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苦情剧学习强国[快穿]》第3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3)

    去教会练口语是乐景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他熟知历史,他深刻明白未来的一百年岁月里,华夏会掀起多么翻天覆地的变革,积贫积弱的华夏迫切需要掌握西方技术的人才。
    乐景虽然精通英语,但是现在是十九世纪,语言规则肯定和后世有变化。
    所以他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从传教士那里学习十九世纪英语的用法。除了英语,他还会法语和日语,有机会的话,他还想再多学几语言。
    只要他攻克了语言的难关,那么未来他可选择的道路都多了很多,无论他是当翻译,当老师,干实业,还是出国留学,英语都是必不可少的。
    所以他直接忽略了直播间满屏的问号,向城外走去。
    大街上人来人往,拥挤不堪,乐景却心情格外复杂。
    在这一刻,他终于认识到了1869年所代表的沉重分量。
    马夫们驾着马车奔腾而过,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乞丐模样的男人们躺在路边,贪婪的吸食着鸦.片;几个光鲜亮丽的富人从酒楼走出来,骨瘦嶙峋的乞丐们和野狗抢食着泔水;货郎挑着货品沿街叫卖,缠着小脚的小少女抱着孩子拐进阴暗的小巷,皮包骨头的男人扛着包裹蹒跚前行……
    一个真正的晚清就在他面前徐徐拉开帷幕。
    真正的晚清不是老照片里皇帝太后的富贵荣华,更不是电视剧里的风花雪月,而是一个更悲惨,更麻木,更贫穷,更病入膏肓的穷人社会。
    所有贫民百姓的脸上,都带着如出一辙的精疲力尽的麻木。他们眼神灰暗,冷漠,没有任何有温度的情绪,仿佛只是活着就已经耗尽了他们所有的生命能量。
    乐景从他们中走过,宛如误入死者世界的活人。
    他突然觉得很冷。
    直到他走出城,他才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他这一路来,没有见过一个胖子。
    这就是一个现代人对晚清的第一个印象——一个“苗条”的社会。
    ……
    出了城,乐景一路问了好几个行人,才终于摸到了教堂所在处。
    这个教堂的模样着实出乎了乐景的预料。
    乐景在现代也是看过很多教堂的,在纪录片上也看到过很多清末民初的教堂,它们无一不是高大宏伟的哥特式、巴洛克式等风格,没有一个教堂如眼前的这个教堂般……逼仄低矮。
    教堂很小,混居在村庄里很不显眼。
    门没关,乐景径直走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个印在墙上的巨大十字架,一个穿着厚重旗袍的女人背对着他,似乎正在做祷告。
    这是一个外国女人。
    她金色的头发向后挽起,挽成妇人样式的发髻。
    乐景耐心等了一会儿,外国女人终于结束了祷告,转过身,有些惊讶地发现了乐景。
    这是一个典型的斯拉夫女人,金发碧眼,肤白如雪,骨架大,乐景才刚刚到她胸口。
    乐景故意用口音很重的英语说道:“早上好,女士。”
    外国女人明显更加惊讶了,她下意识用流利的北方口音汉语问道:“你会说英语?”
    乐景:“……”
    大姐,你怎么不按套路来啊。
    为了传教,你也是真够拼的。
    但是你不说英语,我怎么和你练口语啊?
    乐景继续用英语“笨拙”回答,“是的,我从,一个外国商人那里,学会了一些。”
    外国女人了然的露出一个慈爱的笑容,她善解人意的说:“没关系,我很擅长汉语,我们可以用汉语交流。”
    乐景:“……”
    炎黄子孙绝不轻易认输。
    他露出一个羞涩的笑容,继续用含糊不清的英语说道:“我很……向往,西方文化,很想学习你们的语言,如果可以的话,能和我用英语,交流吗?”
    外国女人终于恍然大悟,她用欣喜的眼神看向乐景,然后用流利的英语问道:“当然可以,亲爱的,你是教民吗?”
    乐景摇了摇头,“我不是。”
    男孩睁着清澈的眼睛,结结巴巴的说道:“我不知道……你们的国家,我也不知道……上帝是怎么样的存在。”
    外国女人柔下眉眼,特意放慢了语速亲切问道:“你想知道什么?我可以告诉你。”
    Goodjob!
