩托化步兵对付土人,无疑杀鸡用牛刀,毫无必要,但克诺茨为了耍酷,坚持采用,并不断尝试各种新战术和新战法,为将自己培养成战神打基础。
    他先利用坦克、战车的速度,闪电般集群出击,将多个村子同时包围、隔离起来,再用密集的炮火定点清除和飞机轰炸,最后派出步兵清剿。
    如此猛烈的打击,土人根本承受不住,只能逃,可又如何逃得过机械化部队?逃不过就只能被杀。千年前,面对火枪,土人还能反抗下,现在面对坦克、战车,连反抗的余地也无。
    缇旦人为什么要将土人斩尽杀绝,已经不只是为了掠夺土地、财富和奴隶,而是知道自己犯下无可饶恕的弥天大罪,土人对他们恨之入骨,如果心慈手软,有一天被杀的就是自己。
    在这样残酷无情的打击下,小部分土人终于屈服了,愿意信奉色奥斯大神,接受缇旦文明的洗礼,为奴为仆,但大部分土人仍不肯屈服,顽强抵抗。
    这样的抵抗如飞蛾扑火,土人们死伤惨重,不得不逃离家乡,被坦克、战车赶进黄沙飞扬的沙漠,四下里围住,又是无日无夜无休止地屠杀。
    沙漠很大,并非没有出路,可出路都被如恰尔邦这样的大城和其他小城给封住了,加上缇旦军的坦克、战车、摩托化步兵和天上战机日夜不停地围剿,就算有出路也逃不出去。
    残存的土人无路可去,最后只剩下一条活路,就是逃进森林里。
    森林困住了坦克、战车,步兵进去后不是被偷袭就是迷路,得不偿失。
    至此,克诺茨才宣布大胜收兵,将抢来的大量土地、财物和奴隶变卖成金钱,购置足够的飞船、武器、弹药和物质后,浩浩荡荡地向火星进军。
    新大陆的土人不是只有一族,也不是只有一种文明,有很多族,很多文明,但在缇旦人长达两千年的骗骗骗、抢抢抢、杀杀杀下,荡然无存。
    据战后统计,逃进森林的土人有十几万,加上臣服的,总数约四十万。
    之后,缇旦人仁慈地宣布森林为原住民保护区,对土人予以保护。
    从上亿土人杀到只剩几十万,从种族灭绝到种族隔离再到种族歧视,缇旦人一边高喊民主、自由,一边骗骗骗、抢抢抢、杀杀杀,直至斩尽杀绝,寸草不留,的确不愧是文明海盗的典范。
    土人最后一次延续文明的机会,就这样给杀没了。
    屠杀土人的克诺茨,现在就来到了让土人存活下来的森林中。
    森林里无数双隐藏的眼睛张望着,土人们看到了可怕的雄虺,和高高地坐在雄虺背上的女人,极度惊恐的神色中带着无比的敬畏和难以置信。
    自从逃进森林后,他们就有了一个传说,雄虺是他们顶礼膜拜的神。
    现在,这神就在他们面前。
    端坐在神身上的神,又是什么神?
    这中间透露出的信息量实在太大了,以致于没一个土人能搞懂。
    森林中,粗大的树枝互相盘绕,形成了一个又一个遮天蔽日的大树盖。
    树盖层层密密,互相遮掩,阳光透过缝隙艰难地洒进来,稀稀落落。
    阴暗昏黑,森然可怖的森林里,除了土人,还有数不清的毒虫、野兽。
    狮虎豹狼蛇蝎子蜈蚣等看到高挺、雄健的雄虺扭着身子进来,吓得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全瘫在当地,一动也不敢动,乖乖地等着它来吃自己。
    土人看着他们的保护神从身前悠闲地滑过,虔诚跪拜,口中喃喃自语。
    一个十分古老的传说可以远远追溯到缇旦人的铁蹄还没踏上新大陆的几千上万年前,飞羽蛇神依据天神的誓约保护土人。所以,当走投无路时,土人逃进森林,寻求它的保护。
    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的是,土人们逃进这片神秘的森林后,望乡谷就喷出了炽热的熔岩流,终日火雾笼罩,热气腾腾,再没一个缇旦人能进来。
    而且,据说从那以后,森林就失去了方向感,外人无法进入,就算侥幸进入了,也一定出不去,只有居住在这片森林中的土人才能自由进出。
    依据传说,这一切都是飞羽蛇神为保护土人而作出的改变。
    还有一点可以证明的是,飞羽蛇神也吃人,但不吃土人,除了祭品。
    土人口中的飞羽蛇神,就是阴魂空眼中的雄虺,称呼不同罢了。
    因此,土人并不怕雄虺,之所以怕,是因它头上有人,而且是女人。
    更准确地说,他们怕的是坐在蛇神头上的阴魂空,想不通作为人的人,怎能进入这片森林?又怎么可能端坐在蛇神头上进来?更怎么可能是女人!
