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多瘴气,少年叶凛之作为叶家先锋官,借道秘密剿灭岭南叛乱。起事者阿布便是执此鳄鱼长鞭,于丛林中与少年战神对战。相传此鞭为上古帝王鳄神之皮而制,执鞭之人五米之内,再无活人。
长而灵活的鞭条,覆满岭南帝王鳄坚硬的甲壳,凸起的甲壳连同鞭上淬浸的百年毒液,挨到皮肤,遍是血肉模糊,溃而成疡,深可见骨的致命。
那一战,少年战神满身被打得血窟窿,几乎殒命。就连叶家的主将都认为他再难活着走出丛林。就在叶家军放火焚山后,于浓烟中走出一个已辨不清模样的血人。
他的手中拖着战利品,一步一步艰难前行。
战场从来都是冷血的,拼得是刺刀,拼得更是谁比谁更狠!能战到最后的才是真正的赢家。
没有人再敢小看这个少年!
自此,一战封神,神州共传。
一时间,密室中人,心思万千。
晚媚竟不知,这鳄鱼长鞭现今的主人竟是他。
她表面波澜不惊,心里早已翻江倒海了。那些想忘掉的过往,全部涌上心头,搅得她凌乱不堪。
不!他应该不知。那些辛密,早已烂在死人的肚子里了,这只是巧合。
战场无情,刀枪无眼,他夺来这战利品没什么大不了的。
没错,是巧合而已……
“倾城,你也来尝尝它的滋味如何?”叶凛之举着鞭子,饶有趣味的看着瑟缩的奴儿。
倾城额间尽是冷汗。
今日的他有多风光,昨日的他身上就有多少伤疤。
那一夜,他福大捡了一条命;
那一夜,她得了家主的单独召唤。
注定不平凡的夜晚,二人痴缠的命运生了裂隙,走向不归。
他受过的鞭笞滋味,都要让她尝尝?
陷入回忆的又何止是这二人,叶凛之不禁回想到这段往事。
昔年,他主动请缨,作了先锋官。只为积攒军功,在叶家主家有一席说话之地。
当然,他最最迫切的,还是向家主求了他心爱的姑娘。
鳄鱼长鞭乃天生神器,丛林之中阿布硬生生的在他身上开了二十七刀鞭口。
“还剩最后一鞭,这一鞭打在你心口处,你就没命了。”
“那你为何不下手?”少年叶凛之眼中是从容与笃信。
“叶凛之,你够狠,今日得见果然名不虚传呐!”阿布嘴角露笑,从怀中掏出一只南朝式样的锦囊,随后躬身,郑重交还叶凛之手中。
他知他心系部族,不忍部族受妻离子散亡夫之苦;他亦知他急于军功,建立威望。
倾城的庇佑锦囊,无意间便成了赌上性命的信物。
也恰巧,年少轻狂。
一个敢赌,一个愿信。
“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你欠我的,这二十七鞭也还了。我欠你的,来日定会相助。”接着阿布擦着这只鞭子,再不看一眼塞到叶凛之手中。
山前丛林二人鏖战胶着。
山后挂壁夹道百数妇孺撤离。
二虎相争,百兽离山。
蛰伏经年,浴火重生。
山下依水而建的竹寨付之一炬。
天下归一,世间再无岭南异族。
丛林一疫,便是这二位少年心中的秘密。
只是,当时的阿布也不知道的是,叶凛之甘愿受这二十七鞭的缘由。
只是少年没想到,沙场一日,竟似沧海桑田。
权谋遮天,设局连连,叶家献祭,少主掌权,王朝颠覆……
若无权,他只能是敢死卖命的先锋官。
若无权,她也终会追名逐利弃他另嫁。
叶家既是他的跳板,也是他的死穴。
即使他贵为叶家的少爷,即使她只是豢养的舞女。他依然碰不得她。
只有成为人上人,荣华富贵包括她倾城,才能真正属于他。
……
这章走心不走肾啊。看文就是图得一时爽,大家不要纠结哈~
因我本人的原因,这篇文断断续续的更,承蒙很多老朋友不弃,也有许多新朋友入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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