    于是乐景就用“不熟练”,“错误百出”的英语,理直气壮的问了这个外国女人很多很多问题。
    然后他知道了她叫白珍妮,是出生于法国的德国人,被中国内地会分配到了华北地区进行传教工作。
    ……也就是说这位女士除了英语,至少还熟练的掌握了法语和德语。
    ……看起来能薅好多羊毛。
    乐景更有干劲套话练口语了。
    白珍妮是一个信仰坚定的虔诚信徒,要不然她也不会不远万里,跑到西方世界眼里野蛮落后的清国进行传教了。
    在她眼里,没有宗教信仰的华夏就是一片黑暗的海洋,她的人生任务就是要把可怜的羔羊们从黑海里捞出来,引导他们投入主的怀抱。
    她所在的中国内地会,就是一个英国人新成立的一个对中国传教的组织。
    这个新兴的传教组织不同于其他老牌教会组织的两点,就是他格外重视女传教士的力量和本土化传教。
    在中国内地会里,男传教士的妻子也等同于传教士,享有和丈夫一样的权利和义务。白珍妮在嫁给丈夫艾伦后,也自动成为了一名传教士。
    “主平等的爱着祂的每一位子民,不论肤色,贫富,种族,国家和文化背景。爱德华神父说,在异国,我们必须尊重异国的文化,要入乡随俗。所以我和艾伦来到这里后,一起学说汉语,穿华夏服饰,行华夏礼,我还会自己起了个华夏名字,”她笑着说出一个字正腔圆的汉语词汇:“白珍妮。这里的人都叫我白夫人。”
    【双击666:卧槽这个姐姐为了传教太拼了吧。
    123456:当殖民披上了温情脉脉的外衣,那么被侵略仿佛也只是新鞋硌脚般的阵痛。
    钢牙小白兔:最可怕的是,包括白珍妮在内的很多外国人,他们并不认为他们是殖民者的帮凶,她们是真情实感的认为她们是来拯救苦难国家里的百姓们的。】
    乐景在心里轻轻一叹。
    这就是文化侵略的可怕之处。
    文化侵略,往往包裹在温情脉脉乃至飘荡着甜蜜奶香味的糖衣之中,人们幸福的咽下这枚甜蜜的糖,然后糖衣慢慢化开,露出剧毒,无知无觉地腐蚀人们的五脏六腑。
    乐景永远警惕白珍妮们。
    所以他才必须从白珍妮们那里吸收更多营养,壮大自己,才能拥有抵抗他们的力量。
    乐景和白珍妮聊了很久,白珍妮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在这过程中,乐景的英语得到了“突飞猛进”的进步,白珍妮看着他的目光也越发火热,多次惊呼他是个天才。
    看得出,她对乐景更感兴趣了,很想发展这位“小天才”作为教民。
    时间一晃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太阳高悬,已经到了正午
    男孩打算告别离开时,白珍妮有些不舍的问道:“亲爱的,我明天还能见到你吗?”
    男孩犹豫了一下,“我不确定,我是背着母亲偷偷跑过来的。”
    白珍妮柔柔一笑:“今天我的丈夫去其他村庄布道了,明天我会介绍你们认识,他一向喜欢聪明的孩子。”
    发现东方男孩的犹豫,白珍妮立刻补充道:“艾伦是普林斯顿大学毕业的,相当于你们国家的进士,他可以更为详尽的解答你的问题。”
    男孩松开眉头,坚定回答:“我明天早上还会过来的。”
    白珍妮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露出一个喜悦的笑容,“愿主的光辉永远笼罩着你。”
    不过几个小时的相处,她已经喜欢上了这个男孩。
    第二天,乐景如约又来到了城外的教堂,然后顺理成章的见到了白珍妮的丈夫,艾伦。
    艾伦是一个高大开朗的美国男人,温柔和善,出身书香门第,享受过高等教育,乐景从他那里了解到了很多有关这个时代的常识。
    在见面的第二天,艾伦就问了乐景一个问题。
    “颜,你将来想要从事什么工作?”
    乐景沉默了一会儿,才慢慢开口道:“对国家有用的工作。”
    艾伦显然吃了一惊,他完全没想到从这个东方男孩嘴里得到这样的回答。
    在美国,像颜泽苍这样年纪的男孩,都有着各种各样的天马行空的梦想,艾伦十几岁的时候,甚至还想做一名浪迹天涯的罗宾汉呢!
    而这个东方男孩,他对于自己未来的设想,却完全建立在“对国家有用”的基础上。
    他有些费解的笑道:“你没有梦想吗?”
    “我的梦想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男孩清澈的双眼直视着艾伦的双眼,眸光雪亮宛如划破寒冷冬夜的流火,氤氲着燃烧一切孤注一掷的热情,“所以,我的国家需要什么方向的人才,我就会从事什么方向的工作。”
    艾伦和白珍妮震撼的望着这个年幼的东方男孩。
    他今年不过十二岁,还是个孩子。
    可是他决定好了自己一生的路。
    是华夏人都如此早熟,还是只是这个男孩早慧?
    果真是苦难催人成熟?
    “我不得不说,你是一个非常,非常,非常特别的孩子。”艾伦用了三个“very”来诠释男孩带给他的震撼,他轻轻抚上男孩肩头,情不自禁用欣赏的目光注视着他,“这个国家有像你这样的孩子存在,我相信,总有一天,你的梦想会实现的。”
    乐景扬起头,第一次露出了如孩童般天真明媚的笑容,“当然,我比任何人都要坚信这一点。”
    因为他知道。
    两年后,会有越来越多的孩子怀抱救国理想,远渡重洋,出国留学。
    他们是留美.幼童。
    他们的平均年龄是12岁。
    他们是中国矿业、铁路业、电报业的先驱,是记者,是政客,是学者,是组成庞大国家机器的齿轮和螺丝钉。
    他们是英灵,是忠烈,是支撑华夏的不屈脊梁。
    既然适逢其会,乐景也想成为他们。
    不求青史留名,只求为国所用,不愧此生。
    他永远不会忘记,记者是时代的守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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