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回八零追到了爱豆》第27章 第27章

    八成是她当初胡诌的人设!
    程简拼命掐住大腿,在做激烈的心理拉锯战,当下有两条路可以选。
    要么凭空捏造一个跟自己年纪相仿的保姆,说人前阵子辞职不干回老家了。
    要么硬着头皮承认错误,把过程一五一十交代清楚。
    警察都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她想,坦白吧。
    “其实我有件事……”
    “小姐!”
    熟悉的声音把所有思绪打断,书房门没合上,徐妈欲要敲门的右手僵在半空,瞅了一眼沈晖,说,“老爷让您下楼听电话。”
    “啊?”程简欲要全盘托出的说辞生生卡进喉咙里。
    “老爷叫沈先生也一块过去。”徐妈如实说。
    她怔怔地回头:“可是沈先生……”
    “占线了。”沈晖放下声筒,他笑起来,“走吧。”
    竟然逃过一劫,给老爹记上头功?
    自己依旧是那个温柔体贴的“程程”!
    能够绝处逢生,程简别提多高兴了,直到走入客厅时,她瘪起嘴,心里头突然地不是滋味。
    什么化险为夷,明明是错失良机,当初撒下的谎犹如□□,保不准哪天会炸她一身腥。
    “喂?”她心事重重地接起电话。
    “闺女,你是不是忘了今天啥日子?”程沛前的声音从另一头传来。
    她设想无数可能,比如:老妈的忌日,程爸的生日,或者北方的冬至。
    程简看向墙面泛黄的挂历,说:“也不是什么黄道吉日啊。”
    “嘿,我的傻闺女,今儿个你过节。”对方好心提醒。
    倒把她说懵了:“我过哪门子的节?”
    “你十八岁诞辰哪,赶紧来‘夜未央’,给你办成人礼。”
    哦豁,又老一岁,还真记不清了。
    对于曾经拥有过十八岁的程简来说,无疑是惊喜,意味着她“迟到”的成人礼上,会有家人陪伴,有男神参与,不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多好的机会!
    “我去换身衣服。”她赶紧把电话撂下,急匆匆地跑向闺房,在柜子里挨个翻腾。
    动作快到沈晖来不及送出祝福。
    “你这孩子,怎么傻站着?”徐妈把餐桌旁的椅子拉开。
    见此,他一边道谢,一边入座。
    徐妈摆上两三盘点心,乐呵道:“姑娘家家的难免磨蹭,别急,我还说呢,今儿小姐请你上门,肯定是因为她生辰。”
    “程程也没跟我讲。”沈晖眯起眼睛轻轻一笑,小姑娘总是给他出难题,亦如她措不及防的出现。
    “我好看吗?”程简拉开房门,站二楼过道里踮起脚尖,跟他打招呼。
    她特地用头发盘了个花苞,戴着白色的法式小礼帽,一袭棕色大衣,里边配条奶黄的毛线裙,裙摆荡在小腿肚上,乍得一瞧,跟人身上那套很搭。
    “好看。”
    沈晖起身,灯光缓缓照向他眼睑,好似细碎的星子落入眸中,凝视良久,让呼吸有一瞬的失序。
    是否守住了心底的那份惊涛骇浪,他无从得知。
    “沈先生有空陪我过生日吗?”程简拎着小包下楼,这段话老爹没有提,索性自己讲出来,不论得到怎样的答复,总归要问一问,不能稀里糊涂就把人给带走。
    他闻言,手指下意识地插进兜里,寻不到上得了台面的礼物,猜想这场成人礼并不简单,程叔叔请去的人非富即贵,大抵要为小姑娘往后的婚姻大事早作打算。
    以他的身份,似乎不该去凑这个热闹。
    “很为难吗?”程简小心翼翼地询问他,把期盼和踌躇都写进眼底。
    “不为难。”沈晖顿了顿,说,“有空。”
    仅仅是给她庆祝十八岁的到来,如此而已。
    至少他起初是这样以为的。
    分明是平淡的语气,程简却感觉有一股电流在身体里乱窜,酥酥麻麻,从头皮往下蔓延到脚趾,嘶,太奇怪了。
    她出门叫上一辆计程车,之前沈晖跟刘叔碰过面,为防止暴露还得稍加谨慎。
    “刚看了日历,二十一号冬至,沈先生要没别的事,来我家吃饺子。”
    程简望向窗外灯红酒绿的街景,说话时扭头瞄一眼沈晖,然后又把脑袋转回去,“我包饺子的手艺也还行,你尝尝就知道。”
    可惜这份心意当下无处安放,他擦开玻璃上的雾气,与她对视好一阵,才说:“不能了,我得回趟边成。”
    “是吴姐姐……”
    “我想回去陪老爷子过节。”沈晖把风干的刘海捋了两下,垂眸一笑,“他喜欢包韭菜馅的饺子,年年如此,今年,换我给他做。”
    在边成时那般坦然自若,原是放心里不愿说,他姥爷走了,人好好的说没就没,想到这,程简很是伤感:“我不该问的。”
    “没关系。”他寻思小姑娘生日,得高兴些,便话锋一转,语气也轻松不少:“你今年可有什么愿望?”
    愿望吗,有啊,已经实现了。
    程简笑吟吟地看着他:“说出来就不灵啦。”
    也对,他点头应下:“好,我祝你金榜题名。”
    就凭这段祝福,她暗自发誓,一定要考上首都最好的大学。
    “到喽到喽。”司机把车停靠路边。
    “夜未央”三个大字横着悬挂门口,这是家歌舞厅,共两层,一楼有舞池,两端安排了客席,二楼是半开放的包厢,有头有脸的人物才有资格坐上去。
    底层已经到了不少宾客,有人饮酒,有人跳起迪斯科,程简虽是今晚的主角,但毕竟是后辈,她带沈晖挤入前排的座位,台子上有位年轻歌手表演老掉牙的歌曲,她附在他耳畔,小声道:“你比她唱得好。”
    他没听清:“什么?”
    猩红的光束笼罩在舞厅里,他坐姿板正,跟周围形成鲜明的对比,与之格格不入。
    “这位靓女,能不能请你跳支舞?”一名西装革履的男性款款而来,俯身朝程简伸出宽大的右手。
    听口音不是本地人,看上去三十上下,刘海打了发胶梳至头顶,带一副金丝边框的平光眼镜,相貌堂堂,散发出成功人士独到的魅力。
    程简摆手道:“我不会。”
    她的舞蹈造诣跟美术相差无几,凡是和艺术沾边的事,一概不行。
    “靓女给个面子,大家都盼我闹笑话呢,拜托了。”对方挑起左侧的眉峰,笑起来有点儿邪乎。
    正当她思考该如何婉拒时,沈晖忽然起身,不知触动了哪一根神经,他以严谨而谦逊的姿势向她发出邀请:“可否与你共舞一曲?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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