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宋捡第一次被小狼哥紧紧拥抱,来不及想别的,只顾得享受温暖。正常人对皮肤相贴的需求可能不大,但小半瞎很喜欢,挨着了就等于看到了。
相比视觉,听觉、触觉更让他心安。他舔得更勤了,使劲舔,湿乎乎的小舌头一下下贴上男孩的下巴。
他舔得越好,小狼哥就抱得越紧,只是后背一直被抓。但两个人贴贴太暖和了,他不想分开。
男孩今天太累了,连推开宋捡的念头都没来得及实现,就被宋捡舔困,合上了酸胀的眼皮。
为了逮那只飞鸟,他躲在沙子底下足足几小时,连动都没动过,又跑了很远才回来,都顾不上吃,只想睡。
宋捡看不到,只感觉小狼哥不动了,刚才使劲抓挠的双手还搭在自己背上。于是他也不动,老老实实地躺着,紧紧抱住。
这一觉,男孩睡了好久。醒来后宋捡枕在自己胸口,口水都流出来了,脸好小好小,鼻子翘翘尖尖的。他把宋捡叫醒,该吃饭了,一边吃,一边把带羽毛的翅膀往宋捡嘴里塞。
“我不吃这个,生的,我不吃……”宋捡好害怕生肉,听着小狼哥在旁边嘎吱嘎吱地嚼,没法想象吃一只死鸟的样子。可他又饿,只好悄悄地贴过去,舔舔小狼哥的脸。
男孩一下顿住了,刚才给宋捡翅膀,他不吃,现在又来舔,为什么?不吃的那片翅膀已经扔给狼群了,被几只幼狼抢着啃。
“小狼哥,我饿,我饿了。”宋捡知道他听得懂,慢慢说,“我们吃烤熟的吧,我只能吃熟的,还有果果。”
“烤。”男孩对这个字陌生,但是果果不陌生。前几天带回来几根树枝,上面有红色的肉肉的果子。他看到鸟吃果子才带回来给宋捡吃。沙漠里很多东西都有毒,鸟不吃,就不能碰。
宋捡指着远方的亮光。“用火,我只能吃烤熟的,行不?”
男孩看着那堆火,不缺定。生活在荒野里,除了天灾,唯一对狼群有威胁的就是火。他见过大火,烧过草皮越烧越快,跑不过火的动物会被烧死。
但他还是走过去了,满嘴都是血和羽毛,拎着一只快被开膛破肚的大鸟。
鸟脖子是被他直接咬断的,头部和脖子刚被他吃干净,正准备撕开鸟的肚子。他用麻绳拉着宋捡,一起站在篝火前,却不敢再近一点。
宋捡也不知道小狼哥在做什么,很想抓他的手。不一会儿,鼻子里钻进了香味,是很少能闻见的肉味。
“小狼哥,你干什么了?”宋捡蹲了下去,香味诱着他往前探脖。然后手背就被打了一下,还挺重的,他哎呦一声又缩回来,原地蹲好。
男孩撕开了鸟的肚子,把内脏掏出来扔在篝火的边缘。很怪异的香味促使他动动鼻翼,没有闻过这个。但是又很好闻。
身为一匹狼,他怕火,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最后大着胆子去抓内脏,火苗没有放过他,很烫,烧过他的手指尖。
这种疼是荒漠里没有的,狼群只有咬疼、摔疼,没有被火烧的疼法。他绕着篝火转圈跑,用手拼命抓草皮,可还是冒出了一个透明的泡。
男孩歪着头看手指的泡,不知道这是什么。
宋捡蹲在原地等,因为没有太好的视力,没看见小狼哥被烫伤。男孩盯着地上的熟内脏,趴下去,叼了一小口。
这是他第一次吃熟肉,和生肉相差太多,咬在嘴里还会烫舌头。可吃了几口之后,他发觉,这个比生的好吃。于是把剩下的鸟扔进去,一起烤。
香味越来越浓,吸引了附近几个流民的注意力,他们没想到狼崽子竟然吃的比自己还好。
重要的内脏被男孩全部吃干净,宋捡是自己的低位狼,只能吃剩下的。但翅膀和鸟脚,男孩帮宋捡烤熟了,这一次他用了沙土。
