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回八零追到了爱豆》第22章 第22章

    “也许吧。”他搬起煤炉,一鼓作气爬上了二楼。
    留程简在过道里尴尬得抠脚,这什么虎狼之词,还好对方没胡思乱想。
    怎么可能不乱想……
    沈晖面色凝重,将火炉放下的同时,在思考他作为异性,跟小姑娘的相处是否得体,也许是他过度解读,人没那个意思。
    “听大爷说,沈先生回来让亲戚为难了?”她上楼时手脚并用,刚冒出脑袋,就瞄见对方心事重重地坐在床边。
    气氛不大对劲,她犹豫着走到门前。
    听到逐渐隐没地脚步声,沈晖稍稍侧过身,回望她:
    “没为难,这幢房是老爷子的毕生心血,村里的娃娃们都喜欢听他讲课,现在人没了,二舅想拿来做婚房分给表哥,只是房产证写了我的名,我没答应,村支书也不答应。”
    “还有这种事!”程简恍然大悟,原来楼下是所“私塾”。
    “好在我联系到一名老师,她白天来报道。”沈晖用铁钳夹起蜂窝煤,生火时,目光微顿,“等安排妥当,也就这两天的事,我们一起回首都。”
    说到“这两天”,哪怕已经预料了结束语,她依旧顶着红扑扑的脸蛋,似乎有头小鹿在胸口横冲直撞。
    “如果可以,周末能不能陪我去琴行……”程简用深呼吸来克制情绪,话没讲完,突然想起什么,跑去床尾拎来了大皮箱。
    她将插销推动,一边打开夹层,一边念叨,“说起琴行,我昨儿早上在商场挑见面礼,都没看上,索性带了现金,你和老爷子让孩子们有书可读,是好事呀,这些钱就当我做慈善啦!”
    闻声,沈晖心不在焉地瞧过去,这一眼,的确有所触动,夹层里有几沓百元大钞,红得扎眼。
    “都是这些年积攒的零用钱。”程简弯下腰,衣摆也跟着晃了晃,她停驻在极具文艺气息的皮箱后,里边是上万元的现金。
    沈晖披着外衣大步走来,将皮箱一把盖紧,严肃道:“程程,报纸上谋财害命的新闻比比皆是,你别犯傻。”
    “我只给你见过。”原以为做了件好事,怎么反倒被教育一顿,她很委屈,“沈先生又不会害我。”
    “人心叵测,你还小,得趁早明白这世间的道理。”沈晖把眉心拧成一个“川”字,分明不愿给她灌输肮脏的想法,没承想,这丫头太莽撞了,让他悬着的心始终难以落地。
    “我相信沈先生,以前相信,从今往后会继续相信,哪怕是先生自己,也不能撼动我的信念。”
    程简把他当成光,又怎舍得背道而驰,她要追光呀。
    摆在眼前的满腔热忱,让人一时间惘然失措:“程程,我没有你想象中的高尚。”
    他只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男人。
    也有冲动,有七情六欲,她再这样看他,用迷恋的目光注视他——会很危险。
    小姑娘还年轻不懂事,所以他得懂。
    沈晖一直绷着那根弦,唯恐一次松懈,便让自己沦陷了。
    “你就是你,高尚是,虚伪也可以是,我认定沈先生的好,那便是好。”程简如此理直气壮,她喜欢他,顺带着闪光点背后的缺陷也一并喜欢。
    “拿你没办法。”沈晖权当她是对鼓手,或是家教这一职业的仰慕,坐回原处,说,“快休息吧。”
    “好~”她见对方默认,便干净利落地脱下风衣,身穿暖乎乎的毛线裙,像一条温顺的家猫,小心挤进棉被里,她盖住半个脑袋,只露出那双乌亮的眼睛。
    “给程程唱首安眠曲。”他看向炉中的火苗,食指一下一下敲击膝盖,似乎在找寻节奏。
    她点头回应,尽管对方尚未发觉,也不敢再出声了,生怕错过什么,把耳朵竖起,认真捕捉每一个动静。
    沈晖从容地下脑袋,火光在他眼中不断跃动,他起初是用唱的,嗓音温润低沉,带着几分独有的磁性,像春夜的雨点砸进厚雪中,凝结成冰,而后又化作清冽的水珠,于音符上缓缓起舞。
    「Edelweiss,edelweiss」
    是原版的《雪绒花》。
    「Everymyougreetmem
    Smalndwhite……」
    确实,很催眠吧……
    他的英文老师一定是英国人。
    程简的记忆中停在那句“forever”上,永远。
    她做了个梦,梦见远处是白晃晃的雪山,沈晖在长满绿叶的杨树下挖草莓,说冬天的草莓清甜,就像她一样……
    哈哈哈哈~
    她忽然睁开眼,窗外阳光四溢,斜斜地照进床榻边缘,身旁是熄灭的火炉,果然是梦。
    程简不由自主地去看时间,十点过七分。
    有点睡过头了,她边穿外套边往楼下去,沈晖的房门紧闭,也不知道他多久回的。
    便没有发出声响,自个前往厨房用井水漱口,顺带洗把脸,冬月里用冷水冲刷,那酸爽,浑身打了一激灵。
    而后听到院内三蹦子发出的“突突”,她透过雾蒙蒙的玻璃去看,发现大门口的白缎子已经撤下,沈晖好像骑三轮去接人了,后边坐着个大姑娘。
    应该是男神请来的教师。
    程简莫名有了危机感,她素面朝天,披头散发,如何跟知书达理的人民教师比拟。
    她准备跑回二楼认真打扮一番,刚转身,厨房门“吱啦”一下,开了。
    妈呀!
