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录》刑天 第56章 国联盟约

    这是自然的,来到朔州的十五国联军,难道是来郊游的吗?一些共识很快达成,甚至大家觉得根本就没必要回去交割朝廷讨论的必要,比如:
    第一件事,国联公约国对蒙胡宣战。
    大家本来就是打仗来的好不?差别无非就是共同宣战还是分别宣战。鉴于眼下南朝对后金立国地理的不满,两国外交互不承认的现实。此外还牵涉南朝对大理、交趾、蒲甘、高棉、真腊、三弗齐、吐蕃等国的宗主国地位问题。所以最后的议定方案是在同一时间分别对蒙胡宣战!各国对蒙胡宣战诏书就由大明汇总代送达蒙胡的汗庭。
    第二件事,每年轮流举办国联的公约国会议。
    这也没问题,坐下来唠嗑谈心,总比打打杀杀好不?这次是存在南朝、后金,及交趾、占城的互不承认问题。不过问题不大,轮到他们坐庄时,可以移到某中间地带。比如济州岛就不错。风景优美,而且不怕奸细惦记。怕花钱的国家也不用担心,向大明申报一笔补助就行了。
    第三件事,国联公约国同步断绝与蒙胡所有商贸活动,并对与其商贸的国家及个人发起制裁。
    这是针对蒙胡弱点而发,目的使其失去发动战争的能力。打仗就是打后勤,别说宋金深刻体会,就是这些新加入的国家,经过一个冬天的集训后,也纷纷认识到这件事的重要了。
    蒙胡战力彪悍不假,弓箭也能在自己制造,但钢铁呢?粮食呢?布匹呢?盐茶呢?这就引起大家的兴趣,纷纷增加制裁清单名录。最后连这些商贾想要进入缔约国都成为不可能。
    也就是说,这一条其实就是吕左使“非法传销”罪的翻版,却再不用考虑被人告状的困扰。
    第四件事,国联公约国的诸国平等问题。
    大明直接宣布放弃对琉球、麻逸殖民权,并将协助殖民地立国,按大明模式选举政府机构。而两国也在宣布独立同时,就明确了自己明联邦成员国的地位。他们国家最高领袖依然是明王陛下。
    总督将是明王派驻的使者,但不再掌握实权。而他们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将是内阁总理大臣,由全民选举产生。后来加入明联邦的国家越来越多,最著名的就是新东方大陆的卫将军和骠骑大将军建立的国度。据说两个国家都同样辽阔、强大无比。
    这件事情最搞笑的地方在于,作为明联邦的母体国家,大明却是最后一个经议会批准加入明联邦的国家。这意味着时少章对大明体制改革的最后完成。他是大明立国以后第七、八界首相,也是大明末代实权首相,和大明首任内阁总理大臣。前后各种任期叠加,甚至超越了乔行简的三十年。
    在不断吸纳新的郡府加入大明体系过程中,除了明王、教主两个家族世袭外。光明左右使、内阁三相六部九卿、枢密使、骠骑大将军、卫将军、三国四威八远将军都相继成为荣誉虚衔。
    这些荣誉虚衔在“明联邦”中被授予给那些德高望重的重臣荣誉衔。
    理论上,他们是整个明联邦的最高领导者,在明联邦成员体之间受到高度尊重、赞美,拥有广范的影响力。但他们的实际权力将止于自家庄园的大门。假如他们拥有一座庄园的话。
    第五件事,就是国联公约国军事指挥问题。
    有鉴于卫将军襄阳之战的“失利”,宋明枢密院都曾经认真分析过战事“失利”的原因。按说,卫将军与南朝联兵是十四万大军,都是精锐队伍,甚至卫将军的军中八连数量都密集到排级单位了。论战将,宋明这里是卫将军、赵葵、贾渉、岳珂四员大将,蒙胡只有窝阔台和术彻台两人。
    可依然被窝阔台的七万大军连破十三个大营,溃围而出,战损对比是四万八对两万四,宋明联军明显吃亏。或许对于南朝军队来说,这个战绩已经不错了。
    在他们看来,就蒙胡骑兵那气势,战损比低于五都不算输。但对于大明和卫将军,这却是不折不扣的一场大败!战败原因很清楚,两国的联军没有统一指挥权限,导致战场信息不畅,互相判断失误造成。这一点大家都明白、认同。
    很明显,联合国军目前主要还是依靠吕轻侯为代表的大明军事力量作战,因此本次战争的指挥权无疑归属吕轻侯将军。联军这次过来,也存了军事学习的想法。
    但是以后呢?是否需要组织一支军队,用于对内部国家间发生矛盾时的战场观察,有无滥杀平民?或停火监督,双方脱离接触,坐下来谈判?
    这个主要还是受到乾贞四年的宋金战争影响。那次大战虽然轰轰烈烈,但是死伤和破坏却不算惨重。因为大明及时发布的声明让民间损失降低到最低点。战争过程中“安全区”的划定让双方战场失败的士兵生命都得到保护,而战后的托管也的确对两国的安全发挥了关键作用。
    各国对前面几条都没太大异议,但对于第五条却存有疑虑。
    即便时少章一再保证这支联合军队绝对不存在政治立场,且大明无意在其中占比过大,也仍然纷争不休。比如说最简单问题,究竟多大的联军规模才能满足需要?
    联军平时驻地在哪,是集中驻扎还是分布驻扎?兵源是各国分摊,还是按人口比例分摊?养军的军费是按出兵比例负责还是反之?这就是“出工不出钱,出钱不出工”的翻版嘛。
    这个还真不好说。大家一致同意,留待明年再讨论。
    这就是流传后世的联合国军“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再有一些程序问题,比如各国可以自由表决是否加入某个条款,但一旦通过表决,就不能再重复讨论同类话题。绝不能把这些通过的条款当成条件今天加入,明天退出,或后天马上修订等等。
    这是自然的。总体看,这的确是一次伟大的会议、成功的会议。这种结盟的模式从表面上看起来,很大程度上类似周王朝的天下分封制度,但实际上完全不同。
    最根本的区别是:一个是自上而下的分封,一个是自下而上的联邦。途径不一样,那么不管格式如何相似,其本质都是不同的。
    大约就这么无营养地讨论了几个月左右,各国的回复基本也就到了。
    大体上的一些论断都得到认同,于是,有时少章出头牵起的联合国家共同体宣言通过宣读。
    各国代表认真地在多达三十份的文件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大名,并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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