抓两把沙子,把火苗盖灭掉些,再拿,手没有被烫出水泡。
麻绳拽动一下,宋捡知道小狼哥吃完了,轮到自己。“小狼哥,我今天和张牧说话了呢。”他小嘴巴吧唧吧唧地嚼肉,也不管人家听不听得懂,“我和他说,用搓麻绳来换大布和木棍,你等我吃饱,我……我搓得可快了。”
“麻,绳,换布。”男孩把他吐出来的骨头收起来,扔给狼群。狼从不浪费食物。
“嗯,我可有用了,你别扔我行不?”宋捡还是害怕,亲生爸妈都能扔下自己,更何况一个没有关系的陌生男孩。要是自己再被扔掉,不是死在风暴中,就是死在樊宇手里。
“我可有用了,求求了。”宋捡又重复一次,他懂,只有有用的人才能活下来。
脖子上又一拽,宋捡却安心了,小狼哥这是在和自己说话。鸟翅膀烤熟了很香,他一丝丝地撕着肉,很珍惜地吃。
“小狼哥你真好。”他还得夸夸,笑嘻嘻的嘴角全是肉味,“你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了,以后我都跟着你。”
男孩听不太懂这句,什么叫最好最好?不懂。但跟着就跟着吧,宋捡这匹狼非常笨,不会捕猎,不会奔跑,凉,不会吃生肉,还穿衣服。
又过几天,宋捡终于拿到了张牧给的原材料,开始搓绳子。
妈妈以前教过他,因为自己瞎,他们不让自己出帐篷,就坐着帮他们搓绳。绳子用处很大,可以换罐头。
材料是荒漠里的一种草,晒干后很坚韧,但是容易断,必须要把几十根编到一起,才能变成一根粗粗的绳,那时候就不断了。
白天,小狼哥跟着狼群出去围猎,天色变黑才回来,宋捡一整天都坐在垫子上搓绳,累了就抱着狼睡一觉。有狼的时候他不害怕,狼和小狼哥一样,会护着他。
张牧偶尔会过来看看,只看一个漂亮的男孩坐在狼堆里,嘴里咬着绳头,细细的手指一根根分出草丝来,把短的打结,接成长的,按照一定顺序编好再叼着绳头搓。
这是一个很麻烦的工作,营地里最擅长手工的女人都不愿意干。张牧也没抱太大希望,原本只想给宋捡找一个活着的期望。
视觉是最重要的沟通方式,宋捡看不清楚,他的世界大打折扣,有点事情干,不至于瞎想。但是张牧没想到,两个月之后,宋捡真的给他搓好了,好长好长一根,绕了十几圈套在脖子上送来的。
绳子的重量,差点压垮这个小男孩。
“张牧,我干完活儿啦。”宋捡是被小狼哥拉着来的。这几个月,脖上的皮肤磨破整整一圈,但小狼哥不给他摘,只好继续磨着。磨到现在,新长出来的皮肤又破了,但是没那么疼。
张牧和罗小兰从帐篷里出来,他们的儿子女儿躲在远处看。
“嚯,这么长,都是你搓的啊?”张牧着实没想到。孩子劲儿小,绳子比大人搓得细,但是可以用了。
“我搓的,我妈妈教的。”宋捡仍旧光着脚,脸被小狼哥擦过,尽管擦得不是很温柔,怪疼的。张牧接过他的绳子,顺手摸了一把宋捡的脑袋,比上次又胖了,还长高了。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手腕脚腕细得像一掰就断。
结果手还没收回来,狼崽子皱着鼻子开始呜呜,蹲着一步步逼近。
“你什么时候能学会穿衣服?”张牧把手收回来,狼崽子的呜呜声便消停了。他不怕狼崽子,甚至还觉得狼崽子有点变了,说不上来,虽然没有人的习性,却不让人烦。只是太过危险。
“啊?你说谁呢!”宋捡知道这是说他小狼哥呢,“小狼哥不喜欢穿衣服,你别说他,他以后喜欢了就穿,你别说他了。”
