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夺舍了地球天道》第三百零八章 玄冥诀仙人篇

    蓝天白云,春风拂面。
    这是个小山村,名为陆家村,其中的村民淳朴善良,以打猎和耕作为生,日出而出,日落则归,生活平凡稳定。
    在这个村庄之中,有一家居住在西北方向的人家,这天,这户人家诞生了一名婴儿,取名,陆均,小名平安,取寓意,平平安安。
    与别的孩子没什么大的不同,陆均平平安安的长大,跟随父亲一起,白天耕耘劳作和打猎,晚上回家休息。
    平凡的日子一天又一天的过去,陆均也终于成年,然后在一次外出之时,从恶狼手中救下了隔壁萧家村,一个名为萧雪的少女。
    两人由此结下了姻缘,结为连理,生儿育女,陆均顾家养家,萧雪相夫教子,其乐融融。
    几十年后,两人都满头白发,在某一天,拥抱在一起,离开了人世。
    一世平凡。
    ……
    乱世朝廷,有一壮士,名为陆均,出生贫寒家庭,却靠着一身不知从何处学来的武艺,投身从戎,历经险境,却屡屡转败为胜,从一名普通的士兵,节节高升,最后当上了大将军,统御百万大军,威势无双。
    不止如此,他还获得了国室公主萧雪的青睐,两人成就了一段佳话。
    最后,更是受天下拥戴,推翻了皇室,镇压乱世,创建了八百年大陆皇朝!
    可以说,陆均的一生,堪称传奇,一路高歌猛进,风光无限,登上了人世最巅峰!
    一世辉煌!
    ……
    这个世界,有光就有暗,有火就有水,有富就有贫。
    人生,往往是冥冥之中有注定。
    灯火辉煌的都市,也有灯光照射不透的黑暗。
    街头,一名身残,落魄,衣不遮体,蓬头乱发,满脸胡渣的乞丐,双目无神的躺在地上。
    不知道多少年了,他也记不清了,因为,他已经神志不清了。
    他依然记得,他以前富可敌国。
    但,很可惜,遭遇了最罕见的金融风暴,他一夜之间从首富变成了首负!
    他还记得,他曾经有一个很漂亮的老婆,他很爱她,视她如生命,可惜,却死了!
    从此,他便发了疯,着了魔,丢了魂,忘了自己,忘了一切,成为了街边落魄,潦倒,卑微,低下的乞丐。
    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还没死,他想死的,但偏偏死不了,他的生命就像是小强一样顽强,似乎要让他尝够这落魄凄凉之苦!
    一世落魄!
    ……
    百世轮回,轮回百世,百态人生,人生百态。
    曾为人,死为鬼,做过妖,修过仙,悟得了佛,也坠过魔。
    或富,或贫,有过平凡,也经历过权势滔天,当过市井小民,也成就过绝世霸业。
    曾化身一颗石头,历经海枯石烂,曾是一滴水,见证了沧海桑田,也曾是一片星空,成就了斗转星移。
    ……
    凡世间种种,百世而足,百世而终,是为轮回百世!
    ……
    轮回殿之中,石阶再现,陆均和萧雪同样出现,只不过,此时的他们,已经身处石阶最深处,恰好为第一百阶!
    陆均缓缓睁开了眼睛,目光之中,说不出的沧桑,许久后才化为清明!
    “唉!”
    一声长长的叹息,久久不散,说不完世间百态,道不尽人世沧桑,造化弄人。
    陆均身旁,是身姿妙曼,艳美无双的萧雪。
    两人相视许久,一切,尽在不言中。
    千百世的陪伴,他们早已经心意相通。
    “走吧!”
    陆均主动拉起了萧雪的玉手,两人腾空而起,跨过了迷雾,横穿了苍茫,最终来到了一处高台之上。
    在那里,有一截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笔尖。
    “嗡!”
    当陆均出现的时候,那笔尖陡然一阵颤动,然后化为一道光芒进入了陆均的眉心,横陈在他的元神之中!
    与此同时,一股浩瀚无比的信息传入了陆均的脑海。
    玄冥诀,五阶篇!
    五阶,也就是仙人篇,有三个境界,从低到高,分别是,人仙,地仙,天仙,而每一个境界之中又有细分,是为九品,一品最低,九品最高。
    若是以前的陆均,可能还会因此而激动,然而如今的陆均,历经百世,心境早已超然,所以,他古井无波。
    “是时候离开这里了!”
    接收完仙人篇后,陆均就与萧雪携手,从轮回殿之中消失不见。
    当陆均和萧雪离开后,轮回殿一震,一股伟力席卷每个角落,所有人都被挪移了出去。
    接着,轰的一声巨响,在众人惊骇的注视下,轮回殿砰然破碎,化为盈盈光点,从世间彻底消失。
    ……
    未知的神秘空间,有声音喃喃自语:
    “物归原主了呢,那么接下来,该开始了!”
    ……
    时光悠悠,转眼就是十年。
    在这十年里,地球又接连发生了许多次波及全球的异能潮,所以地球变得越来越大了,是以前的一百倍,地貌早已经不可同日而语,曾经科技时代的光芒已经被彻底掩盖,一去不复返!
    而异能者们,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强大,甚至还出现了尊主级别的异能者!
    尊主级别的异能者,可是四阶强者,实力堪比大乘初期的修仙者,轻易间移山倒海!
    ……
    广江市,一处云雾缭绕的山峰之巅,有一座院子。
    “粑粑,我要听故事,新的故事!”一个粉雕玉琢,如同瓷娃娃一样,可爱无比的小女孩,大约五六岁,捧着胖乎乎的小脸,气呼呼的摇晃着躺在椅子上,闭目养神的青年。
    那青年,初看,平淡无奇,但如果多看几眼,就会发现,他很耐看,越看越完美,似乎他的身上有着一种奇特的魔力,让人沉迷。
    “丫头,别打扰爸爸睡觉,找妈妈去!”
    陆均睁眼看了一眼小丫头,然后果断拒绝了!
    这五年来,他是讲故事,讲到怕了,从盘古开天辟地,到小蝌蚪找妈妈,陆均可谓是都讲了个遍!
    可惜,这丫头偏偏记忆力超凡,听过一遍的,她都能记住,然后她是不会听第二遍同样的故事的,只要陆均敢讲,她就敢哭。
    所以,每次都要是新故事,不能重复,而且,还一天早中晚都要听一次,有时候甚至粘着陆均讲一天,把陆均折腾的够呛。
    “不,我就要听粑粑讲!”小丫头很倔强!
    “呼呼呼……”陆均索性强行把自己催眠,任小丫头怎么叫,怎么拧,怎么做怪,都不醒。
    “哼,臭粑粑!”
    小丫头哼了一声,只得扭头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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