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指使自传》三千一百二十七章 亲密接触

    可是他真是这样吗?真正的冯裤子到底是怎么样的,她们是永远相信不到的,就如昨天他耍酒疯,可能有些人只记得他耍酒疯,只有少数的人才会记得他勇斗家丁。不管大家眼里的他是什么样的,他之前确实并不在乎,可从昨天冯糖嫁了人后,他知道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他现在必须长大了,要是自己再不长大,他永远比不上岳小云。毕竟,岳小云已经娶过一个妻子,现在又娶了一个妻子,就这点冯裤子就比不得他。
    想要赢过岳小云,他就必须做出改变,变成一个真正的男人,让冯府的人对他刮目相看起来。冯裤子有些邪恶的揣摩着府里这些姑娘们的心思,想要找机会跟身边这些嫩过的滴水的小丫头发生些什么瓜葛。但是看起来,由于他之前活得太失败了,府里的姑娘们没有一个瞧得上他,他想要与这些姑娘们有什么瓜葛,仿佛有些痴心妄想了。
    冯裤子深深的失望了,这可是唐朝,如此开放的时候,自己再怎么说也是一个男人,为什么就没有一个姑娘瞧得上自己。他不知道是这些姑娘没有眼光,还是自己太过失败了,不过想要改变别人看法,他就得努力才行,只有努力了才能改变自己,赢得别人尊重,改变自己的生活。
    袭人一听就知道是冯裤子回来了,只有他才会如此没羞没臊的做这样的事,摊上了这么一个不懂事的主子,她也是醉了。冯裤子神游仙人画后,与袭人同领仙人所训云雨之事,胆子可谓是大得很。因为冯、袭二人有了“亲密接触”,“自此冯裤子视袭人更比别个不同,袭人待冯裤子更为尽心。”这是两人关系急速升温的转折点,两个人就像是在谈恋爱似的,就算不是谈恋家,也胜似谈恋爱了,难免冯裤子会做出如此无聊的事来。
    袭人是夫人身边的丫鬟,因为克尽职任,忠诚本分,被夫人拨到冯裤子身边服侍。因为冯裤子身份特别,也就拨了这么一个丫鬟过来,但温柔和顺的袭人,还是没有逃过冯裤子亲了魔爪,最终还是被冯裤子拿下了。想来,这也是迟早的事,俗语有语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冯裤子早就惦记上袭人了,她还能跑得了。你说夫人安排一个丫鬟给冯裤子,还能随便找一个丫头给他,就算不是千挑万选,也不是百里挑一,那也是舅妈亲自给自己选的丫头。也是得到了冯裤子的同意的,要说他不喜欢袭人是不可能,他应该是挺喜欢袭人的。
    冯裤子一直都是不懂事的孩子,因为出生低微,一真都在做长工,说他一直懵懂不懂事也是情有可原的。他一个长工,连丫头都不如,也没有机会去学习,也就是小的时候跟着冯糖在家里的私塾里混过一段时间。他当时也不知道学习的重要性,只是认了些字,真正的做人做事的道理却是一概不知。
    冯府有规矩:“凡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伏侍的,他算是半个爷们,只能是分到一个丫鬟,这也算是有舅妈的照顾。在舅舅看来他始终是一个外人,冯府可不会养一闲人,更给他分一个丫鬟,冯裤子能有今天多亏了舅妈的照顾。”但冯裤子未免显得太着急了,毕竟袭人才分来不久,就被他给欺负了。
    袭人是有苦说不出,这就是做丫鬟的命。
    按小舅妈所言,袭人“是个省事的”,夫人也“素喜袭人心地纯良,克尽职任。”
    名声这么好的袭人,怎么就从了冯裤子,很多的人都觉得他会反抗,打死也不从,为什么她会答应了冯裤子这事确实让人想不到。
    大唐有一个最大的公会,就是“强干会”,强干会为什么会这么强,就是因为他们强着来。一个“强”字写出了大唐公会的现状,似乎写出了当时下人的现状,做为一个奴仆袭人并非心甘情愿,但迫于冯裤子的强迫,无法只得同意。毕竟在过去,奴才相当于主子的私有财产,可以任意处置。
    袭人素知夫人已将自己与了冯裤子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冯裤子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这似乎又是袭人在做“心理建设”,她在说服自己这件事他是没有办法的,这是主子权利,他没得选择。