“行行行,不说,不说。”这俩孩子,张牧无奈地摇摇头,绳子给了妻子。罗小兰本身不喜欢这两个小孩儿,一个是狼,一个抢自己孩子的薄毯,可绳子做出来了,答应的东西不能不给。
“给。”她从帐篷里拿物资,一大块棕色的布和三根两米高的长木棍,“就这些,再要没有了。”
“再给他们分段绳子。”张牧说。
罗小兰瞪他一眼,意思是自己家都不够用呢,但自己男人是领头人,她还是取来柴刀,砍了一米多的绳子,扔过去。
布和木棍子非常沉,宋捡摸着影儿抱起来。男孩看着他傻乎乎扛东西,这匹狼太笨,肯定就是因为笨才被头狼放弃,然后被自己捡到。
“放。”他打宋捡的手,宋捡听话地放开了,睁着没什么用的眼睛等他说话。可男孩没说话,而且用大布把木棍子和绳一包,扯起一角来,拉着走。
宋捡听见拖拉的声音,上手帮忙。两个小孩儿一人揪着一个角,把这堆物资运回他们住的地方,只不过一个用手揪,一个用嘴叼着。
终于运回来了,接下来就是宋捡的活儿。眼睛残疾,但立几根木棍子还是能办到,他帮家里搭过帐篷。
先在地上挖坑,不用挖太深,周围的狼不懂他在干什么,也跟着刨地。
一个坑挖好,宋捡把和自己腕子一样粗的木棍杵进去,凭着感觉又挖两个坑,三个坑连起来是三角形。再把木棍子杵进去,都立住了,他把它们慢慢往一块儿推,费了好大的劲才歪歪扭扭碰到一起。就这么一个事,干了几个小时。
“好累,累死我了……好累啊。”宋捡往小狼哥那边凑凑,想要个夸奖。
男孩看着他忙活,根本不懂这是在做什么。宋捡凑过来舔他,这是他能接受的接触方式,抱起宋捡挠一挠。歇了一会儿,宋捡站起来继续干活,像要证明自己是有用的人,把大布抻开,往棍子上铺。
三根立在一起的棍子被围了一圈布,宋捡气喘吁吁:“小狼哥,你帮我,帮我用绳子把布捆上行不?”
男孩没动,手里攥的是宋捡脖子上那根。
“是地上那根。”宋捡用手一指,“绳子拴在这里,我们就有帐篷睡了,这是家。”
家?家是什么?男孩往前爬了几步,爬到木棍周围,他知道宋捡想要用绳子拴住,但自己这个姿势够不着。
几番犹豫,男孩扶着木棍,站了起来。
他伸直了双腿,比宋捡高一头,胯高腿长,脚也大,像成为了一个真正的人,站了起来。
宋捡看着剪影从矮变高,小小地哇了一声,这是他第一次见小狼哥站直,原来他比自己高这么多。
男孩看着自己笔直的双腿,慢慢熟悉站立。站得不够稳,但站一会儿腰部就用上劲儿了。等他习惯之后,伸出手,把地上那段绳子绕在布和木棍外面,足足绕了几圈。
再打一个死结,系住了。男孩站在他的第一个帐篷外面,站得很直。
帐篷终于搭好了。
虽然只有一米多高,只够容纳两个人和几匹狼,可宋捡还是高兴地钻了进去。他把薄毯也带进来,薄毯下面藏着一段绳子,是他搓好了没交给张牧,很自私地偷留下来的。当天晚上,两个小孩儿睡进帐篷,可是帘子没拉全,因为小狼哥不让。
小狼哥要看着狼群才能睡,宋捡已经知足了,拉不拉都行。等到了营地点灯时间,每个帐篷前都燃起一小堆,他们的帐篷前面没有,木柴不够,也怕吓着狼。
小小的简陋帐篷里,宋捡抱着小狼哥,舔他的下巴。自己被爸妈扔了,可是又有家了。
这是自己站立后应得的讨好,男孩使劲儿抱着宋捡,用手在他后背上留下浅浅的挠痕。原来家就是帐篷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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