    迎面撞见沈晖,他今天换上厚重的军大衣,发梢处落了层雪,手里是用报纸包裹的玉米棒,还冒着热气,望见眼前受到惊吓的小姑娘,连忙递过去:“我刚烤的。”
    “咦,闻起来真香。”程简伸手接稳,她不禁理了理额间的碎发,瞄见门外的女人神采奕奕,扎起两条麻花辫子,着中山装,头戴大框眼镜。
    熟悉的打扮,由于多出个眼镜,她消化好一会,才试探道,“吴姐姐?”
    吴晓茹正收拾行李,抬眼一看,恍如隔世:“小程啊。”
    “你们认识?”沈晖替她把东西搬进正堂。
    吴晓茹回过神:“这丫头昨儿就坐我对面,挺招人喜欢的,你妹子啊?”
    这句话落了个空,正在上楼的男人没有听见。
    “我不……”程简欲要接话,结果对方问完就走,跟陌生人似的,奔院里继续干活。
    北风刮过吴晓茹偏黄的面孔,手背生了冻疮,她拎过两个包袱,被冰冷的雪碴子追打,心情一下荡到最低谷,前所未有的酸楚和无助包裹全身,心中已然明白了什么,却不敢认。
    见那位姑娘身手利落,程简没多想,屁颠屁颠地跟过去帮衬,直接抬起一个木箱,毛靴踩在积雪上,发出“嘎嘣”的挤压声。
    等搬空三蹦子的后座,沈晖已经从院里到二楼,来回跑了六趟,体力不支地靠在厨房门边的竹椅上,仰起下颌,拿汗巾盖住半张脸。
    吴晓茹经过时,抬手拍他肩膀:“装死呢?”
    沈晖动也不动,只“嗯”了一声。
    男神累瘫的样子竟然如此勾魂夺魄,程简难改花痴,她弯腰去拿暖瓶,用瓷碗装了温水,走到他身侧,双手捧上去:“沈先生,喝水。”
    闻声,沈晖蓦然挺直背脊,汗巾掉在大腿上,他垂眸,停顿有两秒左右,随即端过瓷碗一口饮尽,朝她笑了笑:“谢谢。”
    “叫阿晖沈先生,你不是他妹子?”吴晓茹故作诧异,人站正堂里,跟厨房隔了张门,她拿起用竹篾编成的篓子,往里面塞红鸭蛋。
    列车上都打听过,那丫头是来边成找朋友的,即使并非那层关系,但多少有点暧昧,她心知肚明,只不过想看看沈晖的反应。
    “程程是我在首都交的朋友。”他直言道。
    “嚯,长出息了。”她眼底流露出失落,连外头的光也照不亮,抬手擦去衣角上的土灰,把镜框一扶,来时便设想过无数可能,没料到半路杀出个程程。
    “沈先生还是我的家教,咱们仨真有缘~”程简露出傻笑。
    “是挺有缘。”她耸拉脑袋,将竹篓合上,手里没事做,眼神也越发黯淡,变得有些许沉默寡言。
    程简朝门内探出个脑袋去观望她:“传承这件事儿太伟大了,姐姐那么温暖的姑娘,村里孩子们有福气啦。”
    “别拿我打趣,遇到不听话的小毛孩,照凶不误。”她一板一眼的样子,倒跟沈晖有几分相似。
    对方是教书的老师,贤惠漂亮,有风骨,拥有那种八十年代读书人特有气质,怎么形容呢,程简越看越觉得自己多余,只能用热情融化心底的严寒:“您跟沈先生从小认识吧?”