    所以,他们惊恐、难以置信,想到了古老而久远的传说。至于克诺茨,他们压根儿就没放在眼里,既不知他是谁,也不想知道,只当他不存在。
    这很奇怪,一个杀了几百万土人的魔鬼,一个杀了上亿土人的魔王的后代,土人怎会不知道他是谁,不将他放在眼里,当他不存在?照理,这样的恶魔扒了皮烧成灰,也认得出来。
    同样奇怪的还有克诺茨,于极度的惊恐、害怕中,他的移植脑袋又被属于他的自主意识所主导,不明白土人们怎么瞧都不瞧他一眼,仿佛自己是团空气,心里产生巨大的失落感。
    他不怕被土人杀头,反正到这一步,一切都豁出去了,可自己好歹是杀了四百万土人的战神啊!那么多血淋淋的头颅,那怕只是轻视地瞧上一眼,也算是对恶魔尊严的安慰,竟没有,就那样地不放在眼里,令他无比沮丧。
    他寻找原因,发现土人们大多以树叶、兽皮裹身,也有穿着简单的粗布褂子的,但很少,皮肤也没有那么深的古铜色,身体更强壮、健硕,似乎也更高些,特别是眼睛,不论男女老幼,都有那么一种说不出来的空灵、澄碧,诸如此类,和森林外的土人较不同。
    他很快明白了,他们躲进森林几百年,隔绝状态下,自然就有了不同。
    雄虺在土人紧张的注视中停下。
    阴魂空知道土人们在附近,冷笑一声,全不管,只轻抚雄虺的头。
    过了许久,一个年轻的酋长出现了,神情肃穆地向雄虺走来,恭恭敬敬地献上族中最美丽的三个女子,请它饱餐一顿。他们以前就是这样献祭以保佑族人平安的,现在例该如此。
    雄虺没吃,它此时没胃口。
    酋长见它没动,深感意外,抬头望向高高在上的阴魂空,似乎明白了什么,返回去和几个长老低声商量,不时指指阴魂空。看得出来,土人们噤若寒蝉,以为她是蛇神的主人。
    他们的确是这样认为的,因为看到蛇神本来张开了大嘴,想要吃三个香喷喷的美女,听到她发出轻柔的细声后,便闭上嘴不动了。显然,端坐在蛇神头上的女人是更高级的神。
    在他们心里,更高级的神就是天神,是有身份有品味的神圣的神。因了这神,从今往后,在他们记忆里,又多了个关于神的美丽而恐怖的传说。
    年轻的酋长再走到雄虺头前,不安地仰望高贵的神,不知该做什么。
    “皮牧笛秋。”
    阴魂康看懂了土人对雄虺的敬畏,更看懂了对她的敬畏,轻声说。
    这四个字如微风飘进酋长耳里,他脸上却露出惊恐万状的神色。
    千年间,土人陆陆续续逃来这森林,没逃来的,都死在逃来的路上。
    森林很大,大到无法丈量,至今也没走完。土人们唱着歌儿,自由自在地去很多地方打猎、采食、谈情说爱,唯独有个地方不能去,就是禁地。
    皮牧笛秋是什么,没几个土人说得上来,能说得上来的早死了。
    知道的只有祭师,自古单线相传。
    土人们唯一知道的就是那个不能去的禁地,而酋长也只知道皮牧笛秋这四个字,同样不知是什么,能让他联想到的,也必然是禁地。据说很久很久以前,曾有几位德高望重的老酋长去过,之后再没回来,后来就再没人去。
    年轻的酋长似乎意识到了某种不祥,不无困惑地望着阴魂空。
    阴魂空不说话,只是更温柔地轻抚雄虺,口中发出丝丝声,很轻。
    雄虺一声咆哮。
    酋长吓得浑身一抖,赶紧又奔回去叽里呱啦地商量,片刻后摘下一片树叶放在唇边,吹出舒缓的乐声。很快,远处也有相同的乐声响起,接着更远的地方也响起,逐一传出去。
    一响之后,乐声止歇。
    过了会,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飘来悠扬而又轻柔的乐声,似在回应。