    袭人也是女人,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同冯裤子一样,随着年龄不断渐长,也会渴望着自己的爱情。冯裤子可以为了爱情而去努力,袭人却没有他这样的本事,可以为了爱情而豁出去。
    在过去,女子满十五岁,就可以谈婚论嫁。袭人比冯裤子大几岁,冯裤子都成年了,这袭人比他要长几岁,袭人应该要比冯裤子更加的着急。
    袭人的出生不好,是因为家中当日没饭吃,因而把她卖到了冯府。冯裤子也不是冯家的家生子,只是一个远方的亲戚,两个人混到一起,也有种同病相连的意思。而冯府又是待下极为宽厚的,袭人若到了将嫁的年龄,虽是“卖倒的死契”,若其母兄将她赎出,冯府大多会放人。但问题就出在这里,像袭人这样的家庭,本来家里就是因为吃不起饭把她是卖到冯府。他的家里哪有钱把她是赎出去,我们也不说要多少钱来赎,就算是赎身的钱再少,对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也是不可想像的。
    还有就是袭人愿不愿意出去,出去了可能没饭吃,也不知道自己会嫁到哪里去。有一个人好人嫁出去也就罢了,要是嫁到穷山沟里,她一个姑娘家的也不愿意。其实,嫁出去总是好的,至少不用做奴仆了,可是冯府真会心甘情愿给她选一个好人家吗?我想冯府也不是做慈善的,哪里会管这些丫鬟的死活,是不可能替这些下等人着想的。
    估计在大唐,就没有一个大户人家,真是会替奴仆着想的,这种奴仆的观念早就已经是深入人心了。富人买奴仆过来就是让他们为自己服务的,而不是买他们来享福的。
    当夫人把袭人给冯裤子的时候,她就已经看出了夫人用意,她就是来伺候冯裤子的。袭人也是一个简单的丫头,与冯裤子相处后,发现他这个人还是挺不错的,能遇到了一位好主子不容易,她也从来没有奢求过。既然,天意如此,她也就只能认命了:“如今幸而卖到这个地方,吃穿和主子一样,又不朝打暮骂。”
    以袭人之聪明,她不可能想不到这一层,自己年龄大了,在婚姻大事自己说了不算的。在古代,如果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与主子建立某种隐秘关系,让主子对她另眼相看,想必她是不大可能留下的。有的人说丫鬟都是愿意跟主子有这一层关系的,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难不成古代的人都是吃窝边草的,而且这已经成了古人不能说的秘密。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古代的男人就没有不吃窝边草的,这也就是古代男人的幸福之处。
    袭人在冯府虽是丫鬟,但俗语说“宰相门前七品官”,冯府的三等奴才,其穿着已是不凡。更不要说袭人这样在夫人身边服侍的大丫鬟了,想来也不会差的,不仅每月能拿着一两银子,还跟主子同吃同睡,并无差别,这样的生活,自然是袭人所向往的。而如果被母兄赎出去嫁人,即便做了当家主母,成了嫡妻,若过那贫贱生活,这让过惯了锦衣玉食生活的袭人,心里如果承受得了?
    因此,袭人在与冯裤子“亲密接触”之前,应该就已经有这样的苦恼,不止一日了。当冯裤子向她抛出一个绝好的机会,在来自少女本能的抗拒之后,她又何尝不是一种“欲拒还迎”的心理呢?
    冯裤子虽然现在并不得势,可是他渐渐地还是展露出了主子的派头,冯裤子身边也是没人了,除了袭人,也没谁了?冯裤子不对他下手对谁下手,以前冯裤子还总往青楼跑,现在有了袭人,也不爱出去了,就喜欢呆在家里。出去了还要花钱,在这里有人伺候着,也不用花钱,也不要太幸福了,以冯裤子如此精明的人,他怎么会不明白其中的道理。
    袭人的编制也在夫人那边,也无需自己负担,这都是她的优点。总之,夫人看上的女孩,绝不会差,都有非常明显的优点,夫人能把袭人给他,说明了夫人对冯裤子还是挺溺爱的。她把最好的女孩,都给了这个侄子,亦可见夫人待侄儿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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