    说到沈晖,吴晓茹倒是打开了话匣子:“我记得是十岁,嗯,十岁,一眨眼我都二十好几了。”
    她感叹一声,继续说:“那年父亲下乡工作,我从边成搬到甘卯村,跟阿晖是邻居,那会他还小哩,这么点高。”
    吴晓茹用手比划道:“跟竹竿似的,被当时的村霸给盯上,让交保护费,才六岁你想想,宁死不屈啊,被打得剩半口气,若非他姥爷赶过来,你估计见不着他了。”
    “沈先生有骨气。”程简一面心疼,一面投去欣赏的目光。
    那句话,大抵是戳中了吴晓茹,笑起来掺和着苦涩:“可不嘛,打小就是块硬骨头,人家是吃一鳖长一智,他倒好,没个记性,诚心气我,教也教不会。”
    她就是被这样隐忍又顽固不化的少年深深吸引了,后来回边成的几年里,甚至是离开边成的那十年,对童年时期模糊的身影,总抱有一种不切实际的念想。
    这些年在外读书见过形形色色的男人,有人温文儒雅,有人自负不凡,也有人放荡形骸,却没有一个像他那样,令她念念不忘。
    “幼时的沈先生,跟现在,像吗?”程简的好奇一下拉回她的思绪。
    “像。”她视线透过寡淡的阳光,落向竹椅上的男人,他将细密的汗珠随意擦去,似乎不情愿加入这场对话,望着朦胧的窗户若有所思。
    她喜欢他啊。
    程简突然意识到,也对,他那样出色,怎么可能没人喜欢呢,将来有万千迷妹的追捧,哪怕年老色衰,也无法抹去这副骨相,以及与日俱增的才华。
    “和四十年后的他,也像。”她喃喃自语。
    对方则魂不守舍,当下没接话,两眼直勾勾地盯住不远处的沈晖,看久了,反倒平添嫉恨,便拿出长辈的架势质问:“你呀你,把一未成年拐到山里,安的什么心?”
    她想在他面前寻得一丝存在。
    程简却连忙替人解释:“这个,您误会了,和他没关系,是我私自过来……”
    “你还是学生。”吴晓茹认为自己足够忍让,这丫头居然得寸进尺,她摘掉眼镜放去桌面,皱起眉头:“不好好读书,一个城里姑娘,来乡下找阿晖打发时间,几个意思?”
    “我和沈……”
    “吴姐。”沈晖格外严肃,他起身把汗巾挂上原位,头也不回地开口,“她还小,别乱讲话。”
    “几年不见,学会护短了。”吴晓茹心里怄得慌,为一个小丫头片子,跟她翻脸?
    “没,我就事论事。”他说完,把清水舀进木盆里,将面门的汗渍擦抹干净。
    “你以为自己蛮公正的哩,帮理不帮亲。”
    “我没针对您。”程简可以发誓,至少在那句“打发时间”之前,她确实没有针对,谁都有脾气和底线,自己绝不会拿男神当成消遣,哪怕是个误会。
    “装,继续装。”吴晓茹皮笑肉不笑地叉腰。
    是情敌也是朋友,没必要关系搞僵,见此,程简双手拢在嘴边,打蛇打七寸,便小声开口:“你喜欢他。”
    这句话的杀伤力极大。
    “瞎说啥子?”吴晓茹连退两步,故作回避,“我没喜欢谁。”
    “你再不说,他要回首都了。”
    程简倒是真替她着急,如果能促成一段姻缘,男神日后不再孤苦伶仃,有人关心照顾,挺好呀。
    即使那个人并非自己,也没关系吧?
    想到这,她忽然发现……
    有关系。
    “你要去首都?”吴晓茹终于迈过门槛,来到厨房内,冷不丁地问出来。
    “明天走。”沈晖低头,把湿透的刘海拧干,仍旧言简意赅。
    “你就不能多待会?”她问。
    他抬起眼帘,有疑虑,有愕然,而后执意道:“我有工作。”
    “除去工作,就没有值得让你牵挂的人或事了?”吴晓茹早有预料,甘卯村拴不住他的脚步,这个男人,目光早已越过了这片大山,落在她遥不可及的远方,只是她总以为,有天他会回来。
    “有很多。”他开门,拎起木盆把水泼进院内,转身时无意间的一瞥,发现程简手上的玉米还没有动静,刚要提醒,便听见身旁的女人叫住他。
    “如果是为了我,你能不能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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