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赖帝师》第七百二十三章 榜眼对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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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已不再是那个耿直的少年,经历过一次又一次的尔虞我诈,他的心已经被这世间的阴谋诡计渲染的变了颜色。
    他知道,这一切,都是王允的计谋。
    他在未央殿上一戟刺死董卓,世间之人都以为他因貂蝉之故将董卓视作最为痛恨之人,却不知他此生最恨的,却是王允。
    他心中怨恨,怨恨的是王允若是能直接说出本意,他未尝不会答应,貂蝉也不用再去受那样的苦。
    所以后来李傕郭汜反扑长安,他并不是不能固守城池,他让出长安唯一的条件,就是要王允人头落地。
    他如愿以偿,便不再管那长安城上插的到底是谁家的旌旗,带着貂蝉一起离开了那座留下了太多回忆的城池。
    他曾与曹操争夺兖州,虽然给曹操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可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
    他先投后叛占了刘备的徐州,却又为了调和刘备与袁术的关系而上演了一出辕门射戟的好戏。
    他其实不想这样四处奔波,可天下之大,却没有他容身之处。
    每到一处,那里的主人便像防贼一样的防着他,他每次出走,都是因为咽不下这口气。
    他只想找一块地方,能和她好好厮守,只可惜一次次的颠沛流离,总让他事与愿违。
    也许,眼前的这一切,便是最好的结局吧。
    白门楼下,曹操军正准备发动一轮新的攻势,却发现城门之上飘起了一面显眼的白旗。
    士兵们面面相觑,素来以武勇冠绝天下的吕布,就这么投降了?
    他就这么投降了,也许是打了一辈子,突然倦了。
    高顺,他手下最为忠勇的部将,宁死不降,死了。
    陈宫,曾经追随曹操,后又叛逃,也不肯降,也死了。
    他却不想死,不是因为他怕死,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死了她也不会独活。
    他从曹操的眼睛中看出了一丝犹豫,本以为会有所转机,谁知刘备这时候站出来对曹操说,可还记得丁原和董卓?
    他斜着眼看着这个背后捅刀子的卑鄙小人,口中大声叫骂着。
    刘备,若是没有我,可还能活在这世上?
    可曹操最终还是听了刘备的话,决定将他处死。
    他被带到一处军帐之内,军帐之内没有别人,只有他独自被五花大绑在一根柱子上,等着他人生最后一刻的到来。
    他没有想到,曹操其实根本没想杀他,只是在刘备那些人面前演了一出戏而已,曹操真正贪图的是他百世修来武人之极的体魄,也正因为如此,十几年来,他都被关在暗无天日的许昌天牢之中。
    有些人活着,真的还不如死了。
    他想报仇,却无处发泄,曹**了,因为没能得到他的体魄,可拖着这副残躯,他又能去往何处?
    为什么与南疆女王和蔡熙联手?
    吕布自己也说不清楚,或许是想在死之前,再干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
    可又为什么又止步于此?
    吕布很清楚,是因为他背后站着的那个弟弟。
    他固执的不想在临死前让弟弟看到自己眼角的那一抹闪光,那是他对这世上唯一亲人的留。
    两兄弟,分别之际,却是无言。
    刘赫叹了气,不忍再看,最后的一点时间,还是留给那对天生不善言辞的兄弟吧,外人眼中的沉默无言中,包含着兄弟俩人的千言万语。
    一阵喊杀声响起,吸引了刘赫的视线。
    不远的另一处战场上,马上也将上演一场惊心动魄的激战。
    交战的双方同是位列将评榜,而且只在吕布之下,名列三甲。
    赵云和典韦。
    一吕二赵三典韦,是后人为三国名将谱写的一个排行。
    里面多少有些夸张的成分,但总是有人喜欢乐此不疲的为这个排名争论不休,吕布作为当之无愧的第一已是无可厚非,而对于这份榜单上的榜眼赵云和探花典韦,孰强孰弱,千百年来一直为人所津津乐道。
    刘赫的心情有些复杂,能亲眼见证两人的胜负,或许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可这场注定以惨烈结局收尾的大战,却让刘赫再没有那份心情。
    如今已经位列五虎上将的赵云和之前在鬼见愁时没什么太大的变化,仍是喜欢穿着一身白袍,银盔银甲,手中一杆亮银枪,在半空中挽了个漂亮枪花,望向对手的眼神不温不火,却让人心生敬畏。
    高手过招有时候拼得是心态,用现代人的话来说,赵云就属于那种天生心理素质极佳的人,这也是他能成为高手的重要原因之一。
    相比赵云的淡定,典韦眼神炙热,他和赵云没什么恩怨,之前甚至都没交过手,但他很想与这个在将评榜上排在自己前面的年轻人较量一下。
    赵云和典韦或许是这场大战中最平和的一对对手,但正是这份平和,注定了两人之间必定会迸发出激烈的火花,满嘴喊打喊杀的人,未必会使出力,也不一定有生死一战的胆量。
    到了一定的境界,自然而然就会将那些有可能影响判断的情绪暂时放下,求胜心谁都有,若不是争强好胜之人,赵云和典韦也坐不到榜眼探花的位子,从两人相遇的那一刻开始,这场生死之战已经拉开了帷幕。
    典韦手握一柄长刀,惯用的双戟背在身后,两腿突然发力,两肋被夹的剧痛的战马一声长鸣,当即开始了狂奔。
    几乎同一时间,赵云也催动胯下战马向前猛冲,却没有像典韦那样不留余力,韩义爱马,他带出来的韩家军自然也爱马,尤其是当年在鬼见愁时,一匹脚力充沛的战马来之不易,每一名韩家军的士卒都恨不得跟自己的战马同吃同住,更不会轻易的用长鞭抽打。
    马是一种通人性的动物,对它好它都知道,所以虽然两人对待战马的态度截然不同,但赵云胯下的那匹通体雪白的战马速度却丝毫不逊于对手。
    骑兵能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就看冲锋的速度有多快,当两匹战马几乎达到极限的时候,马上的两员猛将也同时挥舞起手中的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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