    阴魂空一听,就知吹叶人内功异乎寻常地高,否则乐声不能从极远处传来,更不能自始至终都轻柔、悠扬又清晰可闻,心下暗惊,不知是谁。
    酋长再奔过来,请她稍等。
    也就片刻间,便听林中响起风吹落叶的细微声音,她一开始还没听出什么异常来,忽然想到只有足踏落叶,才能发出如此轻微的细声来,而自己虽是高等级的妖精,也做不到,大惊之下但觉眼一花,就见一个白发苍苍的瘦高土人悄无声息地站在了酋长旁边。
    酋长向老人轻声低语几句,接着恭敬地向阴魂空介绍,说老人是祭师。
    祭师看看雄虺,再看看阴魂空,然后一直盯着阴魂空仔细地看,看了很久很久,目光空濛而平静,脸上没表情,末了,只淡淡地说了一个字:走。
    阴魂空命令雄虺跟着祭师。
    土人们速度飞快地跟在后面,他们根本不在地上跑,只在树林间飞跃,像猴子荡秋千,抓住一条条藤蔓荡去,有的背着弓箭,有的带着投枪,有的吹出奇怪的乐声,远远传开。
    更多土人从不知处奔来。
    天黑后,祭师来到一条清澈的河边停下,指指河对面,示意已经到了。
    阴魂空问祭师:“直接过去?”
    祭师诧异地看她一眼,眼中闪过一丝古怪的神情,想着什么。
    随后,他从怀中拿出一把艾草,咬破指尖将血滴在艾草上,再铺地上,做奇怪的动作,说奇怪的话,接着跪地望天,双手颤抖着高高举起,一脸虔诚地祷告:“至高无上的天之女神啊!请原谅我们的愚笨和卑贱,怠慢了您的使者。神圣的帕米古因天神啊!请垂怜您在人世间的忠诚的奴仆,接受我们真诚的祈祷,开启不二法门吧……”
    祷毕,他起身走到阴魂空身前,恭恭敬敬地说:“美丽而圣洁的女神,帕米古因天神已接受我卑贱的请求,祂神圣的光芒将照耀您,带您进入。请您原谅我们的无知和鲁莽……”
    随着他话声,所有土人一起向着阴魂空跪下,口中默念,称颂祝福。
    她眯起眼,甜美地听着,心里飘飘然,一时间还真将自己当作被土人歌颂、敬畏的女神,但觉成神就是好,万民膜拜,多么舒坦、惬意!决定施以慈悲,便学神的口气,说:“你们必当忠于我,效力于我,我将赐福于你们。否则,哼!我让雄虺把你们全咬死……”
    于是,万民欢呼,诚恐诚惶而去。
    克诺茨看着这一幕,绝未想到会有这等奇事发生,从前在他眼里十分渺小的阴魂空,竟顷刻间变得无比高大、神圣起来,也不由自主地生出敬畏之心,抬起头仰望她妖媚的面容,对未来有了更多期待,彻底激发出篡夺王位的雄心,心想只要她助我,大事必成。
    雄虺载着阴魂空和克诺茨,趟过清凛的河,缓缓来到河的对面。
    河的对面就是禁地。
    没有土人敢来禁地,便那祭师也不敢,见阴魂空过了河,都回去了。
    禁地没有路,一片黑,鸦雀无声,越深入,越黑,辨认不了方向。
    黑暗中出现一个人,一个身形单薄而矮小的人,不知如何出现的,就那么静静地站在远处,望着阴魂空,穿一件黑黑的葛布长袍,从头遮住整个身子,看不到面容,只有一团黑。
    他招手示意,然后默默前行。
    他不疾不徐地走着,雄虺有多快,他就有多快,雄虺有多慢,他就有多慢,仿佛脑后有眼睛,没被葛布袍遮住,看得见后面。行走时,也没见他双腿动过,似乎贴着地面飘浮,如鬼如魅,像人又不像人。也不知走了多久,走去哪里,他就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了。
    消失处别无他物,只有一面照壁,表面光滑如镜,闪着幽幽的黑光,隐约现出山模糊的轮廓,却又不是山,因为没山的起伏和陡峭,更像个大大的土包,但土包又怎会是照壁?
