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是随便去的,是与地头蛇,阿赫拉平商量之后再去的。
既然是要摆架势闹事,那自然要挑个好地方,最起码不能太次,得让长麟内部接到消息之后,引起重视。
但也不能太重要,因为别人不知道,他很清楚:就靠手下这帮三流军队,搞偷袭,抢个东西还可以,打仗吗,就算了。
如果真的把别人给惹毛了,硬要出来打你,班森是没办法的。毕竟他不是三头六臂,当不了哪吒。
所以,商量了大半天,挑来挑去,班森与阿赫拉平决定,去新河。
这地方有几个好处,一:它是离着长麟京城第二近的地方,攻打它,能够引起一定的重视性。二:除了长麟京城之外,这地方还离着另外一个地方,震旦的另外一位可汗,太阳汗的属地比较近。
换句话说就是:一旦发生事端,班森就能够祸水东流。
于是,在确定了地方之后,班森就带着这些人去了新河。
但之后发生的一切,却是班森万万没想到的。
既然是要闹事,把事态给搞大,弄得长麟人分不清真假,那就一定要把表面功夫给做足了。
一般人领军作战,那在行军的时候,是要多隐蔽就多隐蔽,从而达到奇袭的目的。而班森呢?他恨不得给每个人都发一个响锣,边敲边走。把手下这两万多人,用声势给生生变成二十万人。
而这,也就造成了一个后果:那就是沿途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件事。
当然,班森这是故意的。目的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知道:米尔斯帝国派军队来向长麟复仇了。
而理所当然的,离着新河最近的太阳汗,最先知道了这件事情。
当然,他还没有蠢得利欲熏心,直接跑过来分一杯羹。而是暗自调兵盯着班森的一举一动。要是来真的,就打,要是假的,就逼着他们打,把水搅混之后,在浑水摸鱼。
而等班森等人到了地方之后,他就开始摆架势。照着之前演戏好的,开始摆阵。
四千穿着米尔斯盔甲的士兵一队,站在最前面,而身穿震旦盔甲的青状则分三队,每队五千人,成品字形站在米尔斯队的左右和后方。
等摆完之后,班森就下令叫阵。接到命令的旗牌官站到最前头,挥舞手中的旗帜,瞬间,米尔斯的铜号和震旦的牛角号同时吹起。并伴随着两个国家军队的呼喊声,所有人挽起来手中的弓箭,向新河城射去。
一时间,箭如雨飞,声势甚为浩大。但有一点,就是不打。放完五轮弓箭之后,班森就挥手停了下来,并骑马带着雷恩等人,以及那四十多个高个子,白皮肤,头戴假发,装扮成米尔斯人的震旦人来到新河城前喊话:说米尔斯大军到了,并联合震旦各部落前来复仇,要求驻守新河城的将领识相,赶紧出来投降。
而经过班森刚才那一阵折腾和箭雨,心里吓得不轻的守城士兵当即跑到了自家领导面前,把这件事上报给了他。
对此,接到手下报告新河城将领陈瑜一听,当即表示:我信你奶奶个腿儿!
打了这么些年仗,老子统兵几十年,就没听过这么离谱的话!
特么老子上月刚接到朝廷的捷报通讯,说我军在丰罗城大胜,割据了米尔斯东部所有的疆土,建立瀚海王朝,并已经向朝廷俯首称臣。现在,你告诉我这帮蛮子渡海过来,联合起震旦部落攻打老子的新河城?
这话,先别说我信不信了,他自己信吗?——刚打完仗,你家士兵军心怎么样我先不说,就问你:米尔斯国现在如果真的有兵,那为什么不先去收复失地,而是过来打我的新河城?
即便眼前这件事是真的,我陈瑜猪油蒙了心,暂且相信了,那我也确定:干这事儿的人,不是个傻子,就是个糊涂蛋。
所以,在听完手下人的报告之后,再看着眼前士兵那副丢人的样子,他立马就给了那士兵一脚:“给老子精神点!”
骂完,他就穿上盔甲,召集士兵来到新河城池上。见到城地下的人,在确定了班森和阿赫拉平是这帮人的首领之后,他指着这两人的鼻子就骂:“尔等蛮夷,素不知教化,既不知诗书之礼,又不懂我天朝威武,然今,竟斗胆举兵,意图冒犯我新河城。”说着,他拔出手中佩剑,指着班森等人。“此等举动,是想试我长麟天朝宝剑锋利否?!”
对此,班森的内心想法是:“这人怎么那么能装?是,我承认,老子这次过来不是真想过来打你的,最多就亮亮相,让你知道这件事。但你这举动是不是太装了点?要是就这么回去了,老子不仅脸上无光,传出去了,让那些长麟大臣们知道了,岂不是直接稳定了他们的内心?”
“不行,得给他一点儿厉害瞧瞧,最起码,也得让长麟内部那帮大臣重视老子。”想着,班森眼珠一转,打开商店,把一样东西给兑换了出来。
那是铁兵的卡盒。除此之外,还有铁兵的枪。
这东西的威力,足够让他们重视的了。
但下马之后,他却没有变身,而是拿着铁兵的枪和卡盒四处观望。这一举动搞得陈瑜不明所以,只觉得这人脑子是不是有病——骂完了之后,要打,你就赶紧打,不打,就赶紧滚。事后,老子还要调查你的真实来历,然后上报朝廷,没那么多功夫跟你浪费时间。
所以,他开始骂,想要惹怒班森跟他交手。因为在这段时间里,他看出来了:眼前这帮人不过两万有余,还没有攻城器具,而自己这边则有八万多。在加上自己几十年的带兵经验,一旦打起来,他必赢,班森必输。
但对于这些,班森却是统统不理。因为他想找一个标志性景点当靶子,用铁兵的最终降临给轰塌了,给陈瑜造成点心理压力。
他原本是想找座小山,或者树林子来当靶子的。但奈何,没有。
直到他看到,那从新河城内延伸出来,直冲天际的警钟城楼的时候,他笑了。
“就它了!”
说着,班森招出了铁兵的契约兽,然后直接动用了终极降临,对着新河城的城楼就轰了过去。
结果威力超出了班森的想象。在他的心里,只要轰塌那座城楼就可以了,但现实是:铁兵这一炮,不仅轰塌了那座城楼,甚至以城楼为中心,轰塌了附近大半的城墙以及数十座民居。搞得城内火光冲天烟尘弥漫。吓得站在城楼上骂娘的陈瑜当即趴在了地上。
而看到这一幕,心中觉得事情做的差不多,甚至是有些过了的班森赶紧来到城池面前大喊:“今天就先饶你一命,给你一天时间考虑投不投降,要是后天接不到信儿,我就把新河城给轰成平地。”
说完,扭头就走了。
不走不行啊,除了害怕城里这帮人冲出来把自己手底下这帮人给宰了之外,他还要去别的城池这么干呢。
毕竟,一座城池可引不起重视,他要的,是那种能让长麟朝廷内部人心惶惶的局面,最好是那种乱的能将待在古兰集的刘嗣昌给带兵招回来的局面。
所以在轰完新河城之后,他走了,去了长麟的下一个边关城池。
但有一点是他无论如何都没想到的,那就是太阳汗的动作。
在他走了之后,有一队斥候从远方的土坡上爬了起来。
这些斥候是太阳汗的人,在看完眼前这一幕之后,他们就分成了两队,一队继续跟着班森等人进行监视,一队快马加鞭,火速向太阳汗的营帐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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