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位又重新分了,我个高坐在倒数第二排,都是单人座,旁边的是小明。
刚来,大家都还不熟悉,他上课的时候总是一个人自言自语,老师说一句,他就在下面跟着烦好几句话,离得近也听不太清楚。
整个班上都很安静,他的声音很醒目。
别的老师连人都没有认全,不会随意点名,班主任也是在几节课后,才点了小明的名,说:“上课的时候好好听讲。”
也没有说别的话。
“嗯。”小明坐下后就又嘀咕,“好好听讲是在好好听讲,这点东西小学的时候就教过了。”
他好啰嗦,心里是这么想,可身边有这么一个人,哪怕是一个人坐在这陌生的地方,也不会有那么害怕。
我也开始跟着自言自语起来。
果然,轻松多了。
到了初中,我还是没有改掉用铅笔来写字的习惯,因为写错了可以用橡皮擦掉,用圆珠笔,就必须要买修正带,那是一笔不小的花费。
写错了字,要用橡皮,橡皮掉了,我低头捡,已经有手伸了下去,我的手停在地面上方,小明捡起来把橡皮交到我手里,嘴上还在念叨着和老师说的有关的话。
我拿了橡皮继续改我的字。
他继续念叨着,好像还不赖么,作业也被班上垫底的差生拿去参考,他和王森林的感觉不同,大脸盘子的男生,看上去敦厚,却和王森林一个德行,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便以差生来称呼。
差生叫他明哥。
怎么到了初中就全是这种社会风气,小明不喜欢别人这么喊,说了一遍差生不听,他就不说了,随便他们怎么喊。
我也随便别人怎么喊我,看我。
第一节音乐课,我就在害怕,五音不全的我最怕唱歌了,哪怕给我最差的成绩也没关系,就是不想上台演唱。
但既然要唱,那就索性放开唱,既然不怕拿到最后一名,那还用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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