    照壁和雄虺之间空荡荡、黑沉沉,看不到何处有路,但觉下面是茫茫无尽头的深渊。阴魂空被照壁的幽光吸引,凝视良久,蓦然发现相距极远,少说有千米,好不吃惊,不知那人怎么一下走如此远,又如何凭空过去,消失在照壁中的?心里生出大大的疑问。
    她指挥雄虺过去,但雄虺这次却不听使唤,说什么也不动,赖在原地呜呜悲泣,显得十分害怕。无可奈何,她只好扶着克诺茨下地,自行过去。
    克诺茨不知她用什么神奇法子降服了雄虺,不敢问,心里又惊又佩。
    阴魂空大起胆子,跪在地上,正对照壁方向,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试探着爬,心嗵嗵跳,大气也不敢出,生怕一不留神跌进万丈深渊。爬了几十步,没见掉下去,才略感放心,接着发现浑身湿透,实已怕到极点,回头见克诺茨跟着爬来,也是十分紧张、害怕。
    爬着爬着,她忽然发现触手处空空的,身前身后一样,竟在缥缈的虚空中,吓得妈呀一声惊叫,浑身乱抖,牙齿咬得咯咯响,不由自主地屙出尿来,眼泪直流,好半天不敢动一动。
    抽泣了一会,她见自己仍停在原处,身周无风,也未下沉,不由噗嗤一声笑出来,捂紧胸口暗叫运气,却又不明何以如此?见克诺茨瘫在原地不敢动,远远闻到他一身的屎尿味,当即教训起来:“你好歹也是一世雄豪,怎么怕成这样?跪着爬就行了……”
    “撞鬼了,撞鬼了,呜呜……”克诺茨再也控制不住,嚎啕大哭。
    阴魂空终究是妖,怕过之后,抖抖索索地缓缓站起身回望,隐隐见到对面的雄虺,这才发现所立处高出许多,是居高临下地俯视,原来一直是从地面向空中爬,而那照壁悬浮在更高处,仍昏暗朦胧,需借助夜空中时隐时现的星光,仔细辨认,才能约略看出来。
    她一时惊奇得不得了,暗想这一趟多半来对了,尝试着迈出一步,再迈一步,仍稳稳当当,忍不住大笑,忽然一阵眩晕,差点摔倒,赶紧站稳,再不敢放肆,却转身对克诺茨吼道:“怕什么怕!看你这衰神样儿,有什么出息!给我站起来,我牵着你走。”
    克诺茨被她这一吼,顿时有了勇气和希望,大起胆子一点点地跪起来。
    阴魂空得意地一笑,说:“别怕!我有些明白了,这多半和失重有关,就像人在飞船中摆脱了地心引力。也不知什么缘故,这儿的重力极低,低到刚好将你我托住,不至于掉落……”
    克诺茨惊咦一声,低声问句真的?抖抖索索地挺起胸膛,试着走了两步,不觉虚浮,和正常行走一般,忍不住哈哈大笑,豪气顿生,竟有胆了。
    阴魂空牵着他手一起走。
    没走一会,两人又觉晕眩,终究恐高,又怕起来,慌不迭地跪下,趴在虚空中,战战兢兢地爬行,看照壁,似乎比先前亮了些,隐隐见到轮廓。
    阴魂空紧盯着照壁,忽然挥手大叫:“皮牧笛秋!皮牧笛秋……”
    克诺茨忙叫:“别他妈发疯!小……小声点,太……太恐怖了。”
    她得意地哼了声,说:“你根本不懂,瞎嚷什么!好好跟着我……”
    照壁本来发出的光极暗极黑,似有还无,不知如何,眨眼间闪亮起来,由极黑而墨绿、深蓝、红紫、淡黄,然后浅浅的白,唰地变得雪亮,亮得格外耀眼刺目,化作光的世界。
    一时间,阴魂空和克诺茨激动万分,抖抖索索,又哭又笑地爬进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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